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爭 |
| 送交者: nngzh 2004年12月09日10:12:52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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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爭 1.分爭的種類: ①教義上的分爭: 魔鬼利用人對一句經文 “要為從前一次交付聖徒的真理,竭力地爭辯。(猶3)”的錯誤理解,而挑起人們分爭的情慾。因為有這一句經文,我們的情慾就更加膨脹,就放膽大罵起來。領受上稍有不合,就大罵對方假基督、異端。 保羅是一個尖銳指責論斷、分爭、辯論的人,認為那些好“爭辯言詞”的人,是“愚拙無學問的辯論”(提前6/4.提後2/23);又說:“我願男人無忿怒,無爭論,舉起聖潔的手,隨處禱告。(提前2/8)” 這是怎麼回事?難道聖經自相矛盾嗎?保羅要同猶大唱對台戲嗎?不是,其實保羅也是一個好爭辯的人(徒9/29,11/2,15/2, 17/2、17,18/4、19,19/8、9,26/2),在使徒行傳,保羅至少有七次與人大大爭辯:這些爭辯都只是圍繞一個主題:“本著聖經與他們辯論,講解陳明基督必須受害,從死里復活;又說:‘我所傳與你們的這位耶穌,就是基督。’(徒17/2,3)”保羅又自稱“我是為辯明福音設立的(腓1/7,16)”這說明保羅與猶大是一致的,都為福音竭力爭辯的。 “一次交付”是什麼意思?我從前第一次傳福音給人,總不會傳什一奉獻、敬拜禱告、聖靈充滿、恩賜事奉等吧?對,我們第一次傳的一定是耶穌,這才是福音,才是“一次交付聖徒的真理”。這句話前面是:“論我們同得救恩的時候”,很清楚“一次交付聖徒的真理”是有關救恩的。這句話的後面更清楚,要竭力爭辯的是對那些“不認獨一的主宰我們主耶穌基督(猶4)”的異端,所有歪曲主耶穌屬性的理論,才是異端。 什麼叫福音?就是“我如今把先前所傳給你們的福音,告訴你們知道;我當日所領受又傳給你們的:第一,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笫三天復活了。(林前15/1-4)” 只有在耶穌基督的生、死、埋葬、復活、替我們贖罪等有關救恩的真理上,我們可以爭辯。我們也一定要爭辯,我們要向一切歪曲、否定救恩的異端邪說竭力爭辯,拼死抵擋,這是無可商量的。 但無關福音、無關得救的,如禮儀(如關於洗禮、蒙頭)、禱告(如關於方言)、敬拜(如拍手、跳舞)、恩賜(如關於預言、醫治)、“三自”等問題,我們都不應當去爭辯以致分爭。我們可以將我們的領受、立場宣明出來,但不要彼此排斥。 分爭的人最喜歡用的殺手鐧是定人異端,因為這樣往往容易取“勝”,最能顯出對方是無可辯駁的錯誤,更顯自己的絕對權威,這一招最容易置對方於死地。異端最常喜歡用這一手法,定別人教會為異端。 但我們要知道,在教會的歷史裡,異端不是個人、或個別教會去定的,而是眾教會透過會議、或共識去定的,只有在救恩真理上嚴重歪曲了,才可以定為異端,而對其它真理的不同理解,只是領受上的分歧,不能動輒就伸出指頭指責人“異端”,釘人十字架,判人死刑。(異端是一種死亡理論,是不能得救的。) 聖經中可分為三類的教義:(1)權威性、直接的教導,是絕對的,如神的屬性、福音、救恩的真理。(2)沒有那麼清楚,重要性次要,如人的兩元論,洗禮方式。(3)沒有定論的,如啟示錄。第一種是應該竭力爭辯的,而後兩種是不應爭辯的。 我聽到很多人都說不要分爭,但他自己也去分爭,因為他根本不知道什麼叫分爭,他自己正在分爭的時候,卻以為在維護教義呢。 我們因着某些教義,各自形成壁磊。剛才還好好的交通,一旦知道某些教義上不一致時,就吵翻了。 當我們以為在維護什麼教義的時候,誰知正被魔鬼利用“聲東擊西”的詭計,毀壞“合一”、“彼此相愛”的教義,孰輕孰重?這只不過是掉了西瓜,撿了芝麻罷了。 ②派別、歸屬的分爭: 在初代教會的時候,己經出現了這種分爭:“你們各人說:‘我是屬保羅的’;‘我是屬亞波羅的’;‘我是屬磯法的’;‘我是屬基督的’。(林前1/12)” 這是人從有關領受上分歧而分門別類發展起來的分爭,和從領域上、權柄上歸屬誰管而產生起來的分爭。後者有點似羅得與亞伯拉罕的僕人的分爭。 歸屬並沒有錯,每一個信徒,理應歸屬在固定的教會裡;宗派的存在,也是一種現實的。但是,如果把歸屬、宗派當作鴻溝,將教會割裂、隔離開來,那麼就成為嚴重的罪——分爭! 人很喜歡在一定的範圍內自立為王的,世人用軍閥割據;教內人士用宗派、歸屬作為疆界,把勢力範圍圈起來。本來是王的土地,我們只是在其中一小塊上有份管理,但我們把它看成是自已的。因為這樣,我們就會把不屬自已的看為異己、另類,既是異己,就必有爭鬥,這是必然的。因此軍閥與軍閥就打起來;宗派與宗派、歸屬的這方、歸屬那方就鬥起來。 “我是屬保羅的”意思就是“我比你屬亞波羅的更為正統”,於是瞧不起“亞波羅派”的人;“我是屬亞波羅的”意思就是“我是亞波羅牧養的,我只聽從亞波羅的,就是保羅來也管不著”。這樣就排擠了保羅,脫離了使徒的管治。並且這樣的歸屬,也限制了彼此的往來,將基督的身體因人的名割裂了開來,使得我們好象歸入的不是基督,倒好象歸入了那人的名了。所以保羅接著說:“基督是分開的嗎?保羅為你們釘十字架嗎?你們是奉保羅的名受了洗嗎?” 這樣劃分派別、歸屬,都會有很好的理由:可能使教會領受上單純,不受其它異見干擾;可能是使奉獻不致於流失;可能是更易於操縱教會,不受其它教會影響……或者其它更好的理由,不管怎麼樣,但是如果我們有為這些利益而劃分勢力範圍,我們都會陷入哥林教會的罪里。 人多好的理由都不能成為真理,法利賽人要人洗手才拿餅吃,不錯是很好的,但如果要人去遵守,卻犯了大罪! 只要不是異端,大家就是神的教會,就是一家人,就是一個肢體,就應該有聖靈的交通,血脈相連。雖然,我們因人的認識局限,會使我們的認識有差別,但這些差別只能在彼此的接觸中、交通中更越顯出誰的正確。有一句話很好:“真理是越辯(辯別)越明的。”只要我們不用分爭爭辯,而是查考討論,真理就自然顯明的。今日就因為有太多“好心”人,為了保衛真理,為了使教義純一,分出了宗派、歸屬,讓許多人聽不到其它聲音,使得本來神要復還的真理,有許多人遲遲不能聽到。這些人也太把真理看得脆弱了,不堪一“聽”。真理就是真理,他在眾多學說、理論、聲音中高高地屹立,就因為它敢面對各樣的學說、理論、聲音的挑戰。我們不想信徒聽到不一樣的信息,我們為什麼還讓他們活在這複雜危險的世上,為什麼不召他們都上山修道,讓他們聽不到世上的聲音,豈不更安全、更單純?的確,在世上,或在其它教會交通上,會攙雜不純的成份,但我更相信真理具有潔淨的功能。保羅那時候,還沒有新約聖經,有更多不確定的說法,即使這樣,保羅也沒有限制教會與教會之間的往來,倒教導他們要樂於接待遠人,在聖靈里有交通。 一個指頭,生瘡了,身體怎麼辦?會因為怕瘡濃傳入身體而把指頭砸斷嗎?不會?這個時候更需要調動身體上的流通(交通),將抗體送到患處━━流通的血液里,自有抗體的。如果有熱痱,就把皮膚分離出去;臉上有暗瘡,就把肉削去,我們的身體如果是採用這樣分離的手法,我們從小到大,到現在還剩下什麼?我們對自已的身體尚且不這樣,為什麼我們要對基督的身體要這樣呢?