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被一種困惑之思,所苦惱━━在我短短兩年做知青的期間,所結下的情誼,為什麼比我們在主里十年同工所結下的感情還深?這不僅是我個人的現象,而是帶普遍性的關係。我看到許多父輩和周圍的人有不少戰友、同學、朋友,他們結下一輩子的生死之交、蘭譜之交,是那樣的山高水長、情深意重,令人羨慕。反觀我們同工的關係:比單位的同事好一些,甚至更壞,僅此而己,我很少見到同工的關係是一種朋友關係。
為什麼?
以前,我們會被在聚會前後,互相“哈利路亞,主祝福你!”的打招呼,或者握握手,甚至擁抱一下,問候幾句,再者促膝交通等等這些氣氛所感動,我們會感到是一種愛,一種溫馨,家的感覺。但時移勢易,當我對真理的認識不斷加深後,我才覺得這對愛是很膚淺的認識。
我過去是一個記者,常常出席一些什麼“中美中學生夏令營”,“中俄青年聯歡晚會”的活動,他們擊掌、擁抱、流淚,親親熱熱、融融和和,比我們教會的場面更熱烈,世人比我們做得更好,這有什麼可夸?這種初接觸時的親熱現象,是哥林多前書十三章所講的愛麼?
我們剛相識時,非常親熱;不多接觸時,非常友好,這我們都做得很好。但如果這種關係一路發展下去,有更多的了解、接觸、相處的話,各自的短處就暴露了出來,情形就可能開始發生逆轉。漸漸的,這種友好、親熱就淡化了。代之而來的就是其它難以言說的東西了。無需避諱:基督徒之間,仍然是難相處的。
我們信主之後,就很少提友誼、感情,只說愛。但愛來愛去,總覺得空空洞洞,沒有友誼、感情那麼實實在在,為什麼?如果連外邦人那種友誼、感情都不能達到,我們能談得上更高級的愛嗎?如果我們連友誼、感情都沒有,又怎能相愛?這是值得我們基督教去思考的。
世人有一句俗話:“相見易,同住難。”戀愛、婚姻就是最好的例子:談戀愛時,我們感到很親熱,很相愛,因為談戀愛時,只是短短的相見,這樣愛是很容易的;但結婚後,就有話說:“婚姻是愛情的墳墓。”愛很難維持下去。因為婚姻是相處,相處就很難愛了。
在教會裡,一般信徒的關係,只是一種“相見”的關係,還比較容易、比較親熱;但如果這層關係再進一步發展:成為團契生活,或者成為同工服事,常常“相處”的話,關係就不那麼親熱,就不那麼容易了。
這世上沒有愛,因而有這樣“相見易,同住難”的俗話。但為什麼在我們每時講“愛”的教會裡,同世人一般呢?
為什麼?
“你該知道,末世必有危險的日子來到。因為那時人要專顧自己,貪愛錢財,自誇、狂傲,謗瀆、違背父母、忘恩負義、心不聖潔、無親情、不解怨、好說讒言、不能自約、性情凶暴、不愛良善、賣主賣友、任意妄為、自高自大、愛宴樂,不愛神、有敬虔的外貌,卻背了敬虔的實意,這等人你要躲開。(提後3/1-5)”“仇恨、爭競、忌恨、惱怒、結黨、紛爭、異端、嫉妒。(加5/19,20)”保羅所指出教會大部分的罪,實則上都是針對基督徒之間相處的罪。
說句老實話,我們信主的人並不都是神人聖賢,我們心裡,多多少少都懷有這些惡。用一句成語去形容:“心懷鬼胎”真是帖切不過了。如果那個人有忌恨、惱怒等,實則上就是他懷著魔鬼的惡胎;如果這個人很小氣的、那個人多疑的,或者好說讒言的話,實則上你所面對的,就是魔鬼的東西。我們與人相處,從某種意義上講,實則是與一個人性情、性格、脾氣……隱藏的惡接觸,就是同他內里魔鬼的惡的抗衡。
因此人與人的關係是一場爭戰,有時甚至是惡戰。他人的惡與你的惡相遇時,就是惡戰;你內面聖靈的善與他人的惡相遇時就是爭戰。
1. 爭戰之一:戰勝自己的情慾。
我自己本身懷有惡,別人身上也懷有惡,我們常常就是以此的惡對抗彼的惡,以惡冤冤相報,彼此打得難解難分,被打得遍體磷傷,並無誰可以值得同情。這是我們人類幾千年來的相處原則 :“以惡報惡”,這叫惡戰。
一旦別人對不住自己,我們就報以惱怒、怨恨、讒言、兇惡。我們心裡各人都藏有一把惡“弓”,舌頭就是一把毒“箭”。它傷人最為利害,不傷皮肉,而是傷最深深處,使人心(靈)里流血、淌淚。有些人被亂箭穿心後,就奮起拿出曾經深藏不露的弓箭還擊。於是教會常常就是一個戰場,火箭冷箭亂射。如果這相處的關係外延到教會與教會,領袖與領袖的時候,就成為一場更大的惡戰。
事實上,我們每個人,都是使人與人之間關係複雜化的原因,並無誰是例外的,我們每一個都是有問題的人,才使得相處那麼艱難。我們在感嘆人際關係險惡的時候,我們是不是更應該檢討一下自已如何待人?與人相處另一個難處是,我們通常只指責別人的惡,而見不到自己的惡所起的作用。不要自以為義,你也是有許多問題的!這是毫無疑問的!
