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爾法官約會年輕女孩之事,本來不應該成為如此轟動的新聞。媒體炒作這件事的原因是因為他們害怕他的政治立場,不但左派恨他,右派恨他的也很多。
首先,一個未婚的男人找對象,準備談戀愛結婚,和已婚男人找婚外情,或者不願結婚專找年輕女人玩弄感情,這是完全兩碼事。摩爾法官三十歲多還是黃金王老五的時候,找對象想找年輕的女子,這本身不應該成為拿來攻擊他找事的目標。
第二,如今的阿拉巴馬州,16歲的女孩只要父母同意就可以和男士交往了,何況40年前,摩爾法官在Fox News採訪承認他在家長同意下追求過少年女子,這不能成為定罪他戀童的根據。我引用一段話:
Consider Keith Burgess-Jackson’s (philosophy professor at UT Arlington) account of his own grandparents:
What’s the big deal about a 32-year-old man courting a
14-year-old girl? My maternal grandmother was 15 years old when she
married and 16 years old when she conceived her first child. Her husband
was 41 and 42. They had 10 children during the next 20 years. This was
normal back then. I’m sure it was normal in Alabama 40 years ago as
well. The age of consent in Alabama even today is 16 (with parental
consent)…I’m sick to death of people imposing their own moral standards
on people of the past, whether it’s Thomas Jefferson, Robert E. Lee,
George Armstrong Custer, Martin Luther King Jr, or Roy Moore.
摩爾法官後來取了比他小很多的妻子,他們一直恩愛生活,起碼能說明一點他的個人品德問題。
第三,媒體報道那麼多40年前的年少女子,只有兩個指控摩爾法官的。而這兩個指控者,一個依照她的證詞是從父母離婚判案那天認識他,事實上如果如此她那天被判給父親,父親在異地居住,她只有極短的大約十天時間在當地(具體請讀者自己查實),這是後來翻查她的資料知道的。不說這女人的人品如何,就這種指控可信度就很可疑。
第四,就是那個哭得讓很多人心碎的那個yearbook簽名女子。這位女人,她的事情有很多問題,有興趣的自己查,包括餐館的當時工作人員不知道有此人,她當時的男友不知道她在那個餐館打工,等等。僅僅就她不肯拿出來鑑定的那本yearbook簽名,現在彩虹mean和nngzh一個拿左邊的新聞,一個拿右邊的新聞,來證明這個女人沒偽造證據,我就此說說:
首先,讓我們想想這個女人是在什麼情況下出來澄清自己只加了個note的?是在摩爾法官公開一直叫板讓她交yearbook公開鑑定很多天的情況下。她公開其實是宣稱都是摩爾寫的字,WoPo為此在質疑聲中還發了一篇文,讓專家解釋說一個人的字會有變化,專家認為那個yearbook簽名是一致的,她沒有吱一聲note過了,可憐的專家,不知道收了WoPo幾個錢。就算她說只加了note,其他還是真的,現在拿出來公開鑑定還是極好的機會,根本無必要開什麼記者會先。
接下來,讓我們看看究竟這女人是無意忘記提自己加了note,還是有意誣陷摩爾偽造證據,看圖片就知道。CNN開始出來的圖,字跡不但有問題,而且墨跡可能是因為攝像明顯分別,當時很多人爭執究竟是使用了不同筆偽造結果露破綻,另一部分人認定是攝影過程會因為光線問題出現顏色差距。她為何在質疑聲中不早點發聲?
然後,更有意思的是,那個看着像Ray的Roy後面加的那些字,雖然不像,仍然極力模仿了摩爾“Moore”簽名,這樣搞note又是為哪般呢?
更有意思的在後面:
這個yearbook的女主人當年離婚判決書上有摩爾法官簽名,因為是秘書經手,她簽了D.A.,因為她的名字的initial 是D.A.,在這個女人的離婚書上,但是她誤以為摩爾的頭銜照抄了。這種note又是什麼意思?
事到如今,還是可以把yearbook拿出來公開鑑定的,否則任何聲明yearbook是真簽名都是廢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