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信聖而公之教會!
文/劉傳章牧師
生命季刊微信專稿
引言
“我信聖而公之教會”是《使徒信經》對教會的信仰告白。不是要高舉教會,也不是說信仰的對象是教會,而是說,相信教會是聖潔的,是大公的。
“聖”而“公”是教會的本質。她是“聖”的,因為她是上帝的教會。她是“大公”的,因為她是眾聖徒的合一。信經給我們立下的信仰次序是清楚的:我信上帝,我信我主耶穌基督,我信聖靈,接着就是我信聖而公之教會。教會不能沒有基督(三一真神),基督也不能沒有教會。因為教會是基督的身體,基督是教會的頭;頭與身體是分不開的,照樣,基督與教會也是分不開的。否定教會就是否定基督,因為基督與教會是一體的。只可惜今天的教會既不“聖”又不“公”,何以見得?在真理上妥協,在教義上偏差,在事奉上求量多於求質。因此,我們極需糾正偏差,回歸聖經真理的正統,以建立聖而公之教會。
全職與雙職
當摩西打發十二個探子到迦南地去窺探那地的時候,回來的人中,只有兩個人滿有信心,認為他們可以攻克那地,其他十個人都不相信他們能打勝敵人,他們就因不信而倒斃曠野。而兩位有信心的人中,一位就是迦勒。聖經中記載他的事時,提到上帝對他的評語說:“唯獨我的僕人迦勒,因他另有一個心志,專一跟從我。”(民十四24)迦勒可貴的地方,不只是他有信心,更是因為他是一個“專一跟從主”的人。
在教會裡服事的人,各人所站的崗位不同,能“各盡其職,建立基督的身體”本是好的。早期的教會,因逐漸地妥協與腐敗,而產生所謂的“聖品人”和“平信徒”之分,這是聖經所沒有的教訓。馬丁路德改教以後,提倡“信徒皆祭司”。他的用意,不是要廢除專職或全職的傳道人,而是說信徒不需要經過“聖品人”來到上帝面前,信徒自己就可以直接來與上帝親近。
在中國教會史上,全職傳道一向都不受人尊敬,主要是工資低,薪水少。誰家父母願意自己的兒子去受苦,挨窮?尤其是基督徒父母,因為了解教會的內情,就更不鼓勵自己的兒子傳道了。話雖如此說,上帝仍然呼召許多人,也有許多人回應上帝的呼召,撇開一切,全職事奉上帝。
近半個世紀以來,因着宣教事工的多元化,新的名詞也跟着出現:“帶職事奉”或“雙職牧師”是常用的名詞。帶職事奉(Tent-making)多用在宣教方面,雙職牧師(Bi-vocational pastor)多用在本地牧會方面。不論如何用,這兩個名詞都有商榷的餘地。
“帶職事奉”者以保羅為榜樣,以為保羅是“帶職事奉”的先驅。不錯,保羅在出外宣教時,在經濟困難的地方,曾織過賬蓬(徒18:3;帖前2:9)。特別是在使徒行傳十八章三節說,亞居拉和百基拉夫妻是製造帳蓬為業,“保羅因與他們同業,就同住作工。”在徒20:34節說:“我這兩隻手常供給我和同人的需用……”
根據這幾節經文,主張“帶職事奉”者,就大作文章說,保羅是“帶職事奉”。如果用同樣的原則來引申,那麼保羅對以弗所的長老說:“所以你們應當謹慎,記念我三年之久晝夜不住的流淚,勸戒你們各人。”那樣繁忙的會務,弟兄姐妹有令他淚不停流的需要,他哪裡有時間織帳蓬?本文的立論點,不是根據這些描述性的情況,而是聖經明言的宣告。保羅在十三封書信的開頭都有自我介紹,有九次說他是使徒或奉召為使徒(羅1:1;林前1:1;林後1:1;加1:1;弗1:1;西1:1;提前1:1;提後1:1;多1:1;)三次說他是耶穌基督或上帝的僕人(羅1:1;腓1:1;多1:1),卻一次都沒有順便提一下他是搞帳蓬生意的。