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類的選擇 |
| 送交者: 國興 2005年02月06日18:17:57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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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問題不是誰能得救, 而是不同歷史時期,不同類型的人如何領受救恩,獲得贖價。在第4章神的救贖中已清楚有力地說明,只有信耶穌才能得救。不同種類,處於不同時期的人是否認識神子,除了神子,無人能真正給出答案。我們只能從聖經中尋找可能的答案。首先,給不同歷史時期和人類必須經歷的不同階段下個定義。
歷史時期: A:洪水以前; B:洪水以後新約之前; C:新約時代; D:千喜年(撒但被囚)時代; E:千喜年後(撒但被放)時代。
人的一生: 今世:從出生到肉身死亡之前; 來世(在陰間):肉身死亡之後到復活前; 末世:復活後到審判前; 永生:審判後。
公元前的任何人(A和B類)在他們的今世都不可能認識神子。今世中認識神子的是基督徒。這也只能追溯到新紀元開始。縱觀世界各大宗教,信仰基督教的人數只有20億左右,其中包括天主教,東正教和基督新教。目前世界總人口約62.8億。可見,信主的人只不過有三分之一。追溯過去,信主的人只能比三分之一更少。嚮往將來,在這惡魔作王的世代[1]-[2]-[3],道德準則將日趨下滑[4], 也不能期望信主的人比三分之一多很多。基督徒們可能會說,主再來時,他能讓全地的人都歸向他。要知道人的平均壽命為80-90歲,總共也不過有三代人,還要經過大災難[5]。況且在這些所有的信徒中還有相當一部分人是偽善的。他們有可能被神棄絕[6]。即便是千喜年間,按以賽亞書 65:20的描述,“其中必沒有數日夭亡的嬰孩,也沒有壽數不滿的老者。因為百歲死的仍算孩童,有百歲死的罪人算被咒詛。” 也會有少數罪人被詛咒死於百歲,大部分人將長壽跨過千喜年。但是,千喜年畢竟只有1000年。由此可見,歷史性地講,只有極少數的人能在今世真正認識神子,並且得救。若考慮到基督教大家庭中主要派別間的相互競爭和排斥,甚至彼此看作異端, 在這些人心目中,得救的人數怕是只有十分之一[7]。
以賽亞書64:8耶和華阿,現在你仍是我們的父!我們是泥,你是窯匠,我們都是你手的工作。
羅馬書9:21 窯匠難道沒有權柄從一團泥里拿一塊作成貴重的器皿,又拿一塊作成卑賤的器皿麼。
當然,神是造物主,他有絕對的權力決定一個人的最終歸宿。但是,人不是神手中的木偶,也不是神手中的玩具,而是有靈的活人,是神的最愛。請回想我們兒時是如何對待自己的玩偶的。一個真正有愛心的玩童,一定會很好地擺放自己的玩具,細心照看自己的寵物。
詩 篇 8:3-8 我觀看你指頭所造的天,並你所陳設的月亮星宿,便說,人算什麼,你竟顧念他?世人算什麼,你竟眷顧他?你叫他比天使(註:或作“神”)微小一點,並賜他榮耀尊貴為冠冕。你派他管理你手所造的,使萬物,就是一切的牛羊、田野的獸、空中的鳥、海里的魚、凡經行海道的,都服在他的腳下。
彼得前書 5:7 你們要將一切的憂慮卸給神,因為他顧念你們。
神顧念我們每一個人,如同我們顧念我們的孩子,因為他是我們的天父,我們都是他的兒女。當神是神的時候,你可以說,人在神面前是微不足道的,人沒有資格與神爭辯。他可以造你為玉器,也可以造你為瓦礫或泥土。但是,當神是你的天父時,人是神的最愛,神也應當是人的最愛。在神看來,每個人都是王子或公主。創世紀18:23-32 亞伯拉罕與神的一段對話展示了神如何寬容所多瑪城內的罪惡。
創 世 紀18:23-32亞伯拉罕近前來說:“無論善惡,你都要剿滅嗎?假若那城裡有五十個義人,你還剿滅那地方嗎?不為城裡這五十個義人饒恕其中的人嗎?將義人與惡人同殺,將義人與惡人一樣看待,這斷不是你所行的。審判全地的主豈不行公義嗎?”耶和華說:“我若在所多瑪城裡見有五十個義人,我就為他們的緣故饒恕那地方的眾人。”亞伯拉罕說:“我雖然是灰塵,還敢對主說話。假若這五十個義人短了五個,你就因為短了五個毀滅全城嗎?”他說:“我在那裡若見有四十五個,也不毀滅那城。”亞伯拉罕又對他說:“假若在那裡見有四十個怎樣呢?”他說:“為這四十個的緣故,我也不作這事。”亞伯拉罕說:“求主不要動怒,容我說,假若在那裡見有三十個怎麽樣呢?”他說:“我在那裡若見有三十個,我也不作這事。”亞伯拉罕說:“我還敢對主說話,假若在那裡見有二十個怎麽樣呢?”他說:“為這二十個的緣故,我也不毀滅那城。”亞伯拉罕說:“求主不要動怒,我再說這一次,假若在那裡見有十個呢?”他說,為這十個的緣故,我也不毀滅那城。”
