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彩虹網友精彩對話回顧24:禁食 |
| 送交者: 喜來登 2006年06月29日23:46:17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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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食 2004年2月7日22:24:25 於 [彩虹之約] 耶穌回答禁食的問題 經文:太9:14-17;可2:18-22;路5:33-39。 約翰的門徒來問耶穌,為什麼他們不禁食,約翰的門徒和法利賽人都禁食。當時可能正是禁食的日子,因為在那個時候,猶太人有規矩,每星期有固定的禁食時間,在這個時間內,每個人都要禁食。伊斯蘭教現在仍是如此,每年有一個月的時間為齋月,每日早晚太陽出來和落下之間,不能進食進水。古代很多宗教都要禁食的規矩。在摩西五經里,看不到有關禁食的規定,只有對事物的限定,什麼是潔淨可吃的,什麼是不潔淨不可吃的。倒是在後邊的書卷里,有很多禁食的記載,比如但以理的禁食禱告,以斯拉和尼希米的禁食禱告等等。後來,禁食就成為律法的一個部分了,是日常宗教生活的一個環節了。 在這個禁食的時候,耶穌和他的門徒卻在吃飯,這讓那些敬虔的人心裡很不舒服,約翰的門徒們憋不住去問耶穌::為什麼他們不禁食。其實耶穌是禁食的,他在受洗後,立刻到曠野去,在那裡禁食四十天,並受魔鬼的試探。在他的教導中,也教導人應該如何禁食:禁食的時候不要讓人看出你們是在禁食。耶穌就是這麼做的,他和門徒們在禁食的時候,沒有人能看到出來,結果好像就是不禁食了。耶穌解釋禁食的目的和時間,禁食不是一種表面的宗教禮節,它有很深的屬靈含義在裡面。耶穌用新郎和陪伴之人來比喻禁食的目的,當人們歡喜快樂的時候是不禁食的,只有當悲哀的時候才禁食,禁食是來到神面前懺悔,祈求,刻苦己心,表明自己的傷痛的。宗教家們把它當作一個在人前表現自己敬虔的工具,這在神眼中就算不得數了。 接着耶穌又用了兩個比喻,進一步地解釋了新舊不能相容的道理:新布不能補在舊衣服上,會把原來的舊衣服越扯越破;新酒不能裝在舊皮袋裡,因為新酒會膨脹,新皮袋也會膨脹,就不會把酒袋脹破了;而舊皮袋已經脹過了,新酒裝進去,膨脹的時候就會把它脹破了,結果什麼都留不住。新、舊兩種體系是不能相容的,放在一起只能互相破壞。耶穌來了,就是新的體系,敬拜神用心靈的新樣,不用儀文的舊樣。舊樣是用外表來拜神,新樣是用心靈和誠實來拜神。禮儀若沒有真實的心意在裡面,只落得個虛偽。 重要的是禮儀背後的那個人,他行這些禮儀的動機是什麼。 不過很奇妙的是,神醫治了我的胃潰瘍的病根。我禁食完後講給教會的長老聽,把他嚇了個要死。他是個醫生,說你這麼嬌嫩的胃也敢這麼折騰,不怕穿孔?想來是神看我雖然愚笨但是心志單純,禱告又是為別人求為教會求,特別地體諒我。胃病得醫治在我而言絕對是神超過我所求所想的恩典。我以後禁食,都沒有第一次那麼痛苦。:) 至於太9:14-17;可2:18-22;路5:33-39 那幾段經文,本人覺得從屬靈角度看,字面解釋更接近真理,即是因為有聖靈感孕和充滿的新郎(耶穌)和陪伴之人(門徒)同在,陪伴之人就沒有必要禁食(正如有耶穌在門徒甭愁趕不了鬼)。新舊不能相容的道理說的也是屬靈和屬世兩種互不相容的生命狀態。個人見解,僅供參考。 