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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 一字之差:唯獨聖經與“唯奉”聖經
送交者: weak 2017年07月11日16:23:00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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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字之差:唯獨聖經與“唯奉”聖經

2017-07-12 基思·馬提森 微時代改革宗教會

一字之差:唯獨聖經與“唯奉”聖經

文/基思·馬提森

譯/誠之

校/王培潔

 

每個援引聖經的人,都是援引對聖經的解釋。唯一真正的問題是:援引誰的解釋?

20世紀,粗略來說,可以說是一個神學無政府狀態(theological anarchy)的世紀。自由派和一些極端教派已經公然拒絕許多正統基督教的基本教義。而就在最近,很多宣稱自己是福音派的學者,已經在倡導各種教義的修正版,例如“開放神學”(openness theology)的倡導者就在提倡修正過的神論[1]。“末世預言實現論”(Preterism)的支持者則推動修正後的末世論[2]。一些“保羅新觀”(new perspectives on Paul)的學者則提倡修正後的唯獨因信稱義教義。通常,修正者會宣稱他們只是在重述一項比較經典的教義。不過,批判者很快就會發現,這些修正其實是對教義的扭曲。

諷刺的是,一個類似的修正版唯獨聖經(sola Scriptura)教義也在新教內部興起了。但是與修正版唯獨信心教義不同的是,修正版唯獨聖經教義並沒有在宗教改革的後代中引起太多爭議。其中一個原因是因為這個修正版教義在幾個世紀以來,已經取代了宗教改革教義。事實上,在福音派世界的許多地方,這個修正版教義才是今日的主流觀點。許多人宣稱這個修正版教義就是宗教改革的教義。不過,和修正版唯獨信心的教義一樣,這個修正版唯獨聖經教義,其實是對宗教改革教義的扭曲。

採用修正版唯獨聖經的教義,已經在新教教會中帶來了許多聖經、神學和實際上的問題。最近幾年,這些問題已經成了人們關注的焦點,因為許多新教徒改信羅馬天主教和東正教,宣稱改變信仰的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他們認為唯獨聖經的教義是不合理的(indefensible)。最近,羅馬天主教和東正教的護教學家很快利用目前的形勢,出版了許多書籍和文章,矢志要批判唯獨聖經的教義。然而,其中一個問題是,這些改信的人和護教學家們似乎都不明白,他們所批判和拒絕的教義,其實只是修正版的唯獨聖經的教義,而不是經典的宗教改革教義。為了要明白其中的差異,我們有必要介紹一下當時的背景。

歷史觀察

要了解宗教改革時期唯獨聖經的教義,其中一部分困難在於,歷史上的辯論常常被簡化為“聖經vs.傳統”。新教被認為是在教導“唯獨聖經”(Scripture alone),而羅馬天主教被認為是在教導“聖經加上傳統”(Scripture plus tradition)。然而,這並不是真正準確的歷史畫面。其實應該從聖經與傳統究竟是什麼關係,以及教會歷史中相互抗衡的觀念不僅僅只有這兩個的角度來理解辯論。要想明白宗教改革唯獨聖經的觀念,我們必須更準確地明白當時的歷史背景。

改教時期對唯獨聖經的爭辯並不是發生在真空中的,乃是接續了自中世紀以來的一個辯論,即對聖經與傳統之間的關係以及 “傳統”的意義的辯論。在初代教會的頭三到四個世紀,教父們一貫教導的,是一個相當一致的聖經權威觀。他們認為,神的啟示以及具有權威的教義規範(the authoritative doctrinal norm)的唯一來源乃是舊約加上使徒的教訓,這一觀點已經被寫下來,記錄在新約聖經的使徒教訓中。聖經必須在教會內,由教會在regula fidei(rule of faith/信仰準則)[3]的背景下來詮釋。不過,不論是教會或regula fidei,都不能被視為神啟示的第二個附加來源。教會是神在聖經中的啟示的詮釋者,而regula fidei是解經的背景(hermeneutical context),但是只有聖經是神的話。一位研究宗教改革歷史的神學家海戈·歐伯曼(Heiko Oberman,1930-2001)把只有單一啟示來源的觀念稱為“傳統1”。