過我去們都遵循一種處世原則,人對不住自己,或者有錯時,我們總是以怨恨,不和,作為一種壓力或報復,企圖以此使他改變,但往往適得其反。惡是魔鬼的方式、魔鬼的武器。只能產生冤冤相報。
當我們與人衝突時,我們第一個反應,通常是裡面的惡,這是我們習慣成自然的條件反射,我們這時一定要靠耶穌的名將這種衝動擊退。我們不要用血氣的惡去作戰,而要用聖靈的溫柔、忍耐、恩慈、節制等九種兵器去作戰,這樣,就必能戰勝“仇恨、爭競、忌恨、惱怒、結黨、紛爭、嫉妒(加5/16-26)”等類的惡毒(參考《反擊》)。
因此,與人相處另一個爭戰,是與自己的情慾爭戰,肉體的惡的爭戰。這也必需依靠聖靈方能成事。這是我們必需的悔改,不能再任著以往的性情、脾氣、態度與人相處,也不能再用以往的反應、方法、報復來對待他人的惡,總要持守著溫柔謙卑的品格,面對相處中發生的矛盾、摩擦、嫌隙。
我們要戰勝他人的惡之前,必先要戰勝自己的惡,這樣,我們才能彰顯出聖靈的善,才能戰勝他人的惡。
2. 爭戰之二:戰勝他人的惡。
不可避免地,我們常要面對人性里的醜惡,故此,我們每日謹小慎微地做人,生怕不知什麼時候,一句話,就可能使人產生反感;某個語氣,就使誰生氣;一個表情,使人誤會…… 我們總小心奕奕地相處,生怕某日觸動到了對方的雷區。吃不了,兜著走。
我們面對魔鬼,並不是空氣中無形的魔鬼,魔鬼的作為是實實在在透過人去實現的,我們是透過人去同魔鬼打交道、去爭戰的。固此,我們相處要意識到,我們在與誰打交道。也就說明我們在與人相處時,為什麼那麼複雜、那麼困難、那麼傷痛了。我們稍不留意,就跌落魔鬼的陷阱里。
“弟兄結怨,勸他和好,比取堅固城還難,這樣的爭競,如同堅寨的門閂。(箴18/19)”通過長期的觀察,我發現有一個律,人與人關係,一旦有一點裂痕就難以修補,順著這個裂痕,越裂越大,直到不可收拾。人寧願重新結識新的,也不願意修補舊的。與新的結識很容易,修補舊的很艱難。關係破壞了,就很少見到和好如初的。婚姻的關係也在這個律里,人們寧願離了重新建立,也不願意重修舊好。我們儘管沒有離婚,但我們的相處的法則同人們離婚的法則是一模一樣的;我們可能很憎恨離婚現象,但我們從來沒有憎恨自己這種一模一樣的罪!
這是“無親情、不解怨”的普遍現,這裡面隱藏一個巨大的惡,是我們要竭力去攻破的。我們一定要去觸動這個惡魔的“城”,要自己試試向魔鬼的“城”挑戰,無論結下多麼“深仇大恨”,我們無論怎麼丟臉,總要和好如初;要“解怨”,就得從忘掉他人的缺點開始,我們試試看能不能戰勝這個“惡”律。
往往與你關係最好的人,最了解的人出賣你,把你的軟弱、缺點到處張揚(詩55,/13),這就是:“賣友”了。
保持相識的關係容易,一旦深交就難了,好象碰到了一道無法逾越的牆。靈里怎樣也不能相通,他的靈總是躲躲閃閃、或者嚴嚴地關閉著,不能向人開放,這靈里一定有許多可疑的東西,這東西往往是見不得光的,很可能就是魔鬼隱藏的惡胎;
我們教會之間也很難相處,越近的教會越難相處,好似冤家對頭一樣,常有衝突,有說不清的批評、遙言、毀謗……這就是“紛爭、爭競”。
的確,相處是我們面對生活、社會的一個很大的難題。我們人與人相處,是不是感到很累,很迷惘?我們是不是陷入人與人之間糾纏不清的泥沼里,而痛苦不堪?教會內部和教會與教會間是不是有很多的傾軋、傷害?
