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晚在電視中,偶然聽見本地一資深婚姻輔導人士講的話,真是令我印象極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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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不是一個人忍耐另一個人(忍耐總有忍無可忍之時),
[婚姻乃是把自己打碎,與配偶組成一個全新的人。]
[太堅持自我的人,不適合結婚,不要害別人/害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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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是馬上聯想到了我生活中的一對夫婦。他們夫妻兩個都是對信仰很認真的基督徒,當初結婚,也都是看中了對方的虔誠。可惜的是,他們原生家庭的生活背景差異實在太大,兩人都在忍,其中耐心比較差的那個,就無法控制自己的憤怒而屢次動了手;這樣,那個被打的,就說:若我連人身的安全都無法保障的話,我又何必一定要與他共同生活呢?——因此大腹便便的,已經身懷六甲的她,現在還毅然決然地向政府申請了保護令。
她先生的主要問題就是,實在太堅持:我的觀念、我的習慣、我的要求、我的……
農村出身,身為高級知識分子的他,卻有着嚴重的重男輕女觀念,認為自己有權柄可以“管教”太太……無論他周圍的牧者、朋友怎樣依聖經相勸,他都認為自己沒錯,錯的都是他太太,他是在以教訓來促進她的改進。
那麼,令到這個先生無法容忍太太的,究竟是這樣的事情呢?——原來也就是房間的整潔問題。他總是嫌他太太沒有把廚房的瓶瓶罐罐擺好,地上有紙屑……而他太太,其實在我們的眼中是個很能幹、很安靜的人,只是她的個性比較輕鬆,不喜歡太緊張、挑剔;並且,除了肚子裡的那個外,她家裡有個3歲半的頑皮小童。這樣的媽媽,真的很累啊……
這是為了瓶瓶罐罐而面臨離婚危機的;我還見過為了怎樣煮開水而離婚的;聽說過為了怎樣擺放牙刷而離婚的……總之,自私的罪性使人都會認為自己才是對的,需要改進的都是對方……
因此,太堅持自我的人,除了不適合與他人同住之外,還不適合進入婚姻。真的,這應該就是一些弟兄姊妹,大齡卻迄今單身的重要原因之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