天主教時期,主教們也想使教義純一性,不准翻譯聖經、不准未接受神學理論的人看聖經,生怕有人自己閱讀生出其它的教義來。但這樣,如果沒有辯別比較,我們怎知道原來的教義是否正確呢?這樣反倒使人陷入一個盲點裡面,使得我們自以為自已的為正確。不比較,誰知道“付代價”得救,還是“因信稱義”正確呢?不比較,誰知道灑水洗禮和浸禮那個更合符聖經呢? 有一個鄉下人,從來沒有見過正規的穿西裝的樣子,有一日他也學人打上領帶穿西裝進城,進到城裡看見人穿西裝的樣子,才知道自己錯漏百出:領帶打錯了、穿著唐裝內衣、挽高了褲管、穿著解放鞋……正確是從比較來的,比較是從接觸交流來的。 ③因誤會、摩擦的分爭: 人的品行不完全、行事方法不完全、生理上有局限:看錯、聽錯、想(猜)錯,等等,總使我們產生許多誤會,衝突,在這個現實世界裡,總是不可避的。無論人或教會,相處總避免不了誤會、矛盾、摩擦,所以我們才需要愛、才需要真理、才需要行道。一句話,真理就是為了讓人解決彼此間的誤會、矛盾、摩擦,以達到彼此相愛的。因此無論有多大的誤會、矛盾、摩擦,都不能成為分爭的理由。相反,分爭是與真理背道而馳的,無論你有多無辜,被誤會、被誣告,只要你用分爭的方式去為自已說理、為自已分辯,那就是犯罪。 2.分爭的起因: ㈠看不見自已眼中的梁木━━即自義。總是挖別人的痛處罵,而從不去看看自已有什麼錯的地方,覺得自已才是對的。 先容我講一個寓意的小品: 在一個監獄裡,有幾個囚犯在爭吵: 小偷指桑罵槐地說:我這個人說話直來直去,我從來不去玩陰謀騙人家的東西,也不會明火執仗去搶劫人家的財物,更不會窮凶極惡去殺人,我最憎恨這些壞人,我真為這些人害臊。干我們這一行,是靠“高技術含量”的專業。 詐騙犯針鋒相對地還罵:偷人家的東西多麼卑鄙,當然搶人家的東西更可惡,什麼事情都可以往明處說嘛,要人家主動願意給你嘛。人不願意給,還硬要人給,多羞恥。有人說我嘴吧會說,會說也是人的才幹,是人的素質嘛。 搶劫犯理直氣壯地指斥:什麼事都要講光明正大,躲在陰暗角落裡,搞詭計,那是人性的醜惡。什麼事都要做到明處,拿東西也要明著拿,才算一個光明磊落的人嘛。比如說,前年我在馬路上還狠狠揍過一個耍流氓的小子。 強姦犯豪情萬丈地教訓:人為財死那沒意思,反正我這人不貪人家的錢財,不勞而獲是最可恨的,上次我還揭穿了一個在街作枚演戲的騙子。人應該勇敢去追求愛情,為愛而不惜犧牲。 殺人犯更是振振有詞:我這個人吶,一不偷,二不搶,三不騙,四更不會去強姦婦女。上次我就將一個在街上偷人錢包的人扭送到派出所。是不是啊,做人嘛,怎麼能那樣無恥呢?做人就要做驚天動地的大事,一個敢作敢為的英雄好漢。 現在我們人與人之間、教會與教會之間、宗派與宗派之間的爭吵,紛爭,從天上的角度來看,同這些囚犯爭吵無異。我們都是執著別人的短處痛罵,而標榜自己的好處,多麼滑稽、多麼荒唐。 的確,最壞的壞人也有優點,殺人不眨眼的李逵也有極其孝順的一面;最好的好人也有缺點,摩西也會犯錯。每一個宗派或人都有自己的長處,每一個宗派或人都有自已的短處。我們人或宗派都喜歡把自已的長處放大來看,就把自已的短處遮住了;而把別人的短處也放大來看,就把別人的長處也遮住了。這樣,我們就感覺到自已和自已的教會、自己的宗派特別好、特別優越。其滑稽之處尤似那些囚犯。 人本性上喜歡爭誰對誰錯,因為人總覺得自已是對的、最正確的、最好的。 另外,分爭者以衛道士自居,喜歡把自己打扮成神的發言人,用自義、批評,代替神審判。分爭者因要拿出“竭力爭辯”的架勢,又代表“正統”的聲音,因而往往態度上狂傲,用詞囂張,全無溫柔謙卑的商榷餘地。因而使得爭辯的雙方,都臉紅耳赤,青筋爆突,大傷感情。表面上我們在保衛某些教義,實則上卻是破壞真理,破壞“合一”、“彼此相愛”這最大,最重要的真理。難道我們以為會因着爭吵保護了某些教義而將來得到什麼獎賞? ㈡分爭是情慾━━自義、自誇、謠言、毀謗、爭競、狂傲……的結果(加5/19)。 其實分爭起源於我們人類卑劣的本性:爭強好勝,男人喜歡打架、戰爭,女人喜歡吵架、扯頭髮。歷史、社會似乎就是這樣寫成的。 世人喜歡爭強好勝,好勇鬥狠,常常爭鬧鬥毆,大打出手。而在教會裡我們知道,我們再不能象從前一樣拿刀拿棒在街頭上打鬥了。於是我們只好看在上帝的份上收斂一下,把這些好鬥的本性盡情發揮在口頭上:武鬥不行,就文斗唄,總之得讓情慾好好滿足一下。 為了滿足情慾,人就得要尋找一些分爭的理由,就使得分爭起來理直氣壯。於是就為教義分爭、為宗派、權柄分爭、為誤會矛盾分爭。 並不是領受上有分歧,就必然產生分爭,而是因為情慾的作怪,情慾只不過找到了一個籍口,所以我們以為是因為有分歧的緣固,把我們矇騙了。世上有許多學術理論的分歧,為什麼卻不見得別人鬧轟轟呢? 雷克·喬納在《未日決戰》裡,透過異像,把我們基督教界內的分爭的情形刻劃得昭然若揭━━ 偶然有軟弱的囚犯跌倒了,當他一倒在地上,其他囚犯就馬上用劍去刺他,甚至在他們未死之前,其他基督徒囚犯還默許地在旁觀看,偶爾還會用劍再剌一下。 這些囚犯惟一得到的食物,就是禿鷹吐出的穢物,凡拒絕吃的就會愈來愈軟弱,直到倒地不起。而吃下去的人就會一時變得強壯些,但卻是得著惡者的力量。……邪靈就會開始扭曲聖經的話,來使苦毒、控告……等等合理化。 當真理的箭射中他們(被邪靈騎著的基督徒)時,他們並未覺醒或受傷倒下,他們卻反而變得憤怒,使得騎在上面的邪靈也變得更大。……受傷的人是如此氣憤,以至於他們就威嚇、趕走想幫助他們的人,卻對禿鷹(邪靈)既溫馴又服從。 當有基督徒被控告或毀謗的箭射中時,就有苦毒或憤怒的邪靈飛過來栖息在那支箭上,然後它就開始排泄,把毒液灑在基督徒身上。當有二、三個這類邪靈來騎在基督徒身上,加上原有的驕傲或自義,這些基督徒就會開始轉變,成為那些邪靈具有的扭曲形象了。 我們對軟弱的教會、犯罪的信徒、跌倒的領袖橫加指責、背地批評、孤立排斥,我們以為是“替天行道”;我們用講台、用聖經、用自己認為正確的理由去攻擊別的錯誤教會、別的領袖時,以為是為“教義”挺身而出呢!在我們身上激發我們分爭的驕傲、自義、苦毒,還以為是神的恩膏呢!我們越這樣做,越覺得有力量。 分爭往還夾帶毀謗中傷,莫須有之詞,正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看看大街上潑婦怎樣罵街:“你這個臊貨,每日故意打開窗戶,存心就想勾引我丈夫,還播音樂,你這裝腔作勢的狐狸精……” 有一個宗派,居然指責靈恩(宗)派是邪靈充滿,他們偷偷把靈恩派趕鬼的場面攝錄下來,斥指為聖靈充滿。然後斷言,講方言的是邪靈充滿,是魔鬼的方言,是地獄的記號……栽贓陷害,毀謗中傷完全是魔鬼的伎倆。 我們不知道紛爭有多麼醜惡,我們就看看街巷裡潑婦罵街的嘴臉吧。小時候,我們隔壁有一家人,常常吵鬧,常常有撕打,砸東西,歇斯底里的聲音爆出,醜態百出,成為街坊的笑柄,我們為之鄙視。我們在分爭中的局限里,不知道自己是什麼模樣,但對基督教有點了解的外邦人,他看我們就如看潑婦罵街一樣清楚。我曾經聽到他們這樣說:“你們現在這樣爭爭吵吵,將來到天堂在一起時,豈不吵得更利害?我才不稀罕你們的天堂。” 連世人那樣的德行,都不恥於這樣的分爭,那麼在天上看我們地上的分爭,那又會是怎樣一番情景呢? 在西方國家的議會、國會裡,許多不同黨派都可以自由發表自已的觀點,他們表現得這樣大度、寬宏以及和平,但在中國,除開大陸的階級鬥爭、政治鬥爭不講,只講台灣的“國會”常常成為拳擊擂台,就足以知道中國人的“鬥爭精神”是聞名於世的,是世界民族林中一大奇景。