鬱金香信徒眼中的“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 |
送交者: repentant 2016年12月24日20:36:55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鬱金香信徒眼中的“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 鬱金香信徒認為“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是指人的原罪,即人本身就是墮落的,有罪的。既然是有罪的,罪的工價是死,那麼罪人不得救就是默認的背景(Default setting)。可是,罪人不得救的原因,他們卻歸因與神,說“神沒有救一部分人”,“耶穌沒有給一部分人創始信心”。進而,鬱金香信徒振振有詞地反問:神不救他們,你敢說神不公平嗎?要知道他們本該死!
是的,假設神的確從來沒有要拯救世人,耶穌也沒有降世受難身死,擔當了普天之下所有人的罪,那麼鬱金香信徒的觀點是成立的。但是你知道,上述假設不成立,事實是神愛世人,耶穌也為所有人舍己。怎麼可以無視神的救恩,只談人的原罪呢?
提摩太前書 - 第 4 章 第 10 節 約翰一書 - 第 4 章 第 14 節 約翰福音1:29 路加福音 - 第 2 章 第 10 節 提摩太前書 - 第 2 章 第 6 節 提摩太前書 - 第 2 章 第 4 節 約翰一書 - 第 2 章 第 2 節 希伯來書 - 第 2 章 第 9 節
聖經是怎樣講“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 約翰福音3 17因為神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或作審判世人下同)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 18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 19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 20凡作惡的便恨光,並不來就光,恐怕他的行為受責備。 21但行真理的必來就光,要顯明他所行的是靠神而行。
看,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不愛光倒愛黑暗)!而不是因為他的原罪,因為神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
明白了嗎?耶穌不是因為世人的原罪而定其罪,而是要救人。不信的人,定罪在於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而不是因為其原罪!
換句話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不是因為其原罪,而是因為他不信神的救恩和神的兒子耶穌的代贖!鬱金香信徒無視耶穌十字架上的救恩已經為所有人成就,反而重新回到人的原罪談人的定罪,大錯特錯! 不信不得救,從來不是神不救,因為神一直在救,耶穌救恩已經成就!恩典在先,懲戒在後。不信,罪已經定了。 希伯來書 - 第 12 章 第 8 節 管教原是眾子所共受的,你們若不受管教,就是私子,不是兒子了。 約翰福音 - 第 15 章 第 22 節 以西結 第 3 章 18我何時指着惡人說,他必要死。你若不警戒他,也不勸戒他,使他離開惡行,拯救他的性命,這惡人必死在罪孽之中。我卻要向你討他喪命的罪(原文作血)。 由此可見: 不信的人,是罪上加罪。 信的人,卻是恩上加恩! 約翰福音 - 第 1 章 第 16 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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