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造教會的城牆 |
| 送交者: nngzh 2004年12月09日10:12:52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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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被謠言、結黨、分爭、分裂……擾亂了很久的教會,每想到這些的事,都不寒而慄:當時青筋暴突的爭論場面多麼可怕;甚至動怒要打人、傷人的情景多麼驚心動魄;背後到處串通、扇動、挑撥離間有多麼猖狂;分裂後兩邊積怨何等的深,成為陌路人甚而仇敵……這些事無法不令愛主的弟兄姊妹心情沉重,揪心地痛,不禁落淚,痛哭不止。 更可怕的是,許多弟兄姊妹努力禱告了,但事態不但沒有好轉,沒有結束;反而卻變得更嚴重了,甚至一而再、再而三地發生。許多人不禁就發生了疑問:神不是在教會當中嗎?為什麼他容許這些事發生而不去制止呢?為什麼教會禱告了這麼久,卻不見神去解決呢?使得不少人感到迷惘,繼而灰心,繼而喪氣,對我們的信仰產生隱約的、說不出的失望,只是勉強地維持其事奉。就使不少教會進入冷淡期、軟弱期,這才是最可怕的,這是魔鬼想要達到的目的之一。 難道是神的問題嗎?不,肯定不是神的問題!而是我們的問題,是我們教會要好好反思我們的領受有沒有錯、有沒有迷信成分的時候了。 從前我們幻想,以為有神,一切就可以順其自然了,神會在人心裡作成一切的工作,神自然會成就教會所希望的任何事情了。遇到問題,只要禱告神,一切由神去解決了,這是錯誤的(見《揭露基督教里的迷信》詳論,才論述得清楚)。 從創世記里知道,神已經把管理權交給人了,所以管理不好,不是神的問題,而是人的問題;既然管理的責任在於人,我們不能藉禱告,把責任推諉給神。我們管理不好,應該怎麼樣呢?應該求告神,問怎麼辦,而不是要神去處理。禱告有什麼用呢?就是求神給我們旨意、智慧、“瑞瑪”,使我們可以遵從他的話去處理。這篇信息,就是我帶着疑問去求問神的時候,他回答我的。 過去,我們認為教會是聖靈的宮殿,是屬靈的,而且僅僅是屬靈的,而排除了一切“人的組織”的觀念,因而,目前教會就成為一種散漫狀態下自然形成的鬆散人堆。 不錯,教會是聖靈的殿,是通過我們用心靈去聯絡而成的;但是,我們不僅僅是靈體的人,而是有血肉性情的人,就有血氣情慾;因為人的雙重性,決定了教會也有雙重性:既是屬靈的聖殿,也因它是人的組合體,就有人的組織性質。凡是人堆里就有問題,就需要管理、需要組織、需要制度。 現在家庭教會的架構,基本是自發形成的原始、自然的模式,沒有什麼嚴謹的組織結構。一,是歷史造成的;二,是錯誤的認識造成的;三,缺乏管理知識造成的。 這種狀態在初期的小教會裡,還沒有顯出它的弊病來。譬如一個家庭式的小作坊,起初也沒有什麼管理不管理的,但如果它要擴大成一個公司,就需要有管理了;企業越大,管理的程度就要越高,不斷發展,還要不斷調整菅理,這是現實可以看到的。如果你管理一個企業,縱使你有很好的願望、很好的理論、很好的策略、很好的計劃藍圖,但如果沒有制度,也只是竹籃打水一場空;我們不錯有很好的真理,有很多培訓教導,有很好的願望信心,但如果沒有制度規矩,那這些真理、課程、願望都只是空談。 