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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聖餐的例子不可笑,是你自己接受不了。
送交者: 羅七 2007年01月16日09:43:59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林前11:28 人應當自己省察、然後吃這餅、喝這杯。
11:29 因為人吃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體、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
11:30 因此、在你們中間有好些軟弱的、與患病的、死的也不少。〔死原文作睡〕
11:31 我們若是先分辨自己、就不至於受審。
11:32 我們受審的時候、乃是被主懲治.免得我們和世人一同定罪。
11:33 所以我弟兄們、你們聚會吃的時候、要彼此等待。
11:34 若有人飢餓、可以在家裡先吃.免得你們聚會自己取罪。其餘的事、我來的時候再安排。

30節很清楚地給出了生病的因果關係,不分辨主的身體就是吃喝自己的罪(29節),“因此”(30節),有人生病甚至死。

從上下文的連貫性看,這一段直到34節都是在守聖餐的教導。我知道在教會守主餐的時候牧師大多只讀到29節就停住了,可能就是因為這個原因,主餐的其他教訓被忽略了,比如主餐的嚴肅性,還有當時主餐的形式其實就是聚餐,而不是現在那種大家規規矩矩分一小塊餅喝一小口葡萄汁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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