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父債子還”嗎?-- 淺談創世紀9章21-27節 |
| 送交者: nngzh 2005年01月30日06:10:24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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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信仰論壇] [經文原文] 9:21 他喝了園中的酒便醉了,在帳棚里赤著身子。 9:22 迦南的父親含,看見他父親赤身,就到外邊告訴他兩個弟兄。 9:23 於是閃和雅弗拿件衣服搭在肩上,倒退著進去,給他父親蓋上,他們背著臉 9:24 挪亞醒了酒,知道小兒子向他所做的事, 9:25 就說:“迦南當受咒詛,必給他弟兄作奴僕的奴僕。” 9:26 又說:“耶和華閃的 神是應當稱頌的,願迦南作閃的奴僕。 9:27 願 神使雅弗擴張,使他住在閃的帳棚里,又願迦南作他的奴僕。” -------------------------------------------------- 有網友對創世紀9章21-27節的經文提出不理解。在下願意就我個人 聖經在第九章這裡呢,確實沒有給出原因,來說明為什麼諾亞的兒子含犯了罪,詛 在聖經沒有明確給出原因和解釋的時候呢,我們往往都容易加上自己的想象,加上 個人認為,對於聖經所沒有直接給出的內容的這些個人主觀的想象和判斷呢,應該 對含犯罪而“無辜的”迦南受詛咒的不理解涉及到一個應該不應該“父債子還”的 關於這個問題呢,我們可以一起可以看兩節經文。
舊約 申命記 第24章 第16節 這兩節看起來似乎是矛盾的。民數記的經文說,父親犯了罪,要追討兒子、孫子、 其實,如果能將這兩段聖經結合起來看呢,可以發現他們並不矛盾,甚至是彼此補 那麼,我個人從這兩段經文中得出如下的結論: 第一,申命記24章16節的經文告訴我們一個原則,就是各人的罪,各人當,神不會
其實我們每一個人,至今都脫離不了始祖犯罪的惡果,至今生活在一個充滿了強暴 因此,根據上面兩個結論,反過來看含和迦南,可以作如下的推論: 1,迦南受詛咒,不是代父受過。含有四個兒子記錄在創世紀的10章的家譜中,如果 2,迦南受詛咒,是因為他自己的罪。含的罪是在於他看到諾亞的赤身露體後,不但 由此,可以認為迦南受詛咒,是源自他自己的敗壞。 這個問題呢,我個人的看法就談到這裡。下面呢,再談談創世紀第九章這一段另外 第一,從大洪水後到信心偉人亞伯拉罕出場之前(11:27),只記載了兩個事件,一 第二,迦南受詛咒的事件呢,發生在大洪水之後。突出的表明了,挪亞方舟式的救 第三,諾亞方舟救贖的不完備,是為了預表將來耶穌基督救贖的完備。一個很明顯 第四,在聖經中,“酒”這個字第一次出現在這段記載當中,成為整個事件的導火 這裡可以作為舊約的例子,“酒”一出現,就讓一個經歷神那麼大救贖、“當時世
因此,不是不能喝酒,但對酒對屬靈生命的危害一定要警醒。 -------------------------------------------- 所答的是我個人讀聖經的體會,不一定全面,有不全 願神祝福你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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