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神創論與進化論能統一嗎?(zt) |
| 送交者: 笨函數 2007年04月02日10:22:15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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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小溪 於 北京時間 04/01/2007 (72 reads) [小溪累積61755分]本文版權由小溪擁有,轉載請註明作者和出處 主題:神創論與進化論能統一嗎? [宗教論壇] 神創論與進化論能夠統一嗎? 首先,歡迎笨函數 弟兄光臨博訊宗教論壇發表高見,願主紀念弟兄為幫助科學家和無神論者認識真神全能者主耶穌基督 所做的工。弟兄這篇論文試圖將進化論與 神創論 調和統一,可謂用心良苦,如果成立,基督徒和無神論者皆大歡喜,實在是一件大快人心的好事。這裡我談談自己讀後的粗淺意見,供討論。 眾所周知,神創論基於聖經《創世紀》,神造人和地上萬物的時間不過6000多年以前,而進化論基於千百萬年前從原始低級生物進化到如今的人類。為了解決這一不可調和的矛盾,作者假定聖經《創世紀》神創世的六日的“日”不是如今日曆的一日(地球繞日自傳一周),而是神的一日,不知道等於如今日曆的多少萬年。 神創世的六日的一日究竟是如今日曆的一日(地球繞日自傳一周),還是神的一日等於如今日曆的不知多少萬年,這是新約以來兩千年延續至今的兩種看法。說實話,直至最近以前我還認為神六日創世的每一日是神的一日,等於如今日曆的不知多少萬年,但是最近反覆閱讀和思考聖經,理解發生了180度變化:神六日創世的每一日等於如今日曆的一日。下面談談我對創世紀的領會和解釋。
【創1:1】起初,神創造天地。 神何時創造了宇宙和地球?---“起初”。何謂“起初”?自然是時間的起點。宇宙被創造才開始有了時間和宇宙空間。所以時間的起點就是神創造宇宙的時點,把宇宙的誕生和消亡放在超越宇宙(即超越時空)的思維中看,(創1:1)的“起初”確實是神的時間,是地球所在宇宙誕生之初的時間零點。這個時間零點是什麼時候?聖經里沒有給出確切信息。但是可以確定的是:這個“起初”不是那六日的起初,不是那六日的第一日所作的事。 從《創世紀》看,神創造宇宙和地球,決不是在那6日之內,並不是“第一日”里做的。(創1:2):“ 地是空虛混沌;深淵上一片黑暗; 神的靈運行在水面上。”
(創1:3 )“神說,要有光,就有了光。” 《創世紀》除了(創1:1)“起初,神創造天地。”使用“create”外,只有在第五日第六日造魚類、飛禽走獸和造人,才使用了“create”(真正意義的無中生有的“創造”) 。而第4日: (創1:16) “於是,神造了兩個大光體,大的管晝,小的管夜;又造了星星。” “兩個大光”指太陽月亮,“眾星”指宇宙全部星球。(創1:16)不是用“Create”, 而是用“made", 大家知道 make(過去時 made) 有“使得”的意思,就是使得從地上能夠看見太陽月亮和眾星,就是把地球與太陽月亮和眾星之間的阻擋視線的東西諸如厚厚的雲霧塵埃混濁氣氛排開。前三天神作的功都是在地面附近的事,第四天作高空的事,以便從地上能看見太陽月亮眾星。 前面(一)對(創1:1)的解釋已經充分說明宇宙(包括太陽系)早就在宇宙誕生的時點被創造了(created),沒有理由說太陽月亮眾星是第4天 "create"的。 再說,地球不過是宇宙一微塵,神造這粒微塵上的事物分散在5天做,比這複雜億億億。。。。倍的創造太陽月亮宇宙眾星的工作就放在一日(第4日)做?太不相稱。 再說,如果說太陽月亮眾星不是早就造好,而是在第4日造出的, 那麼又怎麼理解〈創1:1) 起初神創造天(宇宙)地。?難道神創造宇宙時單單留下太陽月亮沒造,要等到第四天來造?大概不會有人這麼想吧。 再說,在前三天,已經“有晚上,有早晨,”: 這三天神作的工,英文版本經文都不是使用“create”,頭一日是“separated”(分開)暗和光; 第二日是“let there be”用空氣把上面的水與下面的水分開;第三天也是“let”使水聚為海與旱地分開。 “有晚上,有早晨,”,說明太陽系在神創世6天的第一日之前就早已造好,地球已經在繞太陽公轉自轉,自轉一周為一日,所以才“有晚上,有早晨,”
有晚上,有早晨,是第X日。 按照第一,二,三,四,五,第六日的次序、 不厭其煩地重複六次 “有晚上,有早晨” (”night” ,”day”),聖經是寫給普通老百姓看的,使用的名詞術語都是老百姓日常生活慣用的熟悉的語言,因此這“有晚上,有早晨”只能是老百姓熟悉的如今的日曆“日”的“日” “夜”,即地球繞太陽公轉時自轉一周的時間。如果假設神創世六日的每日是神的一日,不知道等於如今日曆年的多少萬年,那麽請問如何解釋這“有晚上,有早晨”?一個“晚上”,一個“早晨”也相當於若干萬年了?讓老百姓如何懂得?那麼“有晚上,有早晨”就失去意義。 所以,神六日創世的“日”只能是如今日曆的一天。
2.神六日創世的“日”是如今日曆的一天(地球繞日自轉一周)。 3.神六日創世所作的事是分開光與暗、天空與地上的水、分開地上的水與陸地(海與旱地)、造出地上的人、動物、植物,使日月星辰與地球之間的天空變得清澈透明,使得從地上能夠看見日月星辰。 4.從神六日創世造人與地上萬物及地球生存環境,是在聖經紀年的6000多年前。 5.因為進化論認為人是從千百萬(或億)年前的初等生命進化而來。與神創論的6000多年絕對無法調和。因此 進化論 與 神創論 絕對無法統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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