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網友精彩對話回顧4:重生與信心 |
送交者: 喜來登 2006年05月31日23:08:43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重生與信心 1.我重生了沒有?我是基督徒家庭出生,在信仰上,我的進展是很緩慢的.從小時候糊裡糊塗跟着家人去教堂,到自己比較清楚信仰,經過了大概七八年時間的"進化".所以我沒有"經歷",沒有"見證",沒有"信主前後的對比"(我一直是乖孩子嘛).直到現在,我都拎不清我重生了沒有,或者什麼時候重生?據聞,重生時會有"感動",我不知道這個"感動"是什麼樣的感覺,很強烈的嗎?是不是一下子就能分辯出這個"感動"是聖靈的?一個人被別人的花言巧語欺騙時也會感動的熱淚盈眶,除非這個聖靈的感動是極不尋常的,一下子就能分辯出不是感情的衝動,否則,就沒法判斷你是被什麼感動的.小時候,對有神無神都是報半信半疑的態度,後來對有神的信心越來越大,直到完全相信的地步.但是,有時經常軟弱,存在着不信的心,如有時會想:"如果神不存在,我在信仰上花了這麼多精力,不是很荒唐嗎"? 2.我的信心是建立在什麼基礎上的?我的信心是直接來源於神的嗎?似乎不是.有時是自己分析出來的,如"某個看似不可能信主的人卻信主了","有些牧師講道可以一次使幾千人相信","鬼是存在的,而有的信徒能把鬼趕出去","我曾祖母是得絕症後信主並恢復健康的",這些都是神存在的一些證據.那麼,我的信心是建立在這些基礎上的嗎?有這樣的成份在內,但我不知道是否完全是這樣,有沒有出於神的信心呢?聖經上說,"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我當然沒有看見過神,但我掌握一些神存在的證據,跟看見有什麼兩樣呢?可見我是沒福的?神要我們怎樣信他呢? 我一直在努力,但連"重生應該是怎樣","信心應該是怎樣的"都不知道,我到底要向哪個方向努力?難道我要被這個折磨了幾年的問題繼續折磨,直到永遠?請弟兄姐妹們以自己為例,解答我這兩個問題,謝謝。 雖然我不是成長於基督徒家庭,從小也一直自己以為是乖孩子,而且是糊裡糊塗地信了主,(那時候,對原罪的概念來自於"業"的概念,),但我現在清楚我信了,重生了,至於要從什麼時候開始算,我也不清楚,是覺志禱告?受洗?還是為自己的"罪"悔痛為主的恩典流淚? 信主前後的變化,是對"罪"的敏感增加了,感覺到自己的軟弱,實在需要主的恩典.多乖就叫乖孩子?小時候惹父母生氣嗎?也許你現在還很年輕,還沒有面對什麼試探,以後你會明白. 我的症狀是:我有時會懷疑神的存在,如在讀經前突然想到:如果沒有上帝,如果我所信的都是錯誤的,那讀經豈非很浪費時間的一件事?我的對神的信心來源於哪裡?如果我是被聖靈所感動而相信的,為什麼我還需要我首貼里提到的那些證據來做為判斷神存在的依據? 思齊: 對神的信心來源於神 如果沒有上帝?如果我所信的都是錯誤的?那讀經豈非很浪費時間的一件事? 不知道你的癥結是不是不能肯定神的存在? 為什麼還需要首貼里提到的那些證據來做為判斷神存在的依據? 因為人的信心有時候會軟弱,所以耶穌稱我們為小信的人. 信心也是要操練的,慢慢來,願神堅固我們,堅定我們的信心. waiter: 找證據”是“人之常情”。給大家推薦一下愛德華滋的《宗教情操真偽辨》,其中討論了各種各樣的“重生的證據”:宗教情操真偽辨 1)可見你就是沒重生。因重生的人有聖靈內住的印記,他自己是知道的。2)你問你的信心是建立在什麼上,可見你並不真正明白信仰,這也是你未重生的反應。你的信仰如果不是建立在你的罪被基督的血洗淨的基礎上,你就不是從門進去的。凡不是從門進入的,就不是圈中的羊。 