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裂的中國於世界無益” |
| 送交者: Hesed 2006年08月11日06:51:43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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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諧社會是民主社會的基礎] 如果不鼓勵國人對和諧社會的認同,也就是合理的互相妥協,民主的社會根本就不能建立。美式的民主總是建立在彼此合理的相互妥協上。但中國合理的彼此妥協,必須先建立在認同這個“大家庭”,而自己是這個家庭的一分子上,否則利字當頭,我為什麼要向你妥協?
我們作為基督徒,全心全意愛基督倒也罷了,但如果起鬨讓別人也不愛國,那我們就威脅了中國國體的完整,屆時,如果大逼迫來了,我們是自討苦吃。基督徒在末世受難是可以預期的,但希望不是因為我們自己的罪而受難。公然到國外以基督徒身份要求對方元首推翻自身國家的執政黨就更是荒天下之大謬了。 我以前一直覺得,如果中國的國民普遍缺乏信仰,尤其是現在在體制有衝擊、法律不完善的情況下,正是因為缺乏信仰,所以導致道德也不完善。我現在倒有理由認為是基督徒本身在阻撓體制和法律的完善!
我在之前的文章中說過,在愛國和愛基督之間的取捨可以從以下四個角度去看: 不合法的罪 - 國家有法懲治,神也會審判。例如:殺人放火 基督徒當然什麼罪都不當犯,合法的義則應積極進行,而基督徒一旦不行“不合法的義”,就可能犯了“合法的罪”。 在愛基督的前提下,愛國不是錯誤,但如果因為愛國而必須恨基督,或者去做傷天害理的事情,就不行了。 然而,有些基督徒作為言辭激烈的異議人士到也罷了,但卻要以基督之名去推動這些政治活動,在世人眼裡終究落個奮銳黨、十字軍之名,借推行基督教進行帝國主義侵略,在審判台前也難辭行使不合法的罪的嫌疑。 曾有人要擁護基督作王,然後在羅馬帝國搞革命,耶穌自己躲到山裡去,因為時機未到。在他重臨之前,他要的是人心,不是政權。
黨山事件,政府執法肯定有不當之處,至今中共還不太會控制社會動亂的場面,然而,這些再這麼弄下去,遲早又來個六四或者FLG。 我們已經忘了基督徒信仰不是宗教,本來是要在基督里尋找peace of mind,是要得救贖的,是要認罪的,可這樣,不是反方向走了嗎? 在任何國家,無論政府多麼“慈悲為懷”, 要推翻他的話,他會不做殊死掙扎?那些把這看成中共罪證的人,其實是把教會推到槍口上 但太多不明事理的知識分子,其實是“書呆子”,至今被民運、FLG等所利用,協助宣傳中國的“不民主”,但沒想到中國一旦“民主”了,世界就真遭殃了,因為他們的所謂“民主”其實是個人主義的極端。他們企圖勾勒出中共中央是中央集權踐踏民權的共產信徒並且在堅持不懈地有系統地進行宗教迫害,對世界是個大威脅,而基督信仰就是民主信仰,對世界是個大福音。 這正正反映出這些所謂基督徒對聖經教導的無知。基督信仰從來就不民主!這是因為人是有罪的,讓罪人做主,就是給罪放行!進一步說,他們連美國國體的基本理念都沒搞清楚!
政治本來就是爭取偏聽偏信的勾當。我們無法有充足渠道能知道真正的事實。就算所有的事實都羅列在眼前,我們也無法正確辨析。然而,任何觀點的形成,都是要基於對所有事實的充分了解,可這說這本來就是矛盾的。 但無論事實是什麼,蕭山事件絕對可以避免,街頭流血鬥爭本來就和聖經不符。 伸冤在神,聽憑主怒。如果政府對民眾不公,那是可以預見的,沒有神的世人,又如何能有公義?如果是基督徒對別人不公,那你就得小心了,審判台前自有公論。 如果上帝想讓黨山有教會,誰攔阻得住神的旨意?決定街頭流血鬥爭的,本身就已經對神失去信心了,既然已經對神失去信心,把神都趕到門外了,幹嘛還要以神的名義爭取肢體的聲援? 因此,我對什麼Bob Fu、余杰等的報導已經失去的任何興趣了。因為在面對背棄神的人時,我也必將腳上的塵土跺下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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