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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奇異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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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討論:耶穌的角色是到底是什麼
送交者: 藍燈 2007年01月11日04:58:19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網友討論:耶穌的角色是到底是什麼

整理了一下最近關於與神“同房”的討論

嗯,不知道該說什麼,覺得這個話題部分因我而起,有責任整理一下,讓後來的人也可以看得清楚。討論還是有益的。

第一次整理如有錯漏偏頗請弟兄姊妹多多包涵。

======================

藍燈 : 耶穌的角色是到底是什麼?兄長,朋友,丈夫?

聖經里有把耶穌比作我們的兄長,他也親口說過門徒們是朋友,至於雅歌,還有羔羊的婚宴,一直都是說整個教會/身體是基督的新婦,沒說人人都是耶穌的新婦啊。我很難把神和人的關係放到夫婦角度里去理解。我知道人和神的感情是能夠涵蓋很多內容的,就是夫妻關係還能又像妻子又像母親又像朋友呢,但是夫妻是一對一的,絕對排他的,神又不能跟人這麼一對一的談。神的愛應該比排他性的愛情更高麼。至於身體的感受就更難接受了。。。我不否認禱告靈修時會有和神很親密的感覺,也不是天父也不是朋友,就是覺得很親密,很愛神,但那跟身體完全不相干的。。。完全是心靈的喜樂麼 :(

我曾經很喜歡蓋恩夫人的自傳(現在也還喜歡),很羨慕她與神相交的深度。讀到她在丈夫去世後與主每年更新(婚)約,當時沒覺的什麼,後來看到讚美網還是哪裡的一篇帖子,對蓋恩夫人自傳提出很多反對意見,其中就有一條是說一“個”人不能跟耶穌結婚。。。

誰來給我解釋解釋吧,如果神學上不對,那應該怎麼理解呢?又怎麼理解江牧師的教導呢?


Yuehanmiao: 世上所有的人倫關係可以幫助我們理解個體的人和創造主神關係的方方面面,但是,我們不能反着方向去浮想聯翩


joyking: 神和人的愛的關係是靈裡面的,喜樂和愛的同在,也是靈裡面的,這時候我們的肉身應該是非常平安的.不管是靜坐,禱告還是歡呼,跳躍,肉體是完全降服的,沒有躁動的.就象詩篇說:我的心歡喜,我的靈快樂,我的肉身也安然居住.

這喜樂和愛在新約里也是隨處可見的:
1Pe 1:8 你們雖然沒有見過他、卻是愛他.如今雖不得看見、卻因信他就有說不出來、滿有榮光的大喜樂.

那些把肉身的關係套到上面去的觀點是錯誤的,把這錯誤觀點硬加到和神有親密關係的弟兄姊妹身上就更加錯了.明知而故意說的就下流了.

耶穌在和我們相交的時候,就好象是一對一單獨地同在,這是個奧秘.我們是基督想要得着的新婦,我們也有一個身份,就是新郎的朋友.


xinmin: 與神相交是人生最高的境界。有些神學正確的高人是行動上的矮子,別太計較。

老夫曾說,動物人與自然為伍;道德人與人為伍;屬靈人與神為伍。

與神的關係對了,與別人與自己與自然的關係就有了和睦和諧的最根本基礎。


xinmin : 話說與神相交

與神相交(或者說與神在靈里的契合),就是與神團契的意思(見約一1)。那什麼叫與神團契?

(一)團契有彼此分享的基本涵義。也就是分享生命之恩。一方面,我們從神那裡分享他的各樣美善的恩典。彼得後書1:4所說“與神的性情有分(=有份)”。二方面,神也從我們蒙聖靈重生而在基督里新造的生命中,享受到他榮耀生命的彰顯,所謂讓上帝得榮耀。

(二)團契還有彼此擔待之意。我們常常為神的名/神的國/神的義操心而禱告。神也為我們生命里的需要來滿足與供應。參見主禱文(太6)。

(三)團契最後有彼此相愛之意。我們愛神,乃是因為神先愛了我們(參見約一)。


joyking: 逮着你正好確認一下,這相交(fellowship)原文和同房是同一個詞嗎?