有人曾經在國外的教會走訪調查過,發覺華人的教會比其他教會都較多分爭。我們中國人的弱點就是容易分爭、喜歡分爭,這是不可否認的。因此,我們中國教會要好好正視我們的弱點。 分爭不僅是醜惡,更是敗落的誘因。耶穌說:“凡一國自相分爭,就成為荒場;凡一家自相分爭,就必敗落。(路11/17)”這我們都耳熟能詳的。 我們不舉戰爭破壞力的例子,這是眾人皆知的。我只舉我們這一代人都經歷過的文化大革命。這場政治上的分爭,帶給我們是多麼慘重的災難,是史學家都難以評估的。使一個國家的工業、農業、商業、教育等等的國民經濟破壞到破產的邊緣。無數人斷送了前途、青春、精力、乃至生命,死傷千萬計。使許多人經歷了精神、肉體上難以忍受的巨大創傷。直接影響、間接影響幾代人,達幾十億之眾。你看真理的嚴峻性就在於此,真理可不是輕描淡寫的抒情,是關乎生死禍福的事。魔鬼絕不跟你開玩笑,誰要進入分爭的圈套,要成荒場就必成荒場,要敗落就必敗落,從來就沒有第二種選擇。 在南京雨花台南京大屠殺紀念館裡,人們想到的是日本人的殘暴,不錯,但我想到的是更深:我們為什麼能夠被小小的日本逞凶?回想中國歷史,我們泱泱大國幾次被少數民族所征服,都是在內亂、內戰的時候成功的。五代十國時,被女真族占去大半個中國,後來又被蒙古族全部征服;李自成與明朝斗得兩敗俱傷,使滿族人漁翁得利,輕易便占領了全部河山;正是國共斗得你死我活的時候,日本人就長驅直入……我們在指責人侵略的時候,為什麼不想想我們是怎麼給人侵略的?在我們的歷史裡,從來沒有“談判”這個詞(這個詞是近代從西方引入的),我們從來都是用爭鬥來解決問題的,動不動就斗、就爭,愛內鬥、分爭,就是我們民族的醜陋特性。我們想想,如果我們民族有大和民族的素質,我們九倍十倍於日本人,怎麼能被人侵略?我們為什麼不自檢一下根本的原因?如果我們不這樣反思歷史,去改變我們民族卑劣的素質,歷史就不可避免地重演。 今天,我們諾大的一個基督教,卻被少數的異端、邪教侵蝕,小小的“東方閃電”對於我們的形勢,就如小日本對大中國一樣。作為統稱的教基教不錯很大,但統一的“東方閃電”對付分散分爭的地方教會,無疑卻是一個兇猛的勢力,他們採用各個擊破的戰術,就象猛獸對付龐大的又各顧各的牛群。如果我們繼續這樣分爭下去,我們正統的教會,真是汲汲可危。 中世紀時期,天主教的分爭,導致分裂成東西教派,後來東西教派正分爭得利害,又殘酷逼害小教派的時候。他們就抵禦不了小小的、新興的回教進攻,使得天主教失去大片的福音土地,甚而差一點就站立不住了,這是多麼慘痛的教訓。今天“東方閃電”就想走回教的老路。我們要清醒了!!! 魔鬼不必要親自拆毀什麼,它只要一些順從情慾的人就夠了。魔鬼正是利用我們這種分爭的“熱情”去摧毀教會。 並不是因為日本人、回教、“東方閃電”本身有什麼強大的力量,而是因為我們進入分爭,就進入“荒場”、“敗落”的律里。 看完南京大屠殺紀念館後,令人心情悲痛沉重,才知道分爭的代價是那麼巨大的;同樣,看完天主教分爭的敗落史,也使人痛心悔恨,不能自已;再連繫起來,看我們今天與“東方閃電”的爭戰形勢,不就更加不寒而慄嗎?我們與世人看歷史不同,他們只看到慘痛的結果,可我們知道,我們不但要承擔慘痛的結果,更要承擔慘痛的受審;如果我們看到大半的教會落在“東方閃電”里感到沉痛時,那麼我們要面對的審判將會如何慘痛呢? 你還敢分爭嗎? 3.那麼我們怎樣才能避免分爭呢? 我們得謙卑承認,我們並不一定絕對正確。不論你有多麼權威,但比起曾被提上三重天,得到重大啟示,寫聖經的權威保羅,你算什麼?保羅尚且謙卑承認:“我們如今仿佛對著鏡子觀看,模糊不清(原文‘如同猜謎’)(林前13/12)”那麼,我們豈不要更加謙卑嗎?對銅鏡觀看,我們只能觀看到大致的模樣,至於小的細節(如毛孔、皮膚),就模糊不清了。因此,除了在救恩的真理上,其餘對聖經的理解可以不強求一致,求大同、存小異,聖經要我們不要分爭,“遠避無知的辯論(多3/9)”,就是說,聖經允許我們在福音以外的真理上,持有不同的看法。事實上,除了救恩真理外,許多其它的神學觀點,都隨着時代的向前,都有不同的發展和更新。尊重別人的觀點,就是謙卑地承認,自己的看法未必絕對正確。不要輕易去定人的罪,否則我們就是認為自己絕對正確的。事實上,各種宗派(教會)觀點,有各宗派(教會)觀點的長處,也有短處;我們不要只強調自己的長處,拼命攻擊別人的短處;相反,要多察看自己的短處,多發現別人的長處。古人有講:“因事相爭,焉知非我之不是,須平心暗想。” 只要我們在救恩真理是相同的,我們大部分在其他真理上的分歧——敬拜的方式、禮儀(蒙頭、洗禮)的方式、禱告的方式和聖靈充滿、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等,都是些如何建造生命的真理上分歧。就如一家人,對於如何養生的看法有分歧,我們會因此而吵鬧分爭嗎?不會,我們可以交流養生之道,但我們一定會尊重別人的看法,不去免強,我們仍然可以親親熱熱,正確的觀點自然健康、強壯、長壽,不正確的觀點自然顯出他的弊病來,自然會多病、虛弱、甚至短命。這是有目共睹的,因此在一家人中,往往錯誤的觀點總會向正確的方面靠攏的。 正因為我們彼此不交通、不往來,使彼此不理解、不諒解,才更加加大了彼此的分歧、誤解。“倘若你看到弟兄有什麼不對,你就去,趁著只有他和你在一處的時候,指出他的錯來,他若聽你,你便得著了你的弟兄;(新譯本,太18/15)”這個“去……指出他的錯來”就是面對面的接觸、交通,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分辨誰對誰錯。然而我們卻沒有這樣做,就在各自的講台書籍上大放厥詞,所採用的就是“背後議論批評”的方法,是用論斷、講閒話的方法讓信眾覺得我是對的。罪的方法,只能產生罪的行為;凡是用論斷、講閒話的方法,就一定產生魔鬼的作為!分爭就是在背地裡(各自的教會裡)發議論,才會發生的,如果我們能彼此接觸、了解,有許多誤會是可以消除的;如果我們能面對面查經、研討,有許多分歧是可以解決的;剩下來的,我們是可以包容、保留的,可以有分歧,但也可以沒有分爭。 誰都想自己的信眾相信自己系統的信息,不想混亂,這是可以理解的;為了保持教會教導上的一致性,讓信徒有純一的領受,我們在教會管理上,對還沒有能力分辨的信徒,要求他們在自己重生的教會裡受栽培,不鼓勵他們到別處教會聚會,否則他會很混亂。這都是可以理解的。 但我們教會領袖、同工、成熟的門徒是有分辨力的,因此我們之間應該是有來往交通的,交流彼此成長的心得,為的是我們有查考聖經的機會;即便有誰因接觸了對方而接受了對方的領受,也不必大驚小怪,都是在耶穌基督里的。教會如果歸屬、宗派,成為斷絕來往、交通、合作,就成為分爭了。 我們都覺得自己正確,應該怎麼辦? 對有爭議的教義(領受),我們對不能接受的教會不能一廂情願地去宣揚,意圖改變別人,應該只在自己教會內部去查經。即使我們的確認為某些教會不對,某些教義不對,我們只能在本教會內就事論事,不能直接、具體指名道姓。就象耶穌,他責備法利賽人、撒都該人,都不是針對具體的某個人,而是一種有代表性(法利賽人)的錯誤,他針對的不是人,而是他們的“酵”,他們背後所代表的犯罪勢力。因此耶穌與他們仍然有愛的關係,到法利賽人家中吃飯,與尼哥底母談道。法利賽人也來請教耶穌,撒都該階層的議士約瑟,出面安葬了耶穌。