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記十五章分享
1—6節
“這事以後”,就是亞伯蘭打敗四王,救回羅得一家以後。羅得拿着伯父冒死為他搶回來的財物,仍然回了所多瑪。亞伯蘭肯定非常傷心失望,這時候,神就在異象中對亞伯蘭說話了。“沒有異象,民就放肆。”(箴言書29章18節)。什麼是“異象”?簡言之就是人所不能理解的超自然的現象。比如摩西看見荊棘在火中燒卻沒有燒壞。神常常在異象中向人顯現說話。這裡沒有講是什麼異象,神對亞伯蘭說:“亞伯蘭,你不要懼怕,我是你的盾牌,必大大地賞賜你!”神告訴亞伯蘭,人不是他希望的對象(羅得),人也不是他懼怕的對象(四王),有神作他的盾牌和保障。今天我們能依靠神嗎?為什麼害怕?連聚會都小心翼翼?因為我們還沒有榮耀神的生命。
亞伯蘭說:“主耶和華啊,我既無子,你還賜我什麼呢?並且要承受我家業的是大馬士革人以利以謝。”又說:“你沒有給我兒子, 那生在我家中的人就是我的後嗣。”沒有兒子,家業就無人承受。但神對亞伯蘭說:“這人必不成為你的後嗣,你本身所生的才成為你的後嗣。” 還說你的後裔多如天上的星,海邊的沙。親愛的弟兄姊妹,我們仔細想想,這段對話的屬靈意義。亞伯蘭的肉身後裔,猶太民族建立的以色列國,人數至今還不到九百萬人。是神的話落空了嗎?不是,上帝所指的並不是世界肉體的後裔,而是指基督的國度,基督的子民。耶穌基督的肉身是亞伯蘭的後裔。亞伯蘭對上帝說:“我既無子,你還賜給我什麼呢?”上帝就應許亞伯蘭,必有一子從他本身而出承受他的家業。這裡是預言耶穌基督。如果上帝不賜下他的獨生愛子耶穌基督,我們就沒有資格承受神所賜給我們的產業。“因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有一子賜給我們,政權必擔在他的肩頭上。他名稱為“奇妙策士”、“全能的 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以賽書9章 6節)。“就在這末世,藉着他兒子曉諭我們,又早已立他為承受萬有的,也曾藉着他創造諸世界。”(希伯來書 1章2節),神早已立定耶穌基督是承受萬有的,同樣,我們因着相信並跟從耶穌基督就與他一同承受萬有。如果神沒有賜下他的獨生愛子耶穌基督給我們,沒有用他的恩典和愛感召我們,我們這些墮落的罪人就是沒有後嗣,與基督無緣的無法承受家業的滅亡之子。因信耶穌,我們都成為神的“眾子”,是承受他的產業的。“我要對北方說:‘交出來!’對南方說:‘不要拘留!’將我的眾子從遠方帶來,將我的眾女從地極領回!”(以賽亞書43章6節)
本章第6節“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這一句是基督教真理“因信稱義的”要旨。亞伯蘭得神稱為義(得救),不是靠遵守後來才有的“割禮”的律法和其它條規,也不是靠“好行為”的功德稱義(不是說不要好行為,而是不靠好行為),墮落的人類在神面前沒有任何功德可言。
7—23節
亞伯蘭對神賜給他地業的應許問了一句:“我怎能知道必得這地為業呢?”他這是向神要憑據。神並沒有按着人的正常理解來回答他,而是要他準備了一隻三年的母牛,一隻三年的母山羊,一隻三年的公綿羊,一隻斑鳩,一隻雛鴿,劈開後一半一半地擺列。神告訴他,他的後代要在外幫人中寄居,為奴四百年,後來必得迦南地。至於原因,是因為那地的人罪孽未滿。四百年後的事,亞伯蘭是看不見了,他只能憑信心去看見,神給他的憑據就是有冒煙的爐,並燒着的火把從他擺列的肉塊中經過。這就是神與亞伯蘭所立的約—生命之約!這約是必須有犧牲的血約!迦南地預表天上的耶路撒冷,亞伯蘭的後裔必要得着屬天的國度,而得着屬天的國必是基督釘十字架的救贖。亞伯蘭明白這異象,這約的啟示,這才有了他後來獻以撒的信心!
三年的母牛,三年的公綿羊,三年的母山羊、斑鳩、雛鴿預表耶穌基督並基督徒,主耶穌三年的傳道生涯,走的就是血與火的十字架的,跟隨他的信徒必要經歷血與火的試煉。神在這裡給亞伯蘭的憑據並不是結果,而是過程,但從過程就知道結果。今天的基督徒已經從死里復活的耶穌那裡得了結果的答案,“但基督已經從死里復活,成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哥林多前書15章20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