雙重來源的觀念傳統最早出現在第四世紀巴西略(Basil)和奧古斯丁的著作中,認為傳統是第二個啟示的來源,是聖經啟示的補充。歐伯曼把這個雙重來源的傳統觀念稱之為“傳統2”(歐伯曼教授有許多恩賜;但是貼上合宜醒目的標籤顯然不是他的恩賜之一)。我們無法絕對肯定,巴西略或奧古斯丁是否真地教導雙重來源的觀點,但是事實是他們的著作中隱藏了這個觀點,也讓這個觀念在中世紀時占有一席之地。這當然是需要時間的,因為在中世紀大部分時間裡,傳統1(也就是早期教會的立場)仍然是主流的觀點。直到12世紀,一場強大的運動才迅速推動了傳統2的發展。直到14世紀時,在奧卡姆的威廉(William of Ockham)的著作中才出現了一個轉折點。他是最早明確相信啟示雙重來源的中世紀神學家之一(如果不是第一個的話)。那麼,從14世紀開始,我們就看到這兩個對立觀念的平行發展:傳統1和傳統2。宗教改革就是發生在持續不斷的中世紀辯論的背景之下。

如果我們記住中世紀的背景,宗教改革時期關於唯獨聖經的爭辯就會變得更加清晰。改教家不是憑空捏造出這樣一個新教義,只是接續一個已經進行了好幾個世紀的爭論而已。他們在那個特殊的歷史背景下,主張要恢復傳統1,以抗衡在天主教會內部的傳統2,這些權威改教家(magisterial reformers)論證說,聖經是啟示唯一的來源,它也要在教會內,由教會來詮釋,而且是在regula fidei的背景下來詮釋。他們堅持回到古老的教義,而當傳統1與新教的信念越來越靠近時,羅馬教會的回應就是趨向傳統2,而且最終在天特會議中正式採用了傳統2的觀點。(羅馬教會從那時起,就採用了歐伯曼稱之為“傳統3”的觀點,即“當時的教會權柄”(Magisterium of the moment)被認為是啟示的唯一真正來源。不過,這個議題已經超過這篇短文的範疇了。 

在權威改教家提倡要回到傳統1(唯獨聖經)的同時,一些極端的改教家則呼籲要同時摒棄傳統1與傳統2,並採用一種全新的對聖經與傳統的認識。他們主張,聖經不只是唯一無誤的權威,也是唯一完全的權威。教會真正的、但是附屬的權威,以及regula fidei的權威就這樣被完全棄絕了。根據這個觀點(傳統0),在真正意義上,傳統不具有任何的權威。反而,個別的信徒唯獨需要的,只是聖靈與聖經。[4]

在18世紀的美國,這種極端宗教改革的個人式觀點,與啟蒙運動的理性主義和新式民主的平民主義相結合,創造了傳統0的一個激進版本,幾乎取代了宗教改革的唯獨聖經教義(傳統1)。這個新的教義——也許可以稱其為“唯奉”聖經(‘solo’Scriptura),而不是“唯獨”聖經(sola Scriptura)——攻擊教會正當、次要的權威,也攻擊教會的大公信條。很不幸地,許多持守這個觀點的人錯誤地相信並教導他人,以為這就是路德與加爾文的教義。

宗教改革的唯獨聖經教義

總結宗教改革的唯獨聖經教義,或宗教改革關於聖經與傳統之間關係的教義,我們可以說聖經必須被視為是神啟示的唯一來源;它是神唯一默示的、無謬誤的、最終的以及具有權柄的信仰與生活的準則。聖經必須在教會內並由教會來解釋;也要在信仰準則(基要信條)的釋經背景內來解釋。正如理查•慕勒(Richard Muller)的觀察,唯獨聖經這個宗教改革教義的意思,並不是說“所有的神學必須重新建構,不需要參考教會的詮釋傳統,只要靠孤寂的釋經家面對赤裸裸的經文即可。” 宗教改革對聖經、傳統與權威的教義,可以藉着查考一些改教家的著作加以證明,我們來看幾個例子。