我們與有分歧的教會或人,我們可以不認同他們的觀點,但我們一定要認同他們的人,仍應該有愛、有來往。 為避免彼此的分爭,各教會應自律不收別教會的會友,我們不要通過拉信眾來改變對方。在合作時,應尊重對方的領受,未經同意,不提有分歧的問題;只有我們彼此的關係已經發展到“愛”——凡事包容、凡事接納、凡事忍耐等的關係時,才到了在真理上合一的成熟條件。透過平心氣和,在友好氣氛中查經研討,我們才有希望在觀點上接近,才有在真理上合一的可能。真理是怎樣合一的?只有先是肢體的合一,才能帶來真理的合一,否則永遠也不能合一。只有通過肢體的合一:查經、研討、交通,才能有真正意義上的合一。 魔鬼害怕我們在真理上合一,所以先攔阻我們肢體的合一。 即使這樣,我們還是不可能期望教會都有一致的看法,那麼我們怎樣處理我們的分歧呢? 科學界也有各種學說、各種理論。他們是怎樣處理這些分歧的呢?各學派雖然觀念不同,但它們不採取唇槍舌劍的分爭,而是採取學術研討會、學術交流會,平心靜氣地聽取不同的學術觀點;各學院之間常有互訪的砌磋交流,他們通過交流,發現了自己學說上的漏洞、偏差,然後加以改進、使其學說更加完善。外邦倒比我們更會行真理,我們豈不很羞愧嗎? 我們的教會為什麼不能這樣?我們儘管有分歧,但我們可以以聖靈的果子——和平共處,可以連結交通,在合作的時候,各自放下自己的歧見,不爭論有分歧的部分,在共同的地方同工。如果連結到了彼此相愛的程度,我們可以開一些研討會,在柔和友好的氣氛中交流、研討各自宗派的心得,等等。這不比我們現在分爭的狀況好得多嗎? 為了爭輸贏,爭誰對誰錯,不惜破壞主內弟兄的情誼,這是多麼愚蠢的爭鬧。其實在耶穌基督里誰對誰錯已不是最重要了,最重要的是愛,是彼此融洽的關係。如果為了爭誰更正確,而把關係弄僵了,那就得不償失了,是蠢人的所為! 謹記:“遠離分爭,是人的尊榮,愚妄人都愛爭鬧。(箴20/3)” 默想和禱告: ① 分爭的情慾在我肉體之中孰強孰弱? 天父呀,我是敗壞的的罪人,我有禍了,將來要怎樣面對禰呢?我口唇不潔,又活在不潔的民中,我懷有屬地的、屬魔鬼的分爭情慾,被利用。今日教會支離破碎、荒涼破敗,都有我的一份責任,求主赦免。我立志要做一個使人和睦的人,將分爭的自義、苦毒除去,阿們。
我在《揭露基督教里的迷信》裡曾指出,箴言書常提到的智慧,知識,聰明,是我們人遵行神的話的三個要素:智慧來自於神,透過“瑞瑪”給人;人要透過知識才能領受到智慧,這個知識包括聖經知識,也包括常識技藝、科學技術等。譬如,神要摩西建造會幕,但如果他們都是住山洞的野蠻人,沒一個人懂得煉金、鑄造知識,沒有染布、建房子的知識等,那麼,神的旨意就成為一句空話。也就不能行出來,也沒有所謂的聰明(按着神的話去行便為聰明)了。 我們家庭教會,被揀選的人的確象聖經所說的:“按着肉體有智能的不多,有能力的不多,有尊貴的也不多。(林前1/26)” 的確,我們認識神並不是靠知識,熱愛主也不是靠知識,與神建立美好的關係,能聽到神的旨意(瑞瑪)也不是靠知識;但是,這並不就是說可以否定知識了。 有智慧,有神的旨意很重要,但有了這些後,知識也變得很重要了。如果我們沒有知識,我們就不能理解神的話——洛高斯和瑞瑪。 如果有兩個人,大家都一樣愛主,一樣同神的關係很好,但一個有見識,另一個無見識,你說哪一個會更能被神使用呢? 我們有沒有注意到新舊約各有一個被神大用,又寫出最多聖經的人?那就是保羅和摩西。保羅是一個以色列族的羅馬人,受的是法利賽人嚴格聖經的訓練,而他卻生活在羅馬族人中,在希臘、羅馬的人文環境中長大,從聖經中他所引用的詩文,就知道他是一個“學貫西東”的人了;摩西在王宮長大,受的是最好的教育,聖經說“摩西學了埃及人一切的學問,說話行事都有才能。(徒7:22)”這些知識對於他們認識理解聖靈的默示很重要,使他們成為聖經的主要撰寫人,是密切分不開的。主耶穌在聖殿與長者們討論聖經,可見他在少年時是一個好學的人,他的知識不是天生就有的。 知識如果不是在智慧(聖靈)的引導下去使用,就使人驕傲、跌倒,象世人一樣。世人的確他們有很多知識,但卻是死的;現在我們不是站在世人的角度去談論知識,而是在耶穌基督里談論知識,那麼,知識於我們就有益了,就使我們成為有見識的管家。 我們家庭教會,過去有一種排斥知識的傾向,就從一個極端走到另一個極端。我們教會這麼多分爭,一個真理,卻生出這麼多的歧見,就是由於我們在解釋聖經時,知識不足造成的。 現在我們來探討一下,人因知識的差異而產生的諸多歧見罷。 沒錯,聖經絕對是正確的,但為什麼卻產生那麼多自相矛盾的教義呢?甚至有許多是錯誤的呢? 因為聖經是需要人去“理解”的,而人的“理解”能力各異,一但透過人去理解,就發生了各樣分歧了。因為理解需要建立在人的知識、思維上,而知識、思維本身有高有低、有對有錯,因而就使得理解有深有淺、有對有錯了。 現在我們再進一步探討,“理解”是怎樣發生錯誤的。 我們要研討聖經,一定要去理解,要去理解一定要有知識,這是誰也不能否定的。 1. 語文知識的水平局限 語文知識的水平局限,往往阻礙了我們對聖經的正確認識。我們看懂一個詞、一句話、一個段意、一個篇章等,都需要懂得詞彙、修辭、文法、結構、主題……的語文知識。這是最基本的知識,但由於組成中國教會的是文化層次不高的人群,因此我們常在這些基本的語文上發生錯誤。 (1)最常見的是對詞的理解錯誤,比如我們對“論斷”這個詞的認識,我們講道十多二十年來都說不要論斷,但為什麼還不知什麼叫論斷呢?就是我們對“論斷”這個詞的涵義認識不準確,因此我們就無的放矢。 (2)又如對比喻的錯誤理解:從前有個人,生來瞎了雙眼,從沒有看見過太陽。他很想知道太陽的模樣,便去問明眼人。別人拿來一隻銅盆,告訴他:“太陽的形狀象臉盆,是圓的。”瞎子接過銅盆,貼在耳邊敲了敲,發出噹噹的聲音,他若有所悟地點點頭。過了幾天,瞎子在街上聽見噹噹的鐘聲,高興地說:“我知道,這就是太陽!”旁人聽了對他說:“不對。太陽是會發出亮光的,就象點燃的蠟燭一樣。”同時又拿出一根蠟燭給他摸了摸。瞎子便牢牢地記在心裡。有一天,他摸到一根竹簫,便對別人說:“這肯定是太陽!”(《東坡集·日喻》這個人沒有注意到這些比喻在於“圓”、“發光”的特徵上,而注意了沒有比喻的特徵上。 有人在一次講道時說:“耶穌就好象蛇一樣靈巧……”於是就有反對的聲音:“你為什麼用蛇來比喻耶穌?難道也象蛇一樣陰毒嗎?”這個人沒有注意到,這個比喻只是“靈巧”的方面,但他卻把“陰毒”方面的持征扯到了一塊。 西方有句諺語說:“一切比喻都是跛腳的。”沒有兩件異物是完全相似的,比喻並不是完全的,所以比喻只能有某一方面是相似的,但不少人卻誤解了比喻,象那個瞎子一樣,把不是比喻的特徵方面也扯到了一塊。 (3)我們常在語句修辭上理解錯誤: “要為從前一次交付聖徒的真理,竭力地爭辯。(猶3)”看成了“要為真理,竭力地爭辯。”這就是語文水平的問題,我們沒有很好理解“真理”(主語)的修飾語(定語)的限制範圍,對“從前一次交付聖徒”的慨念不求甚解,於是乎便視而不見了。 (4)分析文章的水平有限 由於語文水平的局限,我們很少從聖經的結構、段意、主題等去分析聖經的句、節的意思,因而我們很容易斷章取義,因為我們只停留在懂得看句的水平。所謂聯繫上下文來看,以經解經,實質是要我們從段意、主題的整體去看那句話。許多錯誤就是因為我們把經節孤立起來看發生的。 例如:有人根據“一切都是出於神(林後5/18)” 這句話,說明世上所有發生的事都是出於神的,那麼世界上殺人放火、姦淫搶掠都是出於神的?