保羅的使命與身分,是“神的僕人”,“耶穌基督的使徒”。保羅會織帳蓬,因為這是“猶太人的習俗,無論貧富,都會讓兒子學一門手藝。”(新國際版研讀本聖經2096頁)但他蒙召之後,“就不以性命為念,也不看為寶貴,”他說:“只要行完我的路程,成就我從主耶穌所領受的職事,證明神恩惠的福音。”(徒20:24)保羅一生,東奔西跑,為福音拼命。最後,為福音,為基督,鞠躬盡瘁,死在尼祿的刀下。若說他用部分時間事奉,深怕是我們低估了大使徒的委身與奉獻。
“雙職牧師”與“帶職事奉”有異曲同工之妙,只是立論更為有力。所跟從的榜樣,乃是耶穌基督,祂是木匠又是拉比。立論點是,馬可福音說;“這不是那木匠嗎?”(6:3)“是”字是現在式,表示祂現在還是木匠。馬太福音說:“這不是木匠的兒子嗎?”(13:55)“是”一定要是現在式,就算約瑟死了,耶穌仍是約瑟肉身的兒子。不管“是”木匠也好,“是”木匠的兒子也好,問題是新約一次都沒有記載耶穌的木匠生涯。如果祂以作木工維持生計,祂為什麼說,“狐狸有洞,天空的飛鳥有窩,只是人子沒有枕頭的地方。”(路9:58)如果祂是雙職,祂又為什麼要人撇下一切跟從祂?難道祂是口是心非,雙重標準嗎?福音書告訴我們,耶穌也是一位旅行傳道者;“耶穌走遍各城各鄉”(太9:35);“耶穌週遊各城各鄉傳道,宣講神國的福音”(路8:1)。既然週遊各城各鄉,又如何攜帶工具到處作木工呢?如果耶穌以木工養生,為什麼又接受婦女的供給呢?因為路加說,有些婦女也跟從耶穌,她們“都是用自己的財物供給耶穌和門徒”(路八3)。傳福音的靠福音養生是耶穌的命定與實行,是保羅對哥林多人的申訴(林前九9:1-14)。保羅在哥林多織帳蓬,是因為哥林多人不供應他。他並不想作工,不然他不會說:“獨有我與巴拿巴沒有權柄不作工嗎?”(林前9:6)
耶穌在三十歲以前是木匠;三十歲出來傳道以後,祂就沒有再做木匠了,至少福音書從未提過。用耶穌作“雙職牧師”的榜樣,是有對主不恭。
論到事奉,無所謂聖俗之分。每一位信徒都要事奉,也都在事奉。如果用“帶職”一詞,所有的信徒都是“帶職”事奉。不是只有工程師到烏魯木齊去才是“帶職”事奉;留在本地也是“帶職”事奉。神既沒有呼召每一個信徒都放下職業(或從未進入任何職業)去傳道,因此,每一位有職業的信徒事奉,都是“帶職”事奉。母親在家乳養兒女也是事奉。
牧養上帝的羊群,不是職業,因此就不是工資的問題,而是獻身的問題。如果牧師的職分是那麼有價值,為何不把全部時間都擺上?全時間擺上仍有作不完的工。如果牧師的職分不值得全時間投入,又何必半職呢?因此,如果上帝呼召我們傳道、牧養,我們就應該全力以赴,“專一跟從主”,全職事奉。靠福音養生是要看眼色、付代價的,你真肯嗎?主耶穌所講的好牧人與僱工,值得我們去思考。烏撒的手不應該摸約櫃。保羅說:“我故此沒有違背那從天上來的異象”;因這異象,保羅將命擺上,只為福音,直到死時。保羅是使徒,不是織帳蓬的。
