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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桑、赫伯特、畢斯 舊約綜覽 以賽亞書的背景
送交者: candle 2006年08月31日17:05:35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from http://godoor.com/book/library/html/bible/jyzl/content.html

舊約綜覽》


賴桑、赫伯特、畢斯合著,馬傑偉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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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賽亞書的背景

以賽亞書與詩篇和耶利米書,是正典中最長的書卷。它是一卷極之重要的聖經。證明其重要性的一個指標,就是死海古卷中,以賽亞書共有不少於十五份手抄本,只有申命記的抄本比之較多。而且,施洗約翰、耶穌,以及新約的作者,都深受此書影響:新約共引用以賽亞四—一次之多。若分析一下有關以賽亞書的著作,以及聖經字典及百科全書用了多少篇幅介紹它,已能肯定它的重要性了。羅夫(C.R.North)相信以賽亞書只有一至三十九章是出自以賽亞之手,並說:「雖然他(以賽亞)的地位似乎不及以前,但他已是那時代最偉大的人。」無可否認,一個人是否偉大,可由他所寫的作品衡量,而以賽亞書就算在舊約各卷名着中間,也可以稱為最偉大的書卷。

先知。在討論以賽亞先知和他的作品之前,必須說明我們的立場。現代學術研究的結果有個嚴重的弱點:一方面肯定以賽亞的偉大(這是從整本以賽亞書引伸出來的結論),另一方面則否定這書大部份內容(包括第二部份那些精采的段落)的作者是同一個先知。我們所採取的立場(下文會加以辯證),乃認為整本以賽亞書均是源自一個以賽亞先知,當然,他並不一定是最後的作者或編修者。只有一個偉人才能產生這本影響深遠的作品:而在歷史中,以我們所知,擁有這種力量的先知就只有以賽亞。

亞庫斯的兒子以賽亞(亞摩斯與阿摩司不同),是一個猶大國的人,他可能住在耶路撒冷,在烏西雅去世那年(主前七四○:參六1)開始他的事奉,而接着在約坦、亞哈斯、希西家作王時為先知(到七○一年):按照傳統,到瑪拿西時代(六九六至六四二)他仍然繼續事奉,這個傳統在書卷內亦有若干證明。猶太傳統亦記載了以賽亞是烏西雅的侄兒,或亞瑪謝的男甥(他勒目Meg 1ob),他在耶路撒冷或附近出生:但現代學者卻認為這只是猜測:不過,以賽亞能隨時與王和祭司接觸(七3,八3),證明這傳統亦有可能正確。他與一位女先知結婚,生了兩個兒子(七3,八3):按照猶太傳統,第二個兒子是以賽亞與另一「處女」結婚所生的(參七14:有些譯本譯作「年輕女子」)。另一個傳統說以賽亞在瑪拿西時代,被鋸成兩段殉道而死(《以賽亞升天記》,大抵是來十一37的基礎):若是事實,則以賽亞的事奉最少有四十年(七四○至七○一),也許更長·因為希西家到六八七年才去世,而攝政王瑪拿西相信不敢在希西家仍活着的時候處死以賽亞。

先知清楚地從呼召中得着使命感(六8一10)他起初感到自己毫無價值,認為自己是嘴唇不潔的(5節),但在異象中,他相信耶和華潔淨了他,為他的工作作好了準備(7節)他的責任是艱巨的,他知道其性質與限度時,簡直是目定口呆(11—13節)。他稱長子為施亞雅述(余民會回歸),及幼子為瑪黑珥沙拉勒哈施罷斯(擄物快搬走),這都是他使命的指標。我們可從經文看出,這些名稱與以賽亞呼召時所領受的信息,有很密切的關係(11—13節)。