在這裡,神可以為了10個善人而不剿滅整個城,他如何能只將10% 的基督徒接入天堂,而將90% 的其他人留在地獄呢?另一方面,如果只有那10%的人被得救,為何神要把所有人的名字先寫入生命冊[8],再將絕大部分不信的人的名字抹去呢[9]-[10]-[11]?神完全可以只將那些撿選得救的人的名字記入冊。如果神已預定絕大多數人不得救,為何還要再審判呢?所有死人復活受審,說明生前沒有信的人有盼望,否則沒有必要將他們復活,可將他們的靈魂直接放入永火。
我們都有親情和朋友關係,當90% 的人進入地獄後,那在天堂的10% 的人一定會發現他們的大部分親人或朋友都入了地獄,他們還會有幸福的感覺嗎?除非進入天堂的人完全喪失過去的記憶,否則,天堂將不成其為天堂,而是名復其實的監獄。路加福音16:19-31[12]中財主和亞伯拉罕間的對話說明死人的靈魂是有記憶的。財主還記得他的五個沒有信主的弟兄,盼望他們都能信主。這段經文還告訴我們,得救的(如:亞伯拉罕和討飯的拉撒路)與沒有得救的(如:財主)人的靈魂,在死後不但能彼此看到還能相互對話。如果得救的人的靈魂不喪失過去的記憶,不知道他們如何體驗幸福。
信徒之間或信徒與非信徒間可以互相代禱,向神表達自己的心願,求神寬恕或賜福給被代禱的人,是人的靈與神的靈(聖靈)之間的交流。只要人死後靈魂不死,活人為死人禱告就可能將自己的心願通過神傳遞到被代禱的人,求神寬恕在生前沒有信主,但肉身已死亡的人的靈魂。假如你有一個好友,只是他/她在信主方面信心不足,或對基督的道理困惑不解,而你又一直在為他/她默默地禱告。有一天他/她突然去世,你只為他/她感到遺憾。如果你相信他/她的靈魂不死,而又堅持為他/她禱告,難道神會只聽你在他/她生前的禱告,而不聽你在他/她死後的禱告嗎?要知道,你是活人,神不會因為他/她的死而不垂聽你的禱告。
神造亞當時給了他自由選擇善或惡的權力,人類也自然繼承了這一權力。當90% 的人不能進天堂時,這些人是否真的擁有過自由選擇的權力,或者說他們是否擁有過自由選擇的機會。當你相信是神預定90% 的人入地獄,這些入地獄的人根本就沒有權力選擇。你可以說,神並沒有確定那些人屬90%,是人自己的選擇將自己歸屬於90% 或10%。無論你怎樣選擇,90% 的人必將歸屬那90%。這與自由選擇的邏輯完全向背。
猶太教徒至今不接受耶酥基督是道成肉身的神,天主教徒認耶酥基督是道成肉身的神。相比天主教徒,猶太教徒應更沒有資格得救。但聖經中清楚地告訴我們,大部分猶太人是能得救的[13]。
羅馬書 11:25 弟兄們,我不願意你們不知道這奧秘,(恐怕你們自以為聰明)就是以色列人有幾分是硬心的,等到外邦人的數目添滿了: 11:26 於是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如經上所記:“必有一位救主,從錫安出來,要消除雅各家的一切罪惡。”11:27 又說:“我除去他們罪的時候,這就是我與他們所立的約。”11:28 就着福音說,他們為你們的緣故是仇敵;就着揀選說,他們為列祖的緣故是蒙愛的。11:29 因為神的恩賜和選召是沒有後悔的。11:30 你們從前不順服神,如今因他們的不順服,你們倒蒙了憐恤。11:31 這樣,他們也是不順服,叫他們因着施給你們的憐恤,現在也就蒙憐恤。11:32 因為神將眾人都圈在不順服之中,特意要憐恤眾人。
總之,基督徒不能不去思考以上這些問題。將來進入天堂的基督徒,在過上一段時間的“幸福”生活後,會不會猛然間發現,自己是極少數的那部分。回頭觀望,卻發現絕大部分的人在燒着硫磺的火湖裡。到那時,難道你還會相信救你的主是全人類的主嗎?難道你不會向你的主發問,主的救贖計劃為何如此的不成功?難道你不會反問自己信仰的正確性嗎?難道你不會覺得,無視別人是否得救是一種自私的表現嗎?
