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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猶大與約瑟的思考
送交者: Amoss 2016年01月15日11:17:09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創世紀35章後的解讀


創世紀是一部講述起源的書,其中提到了宇宙的起源,生命的起源,人類的起源,罪的起源等。從第十二章開始,則講到了以色列的起源。因為以色列是神的選民,用以彰顯神的作為,並帶來彌賽亞,是整個救贖計劃的重要一環。


傳統的解經認為,創世紀中記載以色列先祖的歷史如下:從12章到35章是講亞伯拉罕、以撒與雅各的故事,而從35章後則是約瑟為主角。約瑟的故事用了十六章之多,超過了前三位的任何一位,按理,約瑟應當是以色列歷史中重要性不次於前三位先祖的人物。


然而本人發現,約瑟的地位在後來以色列的傳承中雖然顯赫,但顯然無法同三位先祖相比,與他在創世紀中所得的着墨大不相符,即使比之眾弟兄,與無過人之處。我認為,傳統的解經方法可能沒有完整、清晰地領會神的話的深意。我認為,字面上看,約瑟確實是35-51章的主角,但從屬靈角度看,主角另有其人。提出這個論點,是基於以下幾個理由:


一、整本聖經,神經常被稱為亞伯拉罕、以撒與雅各的神,約瑟從未與三祖並列過;


二、聖經論到人人都有罪,沒有一個完全的人。無論信心多麼強大的屬靈偉人,都有明顯的瑕玼。但傳統解經法認為約瑟是個完人,幾乎找不到什麼缺失,這並不符合聖經的總旨,是很不正常的;


人類歷史上唯一的完人,是道成肉身的主耶穌。有人認為,約瑟在道德信心上的完美,是舊約對主耶穌的預表。有些道理,但一大堆有各種問題的人同樣可以預表耶穌,人有缺陷並不妨礙他們的預表作用。假如神真的為了預表耶穌而造出一個完美的人,豈不沖淡了十字架的代贖意義,給法利賽人和伯拉糾主義者以希望?


以西結先知提到義人的楷模時,說的是撒母爾與但以理,沒有提到約瑟,可見,約瑟在舊約中並沒有當成道德模範來表彰。


三、亞伯拉罕、以撒與雅各都承載了神的應許,是神立約的對象,這也是為什麼他們在創世紀及整個救恩歷史上如此重要的原因。這個傳承顯然沒有落到約瑟頭上;


四、用傳統的解經法,創38在約瑟的故事中加入一段猶大淫亂生子的事情,非常突兀,難以理解。既不與上連,也不與下接,難道聖靈放一段話在聖經中僅僅是為了割裂一段完整的故事嗎?我想不會,神說過,我的話決不徒然返回;


其實我們仔細審慎分析一下約瑟故事中涉及到的人物,會有全新的發現,神的話會在我們面前展開一個更廣闊的視角,我們會由衷地讚嘆聖經的編排以及他的智慧的浩大。


首先我們看約瑟兩個兒子的名字:老大名叫瑪拿西,意思是“忘了父家”。老二叫以法蓮,意思是“在異地發達”。這兩個名字透露出約瑟的心情。很多人佩服約瑟受了陷害,卻沒有苦毒,我也一樣。在他們兄弟相認時,他確實沒有苦毒。但在兩個兒子出生時,在他們兄弟見面前,我看未必,苦毒還不小。


約瑟愛自己的父親,關心自己的父親,這是事實。對着兄弟們詢問父親狀況,出是情真意切。不過話說回來,兄弟們去買米時,他當宰相也有年頭了,法老的信任不是一點兩點,怎麼就不可能派幾個人去尋訪一下父親的情況呢?沒時間嗎?有時間和眾兄弟捉迷藏就沒時間派人找一下父親?權威不夠嗎?當時迦南各小國都依附埃及,埃及宰相的面子在迦南可不一定比美國總統小。


