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前我們從東岸搬到M州,先生在M州的工作不錯,雖然工作中由於人際關係,心情沒有那麼愉快,當然這也是由於自身的軟弱及神在工作給的功課,或者說對他個性的磨練,感謝主,他最後靠主漸入佳境,心情豁然開朗。這兩年來,當年東岸的C公司一直與他保持聯絡,當他在M州情緒低谷時,很想逃避,所以用email詢問C公司,有沒有職位給他。過了不長的一陣子,C公司回復,仍然很願意他回來,只是工資不可能Match,並且沒有Relocation Package.同時也沒有管理層的職位,如先生願意,C公司歡迎他。那時先生已經走出低谷。所以我和先生的第一反應是算了吧,他現在無論是工作及屬靈上都在上升階段,而且我們在M州已經買了房子,孩子們也很愉快,我也非常愉快,為什麼要走呢?當然儘管在M州不錯我們,仍然會思念東岸,因為我們的很多親戚朋友,非常要好的,了解我們的屬靈肢體,長輩都在那裡。個人角度來說,喜歡東岸的熱鬧。
當我們準備說不的時候,在我們的讀經進度和靈修中,有很強烈感動,神要我們回去。好象經文就在和我們說話。我們禱告中對於回東岸也很平安。我們找過去我們的牧師及肢體禱告,都挺平安的,也相信神必帶領。這邊的牧師,發表了類似康來昌的「我如何知道神的旨意?」的觀點。倚靠這個觀點呢,我們回不回去,神根本無所謂。當然牧師也說,即便回去是次好的決定,只要靠主,神也把這個決定便為最好的決定。問題是我們為什麼要選次好的決定呢?
現在我按誠之的文章來分析一下我們現在的處境:
1)它合法*嗎? 兩個工作都絕對合法
2)它對我有好處嗎?若神要我們走,我們肯定走,若不走,也會繼續努力追求,只要心中有主,應該都要好處吧。
3)它使我成為奴隸嗎?(它使我受捆綁嗎?)兩個工作應該都不會吧。當然現在我們很舒服,都不想動,這也談不上奴隸吧?
4)它和「尊耶穌為主」的信仰一致嗎?兩個工作都沒有這個問題。
5)它能幫助別人嗎?只要凡事盡力,努力工作,兩個工作一樣。
6)它和聖經的例子一致嗎?只要心態對,兩個工作一樣。
唯一的區別是C公司比較單純,人際關係不那麼複雜,(按屬靈黑話說,試探少)
但是,若回去,面臨很多金錢上的損失,賣房子,降工資,降職位,自己付搬家費,孩子面臨環境的變化。
所以我們還在禱告中,求神繼續堅固我們,並給我們更多的引領。我們也禱告神給我們一些環境的應證。
請彩虹上有感動的弟兄姐妹為我們禱告,在此多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