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的呼召
神吸引祂的百姓歸向祂自己
……因為祂從起初揀選了你們,
叫你們因信真道,又被聖靈感動成為聖潔,能以得救。
神借我們所傳的福音,召你們到這地步,
好得着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榮光。
(帖後2:13–14)
有效的呼召是十六世紀的一個英文詞彙,後被用作一六四七年《西敏斯特信仰告白》X的標題。該章是這樣開始的﹕
凡神所預定得永生的人,而且只有這些人,神才樂意在祂所指定和悅納的時候,借着祂的道與靈,將他們從本性所在的罪和死的光景中有效地呼召出來,靠着耶穌基督進入恩典和救恩之中。神也在屬靈與救恩的事上,光照他們的心思,使他們能明白屬神的事;祂又除掉他們的石心,賜給他們一顆肉心;並更新他們的意志,以祂的全能,使他們決意向善,並有效地吸引他們歸向耶穌基督。但即使當他們極其自由地來到主前時,這仍是因祂的恩典使他們能甘願如此做之故。
這裡所說的乃是基督徒悔改歸正時多方面的實際經歷,包括有光照、重生、信心和悔改。這可解析為神主權的工作,並由聖靈的大能來“有效地”執行。這個神學觀念與保羅在羅馬書一章6節、八章28節、30節、九章24節,哥林多前書一章14節、26節、七章18節、21節,加拉太書一章15節,以弗所書四章1節、4節,帖撒羅尼迦後書二章14節等處所使用的動詞,“呼召”(其意為“使他相信”)、“蒙召”(其意為“得以歸正”)相呼應;但與馬太福音二十二章14節所提及的那種僅僅外來的、無效的邀請之觀念,卻成對比。
原罪使全人類都沉淪於天然死亡(向神沒有反應的)的光景,然而神卻以有效的呼召叫死了的人甦醒過來。當神透過人的讀聖經、傳講聖經、解釋聖經的內容等途徑,向人傳遞要人信靠基督的外在的呼召時,聖靈則光照並更新蒙揀選之罪人的心,使他們能明白福音,視福音為從神而來的真理而擁抱它。神在基督里對他們而言,也成了他們所渴求、所愛慕的對象。一旦重生了,他們就能運用得着釋放了的意志,揀選神和美善的事物,並轉離從前的生活方式,接受耶穌基督為主和救主,靠祂開始一個嶄新的生活。[1]
[1] 巴刻. (2015). 簡明神學:傳統基督教信仰指南. (張麟至, Trans.) (二版, pp. 131–132). Milltown, NJ: 更新傳道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