我認為,正如約瑟給兒子取名字一樣,他其實將父家給忘了,見了眾弟兄後又想起來了。關切之情不是假的,但也不是常常有的,要不是突然年歲弟兄們,可能真要忘得一乾二淨了。


再看約瑟以前在家的表現:眾弟兄謀害他當然是大罪一樁。但約瑟也並非白玉一塊,全然無辜。首先,他在父親面前告哥哥們的狀,使他們在父親面前無光,我認為這麼做很不地道。哥哥們再有錯,了不起就是偷偷懶,打打架,再嚴重點也就偷偷宰兩隻羊吃,殺人放火估計是不可能的,何必一定要鬧到老父親面前呢?


第二件事是顯擺:他深得老父寵愛,並且有彩衣可穿。假如他愛心多一點,對兄長尊敬一點,行為成熟穩重一點,就會收斂一些,多討好一下哥哥們,和他們搞好關係。彩衣能不穿就不穿,小錯能遮掩就遮掩,小狀能不告就不告。這樣哥哥們雖然對父親的專寵有意見,也不致演到企圖謀殺的地步。在謀害約瑟的事情上,眾兄弟當然難逃其責,約瑟本人也不是毫無可責。


最要命的是約瑟的兩個夢,很清楚地顯示了他的輕狂。眾弟兄已經對自己不滿了,為什麼還要拿兩個夢來刺激他們?第二個夢甚至連寵愛他的老父都不滿了。是少不更事,還是口不擇言,我看分明是有意惹他們的氣,


有人講,神給他兩個異像,總不能心裡揣着神的話不講吧。義人們行事可不是這樣的。瑪麗亞在得知自己懷了聖胎的時候,沒有到處宣揚,而是默默思索;她的未婚夫得知她未婚先孕後,是準備偷偷休掉;大衛在受先知膏抹後,對掃羅王執禮愈恭,沒有宣傳自己的侯任君王。比照這些人的做法,約瑟的確差了一些。


做了埃及宰相後,有兩件事值得提一下。一是約瑟娶了埃及祭司的女兒。埃及祭司是幹什麼的我們都清楚,反正不是給耶和華獻祭的。所羅門娶了法老的女兒,搞得身死國分。約瑟娶了祭司的女兒,難道一點也不受影響?二是他說銀杯是占卜用的,解經家認為,這是約瑟讓眾兄弟上套而撒的一個謊。我倒認為,這是約瑟的一句實話。約瑟有撒謊的必要嗎?他只要說我的銀杯不見了,在你們包里找到了,現在拿你們回府問罪就夠了,幹嗎編個既不損人,也不利已的謊話呢?


提了這麼多的問題後,我談談自己對創35至51的看法,各位看看有無道理。從亞伯拉罕接受神的應許後,誰能承接這個應許,即家族傳承這個問題就成為選民家中的大事。聖經雖然沒有記載以實馬利有什麼企圖,但從希伯來,羅馬書中表揚過的屬靈偉人撒拉對他們母子如此小氣,絕情來看,夏甲與以實馬利應該是有些小動作的。好在亞伯拉罕深明神的心意,處事果斷,使得以撒順利承接了這個約。


後來以掃與雅各之爭就更激烈了,並且兩人都是嫡出。以撒明知神的應許落在小的身上,但仍然想憑肉體的喜好去祝福老大。好在他被騙後沒有勃然大怒去找小兒子的麻煩,而是馬上意識到自己的錯誤,知道神的旨意不可違背,坦然接受了被騙這個事實,拒絕了以掃的要求,讓雅各得到了屬靈的傳承。


到了雅各的時候,情況有了不小的變化,一是他的兒子眾多,絕大部分都有繼承權,不象亞伯拉罕,老大是使女生的;二是神沒有明確告訴他誰是繼承者,在傳承上沒有明確的目標。兒子們應當都清楚神與曾祖父的約,也都知道祖父以撒與父親雅各是如何得到這個約的。因此,他們當中有條件的人便開始覬覦這個約,這些兒子中就包括約瑟。