教會走到一個關口,仿佛到了瓶頸,就因為教會的建造跟不上發展,到了一定時期,就顯出教會的薄弱方面,成為發展的阻力;讓魔鬼尋得了破口,使我們人性中的情慾得以膨脹,可以為所欲為、任意而行,沒法限制。 可以說,當今家庭是世上最原始的一種組織狀態,我們的教會比所有世上的組織更輕視管理,更缺乏管理,因而就使教會比其他的組織更加混亂。這種鬆散的狀態,只適應小規模的結構,故此教會一大,它就控制不了,就會鬧出許多爭鬧以至分裂。這種疏鬆的架構,是不能承擔更大,更有目標性的計劃的。 事實嚴峻地告訴我們:教會不應只是人堆意義上的教會,而應是有一定的嚴謹架構、嚴明的制度的教會。因它本身就是軍隊! 以斯拉重建聖殿後,尼希米建造了城牆,聖經為什麼用一整篇去記述建造城牆呢?這城牆有屬靈意義嗎?有,如果與信仰無關,只是單純的“建設”,那麼它就不是聖經而是文章而已。建聖殿與建城牆,同樣用了整整一個篇章,可見它們的意義不分伯仲。建了聖殿,為什麼還要建城牆? 城牆是用來保衛聖殿的! 如果只是建了聖殿而不建城牆,敵人是隨時可以來攻擊的,那麼這個聖殿就危險了。一個羊圈沒有欄柵,就有狼去攻擊。所以城牆於聖殿、欄柵於羊圈的關係是非常重要的。 其實過去教會也是有其制度的: 千夫長、百夫長、五十夫長、十夫長的編制,本身就是一種制度; 祭司制度、禮儀制度等; “凡事都要規規矩矩地按着次序行(林前14:40)。 “人若在場上比武,非按規矩,就不能得冠冕(提後2:5)。 “弟兄們,我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吩咐你們:凡有弟兄不按規矩而行,不遵守從我們所受的教訓,就當遠離他(帖後3:6)。 “我們又勸弟兄們,要警戒不守規矩的人,勉勵灰心的人,扶助軟弱的人,也要向眾人忍耐(帖前5:14)。” “制度”是現代人用的詞,“規矩”是過去人用的詞,其意思是一樣的。 “倘若你看到弟兄有什麼不對,你就去,趁著只有他和你在一處的時候,指出他的錯來,他若聽你,你便得著了你的弟兄;他若不聽,你就另外帶一兩個人同去,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句句都可定準。若是不聽他們,就告訴教會;若不聽教會,就看他象外邦人和稅吏一樣。(新譯本,太18/15-17)”“要把這樣的人交給撒但,敗壞他的肉體,使他的靈魂在主耶穌的日子可以得救。(林前5:5)”明顯就是教會處理問題的制度; 提摩太前書三章選立監督執事的條件,明顯是教會的任免制度。哥林多前書還有聚會的規矩、擘餅的規矩等。 神對人許多約束力都是由教會負擔起來的,這就是制度。 什麼是教會的制度呢?就是以神的話建立起來的秩序規矩,由教會強制性去執行的。 我們不能只靠自覺,去建造生命,如果可以,則在各家修行便可以了。因此才需要教會,教會就是對人生命長進的督促、協助、監督——勸勉、責備、指正、趕出教會等制度,為的是使他知悔識改。 有一些內心的罪,我們人無法去判斷它,我們無權去審判,是人與神的事,是由神去懲罰的,否則就是論斷;但有一些行為的罪,對錯很分明的,有幾個見證人,事實確鑿,神就交由教會去處理,由教會去責罰。這個權柄已經明文記載,交給了教會,這責任是應由教會擔負起來的,是不能用禱告推諉給神的,否則,教會一切的混亂,就理應由神去承擔了。這是多麼荒唐,我們沒有用神的話去好好管理教會,這不是神的責任,而是我們的罪。 教會沒有制度,就好似聖殿沒有城牆;羊圈沒有欄柵;軍隊沒有紀律一樣。 教會,不僅是一個屬靈的概念,也是一個制度性的概念;正如“國家”,不僅是土地的概念,也是一個政制(政治制度)的概念一樣。