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敬父母的真意 | |||||||||||
送交者: 恩上加恩 2017年05月14日21:54:15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
孝敬父母的真意 “以弗所書 6:2,3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兒女要孝敬父母,神把這個放在誡命的層次上 ,這是一個命令。十誡裡面的第五誡:“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的地上,得以長久。”(出埃及記20:12)這不僅僅是一條誡命,而且,十誡裡面只有這一條帶着祝福的應許, “使你得福,在世長壽”這就是祝福。 中國人重孝道,古代的聖人說,孝敬父母就是贍養,不辱,顯名。贍養是在生活所需上供養父母;不辱是不要羞辱父母;顯名是榮耀父母,讓他們臉上有光,有面子,這是中國人的孝道。那麼聖經裡面講的孝道是什麼?申命記“5:16當照耶和華你神所吩咐的孝敬父母,使你得福,並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說到孝敬父母一定會得福,一定會有長久的年日,但前面有一句話,一定要按神所吩咐的那樣來孝敬父母。根據聖經中其他一些經文,我們簡單地總結一下,聖經里孝敬父母的意思。 1、贍養 馬太福音“15:5無論何人對父母說,我所當奉給你的,已經做了供獻,他就可以不孝敬父母。這就是你們借着遺傳,廢了神的誡命。”這裡耶穌強調孝敬父母就是要贍養父母,即使自己服侍神,向神有金錢奉獻了,也不能忘了父母;當然包括離開父母,自己有家庭了,仍然要贍養父母。 2、作智慧之子---傳福音給父母 箴言“10:1智慧之子,使父親歡樂 ;愚昧之子,叫母親擔憂。”“15:20智慧子使父親喜樂;愚昧人藐視母親。 ”聖經要我們做智慧的兒女,這樣我們的父母就有喜樂,有歡樂;和我們中國人所領受的“不辱、顯名”是類似的意思。但聖經說:“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智慧是能夠敬畏神,並且在生活里活出敬畏神,按着神的心意、神的話語去行;這樣的孩子,必給父母帶來歡樂,帶來喜樂。最大的智慧是要幫助父母信主,傳福音給父母,這是永生的喜樂,有永生的盼望在當中。有一個二十歲的女孩,她媽媽信主了,爸爸就是不信。這個女兒跟父親說:“爸爸,媽媽不僅要你陪我們去教會,更要你陪我們去天堂。”後來,這位父親不但去了教會,還成了傳道人! 3、體貼父母的心 主耶穌說的:“我以我父的事為念”(路加福音2:49),以父母的事為念,就是體貼父母的心。體貼神的心帶來祝福,“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作兒女的,要常常能體貼父母愛我們的心,父母為我們好,為我們着想,希望我們成為一個很好的孩子。我們做父母的,常常覺得兒女不理解我們的心,我們多麼愛他們,叫他們做這個做那個都是為他們好,但是兒女不領情,不明白我們父母的心意。其實,親子關係是雙方的,父母要有愛孩子的智慧,不要用自己的想法來控制孩子,強制把一些期待加在孩子身上。如果父母能了解孩子的個性,尊重孩子的意志,孩子也會體貼父母的。 對於年長的父母,我們更要體貼。“你母親老了,也不可藐視她。(箴言23:22)”江錦培牧師說,父母年長了,我們能給他們的最好的禮物是“時間 ”,時間比錢還寶貴。成年的子女有家有業,大家都很忙,如果能花一點時間和年長的父母在一起,也許也不用做什麼,就聽他們說說話,聽他們嘮嘮叨叨,他們就很享受,這是你給他們最好的禮物。 4、聽從父母 以弗所書“6:1 你們作兒女的,要在主里聽從父母 。”兒女聽從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即使不信主,也覺得兒女應該聽從父母,這是天性,也是一個自然的律,這就是常理 。歌羅西書“3:20你們做兒女的,要凡事聽從父母,因為這是主所喜悅的。”神所喜悅的事情,就是合神心意的,神就有祝福在裡面。我們要有蒙福的親子關係,就要按神的旨意、按神的律而行。 