當然,羨慕神的祝福不是壞事,以掃的罪狀中有一條就是,輕看長子的名份。但神給誰什麼樣的祝福又是另一回事,真正追求神的人,會接受神的安排,不去強求不屬於自己的祝福,神也必會給他相應的,另外的祝福──這就是約瑟和以掃的差別,不過,年輕時的約瑟還沒那麼成熟。


約瑟獲得聖約傳承有得天獨厚的條件:首先,他是父親真愛妻子所生的,母親死後父親更寵愛他,超出年有的兄弟,這一點正如以掃當年受以撒寵愛一樣。其次大哥流便有醜行,不得父親喜歡。二哥西緬,三哥利未殺人越貨,劣績斑斑。最強的對手應該是四哥猶大,但從後面的故事來看,猶大應當也有不少劣績。約瑟的主要目標,是使女的兒子們。


約瑟奪嫡的行動很簡單,就是和父親搞好關係。約瑟這個人很乖巧,是天生的政治家,到哪都能討人喜歡。從這個性格看,約瑟為哥哥們嫉恨就很奇怪了,一個到處都能得人歡心的人,為啥單單就不能讓哥哥們高興呢?他不是性格孤僻不合群,而是不願意。縱觀約瑟的經歷,可以看出,似乎他討好的人都是自己的上級。哥哥們都是自己的競爭對手,在嫡子名義確定之前,他們都不是朋友。借着母親在父親心目中的地位和自己的的乖巧決定將聖約傳給約瑟,彩衣就是個標誌,只等公開祝福的那一天。我相信,如果沒有後來發生的事情,約瑟得到的將是毫無保留的祝福。


後來約瑟做了兩個夢,讓他真心以為這聖約的傳承就是自己的了。但是得到這個夢後,他並不是如瑪麗亞那樣暗自思索,而是將它們公開化,也就是告訴父親和哥哥們,這家中的長子之位神已經定了是給我的,你們就甭想了,這種做法自然引發了眾兄弟的怒氣,甚至連雅各都覺得有點過了。


雅各責備歸責備,但他也是真的準備正式給約瑟祝福的,聖經中有一句話:他的父親卻暗暗記在心裡,也就是說,父親基本承認約瑟的夢,並且把它當作神的應證,沒有什麼好猶豫的了,但是事情的發展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


哥哥們的嫉恨發展到了頂點,他們便想出了殺人這一毒招。後面的故事我不多講,聖經里交待得很清楚。被賣對約瑟是一個沉重的打擊,不僅僅是身份(由愛子變為奴隸),辛勞(奴隸要做事)等的變化,失去家族繼承人的地位也是一個因素。本來板上釘釘的事轉眼間就泡湯了。他一定非常苦悶,痛不欲生,被賣使他對自己的家族重新思考。


神的恩典,使他坐上了埃及宰相的位子,一人之下,萬人之上,宰制萬物,娶了貴婦,生了貴子。這時他對繼承父親的聖約已經沒有太大興趣了。從兩個兒子的名字可以看出來,他想將父家的事忘了,專心致力於埃及的事務。也就是說,對神的家他已經傷心了,灰心了,把手頭的工作做好,揚名立萬就夠了,管他什麼天國,靈命。就如同一個基督徒,在教會受了苦待,被迫將精力放在世俗事務上,有了一點小成就便說,這就是神給我的祝福,教會雖然有兩個不錯的牧長,但大多數都是壞傢伙,那不是我要呆的地方。此時的約瑟,在靈命上牌一個危險期。


很可能,此時的約瑟在妻子與丈人的教導下,學會了埃及的一些法術,就如用銀杯交鬼,占卜。要知道,說用銀杯占卜是家宰講的,他沒有必要撒謊。約瑟的生命需要更新,而神用來更新他生命的人,則是曾經出賣他的人。


