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身為“加拿大男高音四重合唱組”藝人之一的Remigio Pereira在某個演唱加拿大國歌的場合中,把“all lives matter”加入了歌詞,從而引起了一場風波(詳情可參考這篇新聞報道:http://vancouversun.com/news/local-news/the-tenors-suspend-remigio-pereira-after-his-all-lives-matter-anthem-amendment-falls-flat)。這個事件當然也遭到了正與“同性婚姻/驕傲遊行”積極合流的BLM鋪天蓋地般的批判。在此暫且不提“同性婚姻/驕傲遊行”和BLM這二個敏感話題,也不論及“加拿大男高音四重合唱組”或者Remigio Pereira,僅僅只是就“all lives matter”這句話作些微的思考。
先舉幾個例子:
販賣黑人為奴的行為不對,因為“black lives matter”;
在美國歷史中曾經有過的歧視華人不對,因為“Chinese lives matter”;
美洲殖民者趕盡滅絕土著/印第安人不對,因為“Native(Aboriginal,First-Nation)-people lives matter”;
法西斯屠殺猶太人也肯定不對,因為“Jews lives matter”;
世界各國對陷入戰亂的難民伸出援手,因為“refugee lives matter”;
等等,等等。
好,假定上述例子中的“lives matter”是成立的話,假如“Jewrs,Native(Aboriginal,First-Nation)-people,Chinese,black,refugee lives matter,......”的“lives 的確都是 matter”的話,那麼有誰的“lives 是不matter”的呢?我想不出來。假如世界上沒有人的lives是不matter的話,那麼,請問,如果人們說“All Lives Matter”又有什麼錯呢?
信奉耶穌基督的人知道,人的生命之所以寶貴,是因為被造的人有“上帝的形象”;所以我們相信,在上帝的眼裡,“All Lives 一定都是 Matter 的”,所有人的生命都寶貴。
我曾經講過,現在某些越來越傾向於自由化的教會,不但面對許許多多的關乎社會的議題(譬如,教育,就業,工資,住房,交通,醫療/看護,等等),都失去了話語權,無法取信於民;而且,面對許許多多的嚴重關乎教會/基督信仰的議題(譬如,同性婚姻,毒品,酗酒,賣淫,墮胎,安樂死,等等)也是越來越縮頭縮腦的。現在,面對着“口口口口口 lives matter”這句看上去“政治很正確”的口號,教會還能發出些什麼呻吟(聲音)嗎?
願上主耶穌基督憐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