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奴僕救主為着完成神救贖的死與復活_3~4 三一神的三與一的關係 -
送交者: 克利西亞 2021年03月05日22:34:57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馬可生命讀經札記4849:

奴僕救主為着完成神救贖的死與復活_34


三一神的三與一的關係 - 怎樣理解馬太一章與三章?


經文:可15:1641、太一、三章


我們已經看見,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有六小時之久,從上午九時到午後三時。在頭三個小時祂受人逼迫;但在後三個小時,祂為我們的罪作代替,受神的審判。馬可十五章三十三節指明,正午(第六時)的時候,遍地都黑暗了。午後三時,耶穌大聲喊着:以羅伊,以羅伊,拉馬撒巴各大尼?繙出來就是:我的神,我的神,你為甚麼棄絕我?要特別注意這一節。


神棄絕釘十字架的基督

我們來看主在三十四節大聲喊叫時,需要問一個問題:神離開基督沒有?主說神棄絕了祂,而棄絕的意思就是離開。因此,就着某一方面說,神離開了祂。


主耶穌在約翰五章四十三節說,祂在父的名里來:我在我父的名里來。不僅如此,神一直與祂同在:那差我來的是與我同在。”_約八29。主受死以前不久的時候又說,其實我不是獨自一人,因為有父與我同在。”_十六32。父不僅與主耶穌同在,也在祂裡面,並且主也在父裡面,我在父裡面,父在我裡面,你不信麼?你們當信我,我在父裡面,父在我裡面。”_十四10上,11上。主論到祂與父的關係時,又說,我與父原是一。”—30。主耶穌與父總是一。此外,人一看見主,就是看見父。因這緣故,主耶穌能說,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_十四9


我們從這幾節看見,主在父的名里來;父與祂同在;祂在父裡面,父在祂裡面;祂與父是一;人看見祂就是看見父。這幾節證明主從來沒有與父神分開過。雖然如此,主耶穌在午後三時(第九時)卻大聲喊着:我的神,我的神,你為甚麼棄絕我?毫無疑問,這指明神離開了祂。然而,神在那一方面離開了主耶穌?這件事既然為三一神真理中的一個重大問題,我們怎樣才能明白?


神棄絕了基督,意思是不是說,留在十字架上的那一位僅僅是一個人,不再有神聖的性情?如果是這樣,那麼主救贖的權能就不可能是永遠的,因為其中沒有神聖、永遠的成分。所以,神離棄釘十字架的基督到底是甚麼意思,我們回答這個問題時,必須十分謹慎。


要解釋神棄絕主耶穌這件事,非常困難。我們若要領會得恰當,就需要徹底思考聖經中所啟示的三一神。


從聖靈成孕


主耶穌成孕時,是由一個童女從聖靈成孕的_太一20。祂的成孕是神聖的,因為是出於聖靈,就是出於神的。祂奇妙的成孕是神在人裡面孕育,這孕育與神性、人性都有關聯。


我們不像主耶穌,我們乃是父母孕育出來的。我們的成孕只與人性有關。然而,主耶穌的成孕卻是神在一個童女裡面的孕育,這個孕育與神性和人性都有關聯。因此,主耶穌出生為人,兼有兩種性情:人的性情與神聖的性情。這使我們有根據來說,祂是神人。祂是從神而生,生在人裡面。祂從神得到神聖的成分,從馬利亞得到人的成分。這兩種成分(神性與人性)將耶穌構成神人。


主耶穌三十歲受浸。祂從水裡上來時,隨即從天上有聲音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_太三17。同時,神的靈仿佛鴿子降下,落在祂身上_16。主豈非從靈生的麼?靈豈非祂所是的一種素質麼?主耶穌受浸以前,祂裡面豈非已有聖靈麼?這些問題的答案都是:是的。主的確從靈而生,並且靈是祂所是的一種素質,祂裡面的確有聖靈。因着祂是在童女裡面從聖靈孕育的,所以祂的所是由兩種素質-神性與人性-所構成。祂的裡面既然有聖靈,為甚麼還需要聖靈降臨在祂身上?這是一個緊要的問題。


那靈降在主耶穌身上


我們在馬太三章看見,那靈清楚、明顯的降在主耶穌身上;然而,主耶穌裡面已經有了聖靈,這是不可否認的。馬太一章二十節說,那生在馬利亞裡面的,乃是出於聖靈。聖靈不僅在主耶穌裡面;聖靈就是祂所是的一種素質。因此,我們需要有一條路,使這兩項重要的事實能一致:首先,主耶穌裡面有聖靈作祂的素質;其次,祂受浸以後,聖靈降在祂身上。聖靈既然是祂所是的一部分,神的靈為甚麼還需要降在祂身上?