主耶穌說:“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你們不能又事奉上帝又事奉瑪門。”(太6:24)羅得的問題是對約但河平原含糊的認識。聖經記載說:“那地(在耶和華未滅所多瑪蛾摩拉以先)如同耶和華的園子也像埃及地。”(創13:10)羅得就看上了這塊地,以後幾乎遭到殺身之禍。“耶和華的園子”和“埃及地”,外表看來都很好,但結局卻是天淵之別。我們在真理上不能妥協;上帝呼召我們全職,我們就來全力以赴。上帝沒有呼召我們全職,我們也不需要半職。我們一信主,就都已是“帶職”事奉了。神不要“沒有翻過的餅。”(何7:8)
靈性與靈恩
靈恩運動給教會帶來的衝擊是有目共睹的,是好是壞,乃是見仁見智的事。靈恩運動的影響也算是片面性的。若說以一九00年開始的五旬節運動作為二十世紀靈恩運動的起點,這一百多年來,我們還看不出這一運動給教會帶來的祝福有多大。經常聽到的是,“我得到了。”“我被聖靈充滿了。”“我會說方言了。”然後,就是對原來所在的教會大加批評。而最不像被聖靈充滿的人所說的一句話,就是“我以前所在的教會是死的。”如何定教會的死活?會說方言就是活的?會在地上打滾兒就是活的?那麼耶穌沒有說方言,保羅沒有打過滾(倒是有從馬上滾下來眼睛失明這回事),我們又如何評審他們呢?
我們跟從主的人不是反對靈恩而是更注重靈性。靈恩運動所倡導的,就像說“方言”,病得“醫治”,“倒地打滾”,都是“立時見功”,從地上起來,就成了另外一個人。因此,有人開始主張,必須倒地才能得救。這不正像大陸上有些人主張,必須哭,才能重生一樣嗎?這不是聖經的教導。另有一些人,舌頭一轉,方言就出來了,馬上就高人一等,非同凡響。這些靈恩學校的速成課,不知羨煞幾許人。但從聖經的教導來看,靈性的成長,非一日之功,而是需要花時間與工夫的。中國人說,“十年樹木,百年樹人。”更何況屬靈的人。急功近利,絕不是我們的主耶穌所主張的。祂用了三年的工夫,來造就十二個人。相信若沒有那三年紮實的門徒訓練,五旬節聖靈降臨時,他們會不知所措。彼得在五旬節被聖靈充滿,在安提阿也隨伙裝假,怕猶太人批評他,受到保羅的責備。所以聖靈充滿以後,靈性的成長還有漫長的一段路要走呢。
追求現象,追求看得見的東西,比較容易。在興奮熱鬧的情況之下,感覺上帝同在,比較容易。一人獨處,平淡無奇的時候,覺得上帝同在,就比較困難。這就是為什麼有些人說,福音派的教會是死的。因為沒有活力,不夠熱鬧。數年前在後院開闢了一個花園,種了一些玉簪花(Husta)。夏天時,花枝招展,頗有生氣。冬天一到,綠葉枯黃而死。嚴冬過後,以為它們都命絕了。可是,春天一到,嫩芽冒出,成長加倍。隱藏的生命才是真生命。今天,我們要問的,不是你有多少靈恩,而是你的靈性有無成長?我們不能、也不需要天天活在神跡奇事當中,而是要在安靜中遇見神。神說:“你們要休息,要知道我是神。”(詩46:10)
恩召與恩賜
在神的教會中,好像到處都可以聽到一種聲音,只要有恩賜,什麼都可以作。相對的,那些恩賜不明顯的人,就不用事奉或沒有機會事奉了嗎?所謂有恩賜講道的人,就可以講道嗎?還是奉召去講道的人,才可以講道?今天在教會裡職分的定奪,只憑恩賜嗎?有恩賜就可以了嗎?我們不是說恩賜不重要,而是說次序更重要。要有恩召,才能運用恩賜。這恩召是給我們在事奉上定位。神呼召你作長老,你就要定位在長老的職位上。神呼召我作執事,我就要定位在執事上。神呼召他全職事奉,跟着這一定位而有的,就是話語的教導。也許教會中有人比傳道人會講道,但他若沒有恩召,他就不能因有恩賜而超越傳道人的定位。
