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就經文論經文,可以嗎? |
送交者: 羅七 2009月05月14日10:22:40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回 答: 得救 is 得救, no matter what! 由 Yuehanmiao 於 2009-05-14 10:07:32 |
我說了,登山寶訓是給已經得救的人,他們會因為行為受審判和懲罰,但是救恩不會失去。
至於被燒,主耶穌不是已經給出避免的方法了嗎?犯罪了就要認罪,求和好,補償,主會赦免的。 基督徒得救不靠行為,但是得救後的行為就非常重要了。被火燒,在外面黑暗裡哀哭切齒,等等,都是很明擺着的懲罰,不是給不信的人的,是給基督徒的。 傳福音的時候要講因信稱義,可是受洗完了,就該講耶穌所吩咐的都要遵守了,不能再在起點晃蕩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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