馬丁•路德在沃爾姆會議(Diet of Worm)上的宣告眾所周知:“除非我被聖經和明白的理由所說服,否則我不接受教皇和議會的權威,因為他們常常自相矛盾,我的良心是神話語的俘虜。”許多人把這個聲明作為證據,認為路德反對傳統1即早期教會的教導,但是我們在下結論之前,必須考慮其它的因素,即這個聲明的歷史背景,以及路德對這個主題的進一步說明和闡述。舉一個簡單的例子,在路德1532年寫給普魯士公爵阿爾布雷希特(Duke Albert of Prussia)的一封信中,提到“基督在聖餐中真實臨在”的教義,他寫道: 

“再者,這一點從基督教會的開始就被確認、被相信、被持守,直到今日,是整個聖潔的基督教會的見證,如果我們再沒有其它見證,也是足夠的了。因此,若有人反對整個聖潔的基督教會從開始到現在持守達1500年之久、被全世界一致公認的合一見證以及信仰和教義,這樣的做法不僅危險,而且可怕。如果今天有人要加以懷疑,就如同是不相信基督教會,這麼做不只是在咒詛整個聖潔的基督教會是可憎的異端,也是在咒詛基督自己,以及所有的使徒和先知。”

第二代路德派學者馬丁•開姆尼茨(Martin Chemnitz,1522-1586),在《審查天特會議》一書中,也寫到類似的話:

“可以確定的是,沒有一個人可以只靠自己的智慧來解釋聖經,即使是最清楚的經文也不能如此……我們也心懷感恩並帶着敬畏借用教父們的努力,他們對聖經的注釋很好地幫助我們澄清了聖經的許多經節。而我們也承認,古代教會在聖經真實和純正理解上的見證,也大大地堅定了我們的信心。即使有人自以為發明了新的聖經釋義,但是與過去所有古老教義相矛盾,而且顯然過去的教會也沒有此類見證,我們也不會容忍和贊同。” 

另一個提到這個問題的權威改教家是約翰•加爾文。例如,在1559年版的《基督教要義》中,他寫道:

“如此,我們甘心相信並敬畏早期大公會議的信條,並視之為聖潔,例如尼西亞會議、康士坦丁堡會議、以弗所會議和迦克頓會議等等。它們所關切的就是要駁斥錯誤,只要與信仰的教導有關。這些信條所包含的無它,不過是純正真實地闡釋聖經,是聖潔的教父們使用屬靈的明辨,粉碎當時興起的宗教敵人。”

此外: 

“如果要討論任何的教義,我們也樂意讓步,最好且最穩妥的方案是召集一個由真正的主教所組成的會議,來檢視這些有爭議的教義。”

用19世紀改革宗神學家查爾斯•賀治(Charles Hodge,1897-1978)的話來總結傳統新教徒的觀點很恰當:

“再次地,新教徒承認,從聖經中第一次提及福音(protevangelium)[5],到啟示錄結束,一直有個連續性的傳統源流的教導在基督教會中流傳,從五旬節開始,直到當代。這個傳統就是信仰的準則,任何違背這個傳統的,就不是真正的信仰。基督徒不是孤立的,各自抱持着自己的信條。他們是一個身體,擁有一個共同的信條。反對這個信條,或其中任何一部分,就是拒絕基督徒之間的團契,與聖徒相通或同為基督身體的原則不符。換言之,新教徒承認,教會有共同的信仰,沒有人能隨意拒絕它,反對這個共同的信仰,就不是基督徒。” 

修正主義者的“唯奉”聖經教義

與宗教改革唯獨聖經的教義相對照的,是修正主義者“唯奉”聖經的教義,其特色是極端的個人主義、拒絕教會與諸多大公信條的權威。如果我們把”唯奉”聖經的倡導者的聲明,和以上宗教改革時期的基督徒的聲明加以對比,很快就可以看出其明顯的差異。還要注意重要的一點,這個教義在早期美洲是如何出現的。如同拿單•赫其(Nathan O. Hatch)提到的,把個人的判斷置於教會與信條的判斷之上的第一批美洲人,是非正統的牧師們。

