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8
28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
29因為他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效法他兒子的模樣,使他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
30預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
31既是這樣,還有什麼說的呢?神若幫助我們,誰能敵擋我們呢?
32神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舍了,豈不也把萬物和他一同白白地賜給我們嗎?
33誰能控告神所揀選的人呢?有神稱他們為義了。(或作是稱他們為義的神嗎?)
羅馬書3
20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21但如今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有律法和先知為證。
22就是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
23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
24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
25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着耶穌的血,借着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
26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
27既是這樣,哪裡能誇口呢?沒有可夸的了。用何法沒有的呢?是用立功之法嗎?不是,乃用信主之法。
28所以(有古卷作因為)我們看定了,人稱義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
以弗所書 - 第 2 章 第 8 節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
預定揀選而稱義和因信稱義,二者同時成立,完全等價等效。一個是創世前的計劃,一個是時空中的實施。互相對應,沒有分別。神的義加給因信基督的人!
凡預定的都是信的,凡信的都是預定的!
這就是信心。
預定什麼? 這裡指預定信者。預定揀選的對象是信者,沒有有絲毫數量上的限制! 只有凡信的,凡預定的,凡神召的,所召來的。
預定信不限數量。凡預定,凡信,面向所有人呼召。 |
送交者: repentant 2016月12月29日14:18:39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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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 答: 8,有什麼不合理呢?羅9章就是回答這種問題的經文 由 古道 於 2016-12-29 12:1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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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神愛世人。而不是選民。 你為什麼老把預定揀選和信對立起來呢? 說什麼靠自己信之類的醬糊。 難到你不把世人解釋成選民,預定揀選就不成立了嗎?
神愛世人(所有世人世界,沒有數量限制),叫一切信他的(因信稱義=預定的揀選法則,沒有數量限制)。
凡信的,就是預定揀選信的 凡預定揀選的,都信了。
你把你文中的"一部分"去掉,就成立了。 1。預定揀選原則,沒有數量限制,凡信的都揀選。你敢說有的信的人神不揀選嗎? 2。雖然因信稱義和揀選的事實結果上有數量,這不但神,而且連你都知道這一點。但不是神定意只揀選一部分人。 例如: 招聘是不限數量的,符合信的就招,直到世界末日,雖然必有定數,且神知道這個數。 3。事實有一部分不信的,你如果推理成"神預定不信,或神沒有救一部分人"就是褻瀆!
信是神給世人的恩典,自己無法信,必有神做工。 不信是世人自己的墮落,捨棄了神,不是神不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