按照代下二十六 22,亞摩斯之子以賽亞寫了烏西雅「行傳」,暗示他在鳥西雅王宮廷內,是保存史料的史官或文士。他的言論,證明以賽亞可以自由出入官方機構,又很接近君王(參七3,八2,三十六 1至三十八 8、21、22:王下十八 3至二十19)。這個地位,解釋了以賽亞為何熟知世界事務。

時代。阿摩司書、何西阿書及彌迦書等,都略為道出了當時國內及國際的局勢。最少有部份時間,以賽亞是與這些先知同一時代的。我們雖可以把他的呼召定於烏西雅去世那一年,但從代下二十六22可知,他最少在這日子之前幾年,已經是宮廷的活躍份子。倘若我們接受賽三十七38(記錄了西拿基立之死)是出自以賽亞手筆的話,那麼他在宮廷的工作,以及先知的事奉,應是七四五至六八○年之間。艾斯斐德(O.Eissfeldt)把這時期減至「八世紀後期四十五年。,但就算如此,這幾年所「發生的事件,也是以色列史最重大的」。
七四五年,提革拉毗列色登上亞述王位,七四○年征服北敘利亞,七三八年臣服亞蘭城邦國哈馬,強逼其他小國進貢,否則以相同手法對待。以色列(米拿現作王,代下十五19、20)也是這群小國中的一員,另一個小國Ya'udi的Azriyau,可能是猶大的烏西雅。七三四年,提革拉毗列色遠征非利士境,又在埃及河(Wadiel-'Arish)建立基地。某些小國因此聯合對抗他,此役稱為敘利亞以法蓮之戰(七三三)。以色列加入對抗的行列,猶大的亞哈斯則拒絕參加:因此聯盟便轉而針對他,希望推翻大衛王朝,另立一個支持聯盟的王登位(王下十五37,十六5:賽七1)。這時亞哈斯不理會以賽亞的勸告,去求亞述幫忙(王下十六7—9)。提革拉毗列色入侵約但北部,奪取了基列及加利利,按照他們一貫的做法,把很多以色列人擄到亞述去(十五29)。亞述現時幾乎已到達猶大的邊緣。

正在此時,以色列的比加被推翻了。提革拉毗列色於七三二年蹂躇大馬色之後,比加的繼承者何細亞便向亞述王納貢。提革拉毗列色於七二七年去世,何細亞立刻不肯向承繼人撒縵以色納貢:王下十七4似乎暗示了埃及也照樣不納貢。亞述於是進攻以色列,擄走以色列王,但卻不能攻陷首都撒瑪利亞。圍城三年後,撒瑪利亞終於倒下來(七二一),餘下的以色列人都被擄走。此次戰績可能屬於撒縵以色,也可能屬宣稱自己勝利的承繼者撒珥根二世。亞述軍把其他俘擄(包括巴比倫人)安置在以色列地(24節),這可能是以賽亞及其他先知熟知巴比倫情況的原因。北國滅亡後,亞述疆土南及猶大北境:以賽亞書那種危機壓境的氣氛,正好反映了這個情勢。


被亞述兵士驅逐離開以革倫的出境者;為七世紀尼尼微的浮雕。



七二○年,部份巴勒斯坦和敘利亞的城邦國造反,但被亞述鎮壓下來。加薩在埃及的Sib'u協助下,企圖叛變:但在平亂的戰事中,亞述軍把埃及軍趕回埃及,令猶大孤立無援。七一六年,亞哈斯逝世,已經攝政十二年的希西家登基。七一四年,埃及的第二十五王朝(古實王朝)興起(參看賽十八1-6)。七一三至七—一年,在亞實突發起了反亞述聯盟,以東、摩押,及猶大都有參加。亞述的撒珥根差派他珥探到亞實突時(二十章)。亞實突和迦特便成了亞述的省份,而猶大則失去了若干土地。