有人說,因為某姐妹有講道恩賜,為什麼不可以按立她為牧師?這問題的問題是,關鍵不在有沒有恩賜,關鍵乃在神有沒有定位女人做牧師。如果有,不管她有沒有講道的恩賜,神“選召”她,你就要給她按牧。也不管處境如何,因為我們不是看風駛舵,也不能隨波逐流,乃是要遵守聖經的原則。如果我們的信念是,神沒有定位女人做牧師,那麼有再大的恩賜,也不能帶來職分,但仍可在各人的定位上,運用自己的恩賜。總而言之,我們不能以恩賜來定位,而是在定位中運用恩賜。這樣,各種的恩賜才能和諧的相輔相成。
男人與女人
男女是否一樣?“不分男女”是什麼意思?男女果真是一樣,神又為何造男造女?神是天父還是天母(在台北有一個地名叫天母)?神是父親還是母親?聖經沒有一個地方說神是母親。神“像”母親有慈愛的心,但“像”不等於“是”。在神的教會中,為了爭取男女平等,我們讀到許多謬論,有人還以為是真理。今天在教會裡流行着一句話:“男人可以作的,女人都可以作。”這正是同性戀者的論調:“男的為什麼不可以做母親?”“女的為什麼不可以做父親?”所以,他們要爭取男與男或女與女結婚。但聖經中明明記載,神造人是造男,造女。男有男的特點,女有女的特徵。不然,神不會造男又造女,然後再說,不分男女,男女是一樣的。如果只是為了支持女人可以被按牧,也不需要把男女混為一談。
決定一個人是男是女,不是根據該人能作什麼。女人能做的事,男人也能做,這男人不能因此就是女人。照樣,男人能做的事,女人也能做,那女人不因此而變成(或說是)男人。男人是男人,因為神造他的時候,給他了男性。女人是女人,因為神造她時,給她了女性。既然有性別,就表示說男女是不一樣的。神為什麼造男造女,使他們不一樣?因為神要男人做丈夫,做父親。要女人做妻子,做母親。男人不能是妻子,母親;雖然他可以餵奶瓶,餵“奶”卻是母親的事,父親無法做。女人不能做丈夫,父親;雖然說,她可以做父親的事。我們不能說,因為她做父親的事,她就是父親。父親一定是男人,母親一定是女人,這是駁不倒的理。有些人是單親,因此要扮演雙重的角色。母親也要扮演父親的角色,父親也要扮演母親的角色。第二個角色是委任的角色,不是命定的角色,兩者是不一樣的。委任的角色絕對不能做到命定的角色。就是說,父親不能取代母親,母親不能取代父親。
華人教會為了倡導按立女牧師,就立論主張,不分男女。男人可以做的,女人也可以做。上帝是父親也是母親。但主耶穌多次稱上帝為“父啊”,卻從來沒有稱上帝“母親”。耶穌沒有這樣做,絕對不是因為文化和處境的問題。聖經對男女的看法是,男女平等,男女有別。有些職分,神沒有要女人做,其中之一就是領導男人。
成熟與成功
“成功神學”在美國曾經盛行一時。吉姆·貝克等人跌倒之後,美國教會算是冷靜了很多。但成功的欲望還是在許多人的心裡,尤其是傳道人。最近與一位同工談話,提到靈恩運動與教會增長。他提到一位傳道人,牧養教會多年,人數總在三、四十人之譜,做的也蠻灰心的。但去參加了靈恩聚會倒地之後,回來大有改變,教會人數也增至一百多人。這種“神跡性”的見證,聽起來真是令人心動。因此,朝聖的人可真不少。七十年代後期,韓國的“純福音中央教會”人數劇增,各國傳道人前往觀摩學習的,成千上萬。就以台灣來說,所謂的韓國風,新加坡風,都曾風行台灣。但台灣教會的總人口,數十年來增加幅度不大,據統計,可能減少了。有些教會的人數是增加了,但神國度的人口卻沒有增加。我們的成功,是什麼樣的成功?我們的成長,是什麼樣的成長?