在基督教的整個歷史中,一直對三一神缺乏正確的認識。梵諦岡的藝廊有一幅描繪三一神的圖畫。這幅圖畫裡有一個留鬍子的老人,表徵父神;一個青年人表徵子;一隻鴿子在天空飛翔,表徵聖靈。那幅圖畫可能是根據奈西亞信經的三一神觀念。這種領會只是部分正確,因為多多少少是根據馬太三章的話。我們在那一章看見,子站着,父從天上講話,聖靈仿佛鴿子降臨。馬太三章所陳明的這三位-子、父、靈,不僅有別,而且彼此間似乎有距離。


我們來看馬太三章所描繪的三一神時,需要領會馬太一章所說關於聖靈與主耶穌的話。我們已經強調一個事實,就是馬太一章二十節告訴我們,主耶穌是從聖靈成孕的。因此,馬太一章是三章的平衡。我們若只有馬太三章論到三一神的啟示,就會以為三一乃是三神論,有三位神:一位在天上,一位在地上,另一位在空中。但是馬太三章是從一章出來的。馬太一章着重於一,而不是三。因此,我們把馬太一章與三章擺在一起,就會看見神是三一的。


事實上,我們不可能使三一的兩方面完全一致,就是使馬太一章的一,與馬太三章的三,完全一致。我們不能使這兩方面一致,因為三一神是個奧秘。我們若能完全了解三一神,祂就不再是奧秘了。不僅如此,路德馬丁曾說,我們若能完全了解三一神,那我們就是神的老師了。


今天有些人誣指我們教導三一神的異端。若有人這樣指控你,你可以問他,他怎樣使馬太一章和三章裡面論到三一神的啟示互相一致。


馬太一章與三章有一個緊要的點我們要看見,當聖靈仿佛鴿子降在主耶穌身上時,祂已經是人又是神了。祂已經有了神聖的性情與人的性情,因為聖靈是祂所是的一種素質。


基督藉着聖靈獻上自己


希伯來書啟示,主耶穌受死時,祂將自己當作包羅萬有的祭物獻上,頂替舊約所有的祭物。照九章十四節所說,基督藉着永遠的靈,將自己無瑕無疵的獻給神。雖然基督是人又是神,但將自己當作包羅萬有的祭物獻上給神,不僅是藉着祂自己-神而人者,也是藉着永遠的靈。


主藉着永遠的靈將自己獻給神,可以與祂在地上藉着靈服事相比較。靈降在祂身上以前,祂已經是神又是人。祂雖然是神又是人,但祂要開始盡職事時,神用靈膏祂。這就是降在祂身上的靈。但是靈降在祂身上以前,祂裡面已經有了神性的素質。然而,為了盡職事,祂又被聖靈所膏。因此,在祂盡職事的三年半中,祂不是只憑自己這位神而人者行動,也是憑着膏祂的靈行動。祂是憑着這靈行動、服事。特別是祂在十字架上將自己當作包羅萬有的祭物獻給神時,祂乃是藉着永遠的靈將自己獻上。


施膏的靈離開主耶穌


當主耶穌大聲喊着說,我的神,我的神,你為甚麼棄絕我?那時,祂正在擔當我們的罪_彼前二24,替我們成為罪_林後五21,並取代了罪人_彼前三18。這就是說,神將祂當作我們的代替,為我們的罪審判了祂。在神眼中,基督成了大罪人。關於這一點,林後五章二十一節說,神使那不知罪的,替我們成為罪。神在甚麼時候使基督替我們成為罪?是主在地上三十三年半的期間麼?不,如果神在主耶穌整個人生的過程中,使祂成為罪,那麼神就不會與祂同在,神也不會喜悅祂。我相信,基督在十字架上最後三個小時,就是從正午十二時到午後三時,當遍地黑暗時,神才使祂成為罪。神不只使基督成為我們的代替,甚至使祂替我們成為罪。因着基督是我們的代替,且在神眼中成為罪,神就審判了祂。我相信就是在這時,約在午後三時,施膏的靈離開了主耶穌。


