庸俗化TULIP的人不願意承認的真相是:鬱金香和珍珠本質相同,不過都是人的道理而已
第一,鬱金香是什麼,珍珠也是什麼:
兩者本質相同,都是先輩神學家本着榮神益人的初衷、俱以高舉聖經為原則,各自用人的語言、人的思維、人的邏輯總結出人對聖經所啟示救恩論的理解,然后冠以教義之名。
第二,珍珠不是什麼,鬱金香也不是什麼:
兩者都不是救恩本身,也都不是得救的條件。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已經成就的救恩,聖靈在每個人得救過程中完成的工作,不會只因為你信珍珠而得着,也不會因為你不信鬱金香就失去。
第三,沒人能限定聖靈的工作
鬱金香可以被聖靈用來作為讓某些人得救的工具,這沒有人反對,這就如聖靈也可以用“信耶穌得水牛”領人入門一樣,都是聖靈隨己意用不同的方式、不同器具把救恩成就在不同人的屬靈生命之中。從這方面講,鬱金香不比包括“信耶穌得水牛”等其他信息載體地位更低,也絕不比其他信息載體地位更高。因為救人,總是福音的大能,是聖靈的工作。
難道聖靈用啥不用啥,是你們幾個庸俗化TULIP的民科限定得了的嗎?
第四,鬱金香和珍珠之爭是自以為原則的非原則爭論
根本來說,鬱金香與珍珠之爭,並沒有比羅馬書十四章所提到的吃肉論與吃素論之爭、守日論與日日論之爭有什麼本質區別。因為這些爭論都是把非原則問題上升為原則問題,以至彼此論斷、彼此絆腳、彼此跌人。而這些都是保羅所批評的。
當然,庸俗化TULIP的人總覺得他們比祭肉更高尚。記得其中還有一位大言不慚地“教導”他人要“歷史地讀經”,豈不知祭肉在保羅寫書信(保羅至少有四封書信直接提到吃祭肉的問題)的時代,比今天的TP之爭的“原則性”還要大,因為那是看得着的“祭偶像”,是看得着的“下地獄”。
但是,作為吃肉派和日日派的保羅怎麼說呢:
吃的人不可輕看不吃的人;不吃的人不可論斷吃的人;因為神已經收納他了。
庸俗化TULIP的人呢,卻沒有保羅的見識,他們自高自大到一個程度,自認為他們有了人的知識,就可以肆意論斷、羞辱、謾罵神已經收納的人。這是可笑呢?還是可憐呢?
第五,無限誇大TULIP就是在製造偶像
當然,必須承認,作為神學理論或某某教義,雖然都是人對聖經啟示的領會與總結,但符合聖經的程度還是有所差別的。
一方面,不應該否認這個差別。比如,就俺個人的理解,按堅持認為鬱金香在救恩論這方面確有其相對完備的一面,俺個人也認為就聖經符合率而言,鬱金香要比珍珠高一些。
但另一方面,這種差別不應該被無限放大,特別是不能放大到一個程度,逾越了人、神區別這個底線。
把人的東西“粗暴替代”成神的啟示,甚至不知死活地冒充“道”本身。大家都明白,這個過程就是製造偶像的過程,也就是違反十誡中第二誡的過程,無論這樣的行為是有意還是無意,都是罪,很大的罪。
第六,說到“聖經符合率,”想起了申真胥
昨天,韓國圍棋第一人申真胥以“AI符合率74%”的驚人戰力,贏得中國圍棋第一人柯潔完全沒有脾氣。
可是,申真胥AI符合率再高,他也是人類棋手不是,他也成不了AI不是?
這就好比鬱金香。鬱金香與聖經符合率再高,它也不是是聖經,沒有聖經的默示性,沒有聖經的權能,不是嗎?
而本壇庸俗化TULIP的幾位,處心積慮、拐彎抹角、明槍暗箭地,不過是要塗抹TULIP與聖經之間的那條人、神之隔的那條紅線以自義。
這好像有點不自量力了吧?!
但是,本着主內弟兄的責任,還是想提醒一下這幾位弟兄:抹殺人教義與神默示之間區別的想法本身,可不是沒有後果的,因為偶像化TULIP之罪與偶像巴力之罪是沒有區別的。勿謂言之不預。
總之,
鬱金香和珍珠,都是人的教義,只要用的合宜,都能造就教會、成全聖徒。但它們都不是救恩本身,都不是救恩的條件,都沒有聖經的默示性、權威性,它們之間有量的不同,有側重點的不同,但沒有質的不同。
那些庸俗化TULIP的人,不是在弘揚鬱金香這寶貴的教義,而是客觀上在敗壞他們自己而已。
願神憐憫他們幾個。
【幾個回帖匯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