說穿了,我們相處,有很大一部分,就是與惡魔打交道。是我們自己的惡與他人的惡在相處,兩種惡都會起作用。因此,我們相處時,我們分別要向自己的惡和別人的惡作戰。
我們要用善去對付自己和別人的惡,我們靠聖靈去戰勝這些惡,這就是爭戰而非惡戰了。
耶穌的傳道生涯,常遇到許多人心的險惡、試探的網羅,但耶穌依靠聖靈都一一戰勝了他們,使他們抓不著把柄。
當我們要面對一個人,尤其是某些性格性情怪僻的人,某些品行人格卑劣的人,某些生命有問題的人打交道時,我們就得警醒,你所要面對的不是他,而是他裡面的“黑暗軍團”,我們同人相處,不但要看到他這個人,更要看到他裡面的人,看到他裡面代表的勢力。從某種意義上講,我們有時與某種人打交道,就是同魔鬼打交道!
有些人不解怨,你怎麼對他好也沒有用。有時,跟他這個問題解決了,但不多久,另一個問題又來了。這樣的人總是跟人過不去似的,我們常常感到費力,困惑地想:這種人到底是怎麼回事呢?令人百思不得其解。其實原因是,我們在跟他裡面的惡(魔鬼)作戰。
相見還可以,但熟識了,反而不能親切起來了。是因為我們相見的時候,是還未與他人的惡相遇的時候,因此,我們這時還可以笑笑說說的,這只是“愛”的假象。但當我們發現了別人的缺陷時,或被人的惡觸痛時,我們就不饒不讓,不能去接納了;一旦我們與人產生嫌隙,總不願意和解,和好如初。是因為在我們的肉體之中,有一種叛逆的勢力,老想躲避行神的道,總想繞過神的道,因為這樣行是要丟面子的,是艱難的。我們總不願意以神的話來衡量、規範我們的相處,我們喜歡按從前屬世的處世為人方式、情慾的慣性與人相處,因為恨一個“不好”人,比愛一個“不好”人來得容易些、舒服些。這就是情慾。就是情慾與聖靈的爭戰。
3. 真理之愛與世俗之愛的區別
為什麼教會也象世界一樣的複雜?為什么弟兄姊妹相處也象外邦人一樣的難呢?就是因為我們儘管被稱為“教會”、“弟兄姊妹”,但我們的相處方式卻還是屬世的相處方式、還是屬魔鬼的相處方式。我們的心思是論斷的心思;說話還是喜歡背後去說、傳舌;我們總以怨氣來“關心”別人;我們總以自義、嫉妒、自卑、苦毒、惱怒、懷恨去對待別人的錯(或成績)……這怎麼不使得我們相處複雜困難呢?
這樣來看,我們教會還算有愛嗎?我們相見時親親熱熱,並算不得什麼。世人相見時豈不也親親熱熱拍拍膊頭,去痛飲一番?甚至比我們相見時還熱。我們比起來算得什麼呢?如果我們的義不能勝過他們,這有什麼好夸呢?