如果是出於神的,就讓它繼續發生好了。這是一個怎麼樣的神呀?我們再根據上下文來看:“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 一切都是出於神,他借着基督使我們與他和好,又將勸人與他和好的職分賜給我們。(林後5/17-18)” 其實這裡所講的意思是,一個罪人能夠悔改,成為一個新人,不是人力所為,這“一切”完全是在於(出於)神的能力,並且……很明顯,這裡的“一切都是出於神” 並不是指“世上所有的事”,而是指它的上下文的。 如果我們能從“修辭學”、“語言學”的角度上去看,就知道在語文知識上發生的錯誤多得不可勝數,連作家都不可避免,你就絕對正確嗎? 2. 認識觀的錯誤 每一個人都會對現實世界有不同的認識觀點,這叫“認識觀”(又名世界觀),認識觀有很多種類,如我們常提到的:唯心主義、唯物主義、人本主義、經驗主義、神秘主義、教條主義、律法主義、機械論、宿命論、預定論、不可知論、一元論、二元論、多元論、無神論、進化論、有神論、泛神論、形而上學、辯證法……至少有上百種認識觀,有的人可能是摻雜着幾種觀點,由此我們看到人的認識觀點上有多少分歧。這種種的觀點中,只有極少部分是對的。 有人可能會說,我又沒有學過這些“主義”、“論”的,怎麼會有這些認識觀呢?不對,這些不是專門學才有的,而是因為人本身不是有這種的“認為” 就是有那種“認為”,就成了他自己的認識觀,這些“主義”、“論”只不過總結出人本身已有的各種認識觀罷了。所以,無論誰,都有這些方面的認識觀,只不過一般人並不知道自己的觀點屬於什麼主義、什麼論而已。 (1)如唯物主義,所有的認識範圍只能在物質世界裡,物質以外的東西就無法認識;這種人是很難承認神、神跡的東西。 (2)有一次,叔本華與歌德談到光,叔本華說:“太陽系是我們的表象,如果我沒看到光,光就不存在。”歌德卻對他說,“不,如是光沒有照耀到您,您就不存在。”這就是唯心主義,叔本華,是所謂著名的哲學家了,但他的認識觀在我們看來是多麼可笑。 這就是教條主義,她並沒有真正理解丈夫的話。現在我們也有不少人照本宣科地去搬聖經:“不可挨近死屍(利21/11)”等;如果這種觀點是對的,那麼如果大哥死了,沒有兒子,我是不是應該同大嫂同房呢(申25/5)?這樣死板地理解聖經,就會象“她”一樣可笑了。機械的教條主義,只懂得字句,並沒有領會到神的話真正的含意,真正要達到的目的。 (4)《艾子雜說》上說到,營丘地方有一個讀書人,平日好多事,特別是喜歡跟人爭論不休,要把無理變成有理。他跑到艾子那裡,向他提出問題:“大車下面和駱駝頸項上,總要掛著鈴子,那是為什麼?”艾子說:“車子和駱駝的體積都很大,經常夜間走路,怕狹路相逢,一時難以迴避,所以掛上鈴子,對方一聽鈴聲,就好準備讓路了。”營丘人說:“寶塔上也掛著鈴子,難道也因為夜間走路要互相迴避嗎?”艾子說:“你這個人太不懂事理。許多鳥雀喜歡在高處做窠,把鳥糞撤髒了地面,所以塔上掛鈴,風吹鈴響,就會把鳥雀趕開,為什麼要拿它來跟車子和駱駝比呢?”營丘人又問:“鷹和鷂的尾巴上也掛鈴子,哪有鳥雀會到鷹鷂的尾巴上去做窠呢?”艾子大笑說:“真奇怪,你這個不通事理的人!鷹鷂出去捉鳥雀,或飛往林中,縛在腳上的繩子容易被樹枝絆住;只要它一拍翅膀,鈴子就會叮噹作響,主人就可以照著鈴聲尋去。怎麼可以說是為了防鳥雀做窠呢?”營丘人還繼續問:“我看過大出喪,前面有人手搖著鈴子,嘴裡唱著歌。從前總不懂這是什麼道理,現在才知道是為了怕給樹枝絆住腳跟。但不知縛在那人腳上的繩子是皮繩呢?還是麻繩呢?”艾子實在有些不耐煩了,就說:“那是給死人開路的,就因為死人在生前專愛和人家瞎爭,所以搖搖鈴子也讓他開開心咧!” 這兩個人的分爭,問題出在哪裡?其實就是營丘人隱藏着一個怪僻的前提:他認為“鈴子應該只能有一種用途”,這就是形而上學的觀點。 我們這些種種錯誤的觀點,就是這樣常常隱藏在彼此的分爭中,雙方都不知道問題出在哪裡。 在我們釋經之前,我們其實都有許多各自不同的釋經前題、立場: A1神是公平的,公義的,永恆不變的; A2神在不同時代有不同的改變,舊約(律法)時代的神很嚴厲,新約(恩典)時代的神很慈愛,甚至還有一個“國度”時代的神,把所有罪都開禁了,可以姦淫、綁架、說謊、收買等。 B1聖經不可能有錯、前後矛盾的; B2神常有後悔,也可能有錯,新舊約有許多不一致的地方,所以有前後矛盾。 C1聖經是神給人類(包括世人)的唯一標準; 這些觀點千差萬別,於是就產生各種的學說。有史以來,基督教產生的異端邪說至少有一千多種,就是從這些千奇百怪的認識觀為前提產生出來的。而在基督教內部,說不上異端的學說就更多了。 我們爭論聖經時,為什麼怎樣也說不到一塊去?就是因為我們釋經的前提彼此不一樣,而這些觀點是沒有說出來的、隱蔽的,故而彼此都不知道問題發生在什麼地方。 如果我們能從“哲學”、“神學”的角度上去了解,就知道這認識觀裡面能產生出變化無窮的錯誤來,即便思想家、學者也無法避免,你就例外嗎? 3. 邏輯思維的錯誤 我們認識任何東西,一定要透過思維,這也是不可否定的。要思維就得要合符邏輯。 邏輯並不能否定神、否定神跡。正如邏輯不能發明新的定律一樣,邏輯也不能發明真理,真理不是思想的產物、不是邏輯的產物,而是由啟示而來的。有許多人用人的邏輯去推論出許多新的“真理”來,這是錯的,是我要反對的。但是,研究聖經,一定需要邏輯;邏輯是科學的研究方法,是不容置疑的。邏輯推理方法是對的、正確的、科學的。 邏輯是認識和論證的工具。透過明確的概念、恰當的判斷、邏輯性的推理,使認識合符規律,論證嚴密,才能使結論有絕對的正確性。使人說話、寫文章中心明確,條理清楚,結構嚴謹,有說服力。也才能發現已有的錯誤,反駁謬誤、揭露詭辯。要研究一樣東西,一定要在嚴密的邏輯裡面,否則,世界上就沒有正確的東西了。 美國著名的心理學家、公共關係學專家卡耐基說:“大部分的人類在思想時很少使用思維邏輯。”這就怪不得為什麼人類有這麼多怪異的想法和錯誤了。 (1)概念的錯誤 思維首先需要概念,而概念本身又是一個複雜的“概念”,容易混淆。如果概念錯了,前提就錯,推理就錯。 今天基督教里概念非常混亂,每一種慨念各有各的說法,沒有統一性的定義,沒有權威性的專用辭典,就使得各種學說“百家爭鳴”了。 比如對“悔改”的定義,有人認為作了決志禱告就是悔改了;有人認為受洗後就是悔改了,又有人認為悔改必須與他的行為相稱,等等。 基督教內慨念的不一致性嚴重,就談不上正確的邏輯了,一定會錯漏百出的。 《兩般秋雨庵隨筆》有一段有趣的爭論:小酒店的門前晾曬著一些衣被,晾繩拴在一根竹竿上,竹竿插在一隻木頭碌碡中。午後風緊,時時把木頭碌碡連同衣被吹翻在地。某甲見了,啜了口酒說:“要是換上個石頭碌碡,就不會動了。”某乙不服氣地應道:“誰說石頭不會動?我問你,為何染坊里的石頭舂子從早動到晚呢?”某甲回答:“那是因為有人用腳踏。”“用腳踏?”某乙鼓鼓眼睛,“城隍山、柴陽山,每日裡干萬人踏上山去燒香,怎麼又不見它們動一分呢?”某甲解釋說:“它們都大而實心,所以難以動彈。”“好,依你說大而實心不會動,那麼,城河上的石橋都是小而空心的,為何天天踏也不會動呢?” 他們爭論的焦點是一個說“石頭不會動”,另一說“石頭會動”,但誰也沒有留意到這“石頭”的概念在不住地變換:碌碡——舂子——山——石橋。他們仿佛在爭論同一個概念(石頭),但實際上卻是爭論不同的概念。 邏輯學上最常見的錯謬,就是“偷換概念”,這就是被偷換了概念也不知道的例子。 