這個解釋在我接觸江牧師的教導之前就聽幾位牧師和年老的弟兄提到,為了強調神和我們愛的關係的親密.這裡的年老的弟兄本人是非常反對靈恩的,可是是一位非常嚴謹正直受人尊敬的弟兄.

你既然研究,就應該把原來的面貌講出來.讓大家分辨.


xinmin: 我們用詞有兩個原則,一是照顧聽者的局限與短視。二是破除聽者的局限與短視。

同房這個詞當然可以用,但必須解釋清楚。比如希伯來文的“知道”就有同房的基本意思,所謂關係裡的認識。而希臘文的“知道”更多是理智里的認識。

用同房來形容相交,有好處也有短處,講者需要明示。第一,需要提醒聽的人,這表示的不是肉體的相交,乃是靈魂深出的契合與和諧。第二,需要提醒聽的人,你生活的每一個層面是否有耶穌的同在。有人說得好,If the Lord is not your Lord of all, then He is not your Lord at all.


joyking: 你能不能具體一點?比如說在哪裡的經文的哪個字? 在哪裡是如此用了,在哪裡又不是?出現過幾次?

至少我們可以再思考一下.

我當然同意你說的講到同房這個詞時應該解釋清楚.我自己是從來不用的,可是我覺得可以理解有的傳道人用此來講明我們和神的親密的愛的關係.這裡是不帶任何肉體的想象的,因為神的愛是AGAPE不是我們肉體層次的愛.


xinmin: 我來不及查考。用“靈交”比“同房”更恰當。


xiaoke_01: 那能解釋一下,什麼叫同房呢?(我沒開玩笑)。一會兒回來看解釋


xinmin: 不僅要同房,而且要同身體!還記得聖經的教導嗎?

(1)如今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着(加2:20)。

(2)基督是我們的生命(西3:4)。

(3)我活着就是基督(腓1:21)。


candle: 新民,這詞在中文中有固定涵義,你這是硬解,並不能阻止這詞固定涵義所帶來的誤導


xiaoke_01:嘻嘻,新民的意思俺們是明白了,看新民上面的解釋。你的帖子讓我想起一個真實的笑話

送交者: xinmin 2007年1月08日07:30:41 於 [彩虹之約]http://www.bbsland.com
回 答: 教會是耶穌的新婦 由 米加勒 於 2007年1月08日01:15:25:


有一個大學剛畢業的女生問美國來的英文老師,INTERCOURSE是什麼意思。老師答:When a girl and boy meet and make babies。後來我知道,這不是基本的意思。基本的意思乃是相交(intercrossing, intertwining, fellowshipping)。比如兩條道路相交,人與人友誼里的相交,情人彼此身體相交,人與神靈里相交。


joyking:對,我接受這個觀點就是往上聯繫,拒絕往下聯繫.


xiaoke_01:俺覺的在教導的時候,道理要說得明白,不能含糊,這個詞有很多局限性,不能怨聽眾聯想。


藍燈: 謝謝大家,所以結論是能往上比,不能往下比。神對人的愛是涵蓋又高過人與人之間的所有感情的,尤其是比喻成夫妻之愛時要小心,不能讓人聯繫到肉體。

還有笑話兒呢,那天我禱告的時候出聲禱,說了一句“神啊。。。謝謝你讓我成為你的女兒。。。”丈夫當時在旁邊,他說他心裡咯噔一下,以為我要說“。。。謝謝你讓我成為你的女人。。。”

這要讓他聽到跟耶穌同房,肯定想歪。我還想讓他信主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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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2 : 聖經曾經用婚姻類比過神和人之間的關係, 舊約中是神和選民(以色列人)的關係,至今猶太教仍持這種看法.
新約中是基督和教會的關係.