服事主四十多年,深知帶領一個人信主需要多少人的工夫。近年來,我們也經歷到不少大陸來的同胞,一來美國,聽了福音就信主。不是經過倒地,也沒有因病得醫治,就是由理性到感性,認識了主,在主里成長,向着成熟的路走去。我們深信這是聖靈的工作,是神話語的能力。我們也看見有人欣喜地信主,樂意地受洗。但受洗之後就再也不見人了。生命的成長與成熟,不能用特異功能,也不能揠苗助長。而是需要時間與追求。不是人能做什麼,乃是神的主權。人多不一定是成功,耶穌只有十二個門徒,在祂臨難時,一個賣祂,一個否認祂,其餘的都逃之夭夭。保羅不是任何“機構的創辦人”,連他所開創的教會,也沒有一間是“保羅堂”。我們不是要追求成功,成名,成就;我們乃是要在小事上忠心。有人要為主“圖謀大事”(有時真不知是為主還是為己),就讓他們去吧。主來時,不是要看你的教會有多少人,祂乃是要看我們是否忠心。神的僕人們,讓我們以神話語的乾糧,來按時分糧,神的兒女必因此得飽足。我心足矣。
經訓與經歷
基督徒的經歷很重要,我們常常說要經歷神。經歷神就是與神有密切的關係。那密切關係的建立,不是靠一些外在的現象來鼓舞,而應是內在生命的進深與成熟。而生命的成熟又離不開神的話語。因此,我們必需在神的話語上下工夫。保羅對以弗所的長老說:“如今我把你們交託神和祂恩惠的道;這道能建立你們,叫你們和一切成聖的人同得基業。”(徒20:32)從保羅的訓話中,我們可以得知,保羅把人交在哪裡:“神”和“祂恩惠的道”。神是看不見的,道是摸得着的。借着具體的道,來認識並經歷神,這是聖經的教導。在保羅的談話中,也給我們看見,“這恩惠的道”能作幾件事:
一、“這道能建立你們”;我們生命的被建立,是因為神恩惠的道。因此,我們需要聽道,信道,知道,守道,行道,傳道。傳道人必需將神的道,一字一句,不折不扣地解說出來。像保羅一樣:“凡與你們有益的,我沒有一樣避諱不說的;或在眾人面前,或在各人家裡,我都教導你們”(徒20:20)。
二、道使眾人合一:“叫你們和一切成聖的人同得基業”。在這一句話里,給我們看見,道所作的是合一,不是分離。“你們”,“一切”,“成聖的人”,“同”;這些字眼讀起來,真是令人心靈舒暢。“你們”,“我們”,“他們”都能一起說:“阿們”,因為這是神恩惠的道所建立的。
強調經歷就會使教會分割的;例如,有人有被擊倒的經歷,也有人怎麼擊也擊不倒,推也推不倒。如果堅持非倒不可,倒了才能得救,這不但是異端,更是分割基督的身體。有一間教會,一半被擊倒,一半沒有倒,結果各持己見,教會因此就要分裂。我們的經歷,是通過神的道,聖經的真理,來因實踐真理而經歷神。神並非耳聾,不需要我們大喊大叫來經歷祂。在幽靜的山間小道,在緩流的溪水旁,我們很可以經歷神的同在。
使命與使徒
大使命是主耶穌交代給使徒的(參太28:16–20),使徒們以為耶穌在第一個世紀就會回來(參徒1:6)。但主對他們說:“父憑着自己的權柄,所定的時候日期,不是你們可以知道的。”(徒1:7)因為主耶穌沒有在第一個世紀回來,所以大使命就由使徒傳遞下來,已是二十一個世紀了。今天我們能信主,也是因為使徒以及歷世歷代的信徒,忠心地將福音傳遞。大使命已經交託了,我們的責任就是遵行:高舉基督,造就信徒,廣傳福音。凡是遵行大使命的教會,都是傳承使徒的教會。誰說有使徒的才是使徒性的教會?安提阿的教會是“平”信徒創辦的(參徒11:19–30),有先知,有教師,卻沒有使徒(徒13:1;那時掃羅被列為教師),那就不是使徒性的教會嗎?