例如,自由派的牧師西面•霍華德(Simeon Howard, 1733-1804),曾建議牧師們“把所有附加在人的系統上的東西,所有對於人名、大公會議和各教會的偏好拋在腦後,真誠地問,‘聖經說了什麼?’”查爾斯•比徹(Charles Beecher, 1815-1900)努力要推翻正統的基督徒信仰。他曾公然指責“信條的權力”,並為“聖經,整本聖經,只有聖經”的立場辯護。普救論的牧師葛洛許(A. B. Grosh,-1884)也同樣宣告,“在宗教信仰中,我們只有一個父親、一個主人,而聖經,就是聖經,是我們唯一認可的信條書。”

極端的“唯奉”聖經的美洲版本,在復原主義者(Restorationists)的著作當中,得到了完滿的表達。他們把民主的平民主義原則應用到啟蒙運動的基督教中。1809年,復原主義者以利亞斯•史密斯(Elias Smith, 1769-1846)宣稱,“在宗教事物上,要冒險做個獨立的人,如同在政府事務方面一樣。”巴頓•史東(Barton Stone, 1772-1844)宣稱,“在基督被釘十字架後”,過去的歷史應該“被丟到垃圾堆”。亞歷山大•坎貝爾(Alexander Campbell,1788-1866)明確說明自己的個人式的聖經觀。他宣稱,“我嘗試如下方法來閱讀聖經,就好像在我之前沒有人讀過聖經一樣;我也盡力不讓昨天閱讀聖經的觀點或一周之前閱讀的觀點影響今日的閱讀,同時儘量避免讓自己受到任何外來的名字、權威或任何系統的影響。”改革宗普林斯頓神學家撒母耳•米勒(Samuel Miller, 1769-1850)的觀察十分正確,“那些最熱心的反對信條的人,通常都是些自由主義者(latitudinarians)和異端(heretics)。”

為什麼必須拒絕“唯奉”聖經的觀點

修正版的“唯奉”聖經教義,深入到現代的教會中,今日許多新教的基督徒,在感情上仍然會認同以上所摘錄的自由派與極端派牧師的話,而不是改教家的教導。然而,“唯奉”聖經的教義在今天仍舊帶來問題與危險,和過去幾個世紀一樣。它仍然是不合聖經、不合邏輯、也是無法實踐的。下面我要說明幾個比較明顯的問題。

“唯奉”聖經最根本的問題是會導致人的自治(autonomy)。它會導致神的話以外的東西最終成為權威。它的問題與羅馬天主教的教義相同。唯一的差別是羅馬天主教把最終權威交給教會,而“唯奉”聖經把最終權威交給個別信徒。所有的教義與信仰實踐都要用一個最終標準來衡量,而這個最終標準就是個別信徒的個人判斷,來決定哪些符合聖經,哪些不符合聖經,結果是主觀主義與相對主義。然而,改教家以“唯獨聖經”為最終依據,其意思從來不是“唯獨我自己”。

聖經本身顯然沒有教導“唯奉”聖經。基督以權柄的結構設立他的教會,並賜給他的教會一些特別被任命從事神話語職事的人(徒6:2-4)。如果有爭議出現,使徒並沒有吩咐個別信徒回家,自行決定誰是對的。他們舉行了一個會議(徒15:6-29)。即使是在最著名的庇哩亞人的例子中,也不支持“唯奉”聖經(參見徒17:10-11;另參1-9節)。保羅並沒有吩咐個別的庇哩亞人回家,自行決定他所教導的是否是真的。反而,庇哩亞人天天和保羅一起考查舊約聖經,好看看他關於彌賽亞的教導是否是真的。

至於釋經法,“唯奉”聖經的教義也是毫無盼望的。只靠“唯奉”聖經,聖經的解釋會變成全然主觀化、相對化,也沒有解決差異的可能。事實是聖經中有許多部分有着各種不同的解釋。持守“唯奉”聖經的人被教導說,這些不同的解釋只要回到聖經就可以得到解答。但是這個有不同解釋的問題,如何能靠援引其它解釋來解決呢?每個援引聖經的人,都是援引聖經的解釋。唯一真正的問題是:援引誰的解釋?對聖經有不同解釋的人,不可能把聖經直接攤在桌上,要聖經解決彼此間的差異。聖經要作為權威,必須被某個人閱讀,被某個人所解釋。根據“唯奉”聖經的原則,這個“某個人”就是每個個體,所以,最終的結果是,有多少解釋聖經的人,就有多少最終的權威。這是主觀主義和相對主義的泛濫。“唯奉”聖經的倡導者認為羅馬教會在解經上專制,他們的譴責並沒有錯誤,但是解決解經專制的方法不是解經的無政府主義。 

