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1:4證明不了有限救贖名單的存在 |
送交者: repentant 2020年10月06日17:49:40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以弗所書 - 第 1 章 第 4 節 弗1:4表明的是已經信了基督的“我們”的信仰:即創世前父已經(在基督里)揀選了我們。所以這並不表明父在創世前已經揀選了未信者(包括將來信的人)。所以,父在創世前就揀選了一部分人得救的L,完全不成立。因為這與受難耶穌無關,創世前,受難耶穌不存在,而且人在父眼裡都是罪人非信徒。 而弗1:4的“我們”是密切與受難耶穌相連的人,即耶穌已經揀選了他們,才可以這樣說。 腦子開竅了沒有??:))) 你家揀選就是父拋開受難耶穌在創世前揀選了一部分人得救的L。所以弗1:4無法證明這一點。所謂父揀選的得救名單毫無聖經根據! 因為你遺漏了弗1:4的“我們”是已經被基督揀選這一事實,就得出:創世前,未信者也被父揀選了一部分上名單。完全錯誤! 事實上,父不直接揀選,而靠基督揀選,基督揀選了就是父揀選了,例如我們。揀選本來是從非信徒中選信徒,你搞出父從非信徒中選非信徒,然後讓基督去救他們。錯了!沒有任何非信徒是父揀選出來的讓耶穌去救的,弗1:4說的是信了基督的才是父創世前揀選了的。 弗1:4表明創世前父已經揀選了所有受難基督已經揀選了的人(子同父)。或者表達為:創世前父就揀選了所有受難基督所揀選了的人。 這是父的預定旨意,父在創世前就已完全認可這一點:耶穌揀選的人,等同父揀選的人!父在創世前就完全認可這一點,這是父的主權旨意!因為子同父,子是神在肉身顯現。所以才有弗1:4的說法。耶穌揀選的人,就是父揀選的人,無論算作是父在創世前揀選的人,還是算作父在創世後的當時所揀選的人都可以。 耶穌揀選的人就是父揀選的人,和時間無關。父在贖罪基督里揀選人,這是永恆公式,不隨時間變化。過去、將來、現在,句子的時態可以改變,其格式不改變。1+1=2,不管過去等於,現在等於,還是將來等於,都是等於,任你時態變化。父不直接揀選人,而是借基督揀選。 下面列舉的都是時態的改變而已: 已經被耶穌揀選信主的,就是父創世前已經在肉身基督里揀選了的人(子同父)。 你篡改弗1:4為 這當然是添加聖經的錯誤!添加聖經了,還不是錯誤嗎?變成了兩部曲:父揀選一次非信徒名單,然後基督又從世人中揀選一次信徒。這完全顛覆了揀選是分別為聖的聖經含義。何況耶穌根本沒有一份得救名單,毫無聖經根據。 同樣,異端認為父的選民是非信徒,而子的選民是信徒。選民一詞,也被異端搞成兩個自相矛盾的定義!父選好了的居然是非信徒。荒謬之極!父對人直接揀選不存在! 好好反思去吧! 不通過耶穌贖罪這一關,父敲定不了得救名單。 因為得救名單,必須贖罪。不被洗乾淨的人,父無法揀選。正因為有沒被洗乾淨的世人,父才派基督去贖罪,而不是在贖罪之前就揀選人。 如果人沒被洗乾淨,父就揀選了他,那麼按這個前提標準,所有世人都有資格被父揀選而被列入所謂的得救名單,讓基督實施即可。 所以你這得救名單純屬腦補偽造,根本不存在! 這是置父於“不公義”的境地,神愛世人一句徹底砸死你。 在基督里揀選=基督必須贖罪,付給父贖價。即使是處在預定或預表階段的基督,都不能給人贖罪。 你架空基督的意義,新約白學了! 棄子而定。 注意: 父不去洗淨人,而是耶穌替死洗罪。所以說,不被洗乾淨的人,父就無法揀選。假設不被洗乾淨的人,父就揀選,那麼所有罪人(世人)都符合這個標準。 不被洗淨的罪人,耶穌卻可以揀選,因為耶穌可以洗罪。父不洗罪,就不去揀選。子洗罪是付給父贖價。子不付贖價,父就不接受或接納任何人,更談不上指定了永生人的名單。不接受=滾一邊去,找耶穌贖罪去,你們要聽他! 父創世前僅僅預定和揀選了基督,根本沒有預定或揀選任何具體罪人。 所謂父創世前就預定或揀選了罪人非信徒名單,這是不但無視基督道成肉身的贖罪,而且抬高了罪人與基督同等的預定地位。舊約根本沒有預表所謂得救名單,而僅僅預表了預定的基督! 可見“想當神”的邪念一直隱藏在所謂“正宗”神學的脈絡里。不得不令人引以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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