通過這種方式,我們將神學的概念與新約中教導和講道的概念放在一條線上來看。教導的術語——didasko、didache 和 didaskalia——不是指為了真理本身的緣故而陳述客觀真理,而是指為了建立上帝的子民而闡述上帝的真理。想想使徒行傳 2:42; 林前14:6; 1 提前1:10; 2:7; 4:6、16; 6:3-4; 提後4:2;多 1:9;約二 9。這些段落包含 didasko 組的詞語,翻譯為“教師”、“教導”、“教義”。請注意這些經文中經常強調的一點是,教導的目的是培養人們對神的信心和順服。還要注意“純正的教義”這個短語,其中譯作“純正的”這個希臘文是“hygiainos”,是“給予健康”的意思。教導的目的不僅僅是陳述客觀真理,而是使人們達到屬靈健康的狀態。
在定義神學時,並不嚴格需要將其與單個聖經術語保持一致,但當我們能夠做到這一點時,這無疑是一個優勢。我建議我們將神學定義為聖經教導的概念的同義詞,強調教化(和合本通常用“造就”)。
因此,神學不是施萊爾馬赫意義上的主觀神學,但它具有主觀推力。除了聖經之外,我們還需要神學,因為神授權了教會中的教導,也因為我們需要這種教導才能在信仰上成熟。為什麼霍吉不把這個說成我們需要神學的原因呢?也許他想鼓勵對學術性神學工作的尊重,所以他強調其客觀的科學性。也許他擔心提及我們的主觀教化(造就)會鼓勵施萊爾馬赫的門徒。但這樣的考慮不足以證明神學定義的合理性。即使在這里,聖經也必須是決定性的,聖經向我們推薦了一種考慮到在人們理性上的需要之教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