真真正正的愛在相處━━共同生活裡面,不能經歷得相處考驗的“愛”,都是虛假的。
什麼是愛?在我們的習慣意識上認為:你對我好,我對你好;你不說我什麼,我不說你什麼;你送我東西,我送你東西,大家親親熱熱,和和氣氣……這就是愛。
但真理的愛是什麼?“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林前13/4-7)”
如果愛里要有“忍耐”、“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包容”“恩慈(即愛仇敵)”……那麼證明愛不是發生在“你好我好”、“融融和和”的時候,正是發生彼此之間有問題、有意見、有誤會、有摩擦、敵對……的時候。否則就用不着忍耐、包容、恩慈等這些東西。
綜觀基督教內人與人的關係、教會與教會的關係、宗派與宗派的關係,還沒有建立真理的愛的關係!反觀一下,現在我們相好的人、相好的教會,大多是我們還沒有發生摩擦、問題的人和教會;想想看,與我們發生過問題的人、教會、宗派,我們有遵行到真理的愛麼?不要辮護了,我們的相處之道,仍然是屬世的相處之道!這裡面沒有“忍耐、包容、不計較人的惡……”的要素!沒有這些要素,我們的相處就沒有愛、沒有真理!我們的相處方式,仍然是稅吏、罪人的相處方式!因為他們都能做到。怪不得我總感覺到基督教內所講的愛是空空洞洞的。
聖經的總結就是愛,從另一個角度來講,就是教導人如何處理人與人的關係。但我們研經講道,都沒有切中生活實際。
基督教的悔改的真正的意義,在其恢復與神與人的關繫上,這是我們悔改的根本。我與神恢復關係時,其實是落實在與人恢復關係裡面的。我們與他人相處得如何,反應出我們悔改得如何,反應出我們悔改的深度。
我們在一起聚會有多麼親熱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們相處得如何。你對我好,我對你好,親親熱熱,並不是愛,只是正常現象,是我們要通過愛去達到的正常現象;只有當別人對你不好,你仍然對他好,才是愛;如果兩人之間沒有“不計較人的惡,凡事包容、凡事忍耐……”這些要素,就算不得是愛。
世人他們的感情、友誼,是為了建立禮上往來,你好我好,一齊快活、一齊飲食、一齊遊玩,或者這次你幫我、下次我幫你的互相利用的關係。如果我們在主里也是建立這種關係,是沒有意義的。我們建立一種屬靈的情誼為什麼?就是為了能夠愛——能夠彼此監督、指正,有什麼錯,都能夠坦誠相見地指出,無論誰對誰錯,都必須“不計較人的惡,凡事包容、凡事忍耐……”,心裡沒有一點疙瘩,這才是真正的愛、真理的愛,我們基督教空空洞洞講了多時,卻從來沒有如此定位過的愛!
世俗所認為的愛是:你好我好,大家無問題,就是愛;但真理的愛是發生在有問題的時候的。愛,是為了消除相處時發生的問題,如果不能消除這些問題,就證明我們還沒有達到愛,這與我們在世俗中所認為的“愛”不同。只有相處出現問題了,愛才能發揮它的功用,才知道有沒有愛。
能經得起檢驗的愛是在相處━━共同生活里。
3. 靠着聖靈,以智慧與人相處
我們與人相處,一定要學會依靠聖靈,有智慧地相處,這樣,就是一種真實的屬靈爭戰。特別是對於生命有嚴重問題的人,我們一定更要依靠智慧的靈——聖靈去戰勝他生命里隱藏的魔鬼的東西。
舉例說明:比如我與一個鄰舍教會的領袖接觸,一直以來,我很了解他嫉妒的性格,見面時聖靈會格外提醒我:面對這種人,你一定採取謙卑再謙卑的態度去面對。這樣,我一定不談我工作上的成績,我的文字事工的果效影響如何。因為我知道他(其實是背後的靈)很不喜歡聽到我(其他人也一樣)的成績的,如果他知道我有某些成績,他一定會暗中使絆子,到處散布閒話謠言,暗中破壞;為了避免他的破壞,我對於我的文字事工隻字不提,我只說我們目前所遇到的困難、有什麼失敗、軟弱(當然是實際的情形,而不是說謊),因為他很喜歡聽到別人的失敗、軟弱,於是就嫉妒不起來,就不會去破壞。
保羅所處的地位,有許多人不服、嫉妒,而保羅所採取的就是:“我 若 必 須 自 夸 , 就 夸 那 關 乎 我 軟 弱 的 事 便 了 。(林後 11:30)”
耶穌對於外幫人,如對於已被了趕鬼、清醒了的加拉森人,耶穌要他四處傳揚他自己的作為;但在以色列地,耶穌做完了事工,卻多次叫人不要告訴別人的,為什麼?這就是耶穌的智慧,因為他知道有許多人是心懷鬼胎的,會破壞他的計劃,因為時候未到。真槍真炮的戰爭,是更激烈的肉體和屬靈雙重爭戰,這時隱蔽自己的計劃是更加重要,一定要用密碼、代號、隱藏等,否則一定失敗。
你便知道聖靈為什麼要某些人的事工特別隱藏,其中之一的原因,就是因為要防止生命有問題的人去破壞。
我們要靠著聖靈(智慧),辯別他裡面的靈,然後靠著聖靈的智慧去與他相交。不同的人,我們要隨從聖靈的感動,聖靈會以不同的經文和智慧,靈巧地教導我們與人相交,使自己不順從自己的惡,又能制勝於他人的惡。
4. 以善勝惡的秘決
當我們面對一個人的時候,其實是同時面對着兩個方面:一個是他自己,代表着良心、道德、向善的一面(如果是基督徒,則代表順從聖靈的一面);另一個是他的靈界影響(即它),代表着情慾、血氣、醜惡的一面。如果你同他相處的時候,你同時與這兩方面都在相處,那麼,我們該怎麼辦呢?