你的問題是很多“基督徒家庭”長大的孩子的問題,也是教會兒童主日學的教導的問題,老師沒有把重生的真道教導出來,只是教導一些聖經故事的“皮毛”的事。我們團挈一姐妹與你的情況類似,等她真正重生之後,就明白過去與真道何等遠,所以她見到基督徒會問他/她重生沒有?就這一個問題就分辨出不同來了。看得出來你是很尋求的,多多禱告,“尋求的必尋見,叩門的必為他開門”這是神的印許。願聖靈真正重生你。 主的跟班 :大哥,你別嚇我, 我還是傾向於我已經重生了,畢竟,我是有追求的. 三頁 : 恭喜你。記得幾年前,三頁也曾因懷疑自己是否會失去救恩而詢問牧師。 當時我的牧師反問我:“你真的擔心失去救恩麽?如果真是這樣,那我恭喜你,你仍在神的恩典中。因為一個失去神的恩典的人,是不會在乎他是否得救的。” 願神的平安與你同在。 主的跟班: 這句經文是什麼意思呢? 3:8 風隨著意思吹,你聽見風的響聲,卻不曉得從哪裡來,往哪裡去;凡從聖靈生的,也是如此。” 這句是什麼意思? 思齊: 抄一段啟導本聖經 "風"字在希臘文和希伯來文中都與"聖靈"同屬一個字.風從哪裡來,吹往哪裡去,人的肉眼看不見.從聖靈而生過的人,因為生命來自永在的神,也成為"無命之終",享有永遠靈性生命的人.聖靈在人身上的工作雖然肉眼看不見,卻是實在的. 重生1. 重生是一個被動的過程﹔英文是用被動式to be born來表達的。Which were born, not of blood, nor of the will of the flesh, nor of the will of man, but of God. (Joh 1:13 KJV)這等人不是從血氣生的,不是從情慾生的,也不是從人意生的,乃是從神生的。 (Joh 1:13 CUV) Jesus answered and said unto him, Verily, verily, I say unto thee, Except a man be born again, he cannot see the kingdom of God. (Joh 3:3 KJV)耶穌回答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 (Joh 3:3 CUV) Marvel not that I said unto thee, Ye must be born again. (Joh 3:7 KJV)我說:『你們必須重生』,你不要以為希奇。 (Joh 3:7 CUV) Being born again, not of corruptible seed, but of incorruptible, by the word of God, which liveth and abideth forever. (1Pe 1:23 KJV)你們蒙了重生,不是由於能壞的種子,乃是由於不能壞的種子,是借着神活潑常存的道。 (1Pe 1:23 CUV) 2. 重生是神的工作﹕他按自己的旨意,用真道生了我們,叫我們在他所造的萬物中好象初熟的果子。 (Jam 1:18 CUV)Of his own will begat he us with the word of truth, that we should be a kind of firstfruits of his creatures. (Jam 1:18 KJV) 願頌讚歸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神!