撒珥根於七○五年去世,立刻有國家反叛亞述,其中包括希西家(王下十八4),他無疑是受埃及鼓勵而這樣做(參賽三十1—5,三十一1-3)。比羅達巴拉但在巴比倫發動革命,很可能是他派使節請希家為一次分頭的進攻行動作準備(王下二十12—19:賽三十九1-4)。亞述的西拿基立忙於對付叛黨,所以到七○一年才集中對付猶大。他摧毀了西頓,逼使亞實突、亞捫、摩押及以東納貢,臣服了亞實基倫及伊磯倫,又在伊迪克(Eltekeh)戰敗了他哈卡(Tir·hakah)帶領的埃及軍隊。他奪取了拉吉,希西家「如鳥困在籠中」,被逼進貢西拿基立(王下十八 13—16)。以色列失去了很多土地,有些送給了非利士諸王:一些學者認為,南國那時只剩下耶路撒冷。如果是這樣,後來猶大要收回的土地,就會非常多了。

以賽亞的預言與當時的歷史交織在一起,所以若不認識那些歷史事件,是難以明白其預言的。因此艾斯斐德說,倘若對以賽亞書的歷史背景沒有準確的認識,就很難理解其中的信息。

預言。在現代批判學興起以前,並沒有人指出以賽亞書有二個或更多的部份。七十士譯本(三世紀)把其他書卷,如撒母耳記、列王紀、歷代志分成兩卷,但卻沒有劃分「第一」和「第二」以賽亞。死海古卷的以賽亞手抄卷(IQIsa)整卷是連在一起:於三十九章結尾處完全沒有分段跡象,四十章一節是抄在第三十二欄的最後一行,在這一行前面,並沒有任何特別的空間作分段。猶大傳統算正典書卷時,以賽亞書常是作為一本計算的。因此,本書將會在這裡把以賽亞書作一單獨著作來考慮。

我們若以內容劃分,本書可分成兩大部份,它們各自又可以進一步劃分;有些人認為兩部份之間,有一段「歷史性的插曲」:

第一部份:審判(—至三十五)

猶大的罪惡(—至一十二)
審訊(一)
耶路撒冷:耶和華與以色列的對比(二至四)
葡萄園之歌(五)
以賽亞的異象與任務(六)
以馬內利:亞哈斯的兆頭(七一八)
和平的王子(九l— 7[MT8:23—9:6])
耶和華的怒氣:亞述是他的杖(九8[MT 9:7]至十34)
未來的盼望:發枝結果(十一)
感恩的詩歌(十二)

審判的重擔(十三至二十三)
巴比倫的擔子(十三1至十四27)
非利士、摩押、大馬色、古實、埃及、西部曠野及推
羅的擔子(十四28至二十三18) 耶和華審判的目的(二十四至二十七)
審判列邦(二十四)
耶和華的子民得拯救(二十五)
信靠之歌(二十六)
救助以色列(二十七)

警告:靠人的努力不能得救(二十八至三十五)
警戒以法運(二十八)
錫安的偽善(二十九)
倚恃埃及並無效用(三十至十二)
拯救從耶和華而來(三十三)
耶和華為民伸冤之日(三十四)
錫安將來必得福(三十五)

歷史插曲(三十六至三十九)
西拿基立入侵和失敗(三十六1至三十七20)
以賽亞的信息(三十七21—28)
希西家的疾病(三十八)
巴比倫王派來的使節(三十九)

第二部份:安慰(四十至六十六)

拯救(四十至四十八)
從耶和華而來的安慰(四十至四十一)
耶和華的僕人(四十二)
耶和華是神聖的救贖者(四十三)
偶像不是神(四十四)
古列是耶和華的受膏者,但耶和華仍是至高的神(四十五)
審判巴比倫(四十六至四十七)
責備以色列人沒有信心(四十八)

贖罪(四十九至五十九)
耶和華的僕人為萬國之光(四十九)
對抗耶和華的僕人(五十)
耶和華安慰錫安(五十一 1至五十二12)
耶和華的僕人是人民的救贖者(五十二13至五十三12)
耶和華僕人的產業(五十四)
慈愛白白賜予
公義與邪惡的對比(五十六至五十八)
以色列國為過犯悔改(五十九)

