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這樣的話有兩點不明白的地方,第一是什麼是公義,第二是什麼是悔改。
如同主所說的,人若是沒有聽過主的福音,就按他自己的良心判斷他。只是如果這人若按良心能被真理所接受,他又怎麼會見到真理的時候卻不認識真理呢?所以,對於白曉燕而言,主怎樣判斷她我並不知道。但我知道的是,她若是心裡真的良善,主斷不會以有義為無義。
至於你說到以後信主的機會,我沒有什麼好說的。對每一個死而沒有信主的人你都可以提這個問題,為什麼不再多兩年?也許再多一兩分鐘他就信主了?如果20歲太年青,難道30、40、50,甚至60或更大,就是該死了嗎?我只是問,你現在沒有死,好好地活着,你願意把握住這活着可以信主的機會嗎?
明天的日子是你所不知道的,神有什麼不公義呢?主說了:要萬事相互效力,讓“愛主”的人得益處。這就是神的公平和公義了。對於不把榮耀歸給創造他的神的人,他在世界上的每一天不已經是神的憐憫和慈愛了嗎?他難道給了什麼給那個創造和保守他的神嗎?什麼都沒有!那麼多年都只有得到,而無一點榮耀歸給那一位賞賜的神,你認為人(無論信主與否)有什麼資格能對神說“不公平”三個字嗎?
用一個更直接的比方。從出生的時候某甲就供給某乙一切吃穿所用,某乙卻從來不感謝某甲,並且當別人問起的時候總是說他從來不認得什麼是某甲。有一天,某甲決定不再供給某乙了,難道某甲有什麼不公平?一切都本來就是某甲的,某乙也沒有任何貢獻可以讓某甲說這是我欠你的,所以一定要供給你。所以,供給是某甲的恩典,不供給某甲也沒有任何的不公平。
當同時,如果有一個某丙,就是陳進興了。他從前也是不承認有某甲的,雖然他也是靠某甲的供給才活着。但有一天,因為一個原因,比如說殺了某丁,被判了死刑。但臨死前,他突然明白了,原來這麼多年來他最應該感謝的是某甲,是因為某甲的原因他才能活這麼多年。那麼某甲為什麼不能因為他的這個“明白過來”而繼續憐憫和關愛他呢?況且某甲也沒有循私就免了對某丙的懲罰,某丙還是被執行死刑了。但是,既然某丙對某丁的虧欠已經因為某丙自己的死還清了,某甲為什麼不能再繼續愛某丙呢?
要知道,某甲繼續愛某丙,這和某丁有什麼關係?第一,某甲沒有欠某丁的。第二,某甲沒有枉法不懲辦某丙對某丁的傷害。既然已經懲辦了,下面就和某丁一點關係都沒有了,哪一個人有什麼理由對某甲說,你不可以愛某丙?沒有人可以說這樣的話。
並且,最後,你認為“悔改”兩個字這麼容易嗎?你自己悔改看看,你能嗎?就是別人隨便說你一個錯誤你都要維護半天,還不見得願意承認,你認為悔改接受耶穌是主是容易做的?從心裏面真的悔改,就是一個小錯誤都痛心半天,覺得自己受了天大的委屈,才好不容易承認錯誤。要真悔改接受耶穌,沒有痛徹心肺的悔過,是不可能做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