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照
聖靈賜予屬靈的悟性
然而,屬血氣的人不領會神聖靈的事,反倒以為愚拙。
並且不能知道,因為這些事惟有屬靈的人才能看透。
(林前2:14)
基督徒蒙召得以認識有關神的事,這種知識不只是形式上熟悉聖經的詞彙,和基督教的思想而已;乃是明白聖經所見證的三一神的實存,與祂諸般作為之間的關係。這樣的認識對一般人來說,絕非自然有的,儘管他們可能熟悉基督教的思想(這種人像林前2:14里的“屬血氣的人”一樣,不能領受基督徒告訴他的事;或像耶穌在太15:14里所嚴責的瞎子領瞎子者;又或像在大馬色的路上,尚未被基督遇見之前的保羅)。只有聖靈——這位神深奧事的參透者(林前2:10)——才能在我們那因罪變昏暗的心思、心靈里,促成這樣的認識。這是為什麼聖經稱之為“屬靈的悟性”(“屬靈的”意思是指“聖靈所賜予的”,西1:9;另參路24:25;約一5:20)。那些接受純正話語的人是“從那聖者受了恩膏,並且知道這一切的事(“事”或作“真理”;約一2:20)。
聖靈這種分賜知識的工作,我們稱之為“光照”或“照明”,這不是指給予什麼新的啟示,而是指聖靈在我們裡面作工,使我們能掌握並愛慕所聽到或讀到,那些教師和作者對我們所解釋的聖經啟示。在我們心思和道德系統裡的罪,將我們的心思和意志都遮蓋住了,以致我們抓不住、甚至抵擋聖經的力量。對我們而言,神顯得遙遠到猶如不實在似的,我們在神的真理跟前,是鈍拙、無動於衷的。然而聖靈開啟了我們的心思,並且調整了我們的心靈,使我們能明白屬靈的事(弗1:17–18;3:18–19;林後3:14–16;4:6)。正如聖靈曾借着靈感,將聖經的真理供應給我們,現在祂借着光照,將這真理解釋給我們。如此說來,所謂光照乃是將神所啟示的真理應用到我們心裡,使我們能抓住聖經經文所揭示的,並變成為自己所經歷的實際。
光照是聖靈對基督徒一生之久的職事,在我們歸正之前就已經開始了的,使我們能漸漸地把握住關乎耶穌的真理,並漸漸地感受到這真理在衡量我們、暴露我們。耶穌說聖靈要世人為罪自責,因為他們不信耶穌;又為耶穌在父神的右邊這事實自責(因這證明了天父歡迎祂回到天上);也為自己今日與將來要受審判的事實而自責(約16:8–11)。這種三重的自責乃是神所用的方法,使那些先前貪愛罪中之樂、對神聖救主毫不在乎的人,能對罪惡覺得厭惡,而看基督為可寶貴的。
要從聖靈光照的職事中獲得完全的益處,只有借着嚴謹的讀經,認真的禱告,並確實地順服我們已經蒙開啟而了解的真理。這和路德的格言相呼應,他說有三件事可鑄造出一位神學家:禱告(oratio)、默想( meditatio,指在神的同在中思想經文),和試煉(tentatio,指在遭遇壓力要我們不顧聖經所說的話時,為了持守聖經原則所面臨的掙扎)。[1]
[1] 巴刻. (2015). 簡明神學:傳統基督教信仰指南. (張麟至, Trans.) (二版, pp. 133–134). Milltown, NJ: 更新傳道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