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狂飆後的微聲》/ 楊牧谷 |
| 送交者: 秋雨之福 2005年04月14日06:34:44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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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飆後的微聲》/ 楊牧谷
教義須保持開放性 由二至六世紀末,聖靈論的發展還是遠比聖父及聖子的教義貧弱。這說明聖靈論極不容易處理;但過早排斥不合己見的思想,對教會並無好處。每要為之制訂嚴謹又近乎科學化的定義,就很易引致分裂。神在二十世紀的教會行了大事;靈恩派儘管有很多過激的言行,但我們若妄然輕視他們,或視之為異端,就會顯得過分無知和自大了。 舊約及新約論聖靈 新約論到聖靈的工作,與上述三類近似,卻較多直接討論聖靈的身分(位格)。五旬節賜下的聖靈有自己的位格,非僅屬耶和華的能力(注2)。聖靈來是繼續聖子的工作,包括使人認罪、重生,給予安慰、教導和加力(注3)。聖靈與聖父、聖子時常並列(注4)。而在新約的教會中,聖靈對信徒的工作猶如舊約耶和華的靈對選民的工作。他: 1. 啟示耶穌言行的意義,使人得生命。 怎樣體現聖靈里的生活? 一、信徒的成長方面 聖靈把恩賜分給人,目的是要他們彼此建立。但自然人的愛往往是內向的,至終只是為了自己的幸福,被愛者只變成愛者的工具。這種內向的愛會產生具破壞力的自我主義(我最重要),和獨裁的集體主義(你要依我的要求)。這正是哥林多教會的問題。哥林多信徒得著各樣恩賜,卻產生分裂和混亂。保羅並無因此叫他們放棄使用恩賜。恩賜本身既來自聖靈,就具有向外敞開的特性——向三一神敞開,使人認識和歌頌神;也向人敞開,為要建立人。哥林多教會的問題不是具備多種恩賜,乃在於缺乏了最重要的恩賜——愛。保羅因此在林前十三章向哥林多教會闡釋愛的道理:「愛是不求自己的益處」。一個實行愛的團體,是「虛己的團體」(Kenotic Community),而不是「靈恩的團體」(Charismatic Community),凡他所作的,都一步一步離開自己,落到被愛者身上,而非建立自己。 二、群體的建立方面 潘霍華指出,許多人走進教會並不代表這是一間好的教會;教會怎樣走入人群,才是好壞的指標。人走入教會可能只是逃避苦難;教會走入人群,並且承擔人的痛苦,也分擔神的痛苦,這個人(person)才會成熟過來,這個教會(collective person)才會成熟過來。愛至終要尋找的,不是團契(Communion),而是他人。當我們尋找團契,就很容易為了溫馨的相聚而忘記別人,落在自我中心的陷阱。教會只有是一個「虛己的團體」、為別人而活的團體,才能體現愛的原則,為世界帶來希望。 龔漢斯認為教會能成為這樣的團體,關鍵是聖靈的恩賜——聖靈給教會的恩賜就是自由:信徒得著從罪、律法和死亡下釋放出來的自由;也去傳揚使人得自由的福音。所有真正的教會,都是靈恩的教會(Charismatic Church);使她有生命機能的,正是聖靈的恩賜。聖靈與教會有幾方面的關係: 1. 聖靈賜予教會恩賜——聖靈是神,完全自由主動,按己意賜下不同恩賜,不能為人控制及擺布。 靈恩與教會 二、聖靈恩賜是多元還是單元的? 1. 講道(包括作使徒、教師、傳福音、勸慰等)。2.服侍(包括作執事、照顧病患、慈惠工作等)3.領導(包括照顧初信者,做監督、長老等)4.受苦(透過受苦成就神的工作)5.工作(所有職業都是出於神,他亦為使我們稱職而賜下各種恩賜,參林前七17;羅十二3,6)6.能處於現處的環境,例如獨身或結婚、是否行割禮、為奴或自主(參林前七7,18至20,20至24)。這些不同身分均是一種召命。能活出與這身分相稱的生活,皆出於聖靈的恩賜。 三、 聖靈恩賜是為少部分人還是為多數人賜下的? 怎樣看靈恩運動 從第一波到第二波、第三波,靈恩派學習和改進得很快,雖然仍有一些激進及容易偏離正道的做法,卻已更為接近大眾信仰的規模。事實上,靈恩派有它吸引人的地方,值得福音派教會反思: 1. 他們表達信仰的方式,重視感情投入。傳統教會有時卻過分理性而至於僵化,容易叫會眾失去投入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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