在這裡,我們將注意力從約瑟的身上轉到創38中另一個關鍵人物身上,這個人,便是最後取得聖約傳承,實際得到嫡子名份的人,他的名字叫猶大。


我們知道主耶穌有一個綽號,叫做“猶大的獅子”。猶大之獅是主權、尊貴、征服、力量的象徵,在歐洲被廣泛地用於王室、貴族的標識。與約瑟相比,猶大着墨水多,但每次出場,都有可圈可點之處。創37-51是明寫約瑟,暗表猶大。因為聖約的承傳實際上指向的終點是主耶穌,耶穌的家譜是聖經的一條主線,而猶大是這個主線中的重要一環。


猶大第一次出場,是建議不要殺掉約瑟而將他賣掉,表明他在兄弟中已經有一定的影響力。有意思的是在示劍風波中猶大沒有參加,按說底拿是他的親妹,西緬與利未是他的親哥。這兄弟倆做這麼大的事難道不先找這個領導能力與辦事能力都一流的四弟商量一下?有可能當時猶大還小,不夠成熟。或者猶大沒有同意,但沒有阻止,我們不得而知。


在賣約瑟的事上,我們看出猶大的幾個特點:一當然他是個罪人,賣自己兄弟為奴這點怎麼都說不通。第二是精明,將約瑟殺了沒什麼好處,不如賣點錢划算。可能他比其他人稍微軟一點,不忍流約瑟的血,但總之,他說服了眾兄弟,讓大家都贊同他。第三是辦事老辣,考慮周全。假如猶大真的想救約瑟,象流便一樣將他偷放了,後果會如何?約瑟絕不會善罷干休,在老父面前告上一狀,那還得了,雅各不得將那幾個壞兒子撥皮抽筋?真的殺了,對自己又沒什麼益處。為了避免家族矛盾大爆發,犧牲約瑟看來是個好辦法。賣為奴,讓他沒有人身自由,賣遠點,讓他回不來,順便得一筆錢,勝似親手流兄弟的血。猶大的見識,手腕遠超大哥流便,是個難得的人才。


39章在猶大的故事中插入猶大的一段,是創世紀中重要的一段,它交代了主耶穌的家譜,同時也交待了猶大的重生過程,也暗示了猶大才是約瑟故事中的主人公。


約瑟被賣後,猶大離開眾弟兄與迦南人結婚,生了三個兒子。猶大為何離開,聖經沒有交待,我猜想他是因為父親。雅各聽到約瑟的噩耗後終日哭泣,不思茶飯,心情抑鬱,猶大不願面對父親的慘相。所以離開了。我想,父親的悲傷一定給他留下極深的印象,給他以後的悔改留下了伏筆。


然後就是公媳行淫的事,這裡不贅述,大家都知道了。我認為,猶大不將最小的兒子俄南給他瑪,除了愛小兒子之外,還有另外的意圖,就是他自己也覬覦嫡子的位置,假如有兒子在,奪嫡的希望就大了一成。


最值得留意的是猶大得知真相後說的一句話,她比我更有義。到底她有什麼義,我又有什麼不義(或義)。他瑪有什麼值得稱道的“義行”呢?是裝妓引誘公公嗎?肯定不是,欺騙本身就是罪,行淫也是罪,罪上加罪,怎麼可能是義,不然猶大開始為什麼說要將她燒死。首先行為不是數學公式,負負得正。有人說他瑪主義是拼死也要為猶大家留個仔,我看未必,猶大要留後可以自己續弦再娶,或者多娶,多妻制在當時沒什麼大逆不道。他還可以給小兒子再娶,沒必要在他瑪一條滕上拴死,這條說不通。看看當時的具體互不環境,我們知道他瑪是猶大大兒子的妻子,老大死了後,老二有責任娶她,給哥哥留後。舊約中弟弟有給哥哥留後的義務,一是為了讓哥哥的產業有人繼承,同時也是為了婦女日後的生活着想。老而無子的婦人生活無人照料,活得很慘。因此當時婦女都想生兒子,就如中國的養兒防老。拿俄米對兩個兒媳說,我老了,豈能再嫁人生子娶你們呢?意思是說,趁年輕趕快再嫁了吧,別年紀大了無依無靠。新約中有一句話,婦女若能沉靜學道,必能在生產的事上得救。我理解其本意為信神的女人一定會有兒子為她養老,不是說在生孩子時不難產。這句話放到現在就是說,你如果敬虔,就不要擔心養老金退休金這些東西,神自然會供應給你們。


