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萬維讀者為首頁 廣告服務 技術服務 聯繫我們 關於萬維
簡體 繁體 手機版
分類廣告
版主:奇異恩典
萬維讀者網 > 彩虹之約 > 跟帖
咱就經文論經文,可以嗎?
送交者: 羅七 2009月05月14日10:22:40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回  答: 得救 is 得救, no matter what!Yuehanmiao 於 2009-05-14 10:07:32
我說了,登山寶訓是給已經得救的人,他們會因為行為受審判和懲罰,但是救恩不會失去。

至於被燒,主耶穌不是已經給出避免的方法了嗎?犯罪了就要認罪,求和好,補償,主會赦免的。

基督徒得救不靠行為,但是得救後的行為就非常重要了。被火燒,在外面黑暗裡哀哭切齒,等等,都是很明擺着的懲罰,不是給不信的人的,是給基督徒的。

傳福音的時候要講因信稱義,可是受洗完了,就該講耶穌所吩咐的都要遵守了,不能再在起點晃蕩了。
0%(0)
0%(0)
  你指的是天主教的煉獄? - 思齊 05/14/09 (516)
      我的理解也沒定型,幾樣可能都簡單地思考過 - 思齊 05/14/09 (506)
        煉獄會不會是系統性地發揮? - 羅七 05/14/09 (401)
          看過林道亮牧師寫的 《徵召得勝者》嗎? - 柯思炫 05/14/09 (820)
            按福音書是這樣的。  /無內容 - 羅七 05/14/09 (225)
          靈魂體是聖經的原文 - Yuehanmiao 05/14/09 (349)
            總是有所區分的,對不對? - 羅七 05/14/09 (303)
        你應該捨生取義,不要明哲保身嘛。  /無內容 - 掛名信徒 05/14/09 (519)
          是時間的問題,無法及時跟蹤討論  /無內容 - 思齊 05/14/09 (405)
            這個我有同感  /無內容 - 天嬰 05/14/09 (295)
標  題 (必選項):
內  容 (選填項):
實用資訊
回國機票$360起 | 商務艙省$200 | 全球最佳航空公司出爐:海航獲五星
海外華人福利!在線看陳建斌《三叉戟》熱血歸回 豪情築夢 高清免費看 無地區限制
一周點擊熱帖 更多>>
一周回復熱帖
歷史上的今天:回復熱帖
2008: 為零八年五月十二日四川省7.8級大地震
2008: The Western Union Foundation matches
2006: 十戒前4戒的要點,把神當神。後6戒的要
2006: 不在家的母親(母親節特寫)
2004: 喜慶詩詞歌賦橫空出世(中英對照)
2004: 罪是在上帝面前犯的——讀《祁克果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