“唯奉”聖經的教義也要面對一個歷史的難題。即這個教義與第一世紀的教會以及之後的幾個世紀的教會內的真實情況無法調和。如果“唯奉”聖經是真的,那麼,在很多年中,大多數教會都沒有真理的標準。在第一世紀中,人們無法走進當地基督教書店購買一本聖經。當時聖經書卷是手抄的,不是每個信徒的家中都有。直到基督遇難後十年,新約聖經的第一批書卷甚至還沒有完成。逐漸地,有些教會獲得了一些書卷,而其它教會有另外幾卷書。直到許多年之後,我們現知的新約聖經才被完整地收集起來。即便在當時,這些經卷也是手抄的,不是每個基督徒的家中都會有。如果個別人要靠自己或根據聖經來替自己判斷並評估所有的事,如同“唯奉”聖經的倡導者所說的,這個原則如何在第一世紀,在新約聖經還沒有完成之前得到實踐呢?

有關“唯奉”聖經最明顯的問題是正典的問題。如果有人要說聖經無論如何是唯一的權威,那麼,一個合理的問題就是:我們如何決定什麼是“聖經”,什麼不是“聖經”?“唯奉”聖經的倡導者宣稱聖經有權威,但是卻無法以權威說出聖經是什麼。聖經前面的目錄本身不是神默示先知或使徒寫下來的。在真正的意義上來說,它是一個教會的信條,宣告教會相信這是聖經的內容。[6]說明“唯奉”聖經面對的有關正典問題的一種方法是只需要問以下的問題:“唯奉”聖經要如何處理現代的馬吉安[7]?例如,“唯奉”聖經的倡導者要如何和一個宣稱真正的新約聖經只包括路加福音、使徒行傳、羅馬書和啟示錄的人爭辯?他無法援引教會、歷史或傳統作支持。一個條理清晰、前後一致的“唯奉”聖經的持守者,根本無法回應這種觀點,如同“唯奉”聖經立場的一位堅定持守者在私人通信中告訴我的,每個個別的基督徒有權利和義務,要靠自己、為自己決定哪一卷聖經的書卷是正典。對“唯奉”聖經的倡導者來說,這是唯一能夠採取的前後一致的立場。但這是自打嘴巴,因為它毀掉了聖經的客觀觀念。例如,如果每個人自行決定羅馬書是否是正典、是有權威的聖經書卷,人們就不能以羅馬書為最終的聖經權威。

正典的問題不是“唯奉”聖經所引起的唯一的神學問題。另一個很嚴重的問題是,採用“唯奉”聖經的觀念讓人無法對基督教是什麼、不是什麼給出客觀定義。“唯奉”聖經會徹底否認正統和異端的概念。如果大公信條的權威性被拒絕,每個個別的信徒可以自行並靠自己來決定所有教義的問題,那麼,所有正統和異端的定義就完全是相對的和主觀的。一個人認為三位一體的教義是合乎聖經的;另一個人則認為這不合聖經。一個人認為開放神學是合乎聖經的,另一個人則認為它不合聖經。對所有其它的教義也是如此。每個人都可以根據自己的喜好,來定義基督教。

最後,我們必須了解,“唯奉”聖經忽略了現實。聖經並不是從天上直接空投到我們懷中的。若不是許多考古學家、語言學家、抄寫聖經的文士、經文鑑別學家、歷史學家、翻譯者以及更多其他人的努力,我們甚至無法靠自己閱讀聖經。如果“唯奉”聖經的觀點是正確的,那麼,就可以直接把沒有翻譯過的、古代希伯來文和希臘文聖經、旁經和偽經的抄本給地球上一些與世隔絕的部落的人讀,他們不需要任何人的協助,可以學會希伯來文和希臘文,可以閱讀各種的抄本,自己決定哪些是正典,然後獲得一個正統的對基督教信仰的理解。然而,這之所以不可能,正是因為“唯奉”聖經是不正確的,是不合聖經的,是對真理的扭曲。