教會本身就應該是一種制度的體現,只不過我們沒有把聖經裡面的話與制度聯繫起來。因此,教會就是代表一種制度,使凡進入教會的人,就要按教會的規矩進入神話語的規模里。 軍隊有軍法、軍規、紀律,其他組織也有規章制度,任何的組織都要有黨章、規程、規則、秩序。正所謂“國有國法,家有家規。”“沒有規矩,不成方圓。”這都是普通的常識。而我們教會的無序性,無綱領,無明文的約束,這就不難理解為什麼教會反倒比屬世的組織更混亂、更容易分裂、分爭、爭競了。因為魔鬼弄瞎了我們的靈眼,使我們看不明白聖經,也欺騙我們,讓我們以為教會只是一個靈宮,看不到它的雙重性,於是便忽略了教會的(制度)建造,使它可以輕而易舉地攻擊教會。 為什麼需要管理?因為有魔鬼。一個工廠為什麼要有管理?因為人罪性中有懶惰、貪污、偷盜、破壞、不服從等,因此就需要管理,否則就會混亂成一片了,制度就是針對這些罪性來制定的。 為什麼政黨他們不會分裂呢?因為他們自身有一種制度,能夠解決這些矛盾,使得他們不能以分裂來解決問題。 所謂教會的建造,其實在很大的程度上,是教會制度的建造。由其是分布這樣分散、廣闊的家庭教會,其建造的嚴謹性比單一教堂性質的教會還要重要得多。 情慾(論斷、閒話、分爭、爭競等)是與聖靈對抗的,不喜歡約束(節制)。因此教會制度本身應能產生一種抑制人情慾(論斷、閒話、分爭、爭競等)的機制,因為人本性總是想脫離約束的,我們就與此情慾對抗,就要針對情慾這一特點制定製度加以約束,從里(聖靈)到外(神的話)的約束,使它不能放肆。教會的建造,就是為了幫助人生命的建造,包括對付難以管束的情慾。 一個組織,相對穩定,都是依據其一定的規則、章程來運行,執行所定規的制度來實現的。沒有神的世人,在這些約束下尚且相對穩定,那麼我們是有神的人,難道就不可以穩定嗎? 現在是要停下來,研討一下,如何建造教會的時候了。 1. 關於領袖方面的制度 教會問題,首先就是領袖的問題;正如一個國家的問題,最主要的是領導人的問題。領袖的問題最易令同工傷心,教會灰心了。 過去,我們會以為領袖的權柄是最高的,領袖就是教會的權柄,所以教會有時無法處理有些領袖的問題。 不,領袖的權柄==教會的權柄。 教會的權柄——制度,就是神的話,是真理,是最高的權柄。它高於任何人,包括領袖。因此有必要去制訂出人人都得去遵守的制度,好讓人人都在這種權柄下得造就。“主賜給我們權柄,是要造就你們(林後10:8)”。有些領袖為什麼到了一定的時期,生命不能繼續長進呢?是因為從前他還未成為領袖之前,是在教會的幫助下,他的生命就可以長進;但後來他做了領袖,只有他去指人,沒有人可以監督他,教會已經不能幫助他了,他的生命就此停滯了。 所以人人都要在權柄下才得以造就,沒有一人例外,這權柄就是教會的規矩制度。 從另一個角度去看,教會就是眾人,教會的權柄,就是眾人的權柄,制度就是眾人去幫助個別的人,沒有人可以凌駕於眾人之上的。過去因為失去了這樣的權柄,所以對某些結黨、分裂的人,毫無辦法。 隨着社會和教會的發展,領袖腐化的問題已經突顯了出來。無論是社會抑或教會,造成領袖腐化的原因之一是特權,為了防止領袖的腐化,也需要制定某些制度去消除這種特權,並要有一個機制,可以起到對領袖監督的作用。 世人也說什麼“公僕”之類的話,但卻比老爺更加老爺。“仆”是說的嗎?看實際才知道。如果你到一個人家去當傭人,會象我們現在作領導的那樣子嗎?因為他們沒有實際的監督機制,使他們成為真正的“公僕”。