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社會已經一勞永逸地改變了英雄的概念。那些苦練N年從而可用頭上的長辯點撥子彈之類的傳奇,畢竟只是些羅曼蒂克的一廂情願而已。那些被港片滋潤長大又生活在異族間的孩子們,難免會有練武防身又贏得同學尊敬的想法,可做為家長,如果還抱有同樣想法,那可得注意了。
本網小兒上小學時,一般由本網接送。在上學路上,本網曾教導小兒曰:“如遇有人欺負,益拼死一戰,X人皆怕死,汝做拼命狀,爾等必退避三舍。”
當晚小兒的媽抱怨吾給小兒灌輸了些什麼。
一天,看電視上說某高中一女生在飯廳槍擊同班男生,同時口裡質問:“你那天為什麼叫我母老虎?”,頓覺本網愚不可及。人固可以怕死,卻不甚怕將他人弄死。而一把小手槍,就將千年豪氣盪盡也。
某間今年產生了兩為諾獎得主的學校,有一學工程設計的碩士,跆拳道黑帶也。一日,去城裡某公寓尋人,出來取車時遇幾個人挑釁,牛牛地跟他們蹭了幾句。轉身上車時,被人用槍擊中後腦,立斃。
某電影廠一位友人告曰:“唉,咱死了哪怕餵狗呢。就像我們廠那個張X,你這級的,開了輛卡車出去做生意,在X關被人盯上想搶他的車。他過去幾拳將其放倒,嘴裡說‘你還想打我的主意’。回頭正往車那兒走呢,人家從懷中掏出把槍,‘啊。。。。。。’,倒那兒了。屍體給扔在麥地里,被人發現時全是蛆,臭了。”
某老中醫的兒子,因過早負傷從國家舉重隊下來的,曾對本網一友人說:“跟我學三個月,保證你到美國三拳讓向你挑釁的X人趴下不能動。”
這友人已失蹤十八年半了。
本網有時候想,在所謂的信仰上,是否也是先死會武的,先淹會水的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