那麼,喪偶的年輕寡婦能否自由再嫁呢?我理解是沒有夫家的允許是不行的,要不然猶大不會惡狠狠地說要燒死他瑪,俄耳巴也不會等到婆婆發話才離開。保羅在羅馬書中講到女人喪夫後就自由了的比喻,是指新約時代的希臘羅馬文化而言,那時再嫁改嫁離婚都是正常的。保羅甚至鼓勵年輕寡婦快點嫁人,免得失足,而沒有要求弟弟來娶她。


他瑪此時面臨着難以解脫的困局:一方面示拉長大了,猶大根本沒有讓她娶他瑪的跡象;另一方面他瑪不能主動改嫁,猶大出沒有讓人捎話讓她另謀高就。看來她此生只能孤獨終老,面對無依無靠的老年。這時候她鋌而走險,欺騙公公與他行淫,以期獲得子嗣,解決養老問題。能不能成功,就看公公的人品了。


猶大這個人質的轉變,他的重生得救就發生在這個時候。他瑪的行為是罪,但是被逼的,而把她逼到這個地步的人就是猶大。猶大曾經認為自己是個義人,弟兄們要殺約瑟的時候,他救助了他一命。妓女索要信物的時候,他爽快地拿出了戒指與手杖。回來後立刻準備羔羊,託人四下 尋找,可以說是一諾千金。但這一切的義在神的光照面前都是變成了罪,面對他瑪的罪行,他感到自己更有罪。那句“他比我更有義”是句意味深長的話,意思是:如果我真是我認為的一個義人,這有罪有他瑪不是比我更有義了嗎?如果她有罪,我的罪該有多大呢?他不再以救了約瑟一命為功勞,而是痛悔自己與眾弟兄一起,奪了老父的至愛,以至他整天憂傷。他也不以他瑪為有罪,百是反省自己為什麼要把一個弱女子逼到靠行騙與行淫來取得基本權力的地步。這是一個真正重生的人,是蒙了聖靈光照的人。


悔改後的猶大又回到老父家中,但不再是為了爭奪繼承權,而是為了服侍,安慰家人。那以後,他不是長子,卻承擔了長子的責任,我們看到,後來每次的交涉,都是是他打頭陣列;他不是大哥,卻有大哥的威望;他不是父親的至愛,但卻最能體會父親的心腸,並深得父親的信任。可以說,此時的猶大,已經承接了家中的大部分管理義務,但他的行為不是為了繼承權。正如耶穌所說的,你們中間為長的,要服侍人。


在猶大獲得新生命後,神將他們眾弟兄帶到埃及同已在埃及,並且心滿意足的約瑟見面。前面講了,約瑟這個人同他父親一樣,切慕神的祝福,與他父親一樣,希望用非常手段來獲取。他們父子還有一個共同點,就是對神是敬畏的,神也一直用各種方法來磨鍊他們,帶領他們,幫助他們屬靈生命的成長。而他們一旦明白了神的心意後,就會放棄自己的計劃而擁抱神的計劃。這是一個被神所揀選的人的特徵:不怕你做壞事,不怕你犯罪,就怕你心硬。心硬的人背逆頑梗,自以為是,就失去了神的祝福。