這個類比是非常超文化的,是神對全人類所說的,因為沒有任何其他的關係與神與人之間的關係更相似.

注意: 婚姻並不等於性; 雖然性是婚姻中的一部分,且是相當重要的部分.
但更重要的部分是婚約:婚姻是一個約,就像神與人所立的約那樣,規範了人只能拜唯一的真神,只有在這個約的關係裡面的聯接才是合一的.

拜偶像就等於是淫亂,淫亂的關係裡面最重要的部分是性,但沒有和真神所立的約,但是卻有性.

注意,原來在中國很流行的香功的創始人,張香玉會講"宇宙語", 會發出"香氣", 好像李大師還會唱"宇宙歌"什麼的.

單單有性,沒有婚姻,那叫淫亂.

我不否認靈恩派,我認識不少很好的弟兄姐妹,也確實看到神的作為.
新一代的靈恩派在聖經上的根基相當穩固,有分辨能力.

但我也不會不加分辨的接受, 我個人對有些現象持保留態度.


candle:ding!大姐這貼來的及時,差之毫厘,謬之千里,一為聖一為魔為淫.而太多的邪說,都是在此上開始了缺口,引人走向邪淫之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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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億:to藍燈,耶穌的角色是到底是什麼?I am who I am

Exodus 3:14
God said to Moses, "I am who I am . This is what you are to say to the Israelites: 'I AM has sent me to you.' "

如果神能被人際的關係比喻出來,他何必說I am who I am 呢
如果神不能被人際的關係比喻出一個一個紛呈的側面,他何必要用比喻呢

所以,----你自己總結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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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min:從神子人子的名字談起

據說有某原始部落,聽到宣教士傳講耶穌是上帝的獨生兒子,極其反感。理由很簡單:上帝沒有妻子,怎麼會有兒子?

接着再告訴這些族人,神子借童女懷胎,某日下凡,成為人子。族人就更加難以理喻了。

族人實在不解,沒有妻子竟然會有神子,而沒有丈夫竟然可生人子。

接着宣教士說:神子和人子是同一位,名叫耶穌基督,他與天父上帝自有永有。

族人搖頭就更加厲害了。不要說沒有妻子生子就不可能,怎麼父子沒有時間的先後?而且,沒變人就是永存的人子,明顯不合邏輯嘛。

語言的局限,其實也代表了認識上的局限。

當希伯來人用“同房”代表(關係上深度地)認識時,慣於知性上認識的希臘人與中國人實在開了眼界。

當希臘文koinonia(相交/團契/契合)的THAYER注釋包含了INTERCOURSE時,不諳英文字意的中國人可能望文生義,以為注釋錯了。STRONG注釋乾脆在INTERCOURSE前的括號里加注SOCIAL,但有人還是可能往群奸的錯誤里想。

當有人用觸目驚心的字眼“同房”來表明門徒與耶穌那種不似地上夫妻關係但又勝似夫妻關係的深度同心同行的親密無間時,有人還是往錯誤里想。

這些誤解,跟原始部落族人的誤解有異曲同工之虞。

用字固然要照顧聽眾的局限,但也不能一味遷就,有時不得不破除那些以偏概全的局限。

還是一句老話:理解萬歲!


雄獅和老鼠: 就這個帖子來說, 樓主的觀點相當清楚。是不是還有什麼典故?


wjbh: 引起那麼多"邪思",那就不要用來的好一點.
"與神聯合"這樣表達就很好了.


爛石頭: 就同房問題聲討新民!
表示與耶穌同心同行的親密無間,可用的詞海了去了,幹嘛非要用同房?難到非要同房您才腳着過癮?

