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路加福音2:36-38的解经(36又有女先知名叫亚拿,是亚设支派法内力的女儿,年纪已经老迈,从作童女出嫁的时候,同丈夫住了七年,就寡居了。37现在已经八十四岁,(或作就寡居了八十四年)并不离开圣殿,禁食祈求,昼夜事奉神。38正当那时,她进前来称谢神,将孩子的事,对一切盼望耶路撒冷得救赎的人讲说。正如腓利的四个先知女儿和旧约中的女先知一样,她们没有在聚会上讲说(speak in the assemblies),就是林前14:34-35是所说的“在会中”;因为我们在使徒行传中找不到这个事实。”同样,女先知亚拿“没有公开发言did not speak publicly”。哥林多前书 14:34 和提摩太前书 2:12 中的使徒陈述与与亚拿的历史相符。
也就是说,在这位圣经学者(以及古德恩等圣经学者眼里),这些女先知的说话,都是在私下的场合,而不是在教会聚会的场合speak in the assemblies,
亚拿的名字在希腊语中的拼写与撒母耳的母亲哈拿相同(撒上 1:2)。因此,有理由相信 亚拿在圣殿里的祷告模式就是哈拿的模式:只动嘴唇,不发出声音。
换句话来说,亚拿是在圣殿里面对人作见证,而非讲道;亚拿对众人说话,跟约翰福音“那妇人就留下水罐子,往城里去,对众人说,你们来看,有一个人将我素来所行的一切事,都给我说出来了,莫非这就是基督吗?”(约4:28-29)中那妇人“对众人说”的性质是一样的:作见证。而约翰似乎需要证明这不是讲道,在41-42补充说,“因耶稣的话,信的人就更多了。42便对妇人说,现在我们信,不是因为你的话。”
在我们现代基督徒眼里,亚拿和约翰福音井边那个妇人对众人说话都是叫做“传福音”,但圣经中“传福音”的定义却不是如此,因为保罗说,“基督差遣我,原不是为施洗,乃是为传福音。并不用智慧的言语,免得基督的十字架落了空。因为十字架的道理,在那灭亡的人为愚拙。在我们得救的人却为神的大能。”(林前1:17-18),传福音在保罗眼里就是传讲“十字架的道理”,而整本圣经说关于“传福音”的记载都是关于男人的。至于马太福音大使命,那里的“教训”更是“教导教义“的意思。因此,我们不可以理所当然的把自己想象中的意思强加给圣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