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位一體論》
十四、我已說到我們的前輩應用聖經中上述和類似的見證,來揭露異端派的錯謬,將教義所示三位一體的合一和平等給向我們證明。由於上帝的道成為肉身,作成我們得救的工夫,好叫為人的基督耶穌可以作神人間的中保,所以在聖經中有許多事說起來,好像是表明甚或是很明顯地說,父是比子大的;以致人們不求甚解,或不顧聖經的全盤意義,企圖將那些從肉體論耶穌基督所說的事,轉移到祂道成肉身以前永恆的本體上去。例如,他們說,子比父小,因為經上記着主自己說:“父是比我大的”(約24:28)。但真理證明,按照同一意義子也是比祂自己小;因為祂既“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祂怎得不成為比祂自己小呢?祂之取了奴僕的形像,並不使祂失去那使祂與父同等的上帝之形像。倘若祂取了奴僕的形像,而並不是使祂失去上帝的形像,因為祂自己在奴僕的形像里和在上帝的形像里同是父上帝的獨生子,在上帝的形像里是與父同等,在奴僕的形像里是神人間的中保,即為人的基督耶穌;那麼誰個不能看見祂在上帝的形像里比祂自己大,可是在奴僕的形像里卻比祂自己小呢?而後者照着奴僕的形像加以了解,就沒有混亂之處。其實這將全部聖經弄清楚這問題的準則,是在使徒保羅一封書信的一章里揭櫫了。他在那裡足夠清楚地將這區分介紹給我們,說:“他本有上帝的形像,不以自己與上帝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並有人的樣子”(腓2:7)。於是在本性上上帝的兒子與父上帝同等,但在“樣子”上比父小。因為在祂所取的奴僕形像上,祂比父小;但在祂取了奴僕的形像以前所有父得形像上,祂與父同等。祂在上帝的形像上是道,“萬物是祂造的”(約1:3);但祂在奴僕的形像上“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加4:4,5)。照樣祂在上帝的形像里造了人;祂在奴僕的形像里被造為人。因為假如父獨自造了人,而子沒有分,經上就不會記着說:“我們要照着我們的形像,按着我們的樣式造人”(創1:26)。所以,既然上帝的形像取了奴僕的形像,所以祂是二者,是上帝也是人:是上帝,乃是由於上帝去取;也是人,乃是由於人被取。二者中之一,既不因取的動作而變成了另一,即神並未被改變成受造者,以致不再是神;而受造者也並不改變成為神,以致不再是受造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