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大家多數對於兩位有名望的信徒的老罪(未認識耶穌的時候的罪)義憤填胸的指責,“你認罪”。有點看法:
其一,你們不覺得兩位不認識神,各自的配偶不在一處,同病相憐的異性在一起,不發生這種事是正常的嗎?
我認為他們沒有這種罪才是不正常的,否則,世界就不需要耶穌了。即使你我僥倖沒有這種機會犯罪,也都是神保守的恩典,沒有什麼好以其自誇的。
其二,一旦認識了耶穌,如果我們真正經歷了他那浩蕩的恩典,一旦被他那無以倫比的大愛醫治了一切創傷,赦免了一切的罪過,撫平了一切的皺紋,洗淨了一切的污穢,我們有什麼不能在主內互相赦免的嗎?我們真知道主內一體了嗎?如果我們無法赦免得罪我們的人,只能說明我們還是沒有經歷被赦免的宏恩。據此,俺認為把這種事搞的沸沸揚揚,是及其不成熟的,當事人有多位牧師調解,其他信徒的責任就是一味的遮蓋,愛就是這樣,遮蓋別人可以使得眾肢體免受審批。
最後,我一再挑戰我周圍的信徒,當今的世風如下,不好賴Obama,不好賴大法官,他們自己也莫名其妙不知其由,賴就賴我們自己的教會教會,我們自己這些基督徒,因為我們自己失去了鹽味和光亮。一味的丟石頭才是法利賽,如果我們身上真有耶穌基督的馨香,我們改變一個罪人的生命在於說:去吧,我也不定你的罪。 人人都以罪為罪,當只有聖潔的大愛才呢能改變生命。
就交通到這裡。對於大家的挑戰是:我怎樣才能為主發光,而不是一味的恨罪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