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得記第四章分享
波阿斯對以利米勒的那個近親屬說明了他應為拿俄米盡到的責任。那人先前聽說贖產業,就一口答應下來,後來一聽說要娶路得為妻,他就不肯了,大概他還年輕,不願意娶一個寡婦為妻。從路得結婚十年後丈夫去世來推算,她此時年紀也應該在三十歲左右了。那人不欣賞路得的賢德,只欣賞外貌。或是只顧自己有一個“好名聲”。人是看外貌,神是看內心。“因為耶和華不像人看人:“人是看外貌,耶和華是看內心。”(撒母爾記16章7節),耶穌也教導說“不可按外貌斷定是非,總要按公平斷定是非。”(約翰福音7章24節),這個近親屬因自己的價值取向,不願意履行神所規定的本分,寧願眼睜睜看自己的親屬斷子絕孫,這種自我思想是神所厭惡的。所以他不被神紀念,聖經沒有記載他的名字。法利賽人同樣因自己的價值取向(曲解神的律法,然後維護自己所解釋的律法,實際就是維護他們的權力),面對耶穌讓死人復活、瞎子看見、讓病了三十八年的癱瘓病人得釋放而不顧,塞住自己的憐憫,硬着心腸要殺死耶穌。今天的基督徒如果抱着“事不關己,漠不關心”的態度,特別是教會同工,任憑軟弱的弟兄姊妹走向死亡而不顧,或視他們生活陷入絕境而不顧,就會成為這個某人了。
用生命影響生命,犧牲自我就能讓人絕境逢生。波阿斯成為好榜樣,這個好榜樣是因為他敬畏神而來的。他沒有擅自決定娶路得,而是讓伯利恆的長老們先見證某人不願意履行本分,然後再為他和路得祝福。如果我們不看細節,就可能推斷波阿斯是一個老財主,老財主娶一個三十歲左右的寡婦為妻,他是“老牛吃嫩草”當然願意啦,但我們通過細節就可以知道,波阿斯還是一個年輕人。因為本章最後幾節經文,特別記載了波阿斯的家譜:“法勒斯生希斯侖,希斯侖生蘭,蘭生亞米拿達,亞米拿達生拿順,拿順生撒門,撒門生波阿斯,波阿斯生俄備得,俄備得生耶西,耶西生大衛。”我們知道聖經記載家譜都是只記長子。俄備得是波阿斯和路得所生的長子,說明波阿斯娶路得時還年輕,還沒有兒子。
我們簡單總結一下《路得記》,拿俄米雖然在外幫人之地家毀人亡,但她依然敬畏神,要回她的國,回到她的神那裡去,從而影響了外幫媳婦路得,路得放棄尋找自己的幸福而堅決跟隨婆婆,說:“你的國就是我的國,你的神就是我的神。”這是何等大的信心!“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因為到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神,且信他賞賜那尋求他的人。”(希伯來書11章6節)。波阿斯敬畏神,也愛跟隨神的人,完全按照神的律法做人做事,沒有任何的私慾私心。結果正應了長老們祝福他的那樣:“願耶和華從這少年女子賜你後裔,使你的家像他瑪從猶大所生法勒斯的家一般。”他的重孫大衛就成了以色列的王,耶穌基督的肉身也是他的後裔,換一句話說,耶穌基督也是外幫女人路得的後裔。這是神賜給敬畏跟隨他的人的何等大的榮耀!敬畏神,跟隨神的人,神必能讓他從絕境處重生,枯木逢春,獲得新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