榮耀(六十至六十六)
錫安將來的光榮(六十)
受苦的人聞喜訊(六十一)
錫安自辯(六十)
耶和華對列國發怒(六十三)
祈求憐憫(六十四)
懲罰叛徒(六十五)
新天新地(六十五17至六十六24)

留意最後幾節(六十六15—24)與開頭的幾節(一1—26)是前後呼應的。

夏利遜(R.K.Harrison)可能是根據死海古卷IQIsa"有三行分段,把以賽亞書分為兩部份:他還找到一個略為不同的缺口,認為是經文的重疊。第一部份的結尾是一個盼望,提及大衛王朝的復興(三十二至三十三),而第二部份(三十四至六十六)的開始,則是重申審判的信息(三十四至四十五)。

作者的問題

傳統的觀點認為整本以賽亞書都是以賽亞撰寫的’但現在卻極少學者接受這個講法。比較保守的評經學者認為有兩卷(—至三十九及四十至六十六):比較中庸的立場是三卷(—至三十九,包括—些後期修定的:四十至五十五:五十六至六十六):極端的立場則認為有五個或更多的作者。評經學對羅馬天主教學者的影響,在歷史時序上說,是比基督教學者保守的:但是,天主教的立場亦逐漸改變。一九○八年,潘迪聖經委員會(Pontifical BiblicalCommiSSion)提出以下問題:

「倘若一位學者對希伯來文及評經學都有十足的認識,他
是否會基於語文和風格等文字學的理論,認為以賽亞書有
幾位作者呢?答案是否定的。」

一九五三年出版的The Catholic Commentary on Holy ????ure有這樣的話:「無疑,以現有姿態出現的整本以賽亞書,不是出於以賽亞,而是一個被擄後的編修者編排而成,他還加上了介紹的附註:那些非自傳性或第三身的敘述,通常都是他的手筆。最後,耶穌會學者麥甘苯茜(J.L.McKenzie)在他那本被認可出版的Dictionary of the Bible(一九六五),能說這樣的話:「以賽亞書大部份內容都不是出於以賽亞先知……這本書收集了不同時代、不同類型的預言。」

贊成多位作者的證據。贊成以賽亞書的預言有兩個或更多的作者,最主要的論據有四方面:歷史、提及古列(實際上是第一點的延伸或具體化)、風格,及神學觀點。

戴華(S.R.Driver)頗為詳細地列出三方面的論證:(1)預言的內證指出其為巴比倫被擄時期:耶路撒冷被毀,城內無人居住(四十四26,五十八12,六十一4,六十三18,六十四10)。先知是對巴比倫被擄之民說話(四十21、26、28,四十三10,四十八8,五十10、11,五十一 6、12、13,五十八 3及下文)。(2)四十至六十六章的文學風格,與一1至三十九章是極之不同的,此點戴華提出了頗多的證據。他討論了某些風格方面的不同點,但很難具體地加以說明:例如第一以賽亞風格嚴緊,第二以賽亞則會詳盡地發展一個概念:前者沉着冷靜,後者溫馨熱情等。(3)四十至六十六章與—至三十九章的神學思想有顯着分別。第二部份的作者,「在一個不同的思想領域活動:他所徹悟和強調的,是屬神真理的另一面」。

艾斯斐德則簡單地列出三方面的論證:經文提及古列為「我的牧人」(四十四 28)及「他所膏的」(四十五1):巴比倫(不是亞述)有傾倒的威脅(四十七1,四十八14):以及文字與思想上的相異之處。

