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從耶穌與少年財主的對話看永生之鑰 |
| 送交者: 新民 2005年02月18日08:47:56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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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第19章里記載了一則發人深省的人神相遇(亦見馬可福音第十章)。 19:16 有一個人來見耶穌說、夫子、〔有古卷作良善的夫子〕我該作甚麼善事、才能得永生。 (一)少年人的問題:我當“作”什麼善事,才可以承受永生? (二)耶穌的回答:詰問他的兩個預設立場 第一個預設立場:行善可以得永生。 第二個預設立場:耶穌這個夫子可以指點迷津。 耶穌反問他何以善事問他(或者按照這段經文的古卷,以及馬可福音的記載,何以稱耶穌為良善的夫子),因為只有神才是良善的。這是挑戰他的第二個預設立場,除非他把耶穌當神,不然,他問錯人了! 耶穌隱含的意義乃是:莫非你真知道我是神?不然,你根本就不應該如此相問。 耶穌在這裡無異於宣告:人類歷史上所有的先賢聖哲,都無法真正替罪惡與苦難中的人類指明任何正確的永生之路! 耶穌接着挑戰他的第二個預設立場:你真要行善得永生嗎?很好!按照誡命去“作”! (三)少年人(或者明知故)問:什麼誡命? (四)耶穌回答得很巧妙:他先指出十誡中的第六(不可殺人)、第七(不可姦淫)、第八(不可偷盜)、第九(不可作假見證),回頭指出第五誡,也是在“不可”作惡之後需要達成的人倫關係之正面要求(當孝敬父母),並概括說“當愛人如己”。 (五)少年人不無驕傲地宣稱,這一切他(從小)就遵守了!還缺點什麼呢? (六)耶穌“看着他,就愛他”(馬可福音10:21a),但因為他明顯沒有明白耶穌的意思,耶穌就繼續開導並挑戰他:“作”完全人吧! 何以見得他願意作(且不論他是否是)完全人?耶穌的挑戰於是明朗化了。 耶穌剛才還沒有把第十誡與頭四誡說出來時,就被少年人驕傲地打斷了話。於是,耶穌繼續他本來要說的話: 第十誡(不可貪心),檢驗標準:變賣所有,分給窮人! 頭四誡(關於與神的關係),檢驗標準:來跟從我! 耶穌就差白話挑明了:你要“作”完全人,很好!愛人如己,加上全人愛神(因為耶穌就是神)。這樣的話,你必然可以得永生。 (七)結果:少年人失敗了。他根本就不願意“作”(也當然更不是)完全人!因為他面對耶穌的挑戰,他發現,“作”完全人是不可能的事! (八)難怪門徒詫異得厲害,驚呼“這樣誰能得救呢?” (九)耶穌給予了標準答案:在人這(靠“行”善事而得永生)是不能的,在神凡事都能。 朋友,你也跟那個少年人一樣,誤以為行善可得永生,誤以為人間有聖賢可以替你指點迷津嗎?要“行”善得永生,理論上是通的,如果你能夠滿足耶穌根據十誡吩咐“你要作完全人”的既高又嚴且難的要求的話。你最終必然與那少年人有同樣的發現:在我不能! 耶穌已經指明了永生之路:來跟從我! 來跟從主耶穌基督吧!朋友。 耶穌在別的場合教導門徒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馬太福音16:24)。 那個年輕財主有所不舍,你呢?是什麼難阻你跟從主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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