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衛鮑森有一系列視頻(分為三部分),講到聖經中的五個約:挪亞之約、亞伯拉罕之約、摩西之約、大衛之約、彌賽亞之約。沒有看過這些視頻的,請點擊這裡觀看第二部分,然後回到這裡。
我們在上次的引言和挪亞之約講解中,簡單概括了上帝之約與人間約定的異同和關聯(對應人的五個手指頭),以及五個約的第一個約。本次我們來具體看一下第二個約,即亞伯拉罕之約。
這個約與挪亞之約有相近的地方,又有很多不同的地方,就像我們在引言所說的大拇指與其它四指的異同一樣。
我們也在引言中略略提到,如果挪亞之約側重於神的蒙召的話,那麼亞伯拉罕之約與其後的三個約一樣,則側重於神的揀選。
蒙召的約不帶什麼附加條件,但代表揀選的亞伯拉罕之約就很不同了,此約明確說明是有條件的。具體來說,這個約的條件就是願意承受此約的一方和後裔要 肯接受“割禮”。所謂割禮,就是願意讓神在自己身上最隱秘的地方動手術。熟悉以色列人逾越節(與中國人的“過年”習俗有太多相似點)的人會知道,亞伯拉罕 的割禮就相當於以色列人在逾越節的時候在門楣上和門的兩邊塗上羔羊的血,以致奪命的天使一見到血就立刻刀下留人(參出埃及記12章21-23節,另參出埃 及記4章24-26節)。
對於不熟悉以色列逾越節的人,有一個可以用來理解割禮的最好例子,那就是人人都不喜歡的“破面子”。人人都知道面子沒什麼,不過是外面的一個偽裝, 但實際幾乎是人人都“死要面子”,即使錯了也非要找一個理由、找一個台階下,自己才會感覺舒服自在。你看看,這是不是每個人的軟肋?人和人相處,不輕易地 “駁別人的面子”,確實是很好的處世之道。但要想在通曉人心肺腑的上帝面前讓自己的生命有一個新起點,總是叫祂事事都順着我們、寬容着我們,那麼我們身上 祂所不喜悅的地方,什麼時候才可以被真正面對呢?
與這個辭舊迎新的割禮相連的,就是神給亞伯拉罕改名字這件事了。根據原文,“亞伯蘭”這名的意思是“高升的父”或“在上的父”的意思,而改過之後的 名字“亞伯拉罕”的意思是“多國之父”。亞伯蘭很顯然是他世俗的父親所起的名字,希望他出人頭地,能走到人生金字塔的頂尖。但神的旨意是叫他從高位上下 來,作祂要多國、多民謙卑事奉神的榜樣。因此這樣的改名非同小可,好像叫金字塔倒過來一樣。有趣的是,他的改名幾乎與他妻子的改名同時發生,他妻子的名字 從“撒萊”(我的王后)改成“撒拉”(我的公主)— 你看這兩個改名意思是相合的。由此我們看到,改名這件事明顯是叫我們看到,蒙揀選的人不再是原來的舊人了。
現在來看看亞伯拉罕之約的內容。概括來說,此約的內容包含兩面:其一是關乎人;其二是關乎地。人和地到底哪一個重要,人和神的看法截然不同。人重地 而輕人,但神明顯將重點放在承受地土的人身上。正是因為這個緣故,亞伯拉罕和他的子孫雖然承受神的祝福,也同樣承受了神的管教和責罰,為的是叫他們所承受 的迦南地,成為造就有神兒子生命之人的工具。聖經原文字典告訴我們,“迦南”這個詞的字根是“屈膝,降卑”。你看,這就是進迦南的人所當學的功課。迦南地 雖然是流奶與蜜之地,但進去卻需要爭戰,與自己的舊人爭戰,才能叫我們進到“屈膝降卑”的地步,與神兒子在十字架上所彰顯的生命相配。
最後看看亞伯拉罕之約的時間性。創世記用了至少12、15、17、22章來描述亞伯拉罕之約,其中亞伯拉罕獻以撒是他生命的最高點。從這個制高點帶 出死而復活的信息,也因此帶出亞伯拉罕之約的永恆性。人只有經歷死而復活,才能被帶進永生。屬天的生命就是死而復活的生命,也只有豐豐富富擁有這樣的復活 生命,才可以使自己信心的籃子裡有東西給人。
需要最後提及的是,當亞伯拉罕經歷了信心的最高點,在摩利亞山獻了獨生子以撒後,神的話如此臨到他:
“你既行了這事,不留下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我便指着自己起誓說:論福,我必賜大福給你;論子孫,我必叫你的子孫多起來,如同天上的星,海邊的沙,你子孫必得着仇敵的城門。並且地上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因為你聽從了我的話。”(創世記22:16-18)
天地萬物,沒有比神更大的了。神“指着自己起誓”這句話,就是不需更改、最穩妥的應許,為亞伯拉罕之約蓋上了最後的印記,也成了聖經最後一卷書啟示錄中所提到的“永生神的印記”的最好預演。
有趣的是,當亞伯拉罕通過人生最高考驗的時候,神應許的話中就同時出現了“天上的星”和“海邊的沙”這樣的話,而在此之前對亞伯拉罕一生的記載中, 只提到了“天上的星”。如果“天上的星”是代表耶穌再來時在第一次復活被提上有份之人的話,那麼“海邊的沙”就無疑是指着那些蒙憐憫活着進入地上千禧年時 代的人了。
由此我們看到,無論是“天上的星”也好,還是“海邊的沙”也好,兩者都是亞伯拉罕的子孫,因為都是憑着信心,進入各人靠神所能進入之地。只是兩者的 不同在於,後者因為沒有在主來前完成生命成熟的考驗,還需要在主來後開始的地上千禧年國度里,繼續完成生命成熟所必須的破碎和重建的功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