支持第三以賽亞的觀點,由韋瑟Weiser)總括如下:(1)已返回巴勒斯坦:耶路撒冷已被重建:(2)主要論題……已不再是得拯救以及回歸的盼望,而是群居生活的細節和紛爭,以及惡劣的環境」(五十六9及下文,五十七3及下文,六十五1及下文,六十六3及下文):(3)所期望的救恩,有現世和物質化的色彩:(4)神的概念,已經沒有第二以賽亞那麼崇高,再沒有作者那種強烈的信靠和樂觀的態度。韋瑟指出六十至六十二章「常引用第二以賽亞的話,但原意卻已被扭曲了,他認為這是第二和第三以賽亞之間的鴻溝。

很多近年的著作已經不附加理由便支持以賽亞書有兩個或三個作者。作者們以事實似地說明—至三十九章的作者是「耶路撒冷的以賽亞」,而四十至六十六(或四十至五十五)的作者是「被擄期的隱名先知」。

討論。順應第二章所討論的默示,我們接受「一個被擄期的隱名先知」,或接受希伯來書的一個隱名作者,同樣是沒有困難的。倘若我們肯定以賽亞書有神的默示,無論是那一種作者理論,都不會影響第二或第三以賽亞偉大的宗教價值。以賽亞書作者是誰的問題,不應成為決定信仰是否正統的試驗。不過,無論我們說「以賽亞寫了整卷書」,或者說「四十至六十六章由被擄期的隱名先知所作」,都要提出論據,否則便違反了評經學的原則。因此,我們必須檢核我們的證據。

(1)艾斯斐德有關古列的論證,是不是有一個否定超自然事件的先設呢?(這個先設當然不必!)果真如此,那論證就必須立刻摒棄。否定超自然事件,實際上就是否定有神論,那是不容於聖經宗教的,因為聖經由始至終都相信有神。然而,有些有神論者亦以古列的論證,指出它與預言的本質相違,因為聖經其他先知文學很少會預先道明個別人物的姓名。(其中一個例外,是王上十三1、2,此處具體地提及約西亞,而約西亞在三百年後才會登上王位。)有些相信一位作者的學者,相信「古列」這個名稱(四十四 28,四十五1),是後期加上去的。但要請大家考慮一下朗華特(VonRad)的一句警句:「事實上,第二以賽亞勇敢地道出了誰是世界歷史的控制者:他的答案幾乎可以令人屏息靜氣一一歷史之主是一位能預告未來的神。」另一方面,艾里斯(O.T.AlliS)堅持,古列是整段(由四十一章開始)的主角,若把這個名稱拿掉,便會破壞了它的文學結構。約瑟夫(猶太古史)寫道,古列在「聖殿被毀前一百四十年」,在書上已找到自己的名字,令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然而,現今大部份學者皆認為,不能以猶太古史的資料為基礎,來說明以賽亞寫下了古列的預言,也不能說明古列王釋放被擄余民是因為看了以賽亞書。

因此,這論證並不成立,因為——(a)就算推翻這個反面論證,也不能肯定以賽亞書只有一個作者:(b)朗華特(及其他學者)認為有兩個作者,但卻不必依靠這個論據。

(2)所有學者都承認,任何基於文體風格的論證,都是危險的。一個作者可能因為目標、對象、情緒、年紀,及其他因素而有不同的寫作風格。事實上,學者往往承認,四十至六十六章的隱名作者,是故意仿效耶路撒冷的以賽亞。請看看麥甘茜的評語:「從詞彙及思想的聯繫考慮,我們不得不作出以下結論:第二以賽亞不單認識耶路撒冷以賽亞所說的言論,也自視為他的承繼者」。麥甘茜相信風格及詞彙相似,不必當作是維護一個作者的辯論,因為他也相信以賽亞最少有兩個作者。

同理,風格也不能成為劃分第三以賽亞的理由。漢梭(T.Henshaw)說,第三以賽亞「大部份內容的風格都不及」前兩卷,但後來卻評論說:「這幾章的風格近似第二以賽亞,但這是不平均的,因為某些部份比起其他段落則是十分差勁。」 其實,學者單以風格立論,各有不相吻合的結果:所以,無論是以賽亞書或是舊約的其他部份,都不能單以風格說明有多個作者存在。

