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在前的將要在後;在後的將要在前”?(含音頻) |
送交者: 生命季刊 2021年09月22日05:36:58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跟從主的賞賜 (上) 原來在前面的後來反而落後;表明神擁有審判和獎賞的主權
本文音頻為虹雨姐妹朗讀:
馬太福音19:27-30;20:1-15
“彼得就對祂說:看哪,我們已經撇下所有的跟從你,將來我們要得什麼呢?”(19:27)
前次我們講到少年官來見耶穌求永生之道,但他放不下財富,捨不得周濟窮人,終究沒有跟從主,耶穌告訴門徒說財主進天國是難的。彼得接着就很自信的對耶穌說:看哪,我們已經撇下所有的跟從你了。請注意彼得說“撇下所有的”。他以為他跟少年的官不同,他不是財主,沒有財產的障礙,他放棄一切跟從主了,所以進天國應該沒問題,他很想了解將來會得到什麼樣的獎賞?這也是十二個門徒都想知道的事。
“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這跟從我的人,到復興的時候,人子坐在祂榮耀的寶座上,你們也要坐在十二個寶座上,審判以色列十二個支派。”(19:28)
耶穌的回答有三點,第一是關於跟從主的人,到了天國會得到的身分權柄。耶穌說跟從主的人將來會坐在十二個寶座上,審判以色列十二個支派。耶穌是不是說這十二位使徒,一人坐一個寶座呢?聽起來這個獎賞非常大。
“你們這跟從我的人”這句話的意思是說凡是跟從主的人,並沒有限定是這十二位,而且他們當中的猶大後來出賣耶穌,不可能還有寶座留給他。另外,對照啟示錄第四章,使徒約翰所看到天上的異像跟耶穌所說的是一樣的:
“我立刻被聖靈感動,見有一個寶座安置在天上,又有位坐在寶座上…寶座的周圍又有二十四個座位,其上坐着二十四位長老,身穿白衣,頭上戴着金冠冕。”(啟4:2,4)
將來在天上神坐在正中央的寶座,四周有二十四個座位,二十四個長老是誰,有沒有使徒在內,聖經沒有說,但一定是舍己跟從主的人。他們都身穿白衣頭戴金冠冕,表示他們被賦予權柄地位可以審判世人。至於十二個支派在啟示錄第七章也提到,以色列各支派以及全世界各國各地各族,無數的人都要到寶座前接受審判。耶穌告訴彼得,舍己跟從主的人第一項賞賜就是坐寶座審判萬民的權柄。
“凡為我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姊妹、父親、母親、妻子、兒女、田地的,必要得着百倍,並且承受永生。”(19:29)
耶穌說的第二項賞賜,是得百倍,承受永生。但是聽來好像是必須要把自己的財富全部放棄,撇下自己所有的親人,才能得到神的賞賜。是這樣的嗎?我們再仔細看一下耶穌回答原文的意思,祂說:
“凡為我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弟兄,或是姊妹、或是父親、或是母親、或是妻子、或是兒女、或是田地的,必要得着百倍,並且承受永生。”
耶穌的回答中每一項之間用的是“或”。路加十四章耶穌曾經對眾人說:“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和妻子和兒女和弟兄和姊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做我的門徒。”耶穌用的全部都是“和”。耶穌不是說通通不愛,而是用“勝過”,是一種比較,是優先。但這裡都是用“或”,用“撇下”,明顯的不同。
彼得說我們放棄一切所有的,包括房屋和兄弟和姊妹和父母和妻子和財產,這些全都撇下。但是耶穌並沒有說人要把所有的房屋財產親人全部不要了,才能跟從主,才會得到賞賜。
耶穌的意思是,人在跟從主這件事情上會有障礙,也許跟那個少年官的問題一樣是放不下財富,也可能是父母親人攔阻,也許是配偶不願意,或是別的事情阻礙,如果人願意為耶穌基督的名想辦法把那一個障礙移開,選擇主耶穌,走跟從主的道路,就必得到賞賜。
