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聖經的權威必須完全建立於聖靈的見證;以教會的判斷作為聖經權威的根據是不敬虔的虛構
我在討論別的以前,應當先略為論及聖經的權威,不僅為着叫人尊敬聖經,也為了要掃除一切疑惑。聖經既被公認是上帝的話,除非一個人毫無常識和人性,否則誰都不敢荒唐僭妄,以致貶損那發言者的信實。因為我們既不能每天從天得到神諭,而主也只在聖經中永遠保存了他的真理,所以信徒若信聖經肇端於神,那麼,聖經之對他們的信仰和權威,正如他們聽到上帝親自說話一般。這個問題,真是值得從長討論,精細考查的。但我僅按本書計劃所許可的,而不按本題所需要涉及的來充分討論,這是要請讀者原諒的。可是,有一種流行而非常有害的大錯誤,就是以為聖經的權威限於教會公意所給與的,仿佛上帝永恆而不可磨滅的真理,是以人武斷的意旨為基礎的。他們存心藐視聖靈,居然質問:誰敢保證上帝是聖經的作者呢?誰敢確實保證,聖經保存至今而絕不失本來面目呢?誰能使我們相信,這本書應該恭敬接受,那本書應被刪除,除非經由教會的決議所規定呢?所以他們說,如何尊重聖經和如何選訂經典,都是由教會所決定的。這樣,褻瀆者只要能夠強逼愚民承認教會可以為所欲為,他們就會假教會之名,肆行專斷,全不顧及自己以何等的荒唐使自己和別人受困惑。如果聖經對永生的一切應許不過以人的判斷為根據,那麼,那些良心難過,想尋求永生保證的人,將處何境地呢?是否他們接受了這樣的答覆,就會消除猶豫和恐怖呢?倘若聖經只具有以人意見為基礎的不可靠的權威,試問,不敬的人將怎樣譏誚我們的信仰,而使大家懷疑聖經呢?
二、可是,要駁倒這些強辯者,只須借用保羅的一句話就夠了:他證明教會是“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弗2:22)。假如先知與使徒的教理是教會的根基,那麼,這教理必在教會之先而確立的。他們所說,教會雖發端於聖經,不過,除非由教會公決,究竟什麼是先知和使徒的著作還是個問題,這種強辯,也是毫無根據的。假如基督教會最初即以先知的著作和使徒的講道為基礎,那麼,無論這教理是在什麼地方發現的,其被採納必在教會成立以前,因為沒有這教理,教會本身就不能存在。那認為評判聖經的大權是在乎教會,因此確定聖經的內容也以教會旨意為根據,這乃是非常錯誤的觀念。所以教會之同意接受聖經,不是鑑定有疑義或有爭端的問題,只是知道這是上帝的真理,為履行虔敬的義務而加以尊重罷了。至於說,我們若不靠教會的教諭,怎知道它是肇端於神呢?這等於問:我們怎能分辨光暗,黑白,或苦甜呢?因為聖經所表現本身的真理,其明確有如顏色的黑白有別,與味的苦甜各異一樣。
三、我知道他們常常引用奧古斯丁的話:“我若不是受了教會的權威所感動,就不會相信福音。”但引用他這話來支持那樣的意見,其錯誤與不公道從上下文便可以看出來。他說這話,是為着與摩尼教徒爭論。因為他們自以為是對的,卻不加以證實,希望他人不加以爭辯就相信他們。既然他們為建立摩尼教的名譽而以福音的權威為藉口,所以他問他們,在遇到一個不信福音的人之時,又怎麼辦?他們用什麼方法去說服這人,叫他相信他們的意見呢?以後他所說:“我不會相信福音”的意思,是指他自己在還沒有信仰之時,不能相信福音是上帝的真理,要等到為教會的權威確定以後,才敢相信。一個人在還未認識基督以前,對人表示尊敬,有什麼希奇呢?所以奧古斯丁並非說,虔誠人的信仰是以教會的權威為基礎,也沒有說,福音之確立是依賴教會;他不外說,不信者若不因教會的公意所感動,就得不着那引他們到基督去的福音真理的保證。他不久以前又明明說:“當我稱讚我自己的信仰,而嘲笑你的,你想,我們應該如何判斷呢?我們所應該丟棄的人,豈不是那些首先要我們承認實在的事物,等一回又要我們相信不實在之事的人麼?我們應該跟從的人,豈不是那些要我們先相信現在還不甚明了的事,好使我們信仰堅定,內心受上帝而非受人所光照以後,就可以了悟我們所信的是什麼的人麼?”這是奧古斯丁自己的話;因此任何人都容易看出,這位聖人不是要把我們對聖經的信仰建立在教會武斷的決定之上,乃是表明(我們都承認是對的)那些未經上帝聖靈啟發的人,可因尊敬教會而虛心從福音中知道信仰基督;可見教會的權威是介紹我們相信福音。我們知道,他是要虔敬人的信仰建立在大大不同的基礎之上。但我並不否認,他一再催促摩尼教徒承認教會,為的是要證明他們所拒絕的聖經真理。因此他斥責浮斯都(Faustus)“不服從那自使徒時代起,由確定的承繼所傳下來,這麼有根據,有聲譽而確立的福音真理。”他並沒有暗示,聖經的權威是以人為的定義或命令為基礎;他不過提出教會的普遍判斷支持他的論點,以說服他的對方。誰要更充分的證明,可以讀他所著論信仰的助益(De Utiliate Credendi)一文;讀者在這篇文里可以看出,正如奧古斯丁自己所說的,信仰不外給我們一個開始,作為研究的正當發端;可是我們不要以意見為滿足,總要以堅固的真理為基礎。