(3)以地理及歷史處境所提出的論據,異常複雜,不能簡括地處理。無可否認,四十至六十六章的觀點,一般而言不是預知被擄期,而是處於被擄期之內。重視文法歷史的釋經學,有一項普遍接受的原則,就是預言從歷史處境而生,對當代的人說話(第二十二章):若有一預言完全在一個處境之前作出預告,那是與口述原則相違的——即是,預言可以提及將來,但必須在現在的處境談及未來,否則那預言便對當時的人毫不相干。

雖然這是一個普遍採用的原則,但它不能否定預知未來的預言。預測性的預言通常都反映出本身的歷史處境;例如在橄欖山上的議論(可十三:太二十四至二十五)中,耶穌顯然是在受死之前,與門徒在橄欖山上論及將來;但以賽亞書四十至六十六章卻完全沒有顯示說話的人,是耶路撒冷的以賽亞,也沒有顯示他是對同代的人論及將來被擄之事,反之,無數地方表明作者生活在被擄群體之中,他是對着那些那些被擄的人說話。

然而,討論不是如此簡單:若然,所有學者都會跟隨杜含(B.Duhm)及其對第二以賽亞的分析了。因為—至三十九章亦包括了一些段落(十三,二十四至二十七,三十二至三十五,一些學者認為還有更多),是沒有八世紀以賽亞的觀點的,有很多學者因此否認它們是以賽亞所作。五十六至六十六章包含了很多不符合巴比倫生活處境(Sitz im Leben)的地方,令很多學者堅持它們是在耶路撒冷宣講的預言——當然是在被擄之後的耶路撒冷!不過,五十六至六十六那些關於耶路撒冷或巴勒斯坦的段落,卻常常不符合被擄後期的背境。拜偶像、邱壇及類似的罪(參五十七3—13)是被擄前,不是被擄後的特徵。舊約歷史宗教學家指出被擄後,以色列已再沒有偶像崇拜。五九1—8所提及的罪,聽起來更像阿摩司、彌迦及原先的以賽亞所寫的,它們不似是哈該書、撒迦利亞書、瑪拉基書或以斯拉一尼希米記那類先知的作品。認真的同學可以閱讀被擄後期的先知,然後讀以賽亞書五十六至六十六章,小心加以比照。四十至五十五章與以賽亞書上半部及結尾,都有相同的地方。其實,學者被以賽亞書的資料弄昏了,他們把這卷書分解成很多部份,各有不同來源(可能多達十種),年份由七四○年伸延到主前兩世紀。至於地理背境,則包括不少耶路撒冷的資料,巴比倫的卻欠奉。(可與以西結或但以理比較,它們都有很多巴比倫的背景資料。)如果「第二以賽亞」(巴比倫的以賽亞)在巴比倫寫作,他實在把他的背景隱藏得十分周密。

我們從另一角度討論這個問題——以賽亞書的觀點,是否與八世紀居民的經驗相去很遠呢?七二二年,北國居民被擄走,巴比倫人則被徙置到以色列地:此時,有很多北國人逃到南方,無疑會把傳聞帶來,所以經文談及被擄是頗為順理成章的事。提及巴比倫有意義嗎?比羅達巴拉但派使節到猶大,而希西家亦曾想與叛軍巴比倫聯盟推翻亞述(約七○一:參王下二十12:賽三十九1)。以賽亞反對這個政策。他得到了神的啟示(甚至不必有啟示),預知道將來神會透過巴比倫責罰猶大一一這信息當然並非與當時的世代「不相干」。