我們已經着重的指出,聖靈,就是施膏的靈,降在主耶穌身上以前,祂裡面已經有了神聖的素質作祂所是的兩種素質之一。現今我們需要看見,神聖的素質從來沒有離開祂。即使祂在十字架上大聲喊着說,我的神,我的神,你為甚麼棄絕我的時候,祂仍然有神聖的素質。這樣,到底誰離開了祂?乃是施膏的靈(藉此祂將自己獻給神)離開了祂。神悅納基督作包羅萬有的祭物以後,施膏的靈就離開了祂。雖然施膏的靈離開了祂,祂仍然有神聖的素質。


主死的永遠功效


主耶穌的死不僅是人的死,也是神人的死。因這緣故,祂的死有永遠的功效。主的死有永遠的權能,來救贖我們。否則,一個人不可能為多人受死。個人是有限的,因為人不是永遠的。如果主僅僅以人的身分受死,那麼祂死的功效就相當有限。祂只能作一個人的代替,不能作千萬人的代替。然而,主的死也是神人的死;因此,這是永遠的死,完成了永遠的救贖,具有永遠的權能和功效。


聖靈降臨在主耶穌身上以前,主已經有了神聖的素質。當祂受浸時,祂是以神人的身分受浸。受浸以後,聖靈就降在這位神人身上,為着祂的職事膏抹祂。祂三年半憑着這靈服事。然後,祂在十字架上以神人的身分,藉着永遠的靈獻上自己,作為包羅萬有的祭物。神將祂算為罪人,作我們的代替,甚至使祂替我們成為罪,又悅納祂的奉獻以後,神這位曾經降在耶穌身上的聖靈,就離棄了祂。雖然如此,主還是一個神人,且以神人的身分受死。這就是說,雖然作為那靈的神離開了主,但主不是僅僅以人的身分受死,乃是以神人的身分受死。所以,祂的死有神聖和永遠的成分。祂的死成功了永遠的救贖,帶着永遠的權能和功效。


基督救贖之死所成就的是甚麼。在交通這事以前,我願意進一步說到三一神。


三一的神


我們在馬太三章看見,神聖三一的三者是分別的單位:父在天上,子在地上,靈仿佛鴿子從天降下。但馬太一章很明顯的指明,這三者乃是一。


照馬太一章來看,基督是從聖靈成孕的。這與約翰一章十四節相合,那裡告訴我們,話成了肉體。根據約翰福音所說的,話就是神的兒子。當主耶穌在馬利亞腹中從聖靈成孕時,那是神的兒子成了肉體,是話成為肉體。所以,提前三章十六節說,大哉!敬虔的奧秘!就是神顯現於肉體。


馬太一章十八節與二十節,約翰一章十四節與提前三章十六節,都是指同一件事。主耶穌從聖靈成孕,就是神的兒子成為肉體;神的兒子成為肉體,就是神顯現於肉體。我們將這幾節擺在一起,就看見聖靈為着耶穌的成孕;子來成為肉體;神顯現出來。這指明那靈,神的兒子,神自己,乃是一。


一面,神聖三一的三者是三;但另一面,三者乃是一。因這緣故,我們說神是三一的。我們的神是三一神,是三而一的神。


因為基督是從聖靈成孕的,所以祂是神人;在祂身上,有神性與人性的調和。因此,祂受浸時,乃是以神人的身分受浸。同樣的原則,祂受死時,也是以神人的身分,死在十字架上。


神兒子耶穌的血


約壹一章七節說,神兒子耶穌的血洗淨我們一切的罪。耶穌這名是指流出救贖的血所需之主的人性;祂兒子這名稱是指使救贖的血永遠有功效所需之主的神性。因此祂兒子耶穌的血指明,這血乃是真正的人所流適當的血,為要救贖神墮落的造物,有神聖的保證為其永遠的功效,這功效在空間上是普及各處的,在時間上是永遠長存的。