偶本人絕對不反感同房,但把同房用在這裡,而且還上下左右反覆用,這就讓人受不了了.因為偶們都是俗人嘛,看見同房二字,心裡咋能可能不往那方面想呢?樓下誰誰誰還老說淫者見淫...言外之意就是說,他自己看見了同房二字從不瞎想,一點兒也不淫...是嗎?老兄,你火星人啊

偶承認,一看到同房二字,偶思緒就扎翅膀飛,每次都費好大的勁才拽回來.和我一樣的同志多了,為了避免讓DXJM的思緒到處空中飛揚,講道者不妨換換詞兒.


Yuehanmiao: 神和人之間的關係

神和人之間的關係
讓我們通過世上所有的人倫關係來想象,來體會,
因為我們太有限了,只能形像地思想神的豐富

但是,

如果用世上任何的人倫關係來解釋神和人之間的關係,
這是方法論上的錯誤,因為,完完全全反了。

就象,出埃及記的故事是預表我們得救贖的

但是,今天好些人用來描述得救之人的生命歷程,

聽起來好象挺形象的其實,那是狗戴嚼子-胡勒(Lei1)


爛石頭: 老苗,你也覺得此二字不妥吧?俺的思維想象能力是夠用的,不用"同房"二子,照樣能知道應該跟神建立一個什麼樣的關係.


Yuehanmiao :
我們結婚的人可以通過夫妻這樣親密的關係去想象
體會我們和神應有的親密無間的關係,以及我們對神
忠貞不二的堅定承諾,還有永遠互屬(你是我的神我是你的人)
這些特性,

絕對不能用夫妻間的任何事來類比解釋我們和神
之間的關係,因為任何人倫關係和神與我們之間
的關係本質上沒有可比性的


爛石頭: 呵呵,老苗你不牧羊人麼?咋這麼滑頭呢?我是問你,該不該用如此敏感的詞.你倒好,左顧而言它,死活裝沒聽見.


Yuehanmiao : 堅決不能用!不是因為詞敏感,而是因為沒可比性! 比如,天主教修女每年要和主耶穌堅定一次婚約
這種做法很鼓舞人心,但是,容易引導那裡的姊妹們
FANTASY


爛石頭: 這還差不多.唉,老苗大事不糊塗,小事也不糊塗:))


candle : 老苗,這是我擔心的後果,那天小何也提到有女性就是這麼代入的,我個人,讀過一些資料,就是講的缺乏正確引導,有那些女子不好好嫁人,卻以此來達到性高潮.還有那些邪教,教主化身為神,與女信徒亂交,正是在這點上打開撒旦攻克的缺口的.邪淫與神聖間往往只一紙之隔,卻將是天堂地獄的永隔,能不謹慎嗎?我真的對新民羊兒不負責任的強辯感到非常憂心和悲哀,那兩個還都是要上講台的,大事卻如此糊塗.


羅七: 字的意思會隨時間變化麼。中文聖經翻譯的時候,“害羞”不是現在的意思吧,“發現”不是現在的意思吧?倪拓聲“交通”的時候,不是坐車吧?50年前,Gay好像跟同性戀沒關係吧?

intercourse已經有性的意義了,一定非要釘着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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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min: 抨擊“與基督同房論”,新張“與基督聯合論”
有些傳道人不照顧聽眾的情緒,恣意使用一些令人玩味的詞彙,讓普羅大眾產生一些不恰當的聯想。與基督同房論,就是最新的濫調。老夫試圖力挽狂瀾,極力糾正某些人的性聯想,但大多數人選擇沉默是金,態度極其曖昧。只有個別人堅持同房就是性交的狹義注釋,極力反對使用同房來描寫基督徒與主同心同行的親密無間美好關係。

老夫現在掉轉槍口,決定反對“與基督同房論”,新張“與基督聯合論”(聖經根據如下),徵求大家意見。類似的名字可以是“與基督同死同活論”。

(1)如今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着(加2:20)。

(2)基督是我們的生命(西3:4)。

(3)我活着就是基督(腓1:21)。

(4)羅馬書6:3 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他的死麽。

6:4 所已,我們藉着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着父的榮耀從死里復活一樣。

6:5 我們若在他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也要在他復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

