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網友討論:耶穌的角色是到底是什麼 |
| 送交者: 藍燈 2007年01月11日04:58:19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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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討論:耶穌的角色是到底是什麼 整理了一下最近關於與神“同房”的討論 嗯,不知道該說什麼,覺得這個話題部分因我而起,有責任整理一下,讓後來的人也可以看得清楚。討論還是有益的。 第一次整理如有錯漏偏頗請弟兄姊妹多多包涵。 ====================== 藍燈 : 耶穌的角色是到底是什麼?兄長,朋友,丈夫? 聖經里有把耶穌比作我們的兄長,他也親口說過門徒們是朋友,至於雅歌,還有羔羊的婚宴,一直都是說整個教會/身體是基督的新婦,沒說人人都是耶穌的新婦啊。我很難把神和人的關係放到夫婦角度里去理解。我知道人和神的感情是能夠涵蓋很多內容的,就是夫妻關係還能又像妻子又像母親又像朋友呢,但是夫妻是一對一的,絕對排他的,神又不能跟人這麼一對一的談。神的愛應該比排他性的愛情更高麼。至於身體的感受就更難接受了。。。我不否認禱告靈修時會有和神很親密的感覺,也不是天父也不是朋友,就是覺得很親密,很愛神,但那跟身體完全不相干的。。。完全是心靈的喜樂麼 :( 我曾經很喜歡蓋恩夫人的自傳(現在也還喜歡),很羨慕她與神相交的深度。讀到她在丈夫去世後與主每年更新(婚)約,當時沒覺的什麼,後來看到讚美網還是哪裡的一篇帖子,對蓋恩夫人自傳提出很多反對意見,其中就有一條是說一“個”人不能跟耶穌結婚。。。 誰來給我解釋解釋吧,如果神學上不對,那應該怎麼理解呢?又怎麼理解江牧師的教導呢?
這喜樂和愛在新約里也是隨處可見的:
那些把肉身的關係套到上面去的觀點是錯誤的,把這錯誤觀點硬加到和神有親密關係的弟兄姊妹身上就更加錯了.明知而故意說的就下流了. 耶穌在和我們相交的時候,就好象是一對一單獨地同在,這是個奧秘.我們是基督想要得着的新婦,我們也有一個身份,就是新郎的朋友.
老夫曾說,動物人與自然為伍;道德人與人為伍;屬靈人與神為伍。 與神的關係對了,與別人與自己與自然的關係就有了和睦和諧的最根本基礎。
與神相交(或者說與神在靈里的契合),就是與神團契的意思(見約一1)。那什麼叫與神團契? (一)團契有彼此分享的基本涵義。也就是分享生命之恩。一方面,我們從神那裡分享他的各樣美善的恩典。彼得後書1:4所說“與神的性情有分(=有份)”。二方面,神也從我們蒙聖靈重生而在基督里新造的生命中,享受到他榮耀生命的彰顯,所謂讓上帝得榮耀。 (二)團契還有彼此擔待之意。我們常常為神的名/神的國/神的義操心而禱告。神也為我們生命里的需要來滿足與供應。參見主禱文(太6)。 (三)團契最後有彼此相愛之意。我們愛神,乃是因為神先愛了我們(參見約一)。
這個解釋在我接觸江牧師的教導之前就聽幾位牧師和年老的弟兄提到,為了強調神和我們愛的關係的親密.這裡的年老的弟兄本人是非常反對靈恩的,可是是一位非常嚴謹正直受人尊敬的弟兄. 你既然研究,就應該把原來的面貌講出來.讓大家分辨.
同房這個詞當然可以用,但必須解釋清楚。比如希伯來文的“知道”就有同房的基本意思,所謂關係裡的認識。而希臘文的“知道”更多是理智里的認識。 用同房來形容相交,有好處也有短處,講者需要明示。第一,需要提醒聽的人,這表示的不是肉體的相交,乃是靈魂深出的契合與和諧。第二,需要提醒聽的人,你生活的每一個層面是否有耶穌的同在。有人說得好,If the Lord is not your Lord of all, then He is not your Lord at all.
至少我們可以再思考一下. 我當然同意你說的講到同房這個詞時應該解釋清楚.我自己是從來不用的,可是我覺得可以理解有的傳道人用此來講明我們和神的親密的愛的關係.這裡是不帶任何肉體的想象的,因為神的愛是AGAPE不是我們肉體層次的愛.