他曾照自己的大憐憫,藉耶穌基督從死里復活,重生了我們,叫我們有活潑的盼望, (1Pe 1:3 CUV)Blessed be the God and Father of our Lord Jesus Christ, which according to his abundant mercy hath begotten us again unto a lively hope by the resurrection of Jesus Christ from the dead, (1Pe 1:3 KJV) 3. 重生代表了你獲得了一個新生命、是一個「新造的人」,不是更換了部份零件的舊生命,而是生命的全然更新。我們都知道,當一個嬰兒被生入這個世界時,他/她已經具備了活在這個世界的本能﹔同樣的,當我們被「重生」成為屬靈的嬰兒時,我們也被賦予了活在神的國度的能力﹔這個能力,就是對罪的敏感、恨惡,希望得到天父的喜悅(每個嬰兒都有討他/她父母喜悅的本能﹗),對屬靈事情的追求,等等。這個重生的過程往往是在不知不覺中完成的(Joh 3:8)。 但當你願意發出這些問題時,已經說明了你是個重生的基督徒了。靠着讀經、禱告、團契、見證、順服,我們屬靈的新生命就會得到餵養,而逐漸成長、成熟。 4.至於「對神沒有感覺」的問題。這是你的「認識論」的問題﹔現代的人,受到科學實在論的影響,以為不能被我們所「感覺」(通常指五官的感覺,即視覺、味覺、聽覺、嗅覺,以及觸覺)到的物件就是「不存在」的,這是你自己預設的一個立場(你自己未必曉得,因為這些「預設」已經在我們的教育系統中被“灌輸”了,你未必清楚)。可是,這是真的嗎﹖造宇宙萬物的神如果存在,祂豈是我們憑着五官的感覺可以「驗證」的呢﹖如果祂是那個可以憑五官就可以“知道”的神,那麼祂就不是那個創造天地、宇宙萬物的神了。聖經說,神是個靈(或無個字),所以拜他的必須用心靈和誠實拜他。 (Joh 4:24 CUV),我們都是按着神的形象所造的,用我們的心靈、一個敬虔的態度,才可以感覺到祂。謙虛地來到神的面前,我們才能用心靈「感覺」到神。 5. 基督教的信仰根基於死而復活的耶穌基督。主耶穌基督說:從來沒有人看見神,只有在父懷裡的獨生子將他表明出來。 (Joh 1:18 CUV)耶穌基督是不是真的存在過﹖祂真的死而復活了嗎﹖如果你對這點有確信,你才算是真的基督徒了。 這個問題,無法用簡短的篇幅來「證明」。但是,通過學者的考查、各方面的印證,基督徒有足夠的「證據」來支持十字架事件的真實,這也是我們信仰的根基。保羅說:若基督沒有復活,我們所傳的便是枉然,你們所信的也是枉然; (1Co 15:14 CUV) 因此,一個基督徒信仰的根基,就是建立在耶穌基督這個盤石之上。你相信了耶穌基督,接待了祂,願意順服於祂,讓祂作你新生命的主人,你就是個重生的基督徒,靠着天父的恩典,活出感恩的生命來、榮耀祂。這是你對神的愛的一個回應。 弟兄,願天父保守我們的心懷意念,常與我們同在,賜我們出人意外的平安。 混沌人: 1.關於信的概念,希伯來書說:11:1 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 2.“既然是信,就應該不是推理出來的,如果能推理出來,就不能稱為信。”你說得對。所謂推理,是基於“人本”--以人的理性為基礎的/為中心/為方向;信仰基督,是基於“神本”--以神的真理為根基/為中心/為方向。 3.神跡,不單單是指眼睛看得見的那些“超自然”現象,也包括眼睛看不見的心靈與神直接相遇。耶穌基督教導人們不要以眼睛看見(暫時)真實為憑據,只在嘴上“言信”;而是要以心靈看見(永恆)真實為憑據,心靈誠實地“真信”。 4.個人認為:人的信不能與人的理性絕然分割開來;同樣,人信仰基督也不能與人的理性絕然分割開來。從某種角度來說,信仰基督是人理性的覺醒,是人理性的回歸(真理)。如果人的理性不是向着真理,可以說是“流浪的理性”,如果人的理性不是源於真理,就不是“真理性”。 5.單純的信,是很可貴的。