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祖母的應許 荒漠甘泉, 18 二月 2007 |
| 送交者: JW00 2007年02月19日09:24:27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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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你們禱告祈求的,無論是什麼,只要信是得着的,就必得着”(馬可福音十一章24節)。 我有一個十歲的孩子,他的祖母應許給他一本郵票簿,作為聖誕禮物。可是過了許久,她並沒有給他,也不再提起。這孩子也並不放在心上;可是,當他的同伴來看他的禮物時,他一件一件把收到的禮物拿出來給他們看了之後,總加上一句: “祖母給我一本郵票簿。” 我聽他說了好幾次,很是希奇,所以我特地叫他到我面前來,問他說:“喬琪,你並沒有從你祖母那裡得到一本郵票簿。你為什麼常對你的同伴這樣說呢?” 他臉上起了詫異之色,似乎希奇我會發這樣一個問題。他回答說:“媽媽,祖母既應許了,這就等於我已經得着了。”我就不能再說什麼,免得傷他的信心。 一個月過去了,郵票簿仍是無着。一天,我要試試他的信心,就對他說: “喬琪,我想祖母已經忘了她的應許了。” 他很快,很堅持地說:“不,媽媽,她決不會忘記的。” 我望着那親愛的,深信的小臉,看見他現在很正經的樣子,好似要辯服我方才所說的話一般。過了一會兒,他臉上現出了喜悅的光彩,說道: “媽媽,你想我好不好現在寫一封信去謝謝她的禮物呢?” 我說:“我不替你規定;可是,你可以試一試。” (這時侯神用光照亮我,給我看見了一段豐富屬靈的真理)。幾分鐘之內,他已把感謝信寫好寄出了,回來的時侯,嘴裡還唱着歡樂的歌兒,證明他對祖母的信任。不久,回信來了,裡面寫着: “我所親愛的喬琪:我並沒有忘記我對你的應許——一本郵票簿。我想照你合意的樣式去買,可是在本城買不到;所以我就到紐約城去函購。寄到了以後,一看,仍不對,所以我又到芝加哥去函購了。你所愛的祖母。” 他讀完了信,臉上帶着勝利的氣概,對我說:“媽媽,我不是告述過你麼?祖母既應許了,這就等於我已經得着了。”他的心裡,從來沒有疑惑過,這就是“在無可指望的時侯,因信仍有指望。”(羅馬書四章十八節)他深信郵票簿一定會來的。他信他的祖母進行,不久信心就變成了事實。 人們常要在神的應許上先有眼見,但是我們的主對多馬說,也對那些跟從他而懷疑的人說:“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約翰福音二十章二十九節)。——讓滋夫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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