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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亞當違背了神的命令,吃了禁果,結果,靈魂死亡被他的悖逆帶給了他自己以及所有人類,靈魂死亡是馬上發生的,隨後跟隨的是身體死亡。保羅在《羅馬書》5:12清晰地概況了這件事情的嚴重後果:“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請注意保羅這個教導的邏輯關係。由於亞當犯罪,打開了罪進入世界的缺口,這個世界就被罪所污染。死由罪來,說的是死是罪的必然結果,罪是死的原因。沒有罪,就不會有死,有了罪,死是其必然結果。然後論及亞當犯罪對眾人的影響。那就是死臨到了眾人。但是眾人的死並非直接或者單獨由於亞當的罪和死,而是“因為眾人都犯了罪”。也就是說,亞當的犯罪影響了眾人都犯了罪,因此人人都死於過犯之中。
82,關於亞當犯罪對眾人造成的後果,保羅在《以弗所書》2:1-3有進一步闡述。保羅說:“你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他叫你們活過來。那時,你們在其中行事為人,隨從今世的風俗,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就是現今在悖逆之子心中運行的邪靈。我們從前也都在他們中間,放縱肉體的私慾,隨着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為可怒之子,和別人一樣。”這裡,保羅通過把基督徒現在的新生命和老我對比,揭示了以前是死在過犯罪惡之中,生命處於邪靈的掌管之下,做的都是不符合神心意的惡事。注意一點,保羅特別強調,基督徒的過去,就是不信之人的現在,沒有得救的人,沒有可能認識神,也不會有中立的自由意志作出明辨是非的正確選擇。
83,保羅在在論及神如何通過耶穌拯救罪人的時候,進一步確證了人的靈命死亡狀態。他在《歌羅西書》2:13對歌羅西教會的基督徒說,“你們從前在過犯和未受割禮的肉體中死了,神赦免了你們一切過犯,便叫你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首先,這些基督徒過去是死的,死在過犯之中。這是指靈命上的死亡。其次,現在是活過來了,與過去的死有了截然不同的生命狀態。第三,活過來的原因是因為神赦免了一切過犯。也就是說,神對過去的過犯既往不咎了。第四,活過來的方式是與主耶穌基督一起,也就是同死同復活。這裡我們看到復活是唯獨恩典,唯獨信靠耶穌,而不是憑個人的正確選擇。同時,這裡的聽眾,是蒙恩得救的基督徒,而不是那些沒有得救的人。因此對沒有得救的人來說,經文的第一部分適用於他們;第二和第三部分則不適用。
84,人的全然敗壞,甚至包括了嬰兒,而非如同一些人想象的那樣,認為嬰兒是無辜的,夭折的嬰兒自然可以得救。舊約中記載了大衛王說的他生來就有罪。當然其他人也是如此。大衛在《詩篇》51:5說,“我是在罪孽里生的,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生在罪孽里,其實正是亞當以降所有人的狀態,也就是所謂人的本質中罪性的由來。因為人是從罪孽而生,所以自然而然受到了罪的全面污染,本性中含有罪性就不奇怪了。問題是並非所有人都像大衛一樣認識到這個現狀,還自以為人本身沒有全然敗壞,依然有願望和能力與神和好。更糊塗的認識是,本來是因為神的救贖才使自己戰勝黑暗,見到了光明,認識了神,卻錯誤的歸因於自己的明智抉擇。因此,全然敗壞,不認識神,包括了所有人類成員,只有神的恩典才能讓人徹底改變,成為新人。
85,在聖靈的光照下,大衛認識到了人類自亞當以降的敗壞境況,他在《詩篇》58:3描述了人類的全然敗壞,這種敗壞蔓延到人類的每一個成員,嬰兒也不例外。“惡人一出母胎就與神疏遠,一離母腹便走錯路,說謊話。”這種惡人實際就是人類離開了神以後的每一個世人,除非有神的拯救分別為聖,沒有一個人可以例外。大衛的這個認識,起碼說明在舊約時期,人是沒有脫離罪的轄制可以做正確的抉擇的自由意志的。而我們知道,耶穌的贖罪祭的有效性,不僅涵蓋了耶穌十字架替死贖罪以後信主的人,也包含在此之前仰望主救贖的人。所以大衛描述的情況,實際是自古至今沒有變化的,並不會因為在新約時期主耶穌完成他的那份救贖就有所改變,改變生命,是在聖靈用人看不到的做工,如同風吹那樣,讓死人的靈命重生以後,才發生的。換一句話說,是在聖靈把主耶穌的救贖工作按照父神的救贖計劃落實到神要拯救的人身上,他反神悖逆的生命才會改變。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