單純的信,不是指盲目的信。單純的信,是心靈非常明白自己的信。文盲可以單純的信,科學家亦能單純的信;年青人可以單純地信,年老人也可以單純的信。一個人能夠“真信基督”完全是恩典,與個人的文化水平無關,與屬世的知識無關。 願神親自堅固你的信心! 但是另一方面我們的信心也不能跟上帝的啟示割裂,要不然大家都坐那兒“玄想”,到底“信”什麼呢?所以如果“拿聖經為自己壯膽”,也許倒沒有錯。神已經賜下啟示(聖經就是“特殊啟示”之一),同時“求神賜我信心”。 這麼講也有“誤導”的可能,好像我們的“信心”只是對一套理念的認同。當然不是這樣。不過“信心”也不是“反智”就是了。“信仰與理性”是個巨大的題目,抱歉這裡沒有時間展開談了。給您介紹一個“存檔”網站,我所有的轉帖都來自那裡,那裡有很多多年來“網上基督徒”討論各樣議題的文帖,包括“信仰(心)與理性”,還有中文關鍵詞搜索功能等,也許可以“供參考”:“存檔” 在這條路上我們依然會有問號,依然會有跌倒,依然會有退後,可是因着信,我們是退不出這個起初的門的. 不在於感覺,感覺有時會欺騙我們.不在於理性,這些會讓我們的思維陷入推理的死胡同.不在於知識和經歷,知識和經歷是門後邊的寶藏,你遲早會擁有.關鍵在於這扇門,當你確定你的一生除了主耶穌以外不會再有第二個主的時候,你就是"真的"信了. 遙投: 贊成,基督徒是因信稱義。沒聽說過哪個數學家是因信稱為數學家的。信就是一種選擇,當你做出了這種選擇進了“這扇門”不再回頭,那就是"真的"信了。這就是我願意信以至於信。 Joshua: 我對信心的理解 聖經里有很多信的經文,就不引用了,希伯來書講了很多。我就講我“關起門來”的看法。 1)人的信心是被動的。這有點象女生對愛情的角色,是被動的,當一個男生向她示愛,她接受了,就反過去愛這個男生,這樣愛情就建立了。當然我並不否定女生也有主動去愛的權力,就象人也有尋求神的主動性,但我認為一個完美的愛情和婚姻是建立在男人愛女人的基礎上的,反過來的可能性不大。 還好,在信仰的路上是神先愛我們,整本聖經就在講這件事,都在講一個男生向對一個女生的愛情,我們就是被追求者。但我們很多時候心竅沒開,不能理會對方的意思。這個時候也有旁邊的人提醒等等,就慢慢開始注意對方。等到一天真的被感動了,就接受對方的愛了。(如不對,姐妹們請糾正)。所以人的信就是一個被動接受愛的過程。(我在想為什麼教會姐妹比較多,而弟兄一般也比較有靈性,可能與這個原因有關,因比較敏銳的心較能體會愛一些) 所以我認為信心的開始在感性的層面是很重要的。就象愛是沒商量的一樣,信心是沒商量的,沒原因的,不可以開公式的。耶穌講“風隨它的意思吹”就有這個意思。理性在這個時候不會取決定性作用的。當一個人“死心塌地”了,就是真的信心了。這也是CALEB 兄的意思。如果沒有這一步就不可能是信心。 2)信心又是主動的。我這樣講是在一個人真正信主後的信心是主動的。就象一個妻子,接了婚就是主動的愛丈夫一樣。基督徒信主後,就是信仰的“婚姻生活”,除了愛以外,還有“柴米油鹽漿廚茶”的事,這些就是“有根有基的愛”了,也是“有根有基”的信心了:行為上的信心。這就是約翰書信和雅各書的主題。在這個時候,人就開始理性了,愛也就是“細水長流”的。 3)到最後一個成熟的信心是“全人”的:理性上明白神的道,感性上安息在神的愛中,意志上順服在神的旨義下。不是分割的。希伯來書的信心偉人們,就是這樣的狀態,這其實就是耶穌的形像。 從1)到2)到3)就是信心的過程。是“靈魂完全的救”的過程,也是“從領受祝福到祝福與人”的過程。也是神的國建立的過程。 