“他”和“它(情慾)”本來是一對朋友,他們之間己經有數十年的關係。如果我們與他相處,一定要想方設法使“他”離開“它(情慾)”。首先我們一定要同“他”建立一種良好關係,用愛爭取“他”成為你的朋友,這過程,“它(情慾)”總會來傷害你的,但你不要與“它”計較、對抗,如果你對抗“它(情慾)”,“他”和“它(情慾)”就會來一齊對抗你,所以聖經說:“不計較人的惡,凡事包容”的意思,就是說要避開“它(情慾)”的鋒芒,不要觸動“它(情慾)”的惡,如果你不計較、去包容,“它”就惡不到那裡去。而你同“他” 相愛到一定的程度的時候,你和“他”的朋友關係己超過了“他”同“它(情慾)”的朋友關係的時候,你和“他”就可以一起去對付那個“它(情慾)”了。如果你們己經是好朋友,你說什麼他都願意聽你的,你指出他的缺點、錯誤,他也會很樂意接受的。我們彼此相愛,就是要爭取“他”這個人成為我們的“統一戰線”,使我們能夠一齊去戰勝那個“它(情慾)”。因為愛能勝過許多的罪(惡),善能的勝惡,就是這個意思。
在現實生活中,我們常常遇到這樣的事:有一個人,鬧得正凶,誰都不敢惹他,但這時來了一個有恩於他,又處處待他好的人,勸阻他、批評他、甚至呵責他時,他也只得乖乖地聽從,他裡面的惡是怎麼都發不出來的,因為他和“他”的關係超過了“他”和“它(情慾)”的關係。
再容我舉一個眾人都容易明白的例子:《水滸傳》中李逵是一條暴躁兇狠的漢子,什麼人都惹不起他,誰都不敢觸動他裡面的惡。但只要宋江一出面,他就乖得象一條貓一樣。如果宋江是一個基督徒、一個牧者,勸免李逵要對付暴躁的舊生命,李逵也會乖乖聽從的,因為宋江和李逵的深厚關係,使得李逵甘心樂意順服宋江。
相反,如果“他(如李逵)”與“它(惡)”的關係比你和“他”的關係要好,如果你想用強硬的辦法、血氣的東西、用你的“惡”觸動到“它(惡)”的時候,“他”就會跟你拼命,因為“它(惡)”是“他”的好朋友,“他”總會護着“它(惡)”的。
如果你與他沒有愛的關親:你同他的惡產生矛盾、或指出他的惡來,他就會從心底里頂撞你,或者乾脆會說出來:“你也不看看你自己?你不也是這樣這樣,你也好不到那裡去,哼!”“他”總會站在惡的一邊。我們還以為禱告就能解決了,於是就禱告說:“奉耶穌基督的名,把某某身上自以為是的靈趕走……”“他”後來知道後,“他”感到被控告,“他”就更加堅定要與你作對——如果一個人不願意離棄“惡”,神是讓他有自由選擇的。但是,如果你同他先建立了相愛的關係,一旦時機成熟了,你向他指出來時,他就不抵擋了,然後你說:“現在我們同心合意去趕這個靈(它),好不好?”他就會很樂意接受了。耶穌說:“所 以 , 你 在 祭 壇 上 獻 禮 物 的 時 候 , 若 想 起 弟 兄 向 你 懷 怨 , 就 把 禮 物 留 在 壇 前 , 先 去 同 弟 兄 和 好 , 然 後 來 獻 禮 物 。(太 5:23,24)”這樣的禱告是先有愛,然後才生效的。
信了主之後,我們就避免談友誼、感情了,認為這是世人的東西,只講大而空的“愛”,這才是屬靈人講的。就因為這種認識偏差,使我們沒有真正愛起來。
大衛與約拿單的友誼,比愛情更深;保羅與提摩太的感情,比父子情更濃;誰能否定我們信主後應建立友誼、感情?