而另一些教會的婚姻概念儘管沒有明確,但他們無意中理解為是一個賣身契,於是根據林前7/39,得出結論就是,女人只要到男人手上,就終生被約束,只有男人死了,這個婚姻才結束。因而不管男人怎樣犯淫亂,公開娶妾,與妾一同虐待她,她都必須忍受,甚至男方離婚與別人結婚,她都只能守寡,不能再婚,那個男人回來要錢還得給錢,要身還得給身,“因為這是神的話”。 兩種爭論仿佛都在爭論同一個問題:婚姻,但實際上此“婚姻”,同彼“婚姻”不是同一個概念。詞是相同,但概念不一樣。不同的概念,就有不同的結論。我們常常被貌似相同的東西所混淆。 異端邪說最喜歡用混淆概念的手法,去使我們分不清對錯。又如“東方閃電”說:“聖經不都是神的話,裡面有人的話、蛇的話、魔鬼的話、驢的話……” 聽起來非常正確。但我們不知道他們在混淆集合概念和非集合概念了。“聖經都是神的話(集合概念)”包括“神所默示的(話)”和“神親自說的話(非集合概念)”;而“神所默示的(話)”還是一個集合概念,它包括先知寫的話、歷史見證,也包括神親自說的話和歷史中人或其他角色說的話。聖經是從神的默示而來,從整個集合概念來說,聖經是神向人類說的話;但“東方閃電”卻在暗中偷換了概念:“只有神親自說的話才是神的話”,這個概念是沒有明說的,而是偷偷改變,使聽的人不知不覺就上當了。如果換了一個方式說,你就知道它的荒謬了:“《伊索寓言》其實不是伊索要表達的意思,因為裡面有狐狸的意思、有狼的意思、有青蛙的意思、有公雞的意思……” 當然,“聖經都是神的話”這命題是不夠嚴謹的,因此就可以給謬誤鑽空子。這個命題不嚴謹,也是因為概念不明確做成的,就給異端邪說利用了。如果說“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話)”,這樣就嚴謹了。 (2)推理的錯誤 邏輯推理中有一種叫歸納推理,歸納往帶有人很多的主觀性,所以也很容易在歸納時發生錯誤。例如有一種學說,把聖經有關哭、悲哀的經文綜合起來,得出一個結論說:我們信耶穌,悲哀哭泣的人更討神歡喜;很多人聽了他們的“生命課”都覺得很對,因為他們引用太多的經文了,有理有據;如果這樣歸納是對的,我也仿照他們一樣的歸納,把聖經摩西、約書亞、大衛殺外族人的經文歸納起來,也可以得出一個結論:凡要討神喜悅的人,都要殺外邦人。不也一樣很有道理嗎? 歸納推理無疑是正確的、科學的,但卻很容易被人所誤用。有一個思想家說:“歸納是危險的”,因為歸納在於人的分析,就會摻雜人的意思,歸納可以從不同的角度,即使同一個角度也可分為不同數目的“類”,同一個問題,有人歸納成5點,有人歸納成7點,不同的歸納,結論就很不一致,這是人最常犯的錯誤。 以上例子的錯誤,就在於它的結論與已有的教義衝突。另一些的錯誤,就是歸納出來的結論沒有其他的教義引證,是產生了“新的真理”。 3+46=49; 6+43=49;12+37=49;18+31=49; 24+25=49;32+17=49……; 無數事實證明,所有數的相加都等於49。 這是我們通常見到的邏輯錯誤。 基督徒已經脫離律法了,不用守安息日、不用獻祭、不用守節期、不用割禮、不用守食物潔淨的條例、不用守婦女生子潔淨條例……這些所有的事說明,舊約不是給我們基督徒的,是給以色列人的。 其實是我們並沒有真正看懂舊約之故,而發生的想當然的錯誤,如果我們懂得神定規這些律法的屬靈精意的話,就知道神沒有一句話是可以廢去的。 魯迅在《論辯的魂靈》中揭露文學界荒謬的奇談怪論時指出:“你說甲生瘡。甲是中國人,你就是說中國人生瘡,你是中國人,就是你也生瘡……”透過他這樣分析,就顯出文學界某些觀點的邏輯是多麼荒誕,這些人當時就是一些大學教授、文學家、博士,他們尚且會犯邏輯的錯誤,可想然知這是多麼容易犯的錯誤,更何況你我了。 我們犯邏輯上的錯誤,還有許許多,如:違反了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分離律,否後律……數不勝數。 即便是邏輯學家,也常犯邏輯錯誤。記得我們在大學學邏輯時,教科書上有一道經典的題目:“上帝能創造一塊連他自己也舉不起的石頭?”作為不可推翻的邏輯例證,現在才知道原來邏輯學家也很無知,也常犯邏輯學上的錯誤。這道題本身立論已站不住腳,只是一種詭辯;進化論就是建立在一系列的考古推理上的。既然這些邏輯學家、科學家也不可避免陷入錯誤的邏輯裡面,那麼我們是誰?就絕對正確嗎? 其實這裡所指出的人類的邏輯錯誤只是千分之一、萬分之一的。如果我們以一千種錯誤的語文去進入一千種錯誤的認識觀(1000×1000=1000000)再用一千種錯誤邏輯去思考,將會有多少錯誤(1000000×1000=1000000000)?你就知道一個事實:真理只有一種,而錯誤幾乎是無窮的。你就知道,錯誤為什麼會層出不窮了。 4. 神學的局限 神學只是幫助人認識真理,它本身並不是真理,而是一種觀察真理的方法。 每一個學說,每一個系統,都有人工的“鑿”痕。所以每個系統都不完善,只是有一些系統比另一些系統更接近真理而已。任何系統都有錯誤,但並不能因此而否定整個系統。每一個系統有其長處短處,往往接納各家的長處,才會更加正確的。 我們看真理,就好象很多畫家畫同一個靜物,角度不同,眼力不同,觀察不同、分析不同,功力不同、表達方式不同等,所畫出來的畫就有很大差別,在寫實、抽象,光感、色調、位置、思想等都有所不同,與真的實物都有一定的距離,當然也有一些比較接近真實的。 今日我們各人各派的研經,角度、原則、前提、文化水平、學術水平都不同,對聖經背景、上下文、段意轉移等的理解,都因人而異。可以說,今天我們的宗派體系,神學體系,都是經過人的理解的產物,所以就必不可少地有分別、有分歧了。例如世界三大解經家,對啟示錄的解釋各有不同;還有不少觀點各異的神學系。 尤其是有一種極端的靈意解經,完全擺脫科學的研究方法,以一種超然的解經方式,簡直天馬行空、漫無邊際、任由人運用自己的幻想與猜測。這種毫無約束、毫無理據、毫無邏輯,捨棄了人的認知規律,愛怎樣解便怎樣解的解經方式,失去了準則、不受檢驗,就向人意甚至是邪說敞開了大門。這種極端的靈意解經,是更為危險的解經,許多異端就是從這裡發端的。 難道我們都沒有犯這些錯誤嗎?即便是神學家都不可避免,你是誰?竟認為自己是不會錯? 5. 亂用經文、錯用經文、斷章取義、取用經文不平衡……所致 比如說“三自”是“大淫婦”,這個詞是出自啟示錄,“你所看見的那女人就是管轄地上眾王的大城。(17/18)因為列國都被她邪淫大怒的酒傾倒了。地上的君王與她行淫,地上的客商因她奢華太過就發了財。"……(18/3)”從這些經文可知,這個“大淫婦”是一個國際性的勢力,因為它是“管轄地上眾王”的,這些經文合乎用在“三自”嗎?“三自”管轄了眾王列國了嗎?不說眾王列國吧,就只說我們國家,它管轄中國了嗎?管轄君王(毛澤東、鄧小平)了嗎?還是它受君王的管轄?受國家的轄制?這說不通呀(不要說做“賣買”、“發了財”等)?整個“三自”在中國教會,還不到十分之一,影響力微乎其微,不要說是國際的勢力,就是在大陸,也算不上什麼大的勢力,這些事實與經文是對不上號的。(關於“大淫婦”,我在《咳,你們應當哭泣!》一書裡另有詳論。) 沒錯,“大淫婦”是某名人著名的論斷,但我這個人就偏偏愛考察名人的觀點,《揭露基督教里的迷信》就是我把基督教許多理論加以考察的結果,發現這種種錯誤都曾經是名人的觀點,因我們迷信名人,就不加考察就接受了,成為了基督教里的迷信,欺騙了我們幾十年、幾個世紀。 