主張“使徒性的教會”者,是否已變賣家產,凡物公用呢?這不是人要看的神跡嗎?如果在耶穌所揀選的十二個使徒及保羅以外,還有使徒,為什麼我們在兩千年的教會歷史中,沒有看見使徒在歷代的教會中出現?如果說,歷代的教會都是愚昧,要等到我們這一代,才興起使徒,那未免太張狂了一點。如果使徒的職分是那麼重要,主耶穌為何不像揀選保羅一樣,不斷地向人顯現,揀選使徒呢?我們從聖經里看到,基督是教會的頭,教會(信主的人)是基督的身體。耶穌借着聖靈,使用祂所拯救的人,來完成祂的大使命。若是一面提倡全民皆兵,信徒皆應事奉;一方面又想自立使徒,這不是自相矛盾,沒有聖經根據嗎?主耶穌已借着十二使徒及保羅完成了主耶穌要完成的。就教會來說,主要把祂的教會“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有基督耶穌自己為房角石;全房靠祂聯絡得合式,漸漸成為主的聖殿。你們也靠祂同被建造,成為神借着聖靈居住的所在。”(弗2:20–22)
若說“使徒性”教會的特色是“遵守使徒的教訓,彼此交接,擘餅,祈禱。”(徒2:42)我們遵守聖經就一切都有了。我們有耶穌基督為首,聖靈為師,為引導,這教會就是基督的教會。這教會就是傳承使徒的教會。神既是前進的,祂就不會開倒車,兩千年以後又另立使徒。教會的成敗,不是有沒有恩賜,而是有沒有基督。天主教以使徒代替基督,產生了“教皇”。我們今天又再需要使徒來取代基督嗎?基督耶穌已經釋放我們,我們再需要使徒來釋放神的百姓嗎?基督的教會今天需要的,是遵行使命,而不是另立使徒。其實摩門教早就有使徒了,我們現在才說使徒要出現,為時不是太晚了嗎?
結論
基督教是個自由的信仰。宗派林立,五花八門。中國大陸出了“女基督”;八十年代,韓國曾先後出現了十多個自稱“彌賽亞”的人。這“聖而公之教會”任由個人,特別是能言善道,有煽動能力的人,任其所欲,胡言亂語,卻仍有人跟從,真令人啼笑皆非。
華人教會的危機在於,在真理上的妥協,在解經上的偏差。我們把描述性(Descriptive)的記載當作是規定性(Prescriptive)的教導。所以就有使徒時代的教會有神跡,我們也要行神跡。使徒說別國的話,我們也要說方言。但使徒時代的教會,變賣家產,凡物公用;而我們的房子卻愈搬愈大,車子愈開愈漂亮。我們該停止愚弄自己,愚弄別人了。華人教會的領導者,需要在“釋經學”上多下點工夫,免得我們謬講神的道。
親愛的弟兄姊妹,讓我們安分一點,重思改教者的精神:
唯獨聖經 Sola Scriptura
Scripture Alone
唯獨基督 Solos Christus
Christ Alone
唯獨恩典 Sola Gratia
Grace Alone
唯獨信心 Sola Fides
Faith Alone
唯獨榮耀歸神 Soli Deo Gloria
Glory to God Alone
“我信聖而公之教會”才能名符其實。
劉傳章 資深牧師,先後在韓國、台灣及美國事奉主40餘年,曾任馬利蘭中華聖經教會主任牧師。著有《寶架清影》、《教牧書信》等書,“中國福音大會”講員、“傳道人培訓”講員,生命季刊微信牧師團顧問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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