6:6 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他同定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

6:7 因為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

6:8 我們若是與基督同死,就信必與他同活。


鄉仆: 弟兄,與主聯合是聖靈的工作, 惟獨一個被聖靈充滿的人才能感覺到主的甜美同在,沒有被聖靈澆灌的人是感覺不到的。憑着臆想就會出現各種希奇古怪的事了。
就我個人經歷,基督和父神同在的美好絕對是勝過世界上任何經歷給人的美好感受的,用男女同房或男女愛情形容,實在是用了不配的東西形容這種屬天的福分,但是,也許這是人所能用的表達方式。
如果你看過"Another Lily Gathered"(by Robert Murry M'cheyne), 裡面講的是一個兒童和主有親密的靈里交通的故事。那是個在Robert弟兄教會悔改重生的孩子,因為他得了重病,一直躺在床上,有個成年女人去看望她,可憐他不能出門玩樂。這孩子卻嘆息那女人的無知,因為她不知道和主同在,事實上比玩樂要更美好。
如果與神相交是懂得男女之事的成年人能體會的,非要用這種成年人的語言來描繪的話,那麼,那些孩子們和獨身的人不是要被拒之門外了。事實上神喜歡孩子們親近他,人若不迴轉變成小孩子的樣式,便不能進神的國。我所知道的,在靈里交通最有成就的,恐怕就是一些修士修女了,那個十字架約翰不是非常有名嗎?
如果我們傳講神的道理的人將道理講得讓人出現非分之慾念,難道一味是聽眾的過失嗎?

內在生活也好,靈里相交也好,不管怎麼形容這些屬靈的經歷,總之對着還沒有受聖靈充滿的人講是不能讓他們的屬靈生命更新的。至於怎麼感受,體會如何,個人肯定是不同的。雖然一基督徒姐妹參加江牧師的特會有那樣的得着,但是其他人並不個個都有如此經歷啊。他的小羊不也是很熱心愛主的好弟兄嘛,他就沒什麼特別經歷啊。
聖靈充滿是神應許給每個他的兒女的,但個人得着的時間,場合都不同。我相信每個人心靈中有這種渴慕的時候,就已經說明神準備好了給他,因為我現在知道,這種渴慕之心是來自於神,不是我們這些敗壞的人的。


candle: 源頭是什麼,渴慕的就是什麼,得着的就是什麼.不管什麼布道場,魔鬼也不會袖手旁觀,迷惑也會夾雜進去的.有無清潔的自己和清潔的渴慕之心,很關鍵.不要看倒下沒有,而要看其後生命之果.


852: 新牧請牢記:
講道的要受更重的審判哪~
慎之,慎之


a_Peter : 一個故事
敢於在神面前犯錯的人很多(我就是一個),敢於承認錯誤的人 不多, 佩
服一下新牧說的那位傳道人, 跟着說個故事:

有個很有名的傳道人. 他對神得話語的認識,深得很多人的敬佩。
可是每次他講完道, 無論那個主題是他第幾次在講,他都要要一份錄音 。

有人問他: 為什麼還要一份錄音 呢?

他說在講台上替神說話,不能說錯 。他要再自己聽一邊, 若發現說錯了,
就可以求神的憐憫。他不敢在神的話語上出錯。

這是一個敬畏神的主的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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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yking: 靜下來澄清一些事情
1.關於與神相交的這個詞與同房這個詞的原文引用,在各派的解經裡面都有提到,昨天我轉的張路加的文章(在生命季刊上登過的),還有今天轉的唐崇榮的文章,都從解經的角度提到了這點.原先我在好幾個地方都聽到過這個講法,這應該是一個很正統的解經,不是什麼近年來某個或某些牧師的新創.這裡的同房一詞是和亞當和夏娃同房這個詞相同(請參考唐崇榮一文,網上還有其它文章,因為不熟悉作者,就沒有引用).

