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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伯不僅是個好人,也是個義人。約伯記裡面神說約伯是“我的僕人”,又說約伯常常讓他的兒女“自潔”,又“按著他們……的數目獻燔祭”,“因為他(約伯)說:'恐怕我兒子犯了罪,心中棄掉神。'”可見約伯的義,不是靠着行為,乃是靠着對神的信心,以至受苦的時候,仍然說“我赤身出於母胎,也必赤身歸回。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所以說“約伯缺少神”,是欠妥的。約伯和保羅的區別,也許在於約伯的經歷更加悲慘,也許在於兩人對神的經歷不同,也許在於約伯沒有聖靈內住,但是對我們來講,約伯的反應實在是沒有什麼可以指責的。就是我們自己,誰能說經歷了那些事情以後,不會有同樣的反應呢?
歷世代以來,許多讀約伯記的人,特別是猶太人,認為約伯記是對苦難,特別是對敬虔的人經歷的,似乎是無緣無故的苦難作出的詮釋。舊約時代一個很普遍的觀念,就是對神敬虔的人一定凡事得亨通。(“對神敬虔”跟“今世凡事亨通”,其實沒有必要的聯繫。)然而約伯記卻提出,即使敬虔神,有的時候也會受苦難,但最終還是會得到賞賜。撇開“耶和華後來賜福給約伯比先前更多”不談,神確實用苦難來祝福約伯,讓約伯可以親身經歷他,如上文所引用的,“我從前風聞有你,現在親眼看見你。因此我厭惡自己,在塵土和爐灰中懊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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