回到約瑟做的兩個夢上,約瑟的第一個夢預示眾兄弟要向他下拜,第二個夢則預示眾弟兄及父母都要向他下拜,這是一件很奇怪的事。第一個夢沒有問題,弟兄們敢確實向他下拜了。但第二個夢則始終漢有實現,雅各從沒拜過約瑟,他都理直氣壯地給法老祝福了,還用得着向約瑟下拜嗎?借個膽約瑟也不敢接受。而約瑟的母親拉結早亡,拉結的姐姐利亞也從沒拜過約相爺。假如這個夢是神給的,難道可以不兌現嗎?聖經中明說約瑟想起從前的兩個夢,我當然不敢否認他做過夢,但異夢沒有實現,卻是一個難解之謎。


但這個夢假如用有猶大身上就合適了。我們知道,主耶穌基督就是出自猶大支派,雖然他在肉身上是雅各與利亞的後裔,但作為完全的神,他完全配得眾弟兄與雅各、拉結、利亞的敬拜。而且他們也確實在敬拜他。所以,我對約瑟的第二個夢總不太理解。


以下純屬猜測,沒有任何聖經依據。我認為,約瑟的第一個夢是真實的,在他的兄弟們買糧時應驗了。但他的第二個夢玩了點小花樣,第二個夢實際是拜猶大,也就是向由他而出的基督下拜。約瑟在述說夢境的時候存了私心。但他畢竟是個敬畏神的人。在經歷苦難之後,知道神的旨意不可違背,因此才能在見到眾弟兄時很快消滅苦毒,明白神在自己和眾弟兄身上的旨意,順服到神的計劃之下。


約瑟在被告賣後的經歷是神對他的磨鍊。聖經多次提到,神與他同在,他本人也敬畏神。兩次直接的表現一是逃避波提乏太太的引誘,二是在為法老解夢時不自己居功,而是歸榮耀給神。但約瑟本人對神的認識應該是比較模糊的,否則不會有娶祭司之女和利用銀杯占卜之事。在此時神給他的恩典更的是側重於能力、恩賜而不是重生。並且約瑟認為父親的家同自己已經無關了,神對自己先祖的許諾是一件遙遠的事,在埃及敬拜神也是可以的。按現在的話說,就是只要信神就可以了,幹嗎非要到教會呢?教會裡面壞人也不少。但神對敬拜是有規定的。神有家,他要求我們要集體敬拜,不要成為單幹戶。


感謝神,借着弟兄們到埃及買糧,既冰釋了兄弟之間的仇恨與嫌隙,又使約瑟重新回到神的家中。四哥猶大一番感人淚下的真誠請求,喚醒了約瑟有點麻木的心,他忽然意識到,神的家中雖然有各種問題,矛盾,但還是可愛的,神的祝福和應許是值得期待的。此時的約瑟,才算得上真正重生了。


故事最後發展到以色列為十二個兒子祝福。按常理,最大的祝福應該是給約瑟的。但神的揀選往往越過人的選擇,其中的秘密我們無法測透。除了獲得祝福的猶大外,雅各與約瑟的表現都可圈可點。雅各最愛的是約瑟,當時政治、經濟地位最高的是約瑟,甚至整個以色列家族都有賴於約瑟的保護。但雅各沒有象父親以撒一樣,憑着肉體感情去祝福,而是按照聖靈的指引,將最美的祝福給了猶大。可見,晚年的雅各靈性成熟,在順服神,與神交通上已經是很高境界了,與年輕時又抓又抱,詭計多端的雅各完全是兩個人。約瑟本人,在聽見父親的祝福後,一點也不懊惱,不爭不辨,完全接受了,在父親去世後,安慰哥哥們說,我必供養你們到底,與伯父以掃要殺雅各形成對比。他還要求自己死後,將骸骨帶回迦南地,不以埃及宰相的地位為榮,顯示自己對神應許的盼望與信心。創世紀最後,展現給我們的是一個成熟、屬靈的家。


最後回到神的應許:確實,猶大得到了上好的祝福,但與以前的揀選不同,神選了猶大作為彌賽亞傳承的線,但並沒有拋棄其他十一個弟兄,這些弟兄在神的應許里都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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