修正版“唯奉”聖經的觀念,已經對基督的大業造成了很大的傷害。“唯奉”聖經的觀點出現在早期激進分子的教導中,權威改教家的抵制和拒絕是正確的。當代的繼承者們必須在這點上跟隨權威改教家的腳蹤。這場戰爭必須從兩個陣線上來打。我們不只是要拒絕羅馬天主教的教義(無論是傳統2雙重來源的教義,或傳統3唯獨教會的教義),即把最終的、自治的權柄交給當下的教會;我們也要拒絕修正主義者“唯奉”聖經的教義,即把最終的、自治的權威交在所有個別的基督徒手上。

附註:

要更多了解海戈·歐伯曼(Heiko Oberman)提出的傳統1,請閱讀他的書籍The Dawn of the Reformation(Edinburgh: T&T Clark, 1986),280頁。對傳統0的背景知識,請參考Alister McGrath, Reformation Thought(Oxford: Blackwell),第二版,144頁。(中文版:阿利斯特•麥格拉思,《宗教改革運動思潮》,蔡錦圖、陳佐人譯,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9。——編者注)要更多了解“唯奉”聖經的背景知識,請參考拿單•赫其(Nathan O. Hatch),“Sola Scriptura and Novus Ordo Seclorum”,見於N. Hatch 和 M. Noll編The Bible in America,59-78頁。理查•慕勒(Richard Muller)的引述摘自他的Post-Reformation Reformed Dogmatics,第二卷(Grand Rapids: Baker, 1993),51頁。路德寫給普魯士公爵阿爾布雷希特(Duke Albert of Prussia)的信件見Philip Schaff,The Principle of Protestantism(Philadelphia: United Church Press, 1964 [1845]),116-117頁腳註。開姆尼茨(Chemnitz)的引述見Fred Kramer譯,Examination of the Council of Trent,第一卷(St. Louis: Concordia Publishing House, 1971),208-209頁。加爾文的相關引言摘自《基督教要義》4.9.8 和4.9.13。查理斯•賀治(Charles Hodge)的引述摘自他的Systematic Theology,第一卷,113-114頁。拿單•赫其(Nathan O. Hatch)對修正版“唯奉”聖經的評論摘自Nathan O. Hatch,“Sola Scriptura and Novus Ordo Seclorum”,見於N. Hatch 和 M. Noll編,The Bible in America,62頁。撒母耳•米勒(Samuel Miller)的引言摘自The Utility and Importance of Creeds and Confessions(Greenville, SC: A Press, 1991 [1839]),15頁。想要更好討論這個主題,馬提森先生請讀者們閱讀他的書籍The Shape of Sola Scriptura(Canon Press, 2001)。

作者簡介

基思·馬提森(Keith A. Mathison)Tabletalk雜誌副編輯,著有The Shape of Sola Scriptura(Canon Press, 2001)一書。本文原載於Modern Reformation雜誌,2007年3/4月號,總16第2期,25-29頁。

[1] 這種神論主張,神既然給了人自由意志,就讓這個自由意志完全發揮,因此神也限制自己的全知,事先不知道人會作什麼選擇。這稱為“神的開放性”,參http://www.carm.org/what-is-open-theism。——譯註

[2] 這種末世論主張聖經關於未來的預言已經在第一世紀初代教會時就應驗了。——譯註

[3] 相當於基要信條。——譯註

[4] 最有名的口號是:“一本聖經,兩個膝蓋”。——譯註

[5] 指創世記3:15:“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為仇;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為仇。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你要傷他的腳跟。”——譯註

[6] 例如,《比利時信條》,《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等就明白列出這些經卷的名稱。——譯註

[7] 馬吉安(Marcion),第二世紀的一個異端,否認舊約是聖經正典的一部分。——譯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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