另外,最常見的錯誤,發生在於摘取聖文不平衡、不充分,只着重某一方面,不計其餘。 6.中國人的問題 我們民族,深受龍的文化(中國特色的封建文化)影響,時至今日。幾千年來,統治階級一直用“愚民”政策,去統治人民,他們害怕人民一旦懂得事理,就能把他們不合理的制度看透。 因而我們民族的思維是極端混亂的,過去帝皇用文字獄,挑字眼,去迫害有見識的人;直到“文化大革命”上綱上線、無限上綱,去迫害有異見的人。在我上小學時,一個星期就有好幾天在操場上開大會。有一次,有一個同學在操場上開大會時,用《毛主席語錄》遮擋太陽,老師就喝斥道∶“周鵬飛同學,你在幹什麼?”“遮太陽。”“遮太陽?太陽是什麼?太陽就是毛澤東思想(註:這是當時的革命口號∶“毛澤東思想是光輝的太陽。”),你敢抵擋毛澤東思想?你見不得太陽證明你很有問題,還用《毛主席語錄》來遮擋,今天下午開全班批判會……”是我親身經歷的事,沒有誇張,就是這麼荒唐。這是一個老師、一個知識分子說出來的,那麼,就知道魔鬼愚弄我們民族到什麼程度了,一般老百姓又愚昧到什麼程度了。 另一方面,中國人接受教育的狀況是較差的,受教育的程度、比例是較低的。 中國人幾千年來,以近代尤甚,被愚弄、愚昧化,使得中華民族處在一種嚴重的愚昧狀態里。愚昧同魔鬼有沒有關係?有,聖經常常把愚昧看成是神的對立面。因為這是魔鬼(龍)的文化。這對我們今日的教會領袖同工的質素有很深的影響。 7. 屬靈的層次不同、知識水平的參差
如果有一個老師出一道題:2和3的運算最大值是什麼數? 一年級的就回答5(2+3); 二年級的就回答6(2×3); 而初中的就回答9(3的2次方); 這時候一年級的總會認為6和9是錯的;四年級的也會認為5和9是錯的;只有初中的學生不會爭吵,因為他知道怎麼爭論他們都是不明白的。 有一個女老闆要求愛因斯坦用三言兩語把相對論解釋清楚。 愛因斯坦說:“這樣吧,我還是跟你講個故事好。一天我同一位盲人一起走路,我說想要杯牛奶。他問道:‘牛奶是什麼東西?’我答道:‘一種白色的液體。’‘液體我明白,可是什麼叫白色?’‘天鵝羽毛的顏色就是白色。”“羽毛我知道,天鵝是什麼東西?’‘是一種脖子彎曲的鳥。’‘脖子我懂,可是彎曲是什麼東西?’於是我沉不住氣,抓住他的手臂將它拉直,說:‘這叫直,’然後又把他的胳臂肘彎了一彎,說:‘這叫彎曲。’這位盲人朋友說:‘噢,現在我知道你說的牛奶是什麼意思了。’”愛因斯坦問女人:“你對相對論還有什麼要問的嗎?”她決定換個話題。 他們不是同一個層次水平,怎樣說也不會說得通的。沒有經歷過神跡、沒有經歷過與主建立關係的人,是難以理解神跡、難以理解“瑞瑪”的,對這些人,爭論有什麼用呢。如果我們與沒有經歷過聖靈充滿的人去爭論聖靈充滿,真是浪費唾液的。 現在我也不去爭吵,我過去是從他們的宗派中更新的,這些更新是從聖靈中被帶領查經而來的,我才發現過去的領受,是因為經文不足、不平衡所致的。 以上人類的種種錯誤,如果不是罄竹難書的話,那麼也至少要好幾百本書,才能論述得清楚。 在這裡我並不是論證誰對誰錯,只是想指出我們發生錯誤的可能性有多少,使我們了解我們正確認識事物的方式方法尚有不少欠缺,好讓我們知道離正確研討聖經還有多遠。我不是想在這裡甩書包,而是要使我們明白,我們要達至正確,要有多少因素的保證,稍有漏洞就可能有差錯。如果你沒有一定的研究訓練,你離正確還有很遠的;好讓我們看到自己的無知、欠缺,為的是使我們謙卑些。 既然語言學家、作家、思想家、哲學家、文學家、教授、博士、邏輯學家、科學家、神學家、名人、律法師、文士……都可能有錯,請問你我是誰?我們是超人?神人?絕對沒有錯嗎? 儘管我曾經有幸學習了大學的中文系專業,我仍然不敢說我不可能犯認識上的錯誤,這並不是故作謙虛,而是越學習的人,才越知道自己的無知,只有“半桶水”的人,才晃蕩得可以。 即便我們讀到了博士,是神學家,我們還不能說自己是絕對正確的。 但過去,我們並不知道我們有什麼錯,是因為無知弄瞎了我們,魔鬼用自義的油弄瞎了我們的眼,使我們看不見人自己這些無知,使我們總覺得自己才是對的、自己才是最正確的。 這些本來是人的軟弱、局限造成的方法上的錯誤,並不是罪,所以不要去定罪。但如果我們以驕傲自義的態度去分爭,就是罪,就是魔鬼的作為! 的確,聖經是沒有錯誤的,所有錯誤都是在研經時發生的,我們的分爭,就是因為我們總有一方、或雙方的錯誤引起的,所謂查經,就是雙方檢查一下那一方研經上有錯漏。 這些彼此之間都或可能犯的錯誤,只能靠彼此的平心氣和去查考,檢驗,才能知道誰對誰錯的。 默想與禱告: 我對自己有自知之明嗎?我的知識、學識如何?憑這些東西可以保證我絕對正確嗎? 分爭(之三) 世上的事物,人總會存在認識上的差別,有時這差別相當懸殊,甚至相反、兩個極端:提起希特勒,這世上恐怕有許多人痛恨、憎惡、咬牙切齒,但同時西方現在有不少納粹黨徒,對他非常崇拜,捧若神明。昨天有一則新聞:1995年4月19日,俄克拉荷馬城大爆炸,168人死亡,數百人受傷,毀壞價值數千萬的殺人惡魔終於得到了應得的懲罰━━面臨死刑的伺侯。但有不少團體要求總統對他特赦,有人稱讚他為英雄,有一個音樂家為他創作了一個作品:《勇敢前進━━勇士》,在他行刑之時播放。拉登是世界公認的、令人髮指的冷酷凶魔,但把他作為偶像崇拜的也大有人在。 我發覺,任何罪大惡極的事,總有人喝彩支持的;相反,在任何公認為有益於人的事上、人物,我們總能聽到反對的聲音。改革開放很好吧?但不知是經歷了多少回合的鬥爭,排除多少反對勢力才能走到今天。周恩來公認是一個好總理,但恨不得把他吞了的人,也大有人在。這些典型的事例,都講明人的認識有差異,甚至差異為兩極,這兩極之間,還有無數級別的差異。 世上每一件事,都一定有人反對,沒有一件事是沒有人不反對的。即使是最正確的事,也有人反對,而且可能是最多人反對;讀中學時,我自覺學雷鋒,招來多少冷嘲熱諷;信耶穌是大好事了吧?但最受逼害;恐怖分子殺人如蟻、手段殘暴,但世人卻噤若寒蟬,被害的一方要主持正義,要剷除恐怖分子,遊行反對的聲音卻如潮洶湧;這不是咄咄怪事嗎?
這就是我們分爭的起因。 世界為什麼會充斥着這麼多錯誤的觀念?這是靈界的一大奧秘。聖經說:“只等真理的聖靈來了,他要引導你們明白(註:原文作"進入")一切的真理(約16/13)”。所謂“真理”就是正確的屬靈事物,聖靈引導人進入一切真理,就是引領人向正確的屬靈方面去;這句經文如果用反意釋經法去解,我們就晃然大悟了:“虛謊的靈來了,它要引導你們進入一切屬靈的錯謬。”魔鬼引誘人犯罪,其實就是引領人向錯誤的屬靈方面里去。 有一次,“耶穌說:‘你們說我是誰?’西門彼得回答說:‘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耶穌對他說:‘西門巴約拿,你是有福的!因為這不是屬血肉的指示你的,乃是我在天上的父指示的。’(太16/15-17)”耶穌聽到正確的回答,並沒有說∶“彼得,你說得很對。”而是他聽到了“天上的父指示” ,由此我們看到,正確的屬靈觀念是來自於正確的源頭——神的靈;隨後,耶穌預言他會在耶露撒冷遇害,當下“彼得就拉着他,勸他說:‘主啊,萬不可如此!這事必不臨到你身上。’耶穌轉過來,對彼得說:‘撒但,退我後邊去吧!你是絆我腳的,因為你不體貼神的意思,只體貼人的意思。’