誠之: 信心與理性 因為不能“證明”,所以才需要「信」﹐對吧﹖這個世界從何而來﹖為何而來﹖你可以有不同的假設,但都是需要靠「信心」來維繫的,因為都是不能「證明」的,不是嗎﹖ 對於終極的真理(所謂真理,就是無論何時、何地、對何人都是「真」的,也就是說,真理必須具有永恆性、普遍性,光是「永恆性」這點,就是無法證明的,不是嗎﹖),例如,到底是「人死如燈滅」、還是「死後有審判」,由於其性質不是理性、邏輯可以「證明」的,因此,就需要信仰的介入了。這是「信仰高過理性」的意思。 但,信仰不是不需要理性﹔信仰的實質如果不能接受理性的一些基本的檢驗,那麼與邪教的符咒有什麼差別﹖基督教的信仰與其他宗教信仰(都有其基本教義、儀式教團、與歷史源流)最大不同之處,就在基督教是個歷史的宗教﹔聖經塑造了一個偉大的猶太民族,神借着猶太人的歷史,顯明了祂對聖經啟示的護理﹔“歷史耶穌”的考證,更是禁得起時代考驗的「事實」。 底下Flighter兄說得好,>“信”之所以有價值,不是“信”的本身有價值,而是被相信的對象的價值決定了信的價值。一件「事實」,不會因為我們「信」,而變得更加「真實」﹔也不會因為「不信」而成為虛假。我們相信的,是創造宇宙的主﹔我們的信仰,是根基於聖經所啟示的神。神借着聖經啟示了祂自己,也給了我們可信的憑據。 但,這個可信的憑據,還是要經過一個理性的跳躍,也就是信仰的介入,才能完成。然而,不是說信仰一點都不需要「理性」,完全只憑“信心”,不容許理性的參與,這是不準確的說法。 相反的,基督教的信仰,是絕對禁得起邏輯理性的辨證考驗的。西方哲學史就是個最好的證據,多少智慧投入在「本體論」的論證上,但翻來覆去,誰也沒給誰一個肯定,但誰也不能推翻誰。想要用理性來證明你信仰的對錯,根本不是一條道路。信仰高過理性,其意義也在此。「前提決定結論」(屁股決定腦袋),在世界觀這點上,的確是千真萬確的。 類似的問題,聖經本身,是否禁得起邏輯檢驗﹖我們之所以說,聖經不是一個六十六本「書」的「雜燴」,而是「一本書」的原因就在此,因為其中的訊息是完整、統一的,沒有邏輯破綻的。這樣一本經由四十多位以上的作者,歷經一千多年的寫作完成的書,具有這麼完整統一的訊息,本身就是一個「鐵證」。不信的人,當然可以找到貌似「矛盾」的破綻,那是因為他們用一個「無神」的角度去看問題,已經先用一個“這不過是人寫的六十六本書”的前提去看聖經,自然會找出“矛盾”。但是如果用「有神」、「聖經是神對人說的話,但,是透過人寫出來的」這樣的前提(信心)的立場,我們就可以找到十分「合理」的解釋。但,這還是出自一個信心的立場,不是一個“理性辯論”可以得到的答案。 所以說,信仰絕對高過理性,但沒有理性的支持,信仰就只能成為迷信。 不同的信仰,在我們的生命中、在周遭的人群里,就會產生不同的果效,也給歷史帶來不同的結局。仔細思索與觀察,你會發現聖經文化是如此特出於人類歷史上,那是神奇妙的工作。 FLIGHTER:我對“信”的一點看法。 “信”之所以有價值,不是“信”的本身有價值,而是被相信的對象的價值決定了信的價值。打個比方,北方冬天河會結冰,我相信冰的厚度足夠承受我的體重,我就走到了冰上,但是如果冰並不像我想象的那樣厚於是我就落水了,如果冰就像我相信的那麼厚或者更厚,我就安然過河。決定我生死的並不是我的信有多“深”,而是我信的對象有多“真”。因我們所信的神是真的,所以我們的信心才有永恆的價值。拋開理性而信,會導致迷信;全靠理性而信,會導致不信。因為神的道高過我們的心思意念。通過神跡而信神並沒有錯,但是單因為神跡而信神,那麼信心在神不再向他行神跡的時候就會死去了,因為他把信心放在“神跡”上,而不是放在神身上。這就是我對信心的一點粗淺的看法,算是拋磚引玉吧。有不合真理之處還請各位弟兄姊妹在主里多多指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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