(1)如今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着(加2:20)。 (2)基督是我們的生命(西3:4)。 (3)我活着就是基督(腓1:21)。
送交者: xinmin 2007年1月08日07:30:41 於 [彩虹之約]http://www.bbsland.com
還有笑話兒呢,那天我禱告的時候出聲禱,說了一句“神啊。。。謝謝你讓我成為你的女兒。。。”丈夫當時在旁邊,他說他心裡咯噔一下,以為我要說“。。。謝謝你讓我成為你的女人。。。” 這要讓他聽到跟耶穌同房,肯定想歪。我還想讓他信主呢 :))
這個類比是非常超文化的,是神對全人類所說的,因為沒有任何其他的關係與神與人之間的關係更相似. 注意: 婚姻並不等於性; 雖然性是婚姻中的一部分,且是相當重要的部分.
拜偶像就等於是淫亂,淫亂的關係裡面最重要的部分是性,但沒有和真神所立的約,但是卻有性. 注意,原來在中國很流行的香功的創始人,張香玉會講"宇宙語", 會發出"香氣", 好像李大師還會唱"宇宙歌"什麼的. 單單有性,沒有婚姻,那叫淫亂. 我不否認靈恩派,我認識不少很好的弟兄姐妹,也確實看到神的作為.
但我也不會不加分辨的接受, 我個人對有些現象持保留態度.
Exodus 3:14
如果神能被人際的關係比喻出來,他何必說I am who I am 呢
所以,----你自己總結把。
據說有某原始部落,聽到宣教士傳講耶穌是上帝的獨生兒子,極其反感。理由很簡單:上帝沒有妻子,怎麼會有兒子? 接着再告訴這些族人,神子借童女懷胎,某日下凡,成為人子。族人就更加難以理喻了。 族人實在不解,沒有妻子竟然會有神子,而沒有丈夫竟然可生人子。 接着宣教士說:神子和人子是同一位,名叫耶穌基督,他與天父上帝自有永有。 族人搖頭就更加厲害了。不要說沒有妻子生子就不可能,怎麼父子沒有時間的先後?而且,沒變人就是永存的人子,明顯不合邏輯嘛。 語言的局限,其實也代表了認識上的局限。 當希伯來人用“同房”代表(關係上深度地)認識時,慣於知性上認識的希臘人與中國人實在開了眼界。 當希臘文koinonia(相交/團契/契合)的THAYER注釋包含了INTERCOURSE時,不諳英文字意的中國人可能望文生義,以為注釋錯了。STRONG注釋乾脆在INTERCOURSE前的括號里加注SOCIAL,但有人還是可能往群奸的錯誤里想。 當有人用觸目驚心的字眼“同房”來表明門徒與耶穌那種不似地上夫妻關係但又勝似夫妻關係的深度同心同行的親密無間時,有人還是往錯誤里想。 這些誤解,跟原始部落族人的誤解有異曲同工之虞。 用字固然要照顧聽眾的局限,但也不能一味遷就,有時不得不破除那些以偏概全的局限。 還是一句老話:理解萬歲!
偶本人絕對不反感同房,但把同房用在這裡,而且還上下左右反覆用,這就讓人受不了了.因為偶們都是俗人嘛,看見同房二字,心裡咋能可能不往那方面想呢?樓下誰誰誰還老說淫者見淫...言外之意就是說,他自己看見了同房二字從不瞎想,一點兒也不淫...是嗎?老兄,你火星人啊 偶承認,一看到同房二字,偶思緒就扎翅膀飛,每次都費好大的勁才拽回來.和我一樣的同志多了,為了避免讓DXJM的思緒到處空中飛揚,講道者不妨換換詞兒.
神和人之間的關係
但是, 如果用世上任何的人倫關係來解釋神和人之間的關係,
就象,出埃及記的故事是預表我們得救贖的 但是,今天好些人用來描述得救之人的生命歷程, 聽起來好象挺形象的其實,那是狗戴嚼子-胡勒(Lei1)
絕對不能用夫妻間的任何事來類比解釋我們和神
intercourse已經有性的意義了,一定非要釘着說嗎?
老夫現在掉轉槍口,決定反對“與基督同房論”,新張“與基督聯合論”(聖經根據如下),徵求大家意見。類似的名字可以是“與基督同死同活論”。 (1)如今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着(加2:20)。 (2)基督是我們的生命(西3:4)。 (3)我活着就是基督(腓1:21)。 (4)羅馬書6:3 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他的死麽。 6:4 所已,我們藉着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着父的榮耀從死里復活一樣。 6:5 我們若在他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也要在他復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 6:6 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他同定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 6:7 因為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 6:8 我們若是與基督同死,就信必與他同活。
內在生活也好,靈里相交也好,不管怎麼形容這些屬靈的經歷,總之對着還沒有受聖靈充滿的人講是不能讓他們的屬靈生命更新的。至於怎麼感受,體會如何,個人肯定是不同的。雖然一基督徒姐妹參加江牧師的特會有那樣的得着,但是其他人並不個個都有如此經歷啊。他的小羊不也是很熱心愛主的好弟兄嘛,他就沒什麼特別經歷啊。
有個很有名的傳道人. 他對神得話語的認識,深得很多人的敬佩。
有人問他: 為什麼還要一份錄音 呢? 他說在講台上替神說話,不能說錯 。他要再自己聽一邊, 若發現說錯了,
這是一個敬畏神的主的僕人!