人的罪需要人的血洗淨。耶穌的血是真正的人所流的血。然而這位為救贖我們而流血的耶穌,乃是神的兒子。祂有人性,也有神性。祂的人性使祂有資格為我們受死。因祂是人,祂有血可流,來洗淨我們一切的罪。雖然如此,祂也是神的兒子;祂的神性擔保祂救贖的血永遠有功效。因此,祂的人性使祂有資格作我們的救贖主和代替;祂的神性使祂這資格具有永遠的能力。基督若不是人,就沒有資格作我們的代替。讚美主,祂的人性使祂有資格作我們的代替;祂那真正的人血有資格洗淨我們的罪!但這資格的功效需要一些東西來擔保,這擔保就是主的神性。祂的神性擔保祂的資格永遠有功效。


約壹一章七節指明,這位在十字架上受死、流血的,乃是那人耶穌,並且這一位乃是神的兒子,是神聖者。祂以神人的身分死在十字架上,祂兼有人性和神性。祂是神人,被釘十字架作我們的救贖主。


在這些事上,主的聖言所給我們看見的,與傳統的教導多少有點不同。因這緣故,我們的教導與傳統的教導有一些衝突。關於這一點,你需要運用鑑別力,看明那些教訓是根據神純淨的話,那些是根據代代承襲的傳統道理。


基督之死所成就的

罪行的問題


現在讓我們來看主的死成就了甚麼。首先,基督的死解決了我們罪行的問題,就是我們的過犯、罪愆、與罪的行為。祂的死解決了我們罪行的問題,並且是永遠解決了。關於這一點,保羅在林前十五章三節說,我從前所領受又傳與你們的,第一,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不僅如此,彼前二章二十四節說,基督在木頭上,在祂的身體裡,親自擔當了我們的罪


罪性的問題


其次,基督這包羅萬有的死,已經對付了罪性。要解釋罪行是甚麼,相當容易;但要給罪性下個定義,卻不太容易。罪行指行為、過犯、罪愆與過失。但甚麼是罪性?羅馬八章三節說,神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之肉體的樣式,並為着罪,在肉體中定罪了罪。基督為着定罪罪,就以罪之肉體的樣式而來。約翰一章二十九節說,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之罪的!


我們照着聖經並按自己的經歷來看,便看見罪性實際上就是撒但罪的性情。撒但是罪的根源。罪是撒但的發明,撒但自己就是罪的元素。事實上,在神眼中,罪就是撒但。


照羅馬書來看,罪是活的東西,能驅使我們去作我們所不願意作的事,並且住在我們裡面,欺騙我們,甚至殺死我們_14,七81117。這住在我們裡面,為所欲為的東西,到底是甚麼?就是撒但。


人墮落的時候,撒但的罪性就注射到人裡面。這就是說,當人吃善惡知識樹的果子時,他就接受了撒但的罪性進入他裡面。


宇宙中有一個東西,聖經稱之為罪。罪不僅是客觀的,在我們外面;也是主觀的,在我們裡面,在我們的肉體裡。因此,我們外面有罪行、過犯、罪愆與過失;裡面有罪性的基本問題。讚美主,基督包羅萬有的死不僅解決了我們罪行的問題,也審判並定罪了罪性!


羅馬八章三節啟示,當基督死在十字架上時,肉體裡的罪被定罪了。我們可以用一座不安全的建築物被宣判不合用來說明。(譯者註:宣告不合用,英文為condemnation,與定罪同。)一座建築物破損不堪,必須拆除時,政府會宣判那棟建築物不合用。照樣,藉着基督包羅萬有的死,肉體裡的罪已經被定罪了。藉着祂永遠的死,就是神人的死,罪已經被定罪了。


我們的舊人


基督的死所對付的第三項,就是我們的舊人。羅馬六章六節說,知道我們的舊人已經與祂同釘十字架。加拉太二章二十節說,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因着神人奇妙的死是包羅萬有的,所以這死也包括了我們。神把我們放在基督里,當基督釘十字架時,我們也在祂裡面。因此,我們包括在祂包羅萬有、永遠的死裡面。


舊 造


因着我們的舊人與基督同釘十字架,整個舊造也同釘了十字架。我們這些人是舊造里領頭的,因此是代表舊造。當舊造的代表-人-被釘十字架時,整個舊造也都釘了十字架。


撒 但


此外,基督永遠的死已經廢除了撒但。希伯來二章十四節論到這點說,兒女既同有血肉之體,祂也照樣親自有分於血肉之體,為要藉着死,廢除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這指明基督在祂的人性里,藉着肉身受死,廢除了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這意思是說,撒但被釘了十字架。不管我們明不明白這事,無論如何,因着基督受死,撒但被釘了十字架,這是一個事實。


