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
“祂吩咐我們傳道給眾人,證明祂是神所立定的,要作審判活人、死人的主。”(使徒行傳10章42節)。
注意“立定”這個詞。
神可以任命一位天使做審判官,但有人一定會反對,因為天使並不明白人類的事情。耶穌卻不同,祂生活在世上33年之久,祂明白世人的境況。祂體恤我們的軟弱無助。有時候,為了表達感同身受,我們會說:“我完全了解,我也經歷過”。同樣,對於活在世上的難處,耶穌能實實在在地說:“我完全了解,我也經歷過。”我們畏懼世人的裁判制度,因為沒有人能真正完全理解我們的困境或者我們這樣做的原因。我們會說:“你不會明白的。”或說:“設身處地、易地而處。”我們相信沒有人夠資格論斷我們的行為。真的,沒有人能判斷我們的動機,我們的一言一語、一舉一動。
當我們彼此論斷時,往往犯很多錯誤,因為我們看到的只是外表,無法看透人的內心。我們需要一位能真正了解我們處境,也能看透我們內心的人。這樣的人才有資格審判我們。而耶穌就是最佳的人選,因為祂曾降世為人,祂明白我們的經歷;又因為祂是神,祂能看透各人的心懷意念。
我們怎知道將來會有最後的審判?我們又怎知道耶穌就是那為審判官?看看那空着墳墓就夠了。耶穌完全夠資格審判全世界。祂道成肉身的屬性,祂的復活,確實彰顯了祂成為人的樣式。祂從天上降臨塵世,祂從死里復活。沒有人像祂這樣宣告。唯有祂配得站在審判台上,審判全人類。
祂不單單是普通人,祂是被神委派的—— 意味着神立定祂完成這項任務。今天,祂被指派作你的救主,明日,祂將被委派作你的審判官。如果你不想祂做你的救主,那麼,你將面對祂的審判。到時你會怎麼樣?
現在就是行動的時候。沒有人能逃避最後的審判。有一天,我們都要站在耶穌基督的跟前。到時你的情況如何,是取決於你今天所做的決定。信靠耶穌基督,讓祂作你的主和救主。當那最後的審判來到時,你將不會有任何的懼怕。
主耶穌,我接受禰做我的救主,這樣,當我站在禰面前,面對你的身旁時,我將不會顫抖恐懼。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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