(太16/22,23)”表面上,彼得這句話並不是什麼大奸大惡、誨淫誨盜的話,只是表達了一種錯誤的關懷體貼,但耶穌也沒有覺得是彼得說錯了話,而是聽到了撒但在說話。由此可見,錯誤的屬靈觀念是來自於荒謬的源頭——邪靈、魔鬼。一切被歪曲的真理、人與人之間的誤會、論斷、閒話、怨言、謠言等,諧由出於這個源頭。就是這些引起人們分爭的。 “因為心裡所充滿的,口裡就說出來。善人從他心裡所存的善,就發出善來;惡人從他心裡所存的惡,就發出惡來。(太12/34,35)”這裡說明,世界上,善與惡只有兩個源頭,善所發出來的肯定是正確的,惡所發出來的肯定是錯謬的,別無選擇。 亞當、夏娃被造後,本來並沒有自己屬靈的思想,他們第一個屬靈思想是從上帝的話而來的∶“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乃至“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隨後就是蛇所說的思想∶“神豈是真說不許你們吃園中所有樹上的果子嗎?你們不一定死,因為神知道,你們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們便如神能知道善惡。”有了這兩種思想後,人只有選擇,選擇了什麼,什麼就成為了他的思想了。
世界上,博士、教授、科學家何止萬千,但他們不少人的學說卻是一派胡言。正應了一句名言所講的∶“人們一思索,上帝就發笑。” 我曾聽過一個有三個博士學位的牧師論述某些問題時,顯得是那麼幼稚可笑,分明他從來沒有經歷過這些經文,就好象一個人從來未曾見過荔枝,卻扮出行家模樣,大講荔枝的滋味一樣。 許多有知識的人為什麼會錯呢?就是因為荒謬的靈引導他進入錯誤的判斷、思維里去,它總是有辦法的;有知識的人尚且會被引導錯,那沒有知識的人就更容易了,它愛怎麼愚弄就怎麼愚弄了。 聖靈是不可能引導一個毫無知識的人的,否則,我們不用看聖經(獲得屬靈知識),只靠聖靈便可以了。如果那個人只有五歲的智力、知識,聖靈只能引導他達到五歲的智力、知識的屬靈水平。神不會用一個三歲的人做牧師、領袖。神為什麼不是在耶穌十歲時讓他傳道、上十字架?那是因為人需要有一個“智慧和身量(或作年紀)”成長的過程。耶穌這個過程其中一部分的意義在於是為了積累聖經的知識及生活的知識(他的比喻就運用了大量這些知識)的。 相反,邪靈最容易引導無知的人。著名的戲劇家蕭伯納說:“知識不存在的地方,愚昧就自命為真理了。” 耶穌在問及別人對他的看法時,有人說他是耶利米,有人說是以利亞,有人說是復活的施洗約翰,有人說是其他先知,有人說是神的兒子基督,有人說是被鬼附的,大吃大喝的、大逆不道的┅┅可見我們人有許多的看法是錯的。錯誤的信息,在人類信息總和上,是占了絕大部分的;即在人類社會林林總總的觀念上,正確的、符合真理的部分只是占絕少部分。從前,我是一個文字工作者,對很多書籍、報章奉為圭臬,現在我們信主後,就看出了世人許多觀點是胡言亂語、胡說八道;在基督教里也一樣,錯誤的信息也是占了大部分(注意:不是說接受錯誤的人占了大部分),最典型的例子就是,純正的真理只有一個,而異端邪說就數之不盡,而不是異端,只是“錯誤”就更多了。 從前初信主時,我以為凡拿着聖經講道一定就是正確的,現在成熟後,才發現不是這回事,尤其是主讓我作修直主的路,寫了《揭露基督教里的迷信》後,我才越來越了解到基督教里有許多錯謬的東西,這是不容忽視的真相,才使我理解為什麼除了數之不盡的異端外,還有那麼多極端、宗派的原因。 為什麼錯誤的東西占了大多數呢?因為邪靈有千千萬萬,聖靈只有一個。可知靈界對我們的思想擾亂有多麼的嚴重。現在我們恐怕更了解人類處在一種怎樣可怕的境況之下:要在紛繁複雜、眾說紛紜的觀念中,去察驗對的信息,這是多麼不容易呀。 比如有一些教會用“神不是叫人混亂,乃是叫人安靜。(林前14/33)”這句關於聚會講道秩序的經文,去反對教導敬拜跳舞、拍手的詩篇。到底那些經文才是真正是指導我們敬拜的經文呢?顯然是詩篇,因為詩篇本身是用來敬拜的。詩篇明明白白而且多處寫着“要用角聲讚美他,鼓瑟、彈琴讚美他。擊鼓、跳舞讚美他,用絲弦的樂器和簫的聲音讚美他。用大響的鈸讚美他,用高聲的鈸讚美他。(詩150)”何來“安靜”呢?難道他們從未看過詩篇嗎?不,他們還唱呢。但只不過魔鬼在他們的思維前面加了一點點東西,他們就好似盲了一樣看不見了。他們有一個釋經的前提∶詩篇是舊約,現在是新約,現在是以新約為準的(這句話本身是無聖經驗證的,但卻作為了真理)。這樣的前提意味着神和他的話是前後矛盾的∶以前要人跳舞,後來要人安靜。這樣,我們的思維就轉了個彎,好象一道列車,被人偷偷扳動了叉道,列車就不知不覺轉到另一條軌道上了。其實這個“安靜”只是聚會時要求的秩序,如果敬拜是要安靜的話,應該連歌都不准唱。什麼叫“安靜”?如果我們稍有二年級的語文水平就知道,安靜就是不要發出響聲來,那麼唱歌算安靜嗎? 這麼簡單的道理,居然欺騙了許多主教、神甫、牧師、神學博士千多年,真是令人忿恨不已。現在被聖靈更新、稍為成熟後,看到了越來越多魔鬼的欺騙,就不覺感嘆人(包括自己)的無知和軟弱了。 按知識來看,耶穌並不如教法師、文士、法利賽人,但為什麼耶穌對聖經的理解最正確,因為耶穌所說的根本上不是從人頭腦里來的,而是從心中的聖靈里來的。 沒有聖靈,知識是徒然的,但如果只有聖靈,而沒有知識,也是一句空話。所以聖靈是內因,主要的因素;知識是外因,次要因素,相互作用,決一不可。 前一章是為了使人了解這些歧見只是人的軟弱,並不是人故意的,並不是罪,所以不要向他們發怒、生氣、分爭;這一章是為了使我們知道,真正令我們理解錯的是魔鬼,使我們的矛頭指向它,把我們用作分爭的惱怒轉向它。 我們都被錯誤的信息包圍着,就生活在諸多的錯誤觀念當中,甚至我們就是錯誤信息的製造者,包括在真理上有偏差、論斷了別人、講閒話、發怨言、傳謠言、無意講錯了話……這是一個嚴峻的事實。 既然我們是這樣無知和軟弱,我們有什麼可以自義呢?有什麼可以自以為絕對正確呢?最無知的就是自義的人,因為他不知道自己的無知。而魔鬼最喜歡欺騙自義的人。 我們不如謙卑一些,放下“衛道士”的架子,檢查一下自己∶ 1. 我有讓聖靈去引導嗎?與神的關係如何?有常過着聖靈充滿、得勝的生活嗎?我的生命如何,就知道我讓聖靈引導得如何? 2. 我們的文化知識和聖經知識足夠嗎?是否正確?你對自己應有自知之明,不要對自己估量過高。儘管有些人很愛主,但由於知識不足,也輕易地上了魔鬼的當; 4.如果還沒有與觀點對立的一方查考相反的觀點,那麼我們對自己的正確性,要有保留態度;除非我們觀點對立的雙方坐下來,檢驗過我們的概念、立論、釋經前提、思維方式等等是沒有錯了,我們才能有統一的認識。 既然自己也可能是錯的,別人可能是對的,我們還爭什麼?怎麼可能爭得起來? 幼兒班是最多爭鬧的,而大學較多的是高雅的研討;一般是低年級的人愛爭吵,血氣的逼迫屬靈的。分爭是極之無知、無聊、無稽的事,只有蠢人、低層次的人才會去爭吵的,聰明的、屬靈的人是不屑於這種事的,不如省些精力更多傳福音罷了,這樣,魔鬼只得在一旁乾瞪眼了!沒折了!
你所領受的觀點,合符正確的認識規律嗎?你所持的聖經論據充分嗎?平衡嗎?是別人告訴你的?抑或是你自己在聖靈的帶領下全面地檢驗過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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