2.澄清(1)的目的是希望大家不要以此來攻擊江牧師的聚會,她們帶領的都是些為主守單身清心愛慕主的姊妹,說她們的教導是引人淫思亂想是非常過分的.而且這個教導本來就是一個普遍被採納的神學解釋,她們很可能是從以往的牧者前輩那裡領受的,而且她們對主的單純愛慕也是非常真實的.希望大家不要將髒水引到她們頭上. 3.對靈恩的爭辯和批評和討論都是正常的,可是大家言語上應該有個度.聖經上說淫詞和戲語是不和聖徒體統的,大家都自己鑑察吧.
教會裡批評弟兄姐妹或者牧者是批評絆腳石那部分.不是批評血肉的弟兄姐妹. 聖經里講過了,牧者因為羊群的損傷而將受損傷.在舊約先知書裡面,具體位置我忘記了.誰知道請告訴一下.
------------------------ 852: 強烈建議,筒子們修讀聖經希伯來文和聖經希臘文,再請羊倌兒老師給羊們補補中文... ------------------------ 羅七 : 關於“同房”和“認識”,本來是件挺美好的事。我查了一下聖經,創4:1里的“同房”,KJV譯作knew。其原文Strong's Number 03045 希伯來語yada,其意思,嘿嘿,就是知道、認識、了解
2) to know, be acquainted with 3) to know (a person carnally) 4) to know how, be skilful in 5) to have knowledge, be wise
1) to be made known, be or become known, be revealed 2) to make oneself known 3) to be perceived 4) to be instructed c) (Piel) to cause to know d) (Poal) to cause to know
1) to be known 2) known, one known, acquaintance (participle) f) (Hiphil) to make known, declare g) (Hophal) to be made known h) (Hithpael) to make oneself known, reveal oneself 在舊約里用了947次,KJV的翻譯know 645, known 105, knowledge 19, perceive 18, shew 17, tell 8, wist 7, understand 7, certainly 7, acknowledge 6, acquaintance 6, consider 6, declare 6, teach 5, misc 85; 我可沒有精力翻中文聖經對照,(如果哪位從彩虹退到曠野的,做了中文的commentary,請讓我知道,咳咳,不是同房的同義詞嘔)。不過這麼多用法中,除了翻譯成“同房”外,許多是簡單的知道的意思,比如 創3:5 因為 神“知道”、你們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們便如 神能“知道”善惡。
關於人和神之間的關係,有例如
看來這個詞,有相當廣泛的意思。除了表達親密關係的同房,也有非常泛泛的了解。所以人和神的認識,真的能和夫妻的同房相對應嗎?我現在開始懷疑了。請搞神學的筒子們出來解解希伯來文,語法什麼的。 ------------------ 誠之:
在希臘的理想中,知識是對事物那靜態並持續的狀況的探思;希伯來人側重生命的動態過程,因而視知識為人與經驗世界的接觸,這種關係不但需要人的理解力,也需要人的意志力。 Ⅰ 在舊約
在神和人的關係中,神那方面也有知識:祂認識人。這種認識尤其不是理論上的觀察而已,因為人和萬物都是神創造的。神的無所不知也是建基於此:祂認識這個世界和其上的人,因為他們的存在都是出於祂的命令(伯廿八20起;詩一三九)。神特別認識那些祂揀選為代表的人:在聖經中,這種認識稱為神的選召(耶一5;何十三5;摩三2)。 Ⅱ 在新約
保羅和約翰的時代出現了一些神秘宗教和混雜的「哲學」,其信徒聲稱獲得秘傳的知識;這兩位使徒都不時在其文字中刻意地提出相反或反對的意見(參:提前六20;西二8)。這種知識據稱是人接受入教儀式或蒙啟迪後獲得的,入教的人由此得一種超越信心和理性的屬靈洞察力。保羅(尤其在哥林多前書和歌羅西書)和約翰的著作力斥其非,並強調認識神是從委身於這位歷史的基督開始。這種知識與信心並無牴觸,而是成全信心的。除了基督的啟示,我們不需要別的啟示。(*諾斯底主義) 書目:R. Bultmann, in TDNT 1, 頁689-719; E. Schu/tz, E. D. Schmitz, in NIDNTT 2, 頁39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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