為了使我們的領袖成為名副其實的僕人,就應以聖經的原則,制定領袖任免的制度、領袖的匯報總結制度、領袖工作評估制度等。 制訂教會同工探訪,乃至信徒之間的交通原則,不應講閒話、怨言、傳舌,鼓勵有意見的人與當事人交通。這樣就把“是非小人”的門路堵住,也堵住魔鬼擾亂教會的破口。我們應在全教會深入教導這個交通原則,並要成為每個人的交通習慣。 制訂處理問題的制度,過去,甲與乙有矛盾,甲就反映給教會,這是違反聖經原則的。首先應當讓甲直接找乙去指出,再經兩三個人去指出後,問題還沒有解決,教會才去授理。另外,過去甲這樣反映情況有失公平,教會聽取情況只聽一面之詞,往往處理問題有失公正,造成許多誤會。在使徒行傳,保羅與割禮派發生爭執,雙方難定對錯,他們是雙方一齊上訴的,每一方都對着當事人訴辯,這才公正合理,少留下後遺症。處理問題,一定雙方都要在場,而且證據確鑿。 要建立反映情況的制度,使它成為一種管道,能下情上達,使許多背後發的議論、怨言,變成意見、建議,讓領袖能及時知道工作的失誤、漏洞。如果是本片、本聚會點,可建立信箱、或特別的交通聚會;如果是母會與各隊,可設立聯絡員,去了解、聽取下面的意見,這樣互相交通,才相互理解,才不至於讓魔鬼在“背地裡”作工的機會。 “趕出褻慢人,爭端就消除,紛爭和羞辱也必止息。(箴22/10)”“分門結黨的人,警戒過一兩次,就要棄絕他。(多3/10)”等的經文要用制度去執行。幾個人在背後嘀嘀咕咕,甚至一個人就可以決定去分裂教會了?誰授的權?他們亂用權柄,我們有權柄卻不敢用。保羅去處理哥林多教會的分爭結黨的權柄,我們教會為什麼就不敢使用?我們的背後是有強大後盾的,我們教會懲罰的權柄是真真實實的。我們要制定出什麼罪是趕出教會,什麼罪是交給撒但,什麼罪是可咒可詛的,試試看,神的權柄是不是銀樣蠟槍頭? “倘若你看到弟兄有什麼不對,你就去,趁著只有他和你在一處的時候,指出他的錯來,他若聽你,你便得著了你的弟兄;他若不聽,你就另外帶一兩個人同去,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句句都可定準。若是不聽他們,就告訴教會;若不聽教會,就看他象外邦人和稅吏一樣。(新譯本,太18/15-17)” 這裡的原則是,同一件罪,神給人有三次悔改的機會,如果不肯悔改,就如外邦人無異,就要趕出教會。這是維護教會、懲戒放縱的人的一個最重要的制度,三次機會,不能多,也不能少。 怎樣知道一個人有沒有聖靈呢?就看他有沒有悔改的能力,如果已經沒有悔改的能力,就知道他已經沒有聖靈了。因而神給人兩到三次悔改的機會,如果都不悔過,教會就把他趕出教會,就是警告那人,他已經與外邦人無異了,除非象外邦人那樣悔改,否則是會沉淪的。我們趕他出去,為的是使他悔改,如果不趕他出去,他會有既然還在教會(但實質上沒有悔改),他還是得救的錯覺。“你們應當把那惡人從你們中間趕出去。要把這樣的人交給撒但,敗壞他的肉體,使他的靈魂在主耶穌的日子可以得救。(林前5/5,13)”保羅要哥林多教會外理這個犯罪的人,為的是使他知道懼怕而懊悔而得救,否則,如果不這樣處罰,這個人還以為得救,就真危險了。 在處理領袖方面,一個極端是不敢處理,另一個極端就是簡單化。譬如對犯了姦淫的領袖,一下子就把他公開了,而沒有按着馬太福音十八章十五到十七節的次序。這對領袖的悔改沒有什麼好處,也不公平。這隻幫助魔鬼更快打倒一個領袖,要知道,神建立一個領袖不容易,魔鬼打倒他卻很容易,如果我們簡單化,這只是幫助了魔鬼。我們處理任何人,都應該給他兩三次悔改的機會,應該要有饒恕,只要他願意悔改了,就應該用愛心去遮蓋,不要去張揚他的錯誤。