啟示錄7:9[14] 和14:6[15] 告訴我們有永遠的福音要傳給住在地上的人,就是各國各族各方各民,他們的數目沒有人能數過來。這些數不過來的人是如何認識神子,獲得救贖呢? 9.2 第二次選擇的可能性 二次選擇也就是在來世中作選擇。那些在今世中完全不曾有機會,或曾經有機會但卻因重重原因沒能抓住機會的人,只要他們不曾褻瀆聖靈,都需要第二次機會。他們包括三個時期的人。 A:洪水以前;B:洪水以後新約之前;和 C:新約時代。至於 D:千喜年(撒但被囚)時代和E:千喜年後(撒但被放)時代的人可能沒有第二次機會。因為處於D和E時期的人可能在今世都有機會聽到福音。
就目前新教主流派解經者來說,一般認為不會有二次選擇機會。本人想在此分享一點體會,探討二次選擇的可能性。
先讓我們讀以下的彼得前書。
3:18 因基督也曾一次為罪受苦〔註:“受苦”有古卷作“受死”〕,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引我們到神面前。按着肉體說,他被治死;按着靈性說,他復活了。 Because Christ once went through pain for sins, the upright one taking the place of sinners, so that through him we might come back to God; being put to death in the flesh, but given life in the Spirit;
3:19 他借這靈曾去傳道給那些在監獄裡的靈聽, By whom he went to the spirits in prison, preaching to those
3:20 就是那從前在挪亞預備方舟、神容忍等待的時候,不信從的人。當時進入方舟,借着水得救的不多,只有八個人。 Who, in the days of Noah, went against God's orders; but God in his mercy kept back the punishment, while Noah got ready the ark, in which a small number, that is to say eight persons, got salvation through water:
以上經文說明,基督曾經借着靈給那些在大洪水中死亡的罪人的靈傳過福音。目前對這段經文的解釋還有爭議。一些人認為,基督只是去給那些在大洪水中死亡的罪人的靈宣告勝利。也有人認為基督只是去給那些在大洪水中死亡的不守本位的天使,即神的兒子們[16]宣告勝利或傳福音。不過,從中英文的翻譯來看,都用的是傳道( preaching),說明按宣告理解有不妥之處。另外,文中提到當時得救的只有諾亞一家八口,沒有得救的應指的是當時有罪的人類,而不是天使或神的兒子們。“他並不救拔天使,乃是救拔亞伯拉罕的後裔(希伯來書 2:16)。”清楚地說明,天使沒有機會得救。以下的經文更進一步說明福音曾經也傳給死了的人。
彼得前書 4:5 他們必在那將要審判活人死人的主面前交帳。 But they will have to give account to him who is ready to judge the living and the dead.
彼得前書 4:6 為此,就是死人也曾有福音傳給他們,要叫他們的肉體按着人受審判 ,他們的靈性卻靠神活着。 For this is the reason the gospel was preached even to those who are now dead, so that they might be judged according to men in regard to the body, but live according to God in regard to the spirit.
