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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覺得詩妹的題目應改成“單身生活走迷圈”
送交者: freshwind 2005年04月14日06:37:59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詩好久不交流了,覺得您有許多屬靈的誤區需要突破呢。

首先2 Corinthians 6:14中的“。。。。。。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義和不義有甚麼相交。。。。。。”指的並不是婚姻相配相交關係。而是聖保羅在警告信徒在福音事工上面對逼迫和那些執意不信者要站穩立場,不至同流合污或跌倒。這從上下文和第6章的主題是顯而易見的。這很久以前在彩虹上曾討論過。俺與星兒和其他老網有都持同一看法。

當然美滿的婚姻是以愛為基礎的,這一點在老五也不例外。但普遍存在的誤區是把聖經上講的“愛”與以性愛為基礎的幸福家庭相混淆。基於人"身心靈”三位一體的需要。神賜給人類性愛,情愛與靈愛(博愛): 有三個希臘詞agape-spirit; philia-soul; eros-body最能表達這點。但只要查考一下新約的希臘原文聖經,您會發現幾乎沒有eros的愛。有時用 philia,但大多情況下“談情說愛”都用表示博愛的agape (最典型的對照是基督堅固彼得時兩種愛的巧妙應用:約翰福音21:15-17)。

這說明咱們的神對於紅塵婚愛的啟示是很隱晦的;他更多關注的是永生天國里無婚娶的博愛(MARK 12:25)以及信徒團契中的情(友)愛(CORINTHIANS 13:4-8)。

換一句話說,即使您很愛主,或許您的愛人很愛主,並不一定您倆就能得到紅塵幸福。信仰和宗教是一回事,相親相愛過日子又是另一回事了:來世得永生的今生並不一定幸福呀!主耶穌就是一個很明顯的例子:他可是一個“痛苦之人”。

尤其是您這種充滿詩情畫意的女子。單身生活可以說實在是一種摧殘折磨。

說來說去最終還是勸詩妹廣泛撒網,侍機擇魚。一個加強排就夠了,達到70%標準就可以採取行動了。詩妹沒有獨身的恩賜,上帝他老人家又管不來這事。就這麼着吧。連詩兄這麼屬靈愛主之人現在都要向外邦求偶了.這世道。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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