2.澄清(1)的目的是希望大家不要以此來攻擊江牧師的聚會,她們帶領的都是些為主守單身清心愛慕主的姊妹,說她們的教導是引人淫思亂想是非常過分的.而且這個教導本來就是一個普遍被採納的神學解釋,她們很可能是從以往的牧者前輩那裡領受的,而且她們對主的單純愛慕也是非常真實的.希望大家不要將髒水引到她們頭上.

3.對靈恩的爭辯和批評和討論都是正常的,可是大家言語上應該有個度.聖經上說淫詞和戲語是不和聖徒體統的,大家都自己鑑察吧.


newfaith: 友情支持一下.大家都注意語言.又不是敵我關係
是一家裡的兩兄弟.一個認為吃飯要多喝湯,飯吃多了會撐着.一個認為要多吃飯,湯喝多了會撐着.
吃飯要多喝湯,未必喝的就多.反之依然.


米加勒: 江牧師的道里也有真理,雖然有誤導部分
一篇道里一定有正確解釋了聖經話語的部分和錯誤解釋聖經話語的部分.
裡面會同時有磐石與絆腳石.

教會裡批評弟兄姐妹或者牧者是批評絆腳石那部分.不是批評血肉的弟兄姐妹.

聖經里講過了,牧者因為羊群的損傷而將受損傷.在舊約先知書裡面,具體位置我忘記了.誰知道請告訴一下.
很多牧者講道的缺陷是因為受信徒影響而產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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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2: 強烈建議,筒子們修讀聖經希伯來文和聖經希臘文,再請羊倌兒老師給羊們補補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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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七 : 關於“同房”和“認識”,本來是件挺美好的事。我查了一下聖經,創4:1里的“同房”,KJV譯作knew。其原文Strong's Number 03045 希伯來語yada,其意思,嘿嘿,就是知道、認識、了解
1) to know
a) (Qal)
1) to know
a) to know, learn to know
b) to perceive
c) to perceive and see, find out and discern
d) to discriminate, distinguish
e) to know by experience
f) to recognise, admit, acknowledge, confess
g) to consider

2) to know, be acquainted with

3) to know (a person carnally)

4) to know how, be skilful in

5) to have knowledge, be wise
b) (Niphal)

1) to be made known, be or become known, be revealed

2) to make oneself known

3) to be perceived

4) to be instructed

c) (Piel) to cause to know

d) (Poal) to cause to know


e) (Pual)

1) to be known

2) known, one known, acquaintance (participle)

f) (Hiphil) to make known, declare

g) (Hophal) to be made known

h) (Hithpael) to make oneself known, reveal oneself

在舊約里用了947次,KJV的翻譯know 645, known 105, knowledge 19, perceive 18, shew 17, tell 8, wist 7, understand 7, certainly 7, acknowledge 6, acquaintance 6, consider 6, declare 6, teach 5, misc 85;

我可沒有精力翻中文聖經對照,(如果哪位從彩虹退到曠野的,做了中文的commentary,請讓我知道,咳咳,不是同房的同義詞嘔)。不過這麼多用法中,除了翻譯成“同房”外,許多是簡單的知道的意思,比如

創3:5 因為 神“知道”、你們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們便如 神能“知道”善惡。
創4:9 耶和華對該隱說、你兄弟亞伯在哪裡.他說、我不“知道”、我豈是看守我兄弟的嗎。

關於人和神之間的關係,有例如
Psm 36:10 願你常施慈愛給認識你的人.常以公義待心裡正直的人.
Psm 46:10 你們要休息、要知道我是 神.我必在外邦中被尊崇、在遍地上也被尊崇。
Psm 144:3 耶和華阿、人算甚麼、你竟認識他.世人算甚麼、你竟顧念他