四、正如我在前面說過的,我們要堅信一條教理,必先相信上帝是這教理的創作者。所以聖經的主要證據,往往是從發言之神的性格得來。眾先知和使徒並沒有誇耀自己的天才或取信聽眾的能力,也沒有堅持以理性為辯論的根據,他們不過宣揚上帝的聖名,使全世界順從他而已。我們現在必須注意,這樣使用神的名義既不是草率,也不是荒唐;這是基於明證,而不是由於或然的揣臆。我們為求良心的好處,使良心不因疑惑而常感不安,也不因最小的事而猶豫顧慮,我們對聖經的信念必須超乎人的理智,判斷或臆度,即聖靈暗中的見證。若有上帝在天,他就是律法,預言,和福音的作者,假如我們要辯論這一點的話,有許多事可供證明,雖然許多有學問而深於判斷的人窮其心思起來反對,可是他們除非廉恥喪盡,否則也得承認,聖經非常明顯地表現了,那在聖經中發言的乃是上帝,所以聖經中的教理都是出於神意。以下我們可以看出,聖經各卷都遠超乎其他著作。我們若以清潔的眼和正確的心去讀聖經。就可以立刻看到上帝的尊嚴,這尊嚴可以克服我們狂妄的矛盾,使我們順從他。可是,企圖以爭論產生對聖經的純正信仰,乃是不合理的舉動。我雖不善辭令,但是若要我和那些存心炫耀自己才智,以削弱聖經的權威,藐視上帝的最狡猾的人辯論,我相信將毫無困難塞住他們喋喋不休的口,只要駁倒他們的強辯有任何用處的話,我也很容易抑制他們的驕傲,叫他們不敢再私下在暗角里自誇。我們即使為聖經辯護,使它不遭誹謗,這並不是說,我們就此能使他們心中得着真敬虔所必須的保證。在庸俗人看來,宗教似乎是完全以意見為主,他們為避免相信愚笨而無理智的事物起見,所以想要我們以理性證明,摩西和眾先知都是以神的靈感而發言的。但我答覆說,聖靈的見證高於一切理智。正如唯有上帝能為他的話作見證,同樣,聖經在未經聖靈內心的見證所堅立,便得不着人的完全信任。因此那藉先知說話的同一聖靈,務須進到我們心裡,叫我們深信他們所說的是神付託他們的。下面所引的,即是最好的說明:“我加給你的靈,傳給你的話,必不離你的口,也不離你的後裔與你後裔之後裔的口,從今直到永遠”(賽59:21)。有些好人看見惡人毫無忌憚地發怨言反對神的話,自己卻不能隨時以明確的證據去反駁他們,因而心裡甚為不安,好像不知道聖靈之稱為"印證"和"憑據"是為着虔誠者的信仰,因為他們未蒙聖靈啟迪以前,是常在疑團中忐忑不安的。
五、所以我們要承認,凡內心受了聖靈之教的人,對聖經必完全同意,並承認聖經既有它自己的證據,乃是自明的,不應該成為理智上爭辯與論證的問題,卻因為聖靈的見證,理當得着我們的信任。它本身的莊嚴雖足以引起我們對它的敬重,但在聖靈未向我們內心證實以前,它不能感動我們。所以,我們既蒙他啟迪了,就不再憑自己或他人的判斷而相信聖經是導源於神;乃是確信它是出於神的口,藉着人所傳與我們的;它的可靠遠超乎人的判斷,猶如直覺地看見上帝本身在其中一般。我們並不尋找論據支持我們的判斷,乃是使我們的判斷和理解服從聖經,像服從我們所不能判斷的事物一樣。我們不像那些汲汲於接受自己所不能了解之事,但一經查考以後,就立刻不滿意的人,因為我們確信是掌握着牢不可破的真理。我們也不像那些作迷信之奴的不幸的人,乃是因為我們在真理中看見了神的能力,就是那吸引與鼓勵我們認識他,自願服從他的,而其活力和效率遠優於人的意志和認識的,神的能力。所以上帝藉着以賽亞極公正地說,先知和眾人都是他的見證人,因為他們既受了預言的教,就確知那說話的是上帝(參賽43:10)。所以這是不需要理智的信念;是有最高理性所支持的認識,人心以這認識為根據比任何理性更為安全穩定;最後,是一種若不來自天上的啟示,就不能產生的覺悟。我所說的,都是每個信徒的內心經驗,不過我拙於言辭,不能詳加說明這問題而已。有許多事我暫且略下不提,因為在別處還要討論。在此有一點要明白的,即是:唯獨上帝之靈在我們內心所印證的,才是真信仰。每位謙虛受教的讀者會知道,以賽亞是因這理由而預言說:新教會的“兒女都要受上帝的教訓”(賽54:13)。上帝在此是以非常的特權賜給他那從全人類當中區別出來的選民。因為除了敏捷恭聽上帝的聲音以外,什麼是真學問的開端呢?他藉着摩西的口,要我們注意:“你不要心裡說,誰要升到天上去?或誰要下到陰間去呢?這道正在你口裡”(參申30;羅10章)。假如上帝決定了把智慧的寶藏留給他的兒女,那麼,難怪俗人如此無知和愚笨了。我也用“俗人”這稱謂指那最有才能和居最高職位的人,直到他們加入教會。再者,以賽亞既知道,先知的教理不僅被外人懷疑,恐怕那些自以為屬於上帝家的猶太人也未必相信,所以他同時加上一個理由,即主的膀臂不會向所有人顯露(參賽53:1)。所以,我們若因感覺信徒太少而心裡不安,就當在另一方面牢記,除了那些蒙神賜與的人,誰都不能了解上帝的奧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