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回應張國棟先生在《時代論壇n第六四二期中關於宗教哲學的文章,我特別欣賞其中一個論點:宗教哲學主張不能「絕對證明」神存在,而只是提供最佳說明推論。張先生以法庭上判決案件為譬喻,指出即使沒有絕對證據證明嫌犯是兇手,可是假若有很多不利於嫌犯的證據,他仍然會罪名成立。
非基督徒可能以為這是基督徒詞窮理盡的最後護身符,是不合乎科學精神的態度。其實,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也不可能追求絕對證明!科學方法有很多種,其中一種是統計學。表面看來,統計學能夠提出一個絕對證明,對很多人來說,由電腦咚慍鰜淼慕y計數字,甚至是絕對真理!但實際上卻並不是這一回事。
湊巧的是,統計學家嘉瑪(Helena Kraemer)和泰雯(Sue Thiemann)也採用法庭判案為比方,說明在統計學裡面待驗假設測試(hypothesis testing)的意義。無論是自然科學家、社會科學家、工程師、藥劑學家、醫生,在測試一樣東西時,不會只是一面倒地找尋證據支持自己認為正確的假設,相反,他們會作出至少兩個不同假設(例如「吸煙增加肺癌病發機會」、「吸煙不會增加肺癌病發機會」),然後小心尋求證明或者反證兩個假設的證據,就好像在法庭上有控辯雙方。很多時候,沒有一個假設能夠得到絕對證明,由統計學得出來的結論,無非是一個或然率推論(probabilistic inference)。
有些讀者可能反駁:吸煙危害健康,不是已經絕對地證明了嗎?其實,很多數學家和統計學家都指出吸煙與肺癌只有數字上的關係(此升彼升,此落彼落),但是沒有絕對證據顯示吸煙導致肺癌。有些科學家發現不吸煙者較吸煙者有更高機會患上柏金遜症(一種令肌肉神經失去控制的病症),如果只是用「此升彼升,此落彼落」這種互相關連來作為證明,豈不是說吸煙有助於預防柏金遜症嗎?
數學家王查民(Clarmont Wang)指出:最大問題是,這些統計數字只是現成資料,我們不知道除了吸煙之外,那些患上肺癌或柏金遜症的病人其他背景和生活習慣,例如有沒有喝酒、有沒有很多工作壓力、是否住在極度污染的環境……,真正去找尋有力證據,便需要隨意抽出一些本來不吸煙的健康者作為樣本,然後隨意編排他們在不同組別,例如不抽煙組、少量抽煙組、煙精組,然後觀察他們的健康狀況。不消說,在倫理上這種實驗無法執行。
然而,是否因為缺乏絕對證明,我就應該放膽吸煙呢?當然不是,除了統計數字外,還有其他旁證顯示:吸煙大有可能危害健康。同樣道理,是否因為不能絕對證明神的存在﹙例如神在我面前顯現﹚,我就可以否定所有顯示神大有可能存在的論證呢?
自古以來,基督徒都設法證明有神,最著名者是聖多馬.亞奎那(Thomas Aquinas)的五大論證,例如宇宙論、本體論、目的論……等。德國哲學家康德(Immanuel Kant)卻指出宇宙論、本體論、目的論等的不足,而提出其道德論證:人人內心裡面都有放諸四海皆準的道德律,所以有一個設立絕對標準的神。當然,這道德論證也有受人批評的地方,例如道德標準因時因地因人而異。不過,康德聰明之處,是他沒有說自己要「證明」神,而只是指出「神存在這假設很合理」。﹙the postulate "God exists" is justified.﹚同樣,一九八七年神學家韓拿(Horner)跟李天命教授在中文大學辯論時,亦主張「有神論比無神論合理」,作為一個統計學者,我認為這一進路沒有任何不妥。
即使無法證明世上有康德所說的絕對道德律,我們是否就可以放膽胡作非為、然後高唱「道德相對」呢?我相信:縱然最開放的道德相對主義者,也不能接受我欺搾他的錢財、然後微笑一聲說:「我沒有錯,這是一般中國人做生意的手法。」在心底最深處,我們仍然假設有絕對道德與絕對上帝是比較合理。
其實,說了一大堆,我還是帶大家回到聖經裡:以賽亞不是讚嘆上帝是隱藏的神嗎?希伯來書不是強調信心的對象是“未見之事”嗎?
(原載於「時代論壇」20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