耶穌對少年的官說過要越過那個財富的障礙,將錢財周濟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而且神絕對不會虧待那些跟從耶穌的人。耶穌說,神給凡是舍己跟從主的人的賞賜是什麼?必要得着百倍,並且承受永生。
“百倍”這個字很特別,因為在聖經中只有神才用這個字。舊約只出現過一次,就是在創世記26:12“以撒在那地耕種,那一年有百倍的收成,耶和華賜福給他”。新約只有耶穌用過百倍這個字。在今生得百倍,就是神的祝福。所以,基督徒活在世上的時候,物質屬靈的賞賜都有,將來的賞賜就是永遠的生命。門徒聽了耶穌講的這兩個答案,應該都非常的高興,但耶穌還說了第三點:
“然而,有許多在前的,將要在後;在後的,將要在前。”(19:30)
耶穌說這在前在後的,都是跟從主的人。似乎是形容永生的道路上有許許多多跟從主的人,有人領先走在前面,有人落在後面。這個先後也許是人信主時間的早晚,也許是基督徒生命的深淺,但深一層的意思是說神擁有審判和獎賞的主權。
人不要自以為已經得着了,已經完全了,人不論是在前在後,最後的結果乃在乎賜恩的主,人的未來掌握在神的手中。有些人原來走在前面,到後來反而落隊。耶穌用了一個比喻來說明這個重要的真理:
“因為天國好像家主清早去僱人進他的葡萄園做工,和工人講定一天一錢銀子,就打發他們進葡萄園去。約在巳初出去,看見市上還有閒站的人,就對他們說:你們也進葡萄園去,所當給的,我必給你們。他們也進去了。約在午正和申初又出去,也是這樣行。約在酉初出去,看見還有人站在那裡,就問他們說:你們為什麼整天在這裡閒站呢?他們說:因為沒有人雇我們。他說:你們也進葡萄園去。到了晚上,園主對管事的說:叫工人都來,給他們工錢,從後來的起,到先來的為止。約在酉初雇的人來了,各人得了一錢銀子。及至那先雇的來了,他們以為必要多得;誰知也是各得一錢。他們得了,就埋怨家主說:我們整天勞苦受熱,那後來的只做了一小時,你竟叫他們和我們一樣嗎?”(20:1-12)
這個比喻中講到五批人,分別在清早、九點、中午、下午三點、傍晚五點被主人找進葡萄園裡做工,事前講定工錢是每個人一錢銀子。到了晚上收工發工資,從傍晚五點的工人開始發,一直發到清早進園的,每個人的工資都是約定的一錢銀子。
早上進園的人一看到這樣的情況,就向主人抱怨不公平,不同工怎麼同酬呢?辛苦十小時的人怎麼跟只做一小時的人得相同的工資呢?言下之意,他們希望要多得到一些報酬,或者晚進園的人少得一些工資,這樣才公平。
這個抱怨聽起來似乎是合情合理的。如果主人願意的話當然可以多給他們一點錢,平息他們的怨氣。或者,如果主人對晚進園的人相對減少一些工資,表面上對早進園的人好像做到了公平,但對晚進園的人就等於片面毀約,說話不算話,這是不對的。
“家主回答其中的一人說:朋友,我不虧負你,你與我講定的不是一錢銀子嗎?拿你的走吧!我給那後來的和給你一樣,這是我願意的。我的東西難道不可隨我的意思用嗎?因為我作好人,你就紅了眼嗎?”(20:13-15)
當時工人一天的工資就是一錢銀子,沒做到一天的工也得到一錢銀子,那是主人的恩典,是主人的意願。發工資的是主人,雙方議定後就沒有什麼好說的了。這些早進園的人因着發怨言,暴露出自己的貪心和私心。家主用紅了眼來形容他們對主人發工資不公平的反應很激動。
這個比喻是針對着彼得說,“看哪,我們已經撇下所有的跟從你,將來我們要得什麼呢?”彼得以為他們這十二個人是耶穌的第一批門徒,是最早跟從耶穌的,他們做得最多最好,他們是領先者,應該可以比後來的人得到更大更多的獎賞。
一個基督徒在天國里所得到的獎賞,不是根據他跟從主的時間先後長短,而是當神賜給他機會的時候,他是否抓住了機會,還要看他對主表現是否忠心,以及他對神敬畏的態度來衡量。(待續)
何春勛 來自台灣,芝加哥北郊葛霓華人教會牧師,生命季刊董事。 閱讀何春勛牧師馬太福音系列文章請點擊👇 閱讀本刊更多文章,請點擊👇 或長按識別二維碼👇 閱讀本刊先前發表的文章,請點擊👇 或長按識別二維碼👇 生命季刊最新微信公眾號“生命團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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