但是,聽從父母,也不是什麼都要聽從的。這裡經文強調:“要在主里聽從”,在耶穌基督里。 使徒行傳“5:29彼得和眾使徒回答說:順從神,不順從人,是應當的。”以弗所書“5:21又當存敬畏基督的心”,就是說,人在這個世界上,順服神或聽從神是首先的、是超越一切的。當父母在犯罪,要我們也去犯罪,我們可以不聽從,因為他們是違背神的 ,這是一個原則,我們稱為“神權在人權之上”。今天講人權,我希望有自由,想做什麼都可以;但是我們的自由一定要在神的律之下,違反神的律就是犯罪,犯罪的後果一定是傷害,毀滅,破壞,滅亡。神不希望我們犯罪,這不是祂的心意;神希望我們被祝福,按着祂的心意去活。所以,聽從父母是在順服神之下,是在主里順服聽從父母。 另外,創世記 “ 2: 24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裡講到人結婚成家以後,就不一定要聽從父母了。“離開父母”,在聖經裡面有很深的意思。一方面,“離開父母”意謂着當兒女成家後,在情感上,意志上,思想上,經濟上,都不應該再依賴父母,所以,他們也不是一定要聽從父母了。而父母也不應該繼續在各個方面,在經濟上,意志上,思想上來控制兒女,要兒女聽從他們,因為兒女已經有一個自己的家庭了,這是“離開父母”的第一層意思,做父母的一定要把握的。當兒女長大成人,到結婚年齡了,成家了,我們不能還要他們完全聽從,我們可以做顧問。做父母的有很多人生的經驗閱歷,確實可以在兒女需要的時候給一些建議,一些引導,但是我們一定要知道,那已經不是聽從的關係了 ;我們不能強迫兒女要怎麼做,他們自己要做決定。而且,顧問的意思是他們問了、我們才顧,他們請我們提供建議我們才說;他們沒問,就不要顧了。 兒女結婚之後,夫妻情感的親密應該超越跟父母情感的親密,這是“離開父母”的第二層意思。從聖經里我們領會:兩個人結婚以後,後面的幾十年住在一起,他們合為一體,他們的關係應該是最親密的 。所以,夫妻的關係是走向合一,和父母的關係是離開了。父母要允許他們夫妻親密,不要抓住不放,認為你應該和我有更親的關係,這樣就控制了兒女的情感。我以前教女兒騎自行車,她每次都要求我抓住扶着,用英文說:“Don’t let go!”我就緊緊地抓着她的車,跟在後面跑,真累。她騎了一段時間,有一天,剛開始還是要我扶着,騎着騎着,想要自己騎了,她就說:“let go!”她一說,我就放手了。父母對兒女一定要有一個放手的時間,兒女到了一定的年紀,他們已經可以不聽從你了,你要let go, 就是“放手”。 有一個年輕人,父母是為了他而移民的。他長大了,在哪裡讀大學,父母就搬到哪裡去住;到哪裡工作,父母就去住在他房子的邊上,始終跟着兒子。兒子成家了,媳婦跟兒子說:“你的父母怎麼老跟着我們,我覺得很不自由。”兒子就去告訴父母說:“你們老跟着我,遮住了我的太陽,我一直就活在你們的陰影底下!”父母聽了很委屈,說:“兒子,你怎麼可以這樣說,爸媽一直跟着你,就是想為你擋太陽,想保護你,怕你受傷害;你今天卻怪我們遮住了你的太陽!”其實,擋太陽和遮住太陽的分際,父母要有智慧去把握;聽從和放手的道理,父母更要明白, 我們要從神的話語來領會。所以,兒女對父母,是要在主里聽從,這是常理的層次上,但是神的道在其中也有更深的意思。 5、不輕看父母的管教 箴言“1:8我兒,要聽你父親的訓誨,不可離棄你母親的法則。”“15:5愚妄人藐視父親的管教,領受責備的,得着見識。”希伯來書“12:7,9-10神管教你們,待你們如同待兒子;焉有兒子不被父親管教的呢?9再者,我們曾有生身的父管教我們,我們尚且敬重他;何況萬靈的父,我們豈不更當順服祂得生嗎?生身的父都是隨己意管教我們,惟有萬靈的父管教我們,是要我們得益處,使我們在祂的聖潔上有分。” 父母是應當管教兒女的,但是,管教也需要智慧;有神的智慧,你就知道什麼時候要用什麼樣的方式管教。神是我們天上的父,祂也管教我們,讓我們能夠聖潔,能夠得益處,能夠有平安,這些都是神管教的原則。如果父母能夠按照這些原則來管教,不但有效果,也能蒙神的喜悅。 其它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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