而且,以賽亞清楚說明信息不單是為了當代,也為了將來。第七章記載亞哈斯拒絕接受以賽亞的意見,第九章二至七節記載將臨大衛君王的應許(MT1-6,一般批評學者都接受這是以賽亞所寫);在兩段之間,八章十六節記載以賽亞吩咐門徒捲起律法書和封住訓誨。這段有一些文字上的難題,但其意圖是清楚的:以賽亞或按神的命令、或由自己決定,吩咐門徒這樣做,表示他知道在不久的將來,他的信息便會極之適切。

可能是以賽亞的門徒收集和保存了他的信息,後來將它們修輯成文字記錄,這是一個合理的推論。若一定要說以賽亞書是後期的作品,這樣的講法已很足夠支持:以賽亞所說的,乃是適切於當代,亦提及了將來,跟着被錄為文字,那些文字對後期筆錄的時代就更有意義。以賽亞的第一代門徒(不遲於七○○年),相信不會活到耶路撒冷陷落的日子(五九七),活到被擄歸回(五三七或更後)就更不可能。因此,對此問題的結論,還是保持開放一點較明智。

(4)以賽亞書的神學觀念。第二以賽亞的神學思想是否比第一以賽亞進步的問題,在下一章會加以討論。現在,我們只略為說明此論證在某些方面是循環的。一些學者努力決定八世紀神學思想的水平,然後再按照這項前設,來審定河西阿書、彌迦書、阿摩司書、以賽亞書,或申命記歷史,不符合的就放在一旁:跟着,他們以修定了的經文來證明他們原先的前設。這種推理難以使人信服。

無可否認,以賽亞書的思想是發展性的。—至三十九章及四十至六十六章之間有顯着的分別,單看大綱(如上述)也能說明這點。而且,如果我們要重建本書思想的演化過程,追溯先知原初的信息如何到最後成為文字,那工作如非不可能,也極其困難。若我們要以公平的態度對待這卷書,那就必須假設其中各段預言是大約在七四○年開始被人記下來(很可能以文字書寫)加以保存,而且經過被擄及歸回時期,直到本書的正典形式定立為止。任何一位學者在企圖重建這個過程的時候,都應保持謙卑的態度。

因此,我們雖然可以有某程度的包容性,考慮一下不同的理論,但是,我們沒有足夠理由去否定以賽亞先知,是以賽亞書所有預言的主要支配者。當然,經文有後期附註和加插的材料,這不單是一個可能性,而且是一個可驗證的事實。以賽亞門徒曾參與寫作的過程,這理論是合理的,這並非強加,而是經文本身所引伸出來的。正如福音書主要是耶穌基督的教訓一一縱然書內半個字也不是他寫的!馬可福音極可能是彼得的講詞,或配合彼得講道的信仰綱領一一但文體和結構幾乎肯定是出自馬可的手筆!另外,五經基本上是摩西的一一縱然我們不清楚究竟摩西寫下了多少!這三種不同的方式,是宗教領袖們傳達訓誨的方法:聖經內,無疑還有另外的做法。無論是透過那一種類似的過程,也足以支持我們肯定的說:「以賽亞書所有預言都出於以賽亞」。

任何觀點,若只略為肯定一個微小的耶路撒冷以賽亞,卻又支持一個碩大無比的被擄時期以賽亞,都是我們所要強烈反對的。這種觀點所產生的問題,比它能解決的問題還要多。

權威。比誰是作者的問題更重要的,是權威的問題。以賽亞書的信息,究竟對信仰群體說了什麼?不必辯論便可以肯定,批判性地把以賽亞書分解,結果是失去了大部份的信息:

「首先,批判學者把以賽亞書肢解成不同片段、底本,和匯集,由不同作者在不同時代撰寫。學者們嚴厲地質問任何以整卷聖經引伸的整體信息,甚至較保守的學者,如艾葛(W.Eichrodt),也被逼在詮釋此書時,把一少部份『真確』(以賽亞親自寫的)或『核心』的段落孤立起來,作為解釋其他部份的指標。另外,現今的批判性釋經學,只是建基於一個假設性及預測性的成書過程。但因為我們不能再決定某些大段落的歷史背景,所以專家們的意見愈見紛紜,造成更多假設的理論不斷出現。最後,當以賽亞書的歷史焦點愈清晰,內容愈是紮根於原有的處境,以賽亞書就愈難從古代世界,走進現代學者所修定出來的信息里去。」

第一個要回答的問題,不是「以賽亞書對今日教會有何價值?」,首先要問的,是:「它有什麼價值驅使信仰的群體保存、尊敬,又視之為神聖的經典」?以賽亞書的預言,或者是批判學所講零碎的預言匯集,如果不被古人肯定,早就應該失傳。扎士(B.Childs)回笞第二個問題,是用他那稱為「正典過程」的進路:這解經方法有很大價值,但並非完全令人滿意。按照他的意見,「第一以賽亞經過了一次神學的編修,以確保其信息能依照第二次以賽亞角度注釋」。但為何第一以賽亞被保存了一百五十年或更久呢?扎士說:「倘若第二以賽亞不是依附於早期的第一以賽亞,而是獨立在以色列流傳,那麼我們就逃不過(上述的)問題了。從本書的正典面貌考慮,第二以賽亞是獨立流傳的。」 他的答案把正典的以賽亞書延遲二百年才成書,但卻沒有談及第一以賽亞的問題。不過,沒有第一以賽亞,第二以賽亞(或批判學者所辨認的第二、第三、第四以賽亞)是無法流傳的。盼望的原因,在最初已存在,這些關於將來救贖的信息,一定曾燃起以賽亞那群門徒的希望,到聖殿被毀、國民被擄、回歸之民失望潦倒,這一切一定使火種變成不止息的烈焰。在假設中存在的第二以賽亞,沒有標題,沒有起頭,也沒有「第二以賽亞在所羅巴伯時代所見的異象」等說話,但在其他先知作品,每一卷都有這些「方程式」。我們所能確定的,只有一卷以賽亞書:但願學者們最後也能夠把那位耶路撒冷的以賽亞先知,視為正典中的以賽亞書的作者。

這卷書的權威,在於整卷書的信息。它包含了審判和拯救、失望和希望。扎士的著作是一個里程碑,令這個事實不容否認。我們研究以賽亞的時候,不是要宣稱以賽亞列出大綱然後撰寫他的作品:照上文的分析,他有可能只寫了一點(當然不會是三十六至三十九,這段在王下十八至二十也出現過),但神是最終的作者,整個過程都可以說是由神的靈使然,神在以賽亞先知及其門徒身上工作:無論他們是誰,無論在何時,透過什麼途徑成為正典,這也是真實的。神的子民在早期比後期更需要這信息,所以日期也應該是在較早的年代。

這一點進一步引伸出一個解經的原則,指導我們在今天如何從以賽亞書發掘權威性的信息:我們應該如往常一樣,努力了解先知宣講信息時的背景。在以賽亞書這個例子,生活處境是被擄之前的以色列,那時以色列要面對那位被他們拒絕的神,可怕的審判就在面前:背景不止於此,它還伸延到被擄時期,那時以色列人所需要的,是知道戰事已經完結,他們極之需要盼望和安慰。這就是以賽亞書之所以偉大的其中一個原因:它跨越兩個世界,對面對忿怒之神的罪人說話(一21—26),也對着那得神拯救的余民說話(四十1、2),最後還顯示了神為父、為救贖主的信息(六十三 16)。正因如此,以賽亞書權威性地對每一個時代的每一個人說話,滿足了將來世代的需要。我們好像以色列人,不斷在思想、言詞、行為方面犯罪;我們好像以色列人一樣,需要神的救恩。以賽亞書聲稱救恩出於耶和華:耶和華是控制世界的神,難道他不能夠對先知啟示將來的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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