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弗他女兒的悲劇中,祂在哪裡? |
送交者: 新歌 2015年07月23日23:36:37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過去讀舊約,讀到《士師記》中耶弗他女兒的故事,總是在“父親就照所許的願向她行了,女兒終身沒有親近男子”這句上很糾結。一方面耶弗他“向她行了”看起來是把女兒獻為燔祭了,但是最後一句強調“終身沒有親近男子”,看起來好像可為耶弗他的女兒安排另一種結局——她只是處女服侍神而已。 在這後人非常糾結的事上,聖經的《士師記》的作者居然如此帶過,所以每次讀,我都暗暗盼望耶弗他的女兒是另一個結局,而不是被殘忍地殺死,燒為祭物。但是,如果按我這種暗地的設想讀,整本聖經就沒有辦法讀了。經上說,“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太5:37)按照“是,就說是”,那麼“燔祭”就是燔祭。 查考《利未記》關於燔祭的規定:獻給耶和華的燔祭應該為“若以牛為燔祭,就要在會幕門口獻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牛,可以在耶和華面前蒙悅納”,及“人的供物若以綿羊或山羊為燔祭,就要獻上沒有殘疾的公羊”,另外“若以鳥為燔祭,就要獻斑鳩或是雛鴿為供物”(利未記1章),可見有嚴格的規定。但是,將兒女獻為燔祭是迦南地的惡習,因為迦南地宗教中有不少是獻兒女為祭的,因此神曾吩咐以色列人“你們中間不可有人使兒女經火(把自己的兒女獻為或祭)(申18:10)。 當耶弗他許願的時候,他是這樣說的“無論什麼人,先從我家出來迎接我,就必歸你,我也必將他獻上為燔祭”(士11:30)。在NIV,和KJV英文版中意思基本同,用的是“whatever comes out of the door of my house to meet me...I will sacrifice it as a burnt offering”,不是特指人,我不知道希伯來原文如何,但是不管怎樣,耶弗他這個許願都說明他不明白神的律法:因為即使不獻人,作為燔祭的動物也是很特別規定的,不是撞上什麼就可以拿來獻為燔祭的。 再看看耶弗他的女兒,她真是個很可愛的姑娘,她對父親說:“父啊,你既向耶和華開口,就當照你口中所說的向我行”,她是個敬畏神又純潔的女子,我不知道她有沒有意中人。按說,這麼好的孩子,即使她的父親是不懂神的律法,隨便許願,神也要伸手救這個無辜的孩子,因為“在耶和華眼中,看聖民之死,極為寶貴”(詩116:15)。神能夠阻止這件傷心事發生,但是祂沒有這麼做,任由無知的耶弗他親手殺自己唯一的女兒(祂剛剛籍着他拯救以色列人);任由耶弗他的女兒,這個可憐的女子成為父親愚蠢的許願的犧牲品。 讀這樣的故事總是很傷感,弄不明白為何神允許一切如此發生。士師年代的以色列人一邊侍奉耶和華他們祖宗的神,一邊侍奉迦南地的偶像,隨從迦南人的風俗。如同我們今天無數的基督徒一樣,從來沒有心好好了解他們所侍奉的那位神究竟對他們有什麼要求,人生永遠在應付生活中不停出現的各種事情上,忙忙碌碌求生存,既然將《聖經》放在一邊,不用心查考,行事為人隨着世界走就是難免的了。經上說“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事實上根據英文,應譯為“各人行自己眼中看為正的”)”(士21:25),這也是今天教會的光景。 經上說“耶弗他作以色列的士師六年”,然後就死了。這麼一個勇猛的戰士,應該是很強壯的,在他的爭戰勝利結束後只活了六年,我想是因為悲痛將他的生命大大縮短了。在這六年中,他是否問過“為什麼?”“你為何允許這事臨到我?”,耶弗他作為一個無辜的孩子,因為母親是妓女的緣故被人歧視和拋棄,這本來就可以問神“你為什麼給我安排這樣一個命運?”,如今這麼純潔可愛的女兒,他唯一的孩子也沒有了,而且是自己親手所屠,他還能說什麼呢? 所以我看耶弗他的悲劇是從另一個角度看的,《約伯記》說“神籍着困苦救拔困苦人,趁他們受欺壓,開通他們的耳朵”(伯36:15)。 罪使世人深深地墮落,儘管“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裡,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羅1:19),我一直認為,無神論不是天生的,而是後天教育出來的,一個天然的人是有神論者,這是“文明”前的文化都是有神文化的原因,雖然文明人不恥,將之斥為“迷信”。但是,罪讓人不能尋求神,“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羅3:10-11)。 因此苦難成了最好的使女,如同乃縵的小侍女一樣,將一個渾身是罪如同患大麻瘋病的乃縵將軍帶到以色列的神那裡。在他等候神拯救的日子,眼淚如同約旦河的水一樣一遍又一遍清洗,這是神命定的潔淨辦法。 耶弗他女兒之事如果沒有發生,他會在勝利中享受勝利帶給他的一個嶄新的人生,一洗從出生而來的恥辱,這對他有什麼好處呢?他順手能夠殺以法蓮四萬人,這勇猛與他的生命何益?唯獨悲傷壓彎他的枝幹,使他不得不對人生發問,如同約伯一樣希望向神問個明白,尋找神,這才是拯救必須的一步。 不想與神對話的尋道者不是尋道者,只是悟道者。基督教不是悟道的宗教,這是為什麼所羅門說智慧和知識都是虛空的緣故。基督教的神要求人“求告祂”、“尋求”、“叩門”......神在等候人尋找祂,祂借風浪掀翻我們的船,好讓我們呼求祂。 經上對耶弗他的故事是用很平靜,卻事實上很同情的筆墨描寫的。妓女的兒子,被家人拋棄羞辱,唯一的女兒,“哀哉!我的女兒啊”,誰讀了都會難受。我想聖靈的同情就在這筆墨間,神任憑耶弗他許愚昧的願,當他殺女之後,他知道神不允許獻人為祭,心中會多麼痛悔!也許,是這種雙重的痛苦加速了他的死亡,我希望如此。我希望他在生命的盡頭遇見了主,因為“在地上也無所愛”,很快樂地盼望早點與女兒相聚。因為神本來就是恩待他的,你看“耶和華的靈降在耶弗他身上”,神的靈並不隨便降在任何人身上,其實他根本不用許那個願,但是他不明白神對他的恩典。 在基督教的信仰里,生命是向永恆延續的,我們大可不必為耶弗他的女兒過於難受,因為這個可愛的女子走過今生短暫的榮美,走進的應該是永恆的榮美。當她擦乾眼淚醒來的時候,看見她生命的主,應該不會再遺憾在地上沒有和心上人短暫擁有過人間的溫暖,因為“在你的院宇住一日,勝似在別處住千年”(詩84:10)。 “你們查考聖經。(或作應當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約5:39),這是神給人《聖經》的目的,讓人尋找他,因為裡面有永生。
然而“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約17:3),誰在乎認識祂呢?但是,認識祂才是永生,研究祂不是永生,甚至連拜祂都不是永生,因為祂要求“到我這裡來得生命”,你敢說,你認識了祂嗎?你尋找嗎?你的心切切地渴慕認識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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