看來這個詞,有相當廣泛的意思。除了表達親密關係的同房,也有非常泛泛的了解。所以人和神的認識,真的能和夫妻的同房相對應嗎?我現在開始懷疑了。請搞神學的筒子們出來解解希伯來文,語法什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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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之:
知識(KNOWLEDGE)
摘自 聖經新辭典

  在希臘的理想中,知識是對事物那靜態並持續的狀況的探思;希伯來人側重生命的動態過程,因而視知識為人與經驗世界的接觸,這種關係不但需要人的理解力,也需要人的意志力。

Ⅰ 在舊約
  因這緣故,舊約提到人「認識」(來:ya{d[a`)各種經歷,包括:喪子之事(賽四十七8),悲痛(賽五十三3),罪(耶三13),神的手和祂的大能(耶十六21),並祂的報復(結廿五14)〔譯註:在和合本里,首兩段經文都沒有照原文譯出「認識」一詞〕。男女親密的性交也可說是「認識」對方(如:創四1;士十一39;〔譯註:和合本意譯為「同房」和「親近」〕)。最重要的一點是,認識神不僅是知道祂的存在;神的存在是一般希伯來文獻視為理所當然的觀念。認識神就是照祂的本質來認定祂──祂是那位要求人人順服的主宰;祂尤其重視曾與祂立約的以色列子民對祂的順服。祂是獨一的真神,祂的聖潔和慈愛是從國家和個人的經歷明明「可知」的。表明人有這種認識的標準在於順服;它的反面不僅是無知而已,更是反叛和任性地離棄神(參:撒上二12,三7;代上卅三13;賽一3;耶八7,廿四7,卅一34)。此外,承認主的要求和宣稱也包括棄絕異教的神祇,因為知道他們不是真神(參:賽四十一23)。

  在神和人的關係中,神那方面也有知識:祂認識人。這種認識尤其不是理論上的觀察而已,因為人和萬物都是神創造的。神的無所不知也是建基於此:祂認識這個世界和其上的人,因為他們的存在都是出於祂的命令(伯廿八20起;詩一三九)。神特別認識那些祂揀選為代表的人:在聖經中,這種認識稱為神的選召(耶一5;何十三5;摩三2)。

Ⅱ 在新約
  面對人人形式上知道神存在卻不承認祂宣稱的一個民族,上述論及知識的方向是很自然的。從希臘化的猶太教和從新約如何引用 gino{skein, eidenai,和它們的衍生字詞,我們發現上述希伯來的觀念受了外邦人根本不知有神存在這事實所改變(*矇昧無知)。然而,這希伯來觀念大致上仍得以保存。基督的啟示使世人得以全面地認識神,而全人類都應對此啟示有所回應。這不是頭腦上的了解,而是順服祂啟明的旨意,接納祂所彰顯的愛,並與祂相交(參:約十七3;徒二36;林前二8;腓三10)。我們可以這樣認識神,全因為神出於祂的愛呼召人認識祂(加四9;林前十三12;提後二19)。這整個啟蒙與接納的過程,可稱為認識真理的過程(提前二4;提後二25,三7;多一1;參:約八32)。

  保羅和約翰的時代出現了一些神秘宗教和混雜的「哲學」,其信徒聲稱獲得秘傳的知識;這兩位使徒都不時在其文字中刻意地提出相反或反對的意見(參:提前六20;西二8)。這種知識據稱是人接受入教儀式或蒙啟迪後獲得的,入教的人由此得一種超越信心和理性的屬靈洞察力。保羅(尤其在哥林多前書和歌羅西書)和約翰的著作力斥其非,並強調認識神是從委身於這位歷史的基督開始。這種知識與信心並無牴觸,而是成全信心的。除了基督的啟示,我們不需要別的啟示。(*諾斯底主義)

  書目:R. Bultmann, in TDNT 1, 頁689-719; E. Schu/tz, E. D. Schmitz, in NIDNTT 2, 頁390-409。
M.H.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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