世界的系統


聖經啟示,撒但形成了一個屬撒但的系統,叫作世界。撒但藉着世界,就是屬撒但的世界,把墮落的人系統化在他篡奪的手下。但這邪惡的世界系統已經受了審判。


因着世界的系統聯於撒但,所以當這位世界的王被審判時,世界也受了審判。主耶穌論到這事,說,現在這世界受審判,這世界的王要被趕出去。(約十二31。)當撒但在十字架上被廢除時,這世界的王就被趕出去;同時,與撒但有關的世界系統也受了審判。


這審判就好比舊造在舊人釘十字架時也釘了十字架。舊人釘十字架時,整個舊造就釘了十字架。照樣,撒但因着基督的死被廢除時,世界就受了審判。


規 條


以弗所二章十五節說到,基督包羅萬有的死所對付的另一件事:在祂的肉體裡,廢掉了那規條中誡命的律法,好把兩下在祂自己裡面,創造成一個新人,成就了和平。我們在這裡看見,基督被釘十字架時,祂永遠的死廢除、取消了人類生活與宗教中不同的規條。不僅如此,基督永遠的死也廢掉了種族之間的歧異,以及社會階級之間的歧異。


釋放神聖的生命


基督的死不僅對付了許多消極的事物,也有積極的一面。主耶穌在約翰十二章二十四節論到這點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一粒麥子不落在地里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這是指基督的死。基督包羅萬有的死,釋放祂裡面神聖的生命,這生命就產生出許多子粒來。


消極一面,基督包羅萬有的死,解決了罪行、罪性、舊人、舊造、撒但、世界、和規條的難處。積極一面,基督永遠的死,把神聖的生命從祂裡面釋放出來。


神的定議


我們若看見基督包羅萬有之死的意義,就會看見祂的死比創造宇宙更為重大。關於基督的死,在已過的永遠里,三一神在祂神聖的計畫裡定規,神聖三一的第二者-子-要來成為肉體,且死在十字架上,好完成神永遠的救贖,成就祂永遠的定旨。用彼得在五旬節所說的話來說,基督是按着神的定議先見被交給人”_徒二23


按着神這定議,神聖三一的第二者,在創立世界以前,就是在已過的永遠里_彼前一1920,就命定要成為神的羔羊_約一29。在神眼中,祂這位神的羔羊,從創立世界以來,就是從神墮落的造物存在以來,就被宰殺了_啟十三8


自從人墮落以來,羊羔、綿羊、牛犢,就被神的選民用來作豫表_創三21,四4,八20,二二13,出十二38,利一2。這些豫表乃是指向要來作神所豫定之真羔羊的基督。在時期滿足的時候,三一神就差遣神聖三一的第二者-神的兒子-來成為肉體,取了屬人的身體_來十5,使祂可以在十字架上獻給神_14,十12,以實行三一神的旨意_7,也就是以祂自己在人性里作為獨一的祭牲和祭物,來取代作為豫表的祭牲和祭物,使神的選民得以聖別。因此,神的旨意就是要基督受那包羅萬有、永遠的死。


基督的死何等偉大!這死清理了宇宙中一切消極的事物,並釋放出永遠的生命,以產生新人;這新人乃是國度種子,國度基因的終極完成,這終極的完成就是神永遠的國。


神人永遠的死


馬可十五章十六至四十一節所記載基督的死實在非同小可,我們對這事實需要有深刻的印象。我們都必須看見,基督的死是神人永遠的死。那位代替我們受死的,不僅是人,乃是神人。因此,祂的死是永遠的死。這永遠的死,比神創造之工更偉大。


我們來看馬可福音里關於基督之死的記述時,不該膚淺的閱讀。我們必須看見,照馬可福音所記載,受死的這一位乃是神人;祂的死不是普普通通、平平凡凡的死。這不平凡的死,這永遠的死,乃是神人的死。因此,基督的死清理了一切消極的事物,並釋放出神聖的生命,以產生新人。至終,這新人要成為神永遠的國,作為國度基因的完滿發展。


  •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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