既是特殊的禱告,因此一般情況下是不用的。那就是為什麼耶穌指責法利賽人每周兩次的作為慣例的禁食禱告的屬靈操練 (LUKE 18: 11-14, 當然法利賽人的清高也是另一原因)。因此禁食是極其個人的事兒。只有“天知,地知,您知,他知”了。但從> 和教會歷史中也不難看出一些規律:大凡是當一個神的僕人面臨個體靈命危機,前途無定,或迎着新的屬靈使命時,須要禁食禱告。例如但以理為被虜以色列的祈求和末世的異象( DANIEL 9-12); 大衛王為挽回烏利亞初生嬰孩的祈禱(2 SAMUEL 12:15-20),以及主耶穌伺奉事工前面臨的試探( MATTHEW 4: 1-2)。 當然也有一人以上的禁食禱告,例如Acts 14:23 保羅和巴拿巴選立安提阿教會的長老。但這種情形是特例,而且限於少數(2-3人)關係親蜜,靈命相當的肢體在神事工上舉棋不定時。本人認為群體的,公開的禁食是不討神喜悅的( MATHHEW 6:16-18)。 "本人認為群體的,公開的禁食是不討神喜悅的( MATHHEW 6:16-18)。" 太6:16-18是指為了得到人的誇讚的禁食,而且並未提到群體。事實上,舊約中大量記載群體禁食的例子,神也特別要以色列人定下禁食的日子,將心歸向神。(珥1:14,2:12-15)約沙法王帶領猶大人禁食,神就擊殺亞蘭人(代下20:3)。尼尼微人禁食悔改,就得到拯救。書珊城的以色列人禁食三天三夜為皇后以斯帖禱告也是一例。可見神是喜悅集體禁食的。 是的,本人並不否認群體禁食的見證。實際上那是神給色列人定下的律法之一(Leviticus 16:28-29)。是的,約沙法王帶領猶大人禁食,神就擊殺亞蘭人(代下20:3);尼尼微人禁食悔改,就得到拯救(Jonah 3: 3-10);書珊城的以色列人禁食三天三夜為皇后以斯帖禱告也是一例(Ezra 8:21-23)等等。誰也不能否認這些聖經活見證。 也正因為那是律法,所以成全的是律法之義。用樓主的話說,是一種刻苦己心的傷痛和懺悔。用小兄弟的話說,是脫去舊人的行為,而非穿上新人的做法(2 Corinthians 5; 16-17)。因此對靈生命的成長几乎可以說毫無益處的。 至於說是否討神是喜悅,我覺得那是神的主權和奧秘。就小兄弟的觀察,實際上他老人家是不喜歡禁食的,而喜樂“心靈和誠實的”崇拜(JOHN 4:24)。個人見解,僅供參考。 ******************** 他們說:“ 我們禁食, 你為何不看見呢? 我們刻苦己心, 你為何不理會呢?” 看哪, 你們禁食的日子, 仍求利益, 勒逼人為你們作苦工。你們禁食, 卻互相爭競, 以兇惡的拳頭打人。 你們今日禁食, 不得使你們的聲音聽聞於上。這樣禁食, 豈是我所揀選使人刻苦己心的日子嗎? 豈是叫人垂頭象葦子, 用麻布和爐灰鋪在他以下嗎? 你這可稱為禁食為耶和華所悅納的日子嗎?我所揀選的禁食, 不是要鬆開兇惡的繩, 解下軛上的索, 使被欺壓的得自由, 折斷一切的軛嗎?不是要把你的餅, 分給飢餓的人; 將飄流的窮人, 接到你家中; 見赤身的, 給他衣服遮體, 顧恤自己的骨肉而不掩藏嗎?這樣, 你的光就必發現如早晨的光; 你所得的醫治, 要速速發明。 你的公義, 必在你前面行; 耶和華的榮光, 必作你的後盾。那時你求告, 耶和華必應允; 你呼求, 他必說:“ 我在這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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