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首先要搞清楚我們到底是誰?我們不過是耶穌基督的奴隸,我們在神的家裡沒有任何一點地位,也沒有任何一點的權利。因為主在《馬可福音》九章35節里講的清清楚楚:“若有人願意作首先的,他必作眾人末後的,作眾人的用人。”那個“用人”就是奴隸!所謂僕人是今天你來做工,我給你工資,明天你不來做工,我就不給你工資,這叫僕人。奴隸卻不是這樣,你在我家幹活,高興也得做,不高興也得做,而且做完了沒有工資,白出力白干的。僕人不可以隨便打的,奴隸可以隨心所欲怎麼對待他都行。僕人不可以賣的,而奴隸是可以賣的。所以說奴隸是一個完全沒有地位的、完全沒有權利的人。今天一個在教會裡服侍的人必須有這樣甜的態度,要時刻提醒自已不過是眾人的一個奴隸,而不是來領導眾肢體的,自己沒有一點權利,別人怎樣對待我都是應該的,這就叫“作眾人末後的,作眾人的用人。”
十字架許多人都會講,我相信有的同工講十字架比我講的好多了。但是弟兄姊妹,當年在耶路撒冷城,假如你在路上看到一個人背了個十字架,你走過去朝他臉上吐一口唾沫,他不會罵你的,不會的!為什麼?因為他是一個沒有權利的人,什麼人都可以吐唾沫在他臉上。當他背着沉重的十字架在走的時候,什麼人都可以打他一巴掌。當他背着羞辱的十字架在走的時候,什麼人都可以笑他。當他背着象徵着死亡的十字架在走的時候,他身上任何一點東西什麼人都可以隨便拿。因為他是一個一無所有的人,因為他是一個完全沒有權利的人!
“看哪!弟兄和睦同居,是何等地善!是何等地美!”是有人要真正的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隨主,弟兄姐妹怎麼說我都可以,我講的對可以,講的不對也可以,因為我知道自己不過是個奴隸!這叫十字架的路。不管在何地何方,不管是今天明天,只要有人肯背十字架,那裡一定會有弟兄的和睦同居。
我們在主的面前常常的哭,常常的禱告,常常的問:“主啊!為什麼沒有合一?”我們說:“主啊!求你把'合一'賞給教會,求你在教會裡面做成'合一'!”禱告來禱告去,主說:“孩子,我比你還急着要有合一,但你為什麼不肯背起十字架?”
在《約翰福音》十四章6節主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
——什麼叫做道路?道路就是趴在地上讓人踩的那種,我們是踩着主的身子到父那裡去,而且主是甘心樂意趴在那裡讓我們踩着,讓我們能夠到父那裡去。
——什麼叫背起十字架跟從主?背起十字架跟隨主就是願意做道路,願意趴在地上讓弟兄姊妹踩,讓人誤會、讓人糟蹋、讓人棄絕、讓人輕看。只要有人踩着我們能到主那裡去,就是我們最大的心願,這叫背十字架。
多少年來我跟主爭、我跟主拗,因為雖然看見這個亮光以後,我卻不肯背上自已的十字架。我跟主講:“為什麼我這麼倒霉?你幹嘛選擇我?可以選別人麼!叫別人趴在那讓我踩多好,為什麼非要我趴着給別人踩不可?!”我一直怪主。每次唱起“十字架的道路要犧牲”,我一邊唱一邊心裡不甘心,直到有一天,主開了我的眼睛,讓我想起一個人來,他就是“古利奈人西門”。有一次,他到耶路撒冷去玩,玩了一半,忽然發現許多人在那兒看熱鬧,等他跑過去擠進人群里的時候,他看見一位年輕人,年齡約有三、四十歲,被人打的遍體鱗傷,頭上戴着荊棘的冠冕,血痕累累,背着十字架一步一步艱難的挪動着腳步,剛走到他面前,一下子摔下來躺在地上走不動了。羅馬的兵丁舉手指着西門說:“你給我過來!”古利奈人西門當時頭都大了,心裡想:“為什麼要我來背十字架呢?”可是他沒有辦法,他只有順從地背起十字架,一路跟隨我們的主走到各各他山去……。我相信他背的時候心裡一千個不願意,一萬個不願意!但是,主開了我的眼睛使我看到,將來在永世的時候,有誰能象古利奈人西門,曾經幫助過耶穌背起十字架走過一段人生最輝煌的路!那是何等的榮耀,何等的尊貴,何等的福氣呀!!
將來你我到了天上,有弟兄姊妹問:“弟兄,你在地上替主背了哪一段十字架呀?”我們說什麼呀?!十字架在世人看是羞辱,十字架在世人看是吃虧、是死亡、是軟弱、是無能。但是在永世里,十字架是我們永遠的誇耀。在永世里,十字架永遠是我們的依靠。在永世里,十字架是我們的能力、是我們的尊貴、是我們心裡最寶愛的!因為在十字架上主為我們的罪被釘死在上面,所以我一生要高舉十字架,我永永遠遠要高舉十字架,我要千謝萬謝我的主在十字架上為我死!我更要謝謝他,他看得起我,要我能為他背一段十字架。但願十字架永永遠遠的吸引我,讓我能時刻看見十字架的榮耀,並且歡歡喜喜地背起十字架來跟隨我們的主!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