不僅如此,舊約詩篇還曾預言福音會臨到死了的人。
詩篇 107:10 那些坐在黑暗中死蔭里的人,被困苦和鐵鏈捆鎖, 107:11是因他們違背神 的話語,藐視至高者的旨意。107:12 所以他用勞苦治服他們的心,他們仆倒,無 人扶助。107:13 於是,他們在苦難中哀求耶和華,他從他們的禍患中拯救他們。 107:14 他從黑暗中和死蔭里領他們出來,折斷他們的綁索。107:15但願人因耶和華的慈愛和他向人所行的奇事都稱讚他。
107:10 Such as sit in darkness and in the shadow of death, being bound in affliction and iron; 107:11 Because they rebelled against the words of God, and contemned the counsel of the most High: 107:12 Therefore he brought down their heart with labour; they fell down, and there was none to help. 107:13 Then they cried unto the LORD in their trouble, and he saved them out of their distresses. 107:14 He brought them out of darkness and the shadow of death, and brake their bands in sunder. 107:15 Oh that men would praise the LORD for his goodness, and for his wonderful works to the children of men!
詩篇中的“黑暗中”指今世,“死蔭里”指來世。這段經文的解讀就是,“我們人人都是罪人,在今世受困苦捆鎖,在來世受鎖鏈捆鎖,是因我們違背神的話語,藐視至高者的旨意。所以神用勞苦在今世治服我們的心,我們仆倒,無人扶助。於是我們在苦難中哀求耶和華,他從我們的禍患中拯救我們。他不僅在今世也在來世,領我們出來,折斷我們的綁索。但願人因耶和華的慈愛,和他向人所行的奇事,都稱讚他。”
舊約詩篇23:4[17]和以賽亞書 9:2[18]也預言死蔭中的人是有盼望的。新約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也與之遙相呼應。
馬太福音 4:16那坐在黑暗裡的百姓,看見了大光;坐在死蔭之地的人,有光發現照着他們。4:17 從那時候,耶穌就傳起道來,說:“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
路加福音 1:78 因我們神憐憫的心腸,叫清晨的日光從高天臨到我們,1:79 要照亮坐在黑暗中死蔭里的人.把我們的腳引到平安的路上。
另外,馬太福音12:32 講,“凡說話干犯人子的,還可得赦免;惟獨說話干犯聖靈的,今世、來世總不得赦免。”這節經文提到,有今世和來世兩次赦免,只是干犯聖靈(或褻瀆聖靈[19])的罪在今世、來世總不得赦免。同時卻隱含,那些不屬褻瀆聖靈的罪,不在今世被赦免,也要在來世被赦免。歌林多前書15:28-29[20] 中提到“為死人受洗禮”似乎也隱含死了的人有盼望。次經[21]《瑪加伯下》12:38-45 [22]中提到“為亡者祈丁薄 是一個聖善而虔盞乃枷搿薄盀櫫穌攉I贖罪祭”是“為叫他們獲得罪赦”。這裡已清清楚楚地指出,死了的人可能有盼望。
綜上所述,死了的人也有可能聽到福音。對諾亞時代死亡的人來說,不是可能不可能,而是已經發生了的事。經文( “By whom he went”, “ the gospel was preached”) 用過去時態寫出就是證明。
根據公平與公正原則,其它歷史時期中,今世沒有機會聽到福音的人,也應象諾亞時代的人,都應當在來世有機會聽到福音,而與他們在今世的宗教信仰無關。他們即包括 洪水以後新約之前的人,也包括新約時代的人。這似乎是條條大路通羅馬,其實不然,羅馬城有多個入口,而天國的門只有一個,這看門的人就是神子[23],只有信神子的人才能進天國得永生。
至於那些在今世曾經有機會,但卻因重重原因沒能抓住機會的人,只要他們在今世不曾褻瀆聖靈,都會在來世有第二次機會。根據前面第6章對褻瀆聖靈的含義分析可知,只要他們在來世悔罪和認罪,就可以得救。請看以下經文:
約翰福音 3:16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3:17因為神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註:或作“審判世人”。下同〕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3:18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
這裡的着重點是“神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24]其次是“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 然而,這裡並沒有強調“聽到福音不信的人,罪已被定。”更沒有強調“在今世不信的人罪已被定”。有哪一位基督徒是在第一次聽到福音就信的呢?想必沒有。每位信的人都曾經歷過一段時間激烈的內心搏鬥後才信主。那麼,聽福音多少次之後不信就是真的不信呢?這個問題只有神自己能決定。聽到福音不信的人有三種。1、講的人沒有把福音講清楚,聽的人自然不明白;2、講的人把福音講清楚了,聽的人卻依然不明白;3、講的清楚,聽的人也清楚,但就是不信。所以,不能簡單地說,聽到福音不信的人罪已被定,而應說,聽懂福音不信的人罪已被定。也就是說,只有第三種人是屬不信的人,他們的罪也就被定了。福音臨到一個人,有兩種途徑,一是聖靈親自叩你的門,二是聖靈籍着信徒叩你的門。神是全知的[25]-[26]-[27],他能在你迷失方向時,指明你當走的道;在你犯罪時提醒你;在你不悔罪不認罪時讓你回憶你的犯罪歷史。人的死亡並不能作為最後的期限。關鍵在於何時神讓你回憶自己一生的所作所為,如果你還不悔罪和認罪,那時就是你的盡頭。那日可在你的今世,也可在你的來世,只有神知道你的那日子。所以人要時時警醒,留意那個特別受感動的日子,不要錯過它。
在現實生活中,我們不可避免地會受到敵基督[28]和假基督[29]-[30]以及假基督徒的影響。他們是我們認主歸家的絆腳石。我們要按以下經文的原則去識別。
約翰一書 2:22 誰是說謊話的呢?不是那不認耶穌為基督的麼?不認父與子的,這就是敵基督的。
約翰一書 4:1親愛的弟兄阿,一切的靈,你們不可都信,總要試驗那些靈是出於神的不是,因為世上有許多假先知已經出來了。4:2凡靈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就是出於神的。從此你們可以認出神的靈來。4:3 凡靈不認耶穌,就不是出於神,這是那敵基督者的靈。你們從前聽見他要來,現在已經在世上了。
約翰二書 1:7 因為世上有許多迷惑人的出來,他們不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這就是那迷惑人、敵基督的。
9.3 兩次選擇的差別 既然人有兩次得救的機會,我們何不今世花天酒地,盡一切所能享受人生?只要在臨死之前的那一刻信主,或等到來世作第二次選擇。這種想法是根本錯誤的。
第一,不是人人都有兩次選擇機會。聖靈可能在今世就讓你回憶自己的全部過去,給你感動,讓你認罪悔改。你一旦錯過它,就不會有來世的選擇機會。
第二,你無法真正掌握自己的命運,不知道何時死亡就臨到你,如突發性疾病,車禍等,從而失去認主的機會。
第三,早信主早得平安和喜樂。 約翰福音 11:25耶穌對他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11:26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你信這話嗎?”
第四,神是按人的行為審判罪人,體現他的公義;按人的信心賜與生命,體現他的慈愛。也就是說,在你沒有完全徹底悔罪前,先免去你的死罪,體現救恩;活罪不免,體現公義,直等到你完全徹底悔罪,才可真正得救。以下經文可幫助我們理解。
路加福音16:19-31 有一個財主,穿著紫色袍和細麻布衣服,天天奢華宴樂。又有一個討飯的,名叫拉撒路,渾身生瘡,被人放在財主門口,要得財主桌子上掉下來的零碎充飢,並且狗來舔他的瘡。後來那討飯的死了,被天使帶去放在亞伯拉罕的懷裡。財主也死了,並且埋葬了。他在陰間受痛苦,舉目遠遠地望見亞伯拉罕,又望見拉撒路在他懷裡,就喊着說:“我祖亞伯拉罕哪,可憐我吧!打發拉撒路來,用指頭尖蘸點水,涼涼我的舌頭,因為我在這火焰里,極其痛苦。”亞伯拉罕說:“兒啊,你該回想你生前享過福,拉撒路也受過苦;如今他在這裡得安慰,你倒受痛苦。不但這樣,並且在你我之間,有深淵限定,以致人要從這邊過到你們那邊是不能的;要從那邊過到我們這邊也是不能的。”財主說:“我祖啊!既是這樣,求你打發拉撒路到我父家去,因為我還有五個弟兄,他可以對他們作見證,免得他們也來到這痛苦的地方。”亞伯拉罕說:“他們有摩西和先知的話可以聽從。”他說:“我祖亞伯拉罕哪,不是的,若有一個從死里復活的,到他們那裡去的,他們必要悔改。”亞伯拉罕說:“若不聽從摩西和先知的話,就是有一個從死里復活的,他們也是不聽勸。”
這裡的財主、討飯的和亞伯拉罕都是已經死了的人。財主在陰間受痛苦,討飯的和亞伯拉罕卻沒有痛苦。從他們的對話中可以知道,財主在他的今世聽到過福音,卻沒有信。因為他知道有死後復活,並希望有一個從死里復活的,到他的五個弟兄們那裡去傳福音,讓他們悔改。而他自己已經在陰間悔罪,但卻不能逃脫在陰間受痛苦。這“陰間痛苦”與審判後的“火湖痛苦”[31]-[32]是不同的。一個人在陰間所受的痛苦的多少是根據每個人的行為而定[33],而一個人是否受火湖之苦是根據他的信心,是否認耶酥為救主來決定,即是否在生命冊上有名[34]。啟示錄19:20 強調,只將獸和假先知擒拿扔進火湖,而將那些被迷惑受獸印記和拜獸像的人區別開來,正是神給他們一條悔改的生路。但他們卻要經受“像從火里經過的一樣”的“陰間痛苦”。
歌林多前書 3:14人在那根基上所建造的工程,若存得住,他就要得賞賜。3:15人的工程若被燒了,他就要受虧損。自己卻要得救。雖然得救乃像從火里經過的一樣。
生命冊上的名字是在人出生前就已寫入[35],只有從生命冊上被刪除的人才會有火湖之苦。那些在生命冊上有名,但卻惡行累累的人,必經“陰間痛苦”。那個財主正是其中之一。“¼.案卷展開了(啟示錄 20:12)。” 這卷即是記錄惡人行為的卷宗。“¼.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死了的人都憑着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啟示錄20:12)。”
從路加福音16:19-31可知,在財主和亞伯拉罕間有一條不可逾越的深淵,在死人與活人間也有一垛不可穿越的高牆。儘管財主有心回到人間,幫他的五個弟兄,他卻擺脫不了鎖鏈的捆索。
第五,來世作選擇不比今世選擇更容易。今世,我們周圍有已經信主的弟兄姊妹,有牧師。來世,我們周圍都是啟示錄 21:27[36]和啟示錄 22:14-15[37] 中描述的那些“惡人”。得救的弟兄姊妹都進了那座城。
然而,城門總是敞開的[38]。“聖靈和新婦都說:‘來!’聽見的人也該說:‘來!’口渴的人也當來;願意的,都可以白白取生命的水喝 (啟示錄 22:17 )。” 聖靈仍然向你發出呼喚,“來”,聽見的人也發出呼喚,“來”。你只有完全憑你的信心,從“惡人”的環境中走出來,向城內走去。要知道,在你沒進城之前,你仍然看不到城內是否有神賜下的生命活水。這就是信,信那看不見的。看見了才信,那不叫信。希伯來書 11:1講,“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信就是說,你還在盼望的時候,你已經知道有實底了,你在沒有看見的時候,已經有了確據了,這才叫信。你在城外只能聽到城內的聲音,永遠看不到城內的真實。
神是寬容慈愛的神,救恩是預備給每個人的,他不願有一人沉淪,人人都得救。但是,救恩不會自動屬於你,你必需憑信心領受,“惟有膽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殺人的、淫亂的、行邪術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說謊話的,他們的分就在燒着硫磺的火湖裡.這是第二次的死(啟示錄 21:8)。”這裡並非是說曾經有過或正處於這些行為的人都要被扔進燒着硫磺的火湖裡,而是說曾經有過或正處於這些行為的人,如不悔罪、認罪、接受基督、領受贖價,他們的分就在燒着硫磺的火湖裡。在受火湖之苦前,所有在陰間的靈魂都要被復活,陰間也要被扔進火湖裡[39]。要想在來世和末世少遭或免遭痛苦,今世信主是必要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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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約翰福音 12:31 現在這世界受審判,這世界的王要被趕出去。 [2] 約翰福音 14:30 以後我不再和你們多說話,因為這世界的王將到,他在我裡面是毫無所有; [3] 約翰福音 16:11 為審判,是因這世界的王受了審判。 [4] 提摩太后書3:1 你該知道,末世必有危險的日子來到。3:2 因為那時人要專顧自己、貪愛錢財、自誇、狂傲、謗讟、違背父母、忘恩負義、心不聖潔、3:3 無親情、不解怨、好說讒言、不能自約、性情凶暴、不愛良善、3:4 賣主賣友、任意妄為、自高自大、愛宴樂、不愛神,3:5 有敬虔的外貌,卻背了敬虔的實意,這等人你要躲開。 [5] 馬太福音 24:21 因為那時,必有大災難,從世界的起頭,直到如今,沒有這樣的災難,後來也 必沒有。 [6] 馬太福音 7:21 稱呼我‘主阿,主阿’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 7:22 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阿,主阿,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麼?’7:23 我就明明的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 [7] 宗教改革後, “基督教”似乎成了新派教徒的專用詞,天主教和東正教也就成了新派區別他們的專用名詞。 [8] 詩篇 139:16 我未成形的體質,你的眼早已看見了。你所定的日子,我尚未度一日〔註:或作“我被造的肢體尚未有其一”〕,你都寫在你的冊上了。 [9] 詩篇 69:28 願他們從生命冊上被塗抹,不得記錄在義人之中。 [10] 啟示錄 3:5 凡得勝的,必這樣穿白衣,我也必不從生命冊上塗抹他的名,且要在我父面前和我父眾使者面前認他的名。 [11] 啟示錄22:19 這書上的預言,若有人刪去甚麼,神必從這書上所寫的生命樹和聖城,刪去他的分。 [12] 路加福音16:19-31有一個財主,穿著紫色袍和細麻布衣服,天天奢華宴樂。又有一個討飯的,名叫拉撒路,渾身生瘡,被人放在財主門口,要得財主桌子上掉下來的零碎充飢,並且狗來舔他的瘡。後來那討飯的死了,被天使帶去放在亞伯拉罕的懷裡。財主也死了,並且埋葬了。他在陰間受痛苦,舉目遠遠地望見亞伯拉罕,又望見拉撒路在他懷裡,就喊着說:“我祖亞伯拉罕哪,可憐我吧!打發拉撒路來,用指頭尖蘸點水,涼涼我的舌頭,因為我在這火焰里,極其痛苦。”亞伯拉罕說:“兒啊,你該回想你生前享過福,拉撒路也受過苦;如今他在這裡得安慰,你倒受痛苦。不但這樣,並且在你我之間,有深淵限定,以致人要從這邊過到你們那邊是不能的;要從那邊過到我們這邊也是不能的。”財主說:“我祖啊!既是這樣,求你打發拉撒路到我父家去,因為我還有五個弟兄,他可以對他們作見證,免得他們也來到這痛苦的地方。”亞伯拉罕說:“他們有摩西和先知的話可以聽從。”他說:“我祖亞伯拉罕哪,不是的,若有一個從死里復活的,到他們那裡去的,他們必要悔改。”亞伯拉罕說:“若不聽從摩西和先知的話,就是有一個從死里復活的,他們也是不聽勸。” [13]詩篇 130:7 以色列阿,你當仰望耶和華。因他有慈愛,有豐盛的救恩。130:8 他必救贖以色列脫離一切的罪孽。
[14] 啟示錄7:9 此後,我觀看,見有許多的人,沒有人能數過來,是從各國、各族、各民、各方來的,站在寶座和羔羊面前,身穿白衣,手拿棕樹枝, [15] 啟示錄14:6 我又看見另一位天使飛在空中,有永遠的福音要傳給住在地上的人,就是各國、各族、各方、各民。 [16] 創世紀 6:2 神的兒子們看見人的女子美貌,就隨意挑選,娶來為妻。6:3 耶和華說:“人既屬乎血氣,我的靈就不永遠住在他裡面,然而他的日子還可到一百二十年。”6:4那時候有偉人在地上。後來神的兒子們和人的女子們交合生子,那就是上古英武有名的人。 [17] 詩篇23:4我雖然行過死蔭的幽谷,也不怕遭害,因為你與我同在;你的杖,你的竿,都安慰我。 [18] 以賽亞書 9:2 在黑暗中行走的百姓,看見了大光;住在死蔭之地的人,有光照耀他們。 [19] 馬可福音3:29 凡褻瀆聖靈的,卻永不得赦免,乃要擔當永遠的罪。 [20] 歌林多前書15:28萬物既服了他,那時,子也要自己服那叫萬物服他的,叫神在萬物之上,為萬物之主。15:29不然那些為死人受洗的,將來怎樣呢。若死人總不復活,因何為他們受洗呢。 [21] 次經不是偽經,與正典並行,共有七本,都收錄在天主教聖經中:http://www.catholic.org.tw/bible/ [22] 瑪加伯下12:38 事後,猶大率領兵馬,到了阿杜藍城;因為已到第七日,他們就在那裏照例自潔,過了安息日。39 第二天,由於事不宜遲,猶大的部隊便出去收殮陣亡的屍體,好把他們安葬在祖墳裏,與親族在一起。40 當時在每個死者的內衣下,發現都有雅木尼雅偶像的符籙,這原是法律禁止佩帶的;眾人便都明白這正是他們陣亡的原因。41於是眾人稱讚秉公審判及揭示隱密的上主,42 同心哀叮笫顧高^惡,得以完全赦免。隨後,英勇的猶大勸勉民眾避免犯罪,因為人都親眼看見這些陣亡者因罪所受的罰。43 於是大眾募集了二千銀「達瑪」,送到耶路撒冷作贖罪祭的獻儀:他作的是一件很美妙高超的事,因為他想念著復活;44 如果他不希望那些死過的人還要復活,為亡者祈叮閌且環N多餘而糊塗的事。45 何況,他還想到為那些善終的人保留下的超等報酬:這實在是一個聖善而虔盞乃枷搿櫬耍麨櫫穌攉I贖罪祭,是為叫他們獲得罪赦。 [23] 約翰福音10:9 我就是門。凡從我進來的,必然得救,並且出入得草吃。 [24] 帖撒羅尼迦前書5:9 因為神不是預定我們受刑,乃是預定我們借着我們主耶穌基督得救。 [25] 約伯記 34:21 神注目觀看人的道路,看明人的腳步。34:22 沒有黑暗、陰翳給作孽的藏身。 [26] 箴言 15:3 耶和華的眼目,無處不在,惡人善人,他都鑑察。 [27] 耶利米書 23:24 耶和華說:“人豈能在隱密處藏身,使我看不見他呢?”耶和華說:“我豈不充滿天地嗎?” [28] 約翰一書 2:18 小子們哪,如今是末時了。你們曾聽見說,那敵基督的要來,現在已經有好些敵基督的出來了。從此我們就知道如今是末時了。 [29] 馬太福音 24:24 因為假基督,假先知,將要起來,顯大神跡,大奇事。倘若能行,連選民也就迷惑了。 [30] 馬太福音 13:22 因為假基督,假先知,將要起來,顯神跡奇事。倘若能行,就把選民迷惑了。 [31] 啟示錄 20:10 那迷惑他們的魔鬼被扔在硫磺的火湖裡,就是獸和假先知所在的地方。他們必晝夜受痛苦,直到永永遠遠。 [32] 啟示錄 19:20 那獸被擒拿,那在獸面前曾行奇事、迷惑受獸印記和拜獸像之人的假先知,也與獸同被擒拿。他們兩個就活活的被扔在燒着硫磺的火湖裡。 [33] 啟示錄 20:12 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死了的人都憑着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20:13 於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們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 [34] 啟示錄 20:15 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裡。 [35] 詩篇 139:16 我未成形的體質,你的眼早已看見了。你所定的日子,我尚未度一日〔註:或作“我被造的肢體尚未有其一”〕,你都寫在你的冊上了。 [36] 啟示錄 21:27 凡不潔淨的,並那行可憎與虛謊之事的,總不得進那城,只有名字寫在羔羊生命冊上的才得進去。 [37] 啟示錄 22:14 那些洗淨自己衣服的有福了,可得權柄能到生命樹那裡,也能從門進城。 22:15城外有那些犬類、行邪術的、淫亂的、殺人的、拜偶像的,並一切喜好說謊編造虛謊的。 [38] 啟示錄21:25 城門白晝總不關閉,在那裡原沒有黑夜。 [39] 啟示錄 20:14 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湖裡,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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