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何轉文"不可饒恕的罪"談及"耶穌說:褻瀆聖靈的罪永不得赦免"
這個常常引起困惑的話題.關於這個話題曾有兩位弟兄姐妹和我探
討過.第二次探討時我們查考了聖經諸多"褻瀆/褻慢"有關的經文,
發現這裡特別是指"明知故犯".這就是耶穌常說在末日他的話必審
判我們的原因吧.當基督徒不知道姦淫或FORNIFICATION是侵犯神
的殿時,他那時不屬於明知故犯,屬於偶然被過犯所勝.當舊約拿單
責備大衛犯姦淫時,他舉了一個非常有趣的例子,讓大衛知道他作
為一個被膏立的國王被上帝已經豐富祝福的僕人犯此罪的嚴重性,
是超過了一個一無所有的平民犯同樣罪的嚴重性.大衛被先知責備,
馬上意識到"惟獨得罪了神",認罪悔改,他合神心意的一點就在於
珍惜神給他的一個悔改機會.
相反使徒行傳里欺哄使徒彼得的一對夫婦亞馬尼亞,他們夫妻各自
地在心裡棄絕了神給他們悔改的單獨機會.當彼得質問價銀是否就
那麼多丈夫忽略了基督那麼大的救恩以為只是人在質問他責備他,
沒有抓住這個悔改的機會,明知故犯一錯再錯,絲毫沒有憂傷痛悔的
心,遭致神的憤怒,當場因"你不是欺哄人,是欺哄神了"這個褻瀆聖
靈的大罪而倒斃.他的妻子同樣如此.神並沒有他們夫妻二人同謀
而一起治罪,而是給了妻子一個悔改機會,彼得責問他們時其實已經
從父那裡領受真相,預先知道他們的騙術和詭詐.最遺憾的是兩人
都明知故犯了!
因此,我對你所轉文最後一段有非常大的疑問:
那麼基督徒呢?基督徒是滯有可能犯這不可饒恕的罪,而失去救
恩呢?我想是不可能的;神的恩典使得它不可能。我們憑自己有
犯任何罪的能力,包括褻瀆聖靈的罪,但是神能保全我們不犯這
個罪。神保守我們不致全然跌倒到無可挽回的地步;他保守我們
的口,不犯這致命的罪行。我們會犯其他的罪以及其他種類的褻
瀆罪,但神以他的恩典保守我們不去犯這個不可赦免的褻瀆之罪。
神的恩典在人的過犯上顯多.這是真理.當時真理還有更嚴厲的審
判,就是豈能因恩典顯多就叫過犯顯多嗎?意思是神的恩典不可濫
用,更不可存不敬畏的心忽略他的救恩.特別是針對一些明知故犯
的行動,神在希伯來書13章特別警戒我們基督徒,是來到神不能摸
的山,一切要按照山上的樣式來侍奉他.因為他是烈火.
這點基督徒不可因為神的恩典保守我們不失去救恩而濫用和褻瀆
神,即明知道神的話語而侵犯他的聖潔本性.至於一些未信的或初
信的基督徒確實不知道"姦淫""苟合""殺人""自殺"是大罪,神借
其他基督徒的口警戒他們之後,他們再犯是屬於褻瀆.而不知道的
人,比如使徒行傳里看守保羅監獄的看守人誤以為自己失職犯人
全部逃亡要自殺.作為使徒沒有責備他的自殺為褻瀆神,卻伸慈愛
的手攔阻他,向他解釋神的拯救,救了他的性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