如果我們與別人相見還沒有發生矛盾、摩察之前,就先建立一種友誼、感情的話,那麼到了相處發生矛盾、摩察時,彼此就很容易忍讓、不計較、包容了;正如夫妻二人,如果在談戀愛的時候,建立越深厚的感情,那麼在後來婚姻相處時碰到矛盾、摩察,就越容易忍讓、包容了,彼此也較容易遷就,改變自己。
如果我們之間有感情、有友誼,我們才能更好去愛,才能更好地“忍讓、不計較、包容”,也才能更容易糾正別人的錯。我們在講愛之前,還是先建立實實在在的感情、友誼吧!
要建立一種能超越人的惡的關係真不容易,這種愛一定要遠遠大過人的惡,在我們建立這種關係的過程,肯定會遇到惡的挑戰,但每一次的挑戰,每一次都要“不計較”、“凡事包容”、“恆久忍耐”“七十個七次饒恕”,那麼惡就要敗下陣來,你的愛終於戰勝了惡,你的愛終於贏得了他人的信服,你就能爭取他人一起去對抗惡了!
能夠勝惡、能夠服人的,一定是他的優秀品格、美好生命、堅定不移的愛!
我真盼望,我們基督徒之間真的能有深厚的感情,牢固的友誼,能經得起考驗、相處,真的情深誼長,生死不諭!
5. 與魔鬼合作的人我們不能相處
但話又要說回來了,儘管愛能勝過許多的罪,但有一些人,你怎麼愛他,他都不能改變;正如無論神怎麼愛世人,還是有不少人願意跟隨撒但。有一些人,他跟惡不但是朋友,而且己經結盟了,成為魔鬼的化身,成為一體了。這些就是教會裡:“專顧自己,貪愛錢財,自誇、狂傲,謗瀆、違背父母、忘恩負義、心不聖潔、無親情、不解怨、好說讒言、不能自約、性情凶暴、不愛良善、賣主賣友、任意妄為、自高自大、愛宴樂,不愛神、有敬虔的外貌,卻背了敬虔的實意”等等這種人。
面對這些人該怎麼辦?這些人不要去與他相處,聖經接着說:“這等人你要躲開(提後3/1-5)”,離他們越遠越好。否則,他身上的惡(邪靈),會給你、給教會帶來很大的麻煩。“好生氣的人,不可與他結交;暴怒的人,不可與他來往(箴22/24)”……這些人,已經不能把他當作純粹意義的人了,而是與魔鬼合而為一的人,魔鬼的化身,這些人你是不能與他相處的,否則你自己的生命也會受到虧損。
對於卑鄙小人、性情怪癖的人、生命里有嚴重問題的人,我們都不要直接與之較量,與他們一般見識。如果你是獅子,你根本不會與老鼠比輸贏。你如果與一個不是同一重量級的人爭執不休,就會浪費自己很多心力,並無意中提升了他的地位,降低了自己的身份,有損你的人格。並且,可能是魔鬼籍着他來轉移我們事奉的注意力,因此,我們心存藐視地遠離他們。如果有一些生命上有嚴重問題的人,老是犯同樣的罪而不悔改,為了使教會合一、純淨,不讓這些問題妨礙教會的異象事工,為了不讓這種罪漫延開來,為了警戒他和會眾,那麼,這個人應該趕出教會。
有時無論你怎樣愛,對於某些人是無動於衷的,有些罪只能用懲罰的,就不是無止境的愛了。
我們與有一些人的關係,更加超出了人與人的關係了,而是神與魔鬼的關係了,如東方閃電、以消滅猶太人和基督教為宗旨的恐怖分子,就要用另一種愛——消滅,去對待他們了。聖經上對待迦南人、亞瑪力人就是這樣,這就是愛:對更多人的愛!
默想與禱告:
① 我是一個怎樣的人?有什麼缺陷?
② 與人相處時,常常在那些地方傷害了人?
③ 我在什麼地方容易受傷害?也就是說,我在什麼地方不容易包容別人的過錯?
親愛的主啊,我要向你更深的悔改,我沒有好好的改變自己,而使得人與人之間更加融洽、更加親切。這不僅是誰的責任,更重要的是我自己。懇求聖靈幫助我,靠我自己,我只能順從我自己的脾氣品性,行不出禰溫柔謙卑的道來,聖善的靈啊,來幫助我!阿們。
作業:
運用所學的方法,找一個與你不太好的人去嘗試建立感情友誼,恢復關係,直到能夠去愛——不計較、凡事包容、凡事忍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