讓他退出帶領的服事,在核心同工的監督之下,如果有一段時間(一年或兩年),鑑察他沒有再犯,可以恢復他的一般服事,這對一個有錯誤的領袖才是很好的挽回保護,否則就幫助了魔鬼,把一個領袖毀了。 3. 教會之間的關係準則 現在誰都反對分爭,誰都在說合一,但實際的情形卻是相反。為什麼?因為我們都有良好的意願,卻沒有實際可行的準則,到了現實里,都在分爭、都沒有合一。多少年了,我們所謂的合一,都只不過是空中樓閣、海市蜃樓。 為了消取分爭,實現真正的合一,全教會應達致一個共識,共同遵守,成為避免分爭的共同準則,只有這樣,才有真實的意義。不同宗派、教會,只要在救恩真理上是一致的,我們協商、談判,可以一同擬出一個“合一宣言”,成為合一的綱領。例如: 權利:……(享有相對獨立的管理權,可以保留原來領受的觀點等) 義務:……(服從合一教會的異象、事工等) 彼此遵守的原則:①……(彼此相愛的細則) ②……(互相幫助的細則) 這樣的合一就有據可依了,不是空喊高調,具有可操作性,只要誰願意認同這個綱領,就可以成為合一教會的一員。 沒有制度,很難執行神的話,有一些事很難貫徹,就使神的話成為一句空話。 過去,我們只顧對外宣教,而內部建造嚴重滯後,傳福音事工與教會的建造不平衡,一頭重,一頭輕,使得宣教也無以為繼了。 一個堡壘要打擊敵人,首先自身的結構要過硬,才能既可以打敵人,又可以防禦敵人的攻擊。否則,你打了一會敵人,但不久便被敵人打破了。我們的境況就是這樣。 魔鬼是無孔不入的,只要有一點空隙,就乘虛而入,因此我們要建造一個更嚴謹的教會架構,將許多聖經的原則運用到制度里去,變成教會的章程。 堡壘要有鋼筋水泥、聖殿要有城牆、羊圈要有欄柵、軍隊要有法紀、教會也要有章程。 這是一個號角性的信息。 “我對他們說:"我們所遭的難,耶路撒冷怎樣荒涼,城門被火焚燒,你們都看見了。來吧!我們重建耶路撒冷的城牆,免得再受凌辱。"(尼2/17)” 使我們領袖知道,教會要用神的話砌成堅固的“城牆”;教會也是一個組織,是要有管理的,現在是提高領袖管理質素的時候了,教會要走下去,會有許多實際問題有待去探討。 歷史的每一次進步,都是因為有過慘痛失敗、教訓、鮮血、眾多生命的犧牲……教會面對這些殘酷教訓,也不要白白地過去,要有一個成熟的長進。 是教會要建造“城牆”的時候了。讓我們好似尼希米一樣,搶時間、爭速度去建造教會的“城牆”吧。如果這樣,我們就看到教會的希望,勝利的曙光了。魔鬼猖狂的日子要結束啦! 我們建造教會的“城牆”時,可能會遇到許多阻力,就象尼希米建造城牆時遇到尖銳激烈的爭戰一樣,我們也要拿出尼希米的勇氣來! 教會本來就是神在世上實踐他的真理,成為一個成功的樣式,好讓世界來效法的。但慚愧的是,世人倒成為我們效法的榜樣。我們雖說也叫軍隊,但比起世上的軍隊就差得遠了,如果世上的軍隊都按我們這個樣,就一定潰不成軍。一個軍隊能有很強的整合能力,是有賴於它的一套嚴格的紀律,軍法越嚴明,它的戰鬥力就越強,教會也一樣。 默想為禱告: 教會要制定那些制度呢? 親愛的聖靈,禰是智慧的聖靈、真理的聖靈,求禰給我們更充足的聖經,讓我們有足夠的智慧去制訂教會的規章制度吧,